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考对照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考对照
表
项
目
适用情形补偿标准补充说明
适用
依据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
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
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1、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每
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
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
上不满一年的,按
一年计算;不满六
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
工资高于用人单
位所在直辖市、设
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
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三倍的,向
其支付经济补偿
的标准按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
数额支付,向其支
1、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
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
人单位应当依照依法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2、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
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
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
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
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地方各级人民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
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订立,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
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
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
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付经济补偿的年
限最高不超过十
二年。
4、月工资是
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
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
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
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
性岗位,不适用于劳动
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
的规定。
4、终止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时间从
2008年1月1日起计
算。
终止劳动合同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五项)
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