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线路铁塔基础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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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工程概况

莱芜市杨家峪光伏电工程35kV 集电线路工程场址区域位于莱芜市西南6.5km 处。场址紧邻属低山丘陵地貌,地形起伏较大,梁沟发育,地势开阔。

本工程属35kV 新建线路工程,连接宁夏中卫红石湾风电场风机共25 台,新建双回路段长8.18km,单回路段长15.87km。全线路杆塔总基数137 基,其中铁塔55 基,水泥杆82 基。

本工程线路将现有25台风机分为东侧、西侧两部分,分别连接12 台风机和13 台风机。线路A 线连接20#、23#、8#、5#、2#、11#、6#、4#、13#、

14#、18#、16#、15#。线路B 线连接3#、24#、21#、7#、19#、9#、22#、12#、17#、10#、25#、1#。

本工程线路铁塔塔腿的编号为面向大号侧左下为A,左上为B,右上为C,右下为D,塔腿编号统一如下图:

塔腿位置编号图

本工程双回路段导线采用单根LGJ-240/30 钢芯铝绞线,设计最大张力

23.9106kN, 单回路段采用单根LGJ-150/30 钢芯铝绞线,设计最大张力

20.590kN,

地线采用1×7-7.8-1270 钢绞线。本工程55 基铁塔基础均为直柱型基础。

第二章基础施工

一、基础工序流程

二、基础施工说明

1、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基坑回填等各项要求必须遵照《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3—2005)执行。

2、对于各类型基础,当基坑开挖时,如遇地质条件与基础型式不相符,可能影响基础安全,须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以便设计复核。

3、基坑开挖后,坑底如有孤石要清理,留出的孔洞用砂石灌浆回填。塔位范围表面

的孤石清除后造成基础施工基面降低,须向设计反映,以便设计复核。

4、基础配置表中基础的设计施工基面是用来计算基础埋深的起算面,基面数值以相对塔位测量中心桩的高差值来确定,比中心桩高为正值,反之为负值(可用基面数值减去基础埋深值为基础洞底高程,例如:基础埋深为3.4 米,基面数值为-1.0 米,基础洞底高程为-1.0-3.4 =-4.4 米)。在原桩位作前移或后移的塔位,其基面的参照点应按新的中心桩为准。

5、基础开挖施工时,应注意在保证塔腿能露出地面的前提下,斜坡处的塔位应尽量不降基,在原天然地面直接开挖基坑,尽量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施工中若发现实际地形与基础主柱外露值不合适时,应及时通知设计进行复核。

6、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测量中心桩,采用水泥砂浆灌注稳固,以免碰动,作为效验桩顶标高,基础埋深的标志。当无法保留时,应引控制桩。

7、塔位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做基础,并立即回填土,同时应做好排水工作,保证不积水;基坑回填须经监理工程师对基础检查合格,签证后进行。应利用基坑开挖土作为回填土,严禁从基坑周围挖土回填,回填土应均匀分层整平夯实,按每300mm夯实一次;对于石坑应参土回填,石与土的比例可按3:1,草根、杂草必须清除。位于斜坡且有植被的塔位应尽量回填到与自然地形相吻合,避免水流直接冲刷塔基。基坑回填后,应在地面堆筑300mm 厚的防沉层,其范围同基坑上口尺寸。

8、所有基础的埋深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基础边坡稳定范围要求如下:基础边坡稳定范围(从基础底板边缘到施工基面边坡的水平距离)最小值为0.4H+1.0 米(H 为基础埋深)。

9、各类浇制基础,在浇灌混凝土时,拌和混凝土的水质不得带有任何腐蚀性,也不得向混凝土中抛入块石。

10、浇制混凝土前,应严格核实基础根开及地脚螺栓根开,基础型号(配筋规格及数量),基坑底面至中心桩高差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能浇制基础。

11、本工程耐张转角塔、直线转角塔、终端塔的下压基础要求有预偏增高值(即下压基础主柱顶面中心点比上拔基础顶面中心点高一个△h,且四个基础立柱顶

面须在同一平面上)。

12、地脚螺栓外露尺寸如下:

、施工测量

1、复测

1)土石方开挖前,应进行线路复测,确定中心桩位置、线路转角值、档距值及

塔位中心高程、档中跨越物高程和位置再按设计图纸的要求确定出降基面和分坑尺寸。

2)复测所用工器具:经纬仪、钢尺、皮尺、塔尺、花杆等。

3)以设计勘定的两相邻直线塔(方向桩)为基准,用正倒镜分中法检查塔位中心

桩是否正确,用方向法复测线路转角值,用经纬仪法或测绳复测档距,对档中跨越物的标高及相对位置复测,以上值应和设计值相符或不超过误差范围。档距偏差不大于设计值1%;跨越物及塔位的高程偏差不大于0.5m,转角度与设计值偏差不大于1 分30 秒;两直线塔横线偏差不大于0.05m。

4)线路复测如发现上述内容超差或新增跨越物时,应与设计联系校正、解决。

5)两施工队交界处要交叉复测2-3 档,以免发生错位。

6)对于转角塔和需降基面的塔中心桩,应在测量时在可靠的位置上定出辅助桩

并做好记录,标出辅助桩的相对位置和精确距离,以确保中心桩能准确恢复。

7)复测过程中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正确填写复测记录表。

8)对设计交桩后丢失的直线塔中心桩,应按线路杆塔明细表上的设计值,采用

正倒镜分中法测量补桩。

9)对设计交桩后丢失的转角塔中心桩按如下方法补桩:将经纬仪安置于直线桩

C2 点,前视C1 点,用正倒镜分中法定出A 、B 两点,在将经纬仪安置于直线桩C3 点,前视C4 点,用正倒镜分中法定出C、D 两点,AB、CD 两线之交点J 即为转角点。C1、C2、C3、C4 必须是可靠的直线桩,校核转角无误后,在J

C1 C2

2、施工基面降基 本工程基础开挖施工时,在保证塔腿能露出地面的前提下,山丘塔位应尽量不 降基,在原天然地面直接开挖基坑,对确实需降低施工基面,测量方法是用经纬仪 测主高程方法,根据降基面数值及附近地形,定出降基面的范围桩,另外顺、横线 路必须定出辅助桩,移出塔位中心桩,并记录中心桩的相对高程,以便检查降基面 情况及降基后恢复塔位中心桩。

3、分坑测量 本段内基础全部为正方形基础 正方形基础分坑方法如下:

1) 仪器架于塔位中心桩 O ,对中整平后,水平度盘调零,前后视相邻两直线塔, 如转

角塔复核线路转角度数 θ。

2) 直线塔水平转 90o ,定出横线路方向 K ,转角塔以 1/2*(180o - θ) 定出内角平分 线

K 。

3) 以横线路方向桩(转角塔为角平分线) K 为基准,左、右分别转 45o ,正倒镜定 出四

个辅桩 C1、 C2、C3、C4。

4)以 O 点为基准,在 OC3线段上分别量取 L0=√2/2*A , L1=√2/2*(A -a ) , L2=√2/2*(A+a ), ,定出坑口中心及坑角控制桩 1、3,量取 2*a (a 为坑口尺寸)尺 长使其两端分别固定在 1、3 桩上,拉紧尺长的中点则定出 2桩,同样使尺长的中点 折向另一侧定出 4 桩,这样坑口放样完成。 (如为全掏挖、岩石嵌固式基础定出坑口

线路方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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