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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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税实务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
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因此,职工食堂支出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应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税前扣除。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

职工食堂经费所得税

职工食堂经费所得税

职工食堂经费所得税第一篇:职工食堂经费所得税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

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

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本文就纳税人关注的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释。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关于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关于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关于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作者:李辉来源:《经营者》2015年第08期许多企业都有职工食堂,企业内部职工食堂会涉及哪些税收法规?怎样运作才能既符合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又能为企业节约税款呢?我认为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经费由企业补助、职工缴费独立核算的食堂最为合理。

一、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现状实际工作中企业解决职工工作餐通常有以下三种做法:第一,给职工发放伙食补贴,每月和工资一起发放,职工自主就餐。

第二,企业选定固定的餐饮企业给职工送餐,餐饮企业给开具发票企业按招待费入账。

第三,设立职工食堂,企业拨付给食堂补助经费,企业按福利费在税前列支。

二、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纳税处理问题分析企业的职工食堂支出会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第一,直接发放伙食补贴。

给职工发放的伙食补贴是福利费用,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用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直接发放的伙食补贴可以按福利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可以将职工伙食补贴在税前扣除,但是职工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早就明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午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营改增后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营改增后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营改增后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备受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营改增后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并解答一些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就餐的相关开支,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先扣除相应的支出后再计税。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将相关支出扣除,减少纳税负担。

二、营改增后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变动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从2016年5月1日起,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营改增后,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食堂相关支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企业需要做好相关凭证和记录。

三、营改增后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税前扣除的条件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1. 餐费标准合理:企业提供的职工餐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符合当地价格水平。

2. 专项核定: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食堂专项核定申报手续,获得税务部门核定的职工食堂相关支出。

3. 凭证齐全:企业需要保存相关凭证,包括餐费支付凭证、食堂运行凭证等,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4. 记账要规范:企业需要在会计核算中将职工食堂相关支出明确列入费用科目中,并依法记账。

4. 监督和审查: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的职工食堂相关支出进行定期监督和审查,确保税企共同遵守相关规定。

四、如何正确处理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税前扣除?为了正确处理职工食堂相关支出税前扣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设定餐费标准:企业应当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员工餐费标准。

标准过高可能导致税务部门的审查,标准过低则可能引起员工的质疑。

2. 申请食堂专项核定:企业应当及时申请食堂专项核定,获得税务部门核定的职工食堂相关支出额度,并随时更新核定信息。

3. 做好凭证和记录的保存:企业需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和记录,包括餐费支付凭证、运行凭证、发票等,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处理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处理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处理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是一个为员工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对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福利政策有着重要影响。

在企业内部职工食堂中,财税处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如何正确处理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问题,既能体现企业合规经营的责任,也能满足员工的需求,这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对的挑战。

首先,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支出应该按照相关财税法规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支出必须符合合理性、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职工食堂支出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和计提,并在企业财务报表上进行相应的披露。

其次,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记录和凭证应该完备清晰。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职工食堂支出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这些凭证可以是食材采购发票、职工餐费报销凭证以及相关的发放记录等。

通过完善的记录和凭证,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职工食堂支出的情况,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第三,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职工食堂支出列入成本,从而降低纳税基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同时,企业还可以依据职工食堂相关政策和规定,报销员工就餐费用,提供相应的福利和奖励。

第四,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管理应严格规范。

财务部门应对职工食堂支出进行定期的核对和审查,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和管理。

例如,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对食堂的采购、供应和财务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另外,企业还应加强对职工食堂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员工培训和内部宣传活动,让员工了解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处理规定和政策,减少财务风险和纳税风险的发生。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公告、员工手册、培训课程等形式,向职工普及职工食堂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提高员工的税法意识和合规意识。

餐费的入账处理及扣除标准

餐费的入账处理及扣除标准

餐费的入账处理及扣除标准
餐费的入账处理及扣除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 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费报销或餐饮补贴,应计入“差旅费”,在标准内可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出差期间宴请客户的餐费应单独列入“业务招待费”。

3. 企业本单位职工参加职工技能培训、学习而发生的餐饮费用,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税务上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需
要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 企业员工聚餐、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工作餐、食堂就餐发生的餐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对于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5. 企业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
会经费”。

针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准予扣除。

6. 如果用途是请客户吃饭,财务上计入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下的业务接待费。

税务上,餐饮服务属于不得抵扣项目,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企业发生的餐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与当年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原则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士或机构。

职工食堂涉税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涉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食堂的税务管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税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食堂税务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税务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税务分类及核算第四条职工食堂税务分类:1. 非经营性活动:单位或个体户为单位员工提供的服务,如食堂提供的免费餐饮服务。

2. 经营性活动:食堂对外销售餐饮服务、提供外购食品等。

第五条职工食堂税务核算:1. 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

2.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 食堂发生的招待费,应按照国家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章税收优惠政策第六条职工食堂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 食堂免费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视同销售。

2. 食堂为员工提供就餐服务,按照成本费用原则向员工收取的费用,属于非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收入。

3. 食堂发生的招待费,在合理范围内,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四章税务申报与缴纳第七条职工食堂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1. 食堂应在每月的1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 食堂应在每月的1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 食堂应在每月的15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第五章税务管理与监督第八条职工食堂税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食堂税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食堂税务核算、申报和缴纳工作。

3. 负责食堂税务风险防范和税务筹划。

4. 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食堂税务情况报告。

第九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税务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1. 食堂应设立税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2. 食堂应定期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堂应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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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8年了,各位纳税人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与大家讨论。

现就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餐费补贴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话题与大家探讨。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众所周知,很多单位和组织都设有内部职工食堂,并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餐费补贴,员工再按低于市场标准的价格到食堂就餐。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餐费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列支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可以在职工福利费列支,也按可规定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意: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三、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的会计处理
1.拨付食堂经费补贴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浅议职工食堂及班中餐的纳税处理

浅议职工食堂及班中餐的纳税处理

浅议职工食堂及班中餐的纳税处理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职工获得了更高的收入和福利待遇。

而作为一个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堂服务和班中餐,是保证职工生产工作和身体健康的首要任务。

但是,在提供这样的福利时,企业需要了解职工食堂和班中餐的纳税处理问题,避免造成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职工食堂纳税处理职工食堂指的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场所。

职工食堂产生的成本要按照《公私合营企业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分摊到企业和职工两方面,其中企业负担的成本可以作为税前扣除。

那么,职工食堂产生的成本具体如何计算呢?产生的成本分为两部分:一是食品和餐具等物料成本;二是场所和人力成本。

按照规定,企业负责职工食堂的运营管理,并负责支付运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纳税人应该在会计核算时,将“其它业务支出”科目里的职工食堂管理费用和职工食堂差价等项目挂钩,按比例调整到成本中去。

那么,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首先,要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根据具体条件来看判断。

其次,纳税人按规定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

对于企业来说,职工食堂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私合营企业职工食堂管理办法》的规定来进行,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做好相关报表的制作工作,并一并申报纳税,以达到合法合规的目的。

二、班中餐的纳税处理班中餐是指企业在生产中,为夜班员工提供的餐饮服务。

班中餐的纳税处理,其实与职工食堂的纳税处理有些相似。

将成本分为物料成本和人力成本两个方面。

物料成本是指提供餐饮服务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餐具和用品等费用。

人力成本则是指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工资、公积金、保险和税费等费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班中餐的纳税处理,与职工食堂的纳税处理,有一定的差别。

班中餐对企业的财务影响更为显著,因为班中餐的设置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员、物力和财力,而且在经济利益上并不是直接产生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投入性质,因此对企业的财务影响相对较大。

食堂白条在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不同处理

食堂白条在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不同处理

开发商项目食堂的白条,所得税和土增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第十二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另外注意第九条: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属于上述情形的,自制的收款凭证可以在税前扣除,比如向农民采购按次未达起征点的蔬菜,凭收款凭证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
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因此计入职工福利费的项目食堂的白条,其实属于收款凭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否则不予计入扣除项目。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第一篇: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2010-5-26问: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如果没有正规发票,白条是否可以入账?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职工食堂支出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所以“白条”不能入账,并且不能在税前扣除。

第二篇:职工食堂房产折旧费可税前列支职工食堂房产折旧费可税前列支本期坐堂专家:陈萍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江西税务学会理事,著有《企业所得税疑难业务指南》等。

案例:我是一名企业财务人员,在参加办税业务培训时听授课老师说,企业职工食堂人员的工资应在企业福利费开支,职工食堂房产的固定资产折旧也要在福利费开支,不能列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可是,有的老师却说,食堂职工的工资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列支。

现在单位正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期,我们想知道,职工食堂的相关费用到底能不能税前列支?谢谢!专家把脉:首先,关于企业职工食堂人员工资列支问题,税法没有限制不得税前列支。

职工午餐补助税务处理

职工午餐补助税务处理

职工午餐补助税务处理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

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

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本文就纳税人关注的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释。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餐费支出的相
关规定。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的设立,旨在减轻个人在工作期间的生活支出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餐费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餐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餐费支出。

具体来说,餐费税前扣除标准包括工作日的午餐和晚餐支出,以及加班餐费支出。

这些支出必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且需要保存相关的消费凭证和发票。

其次,餐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的餐费税前扣除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个人在享受餐费税前扣除政策时,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另外,对于企业来说,也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设定员工的餐费补贴标准。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安排,合理设定餐费补贴标准,并在税前扣除范围内给予员工相应的餐费补贴。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餐费税前扣除政策时,个人和企业都需要严格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合法地享受和发放餐费扣除。

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餐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国家为了减轻个人生活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
稳定而设立的政策之一。

个人和企业都应该合理合法地享受和执行相关政策,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秩序。

希望本文对餐费税前扣除标准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在提供员工食堂的过程中,为了给员工提供健康、方便的就餐环境,通常会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经费作为补贴。

这些补贴的实施不仅符合企业对员工福利的责任,也对企业的经济和税务工作有着积极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税务优惠。

首先,企业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以减少员工的就餐负担,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餐饮环境,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员工的凝聚力和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而食堂经费的补贴可以降低员工的餐饮支出,为员工节约开支,提高员工的整体福利水平。

其次,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以将这部分经费纳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这样的政策设计有助于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金额,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经济发展,也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好的食堂环境和餐饮服务。

此外,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还能够形成良好的税收合规和企业形象。

企业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合法合规地享受税前扣除政策,不仅可以避免与税务部门的纠纷和风险,还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良好的税务合规形象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声誉,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竞争力。

然而,在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时,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标准。

首先,企业应当明确员工食堂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使用透明、合理。

其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如及时申报纳税、按时缴纳税款等,确保税收合规。

最后,企业需要保留相关凭证和会计账目,以备税务部门的核查。

员工食堂卡充值及剩余款项兑换副食品税收处理

员工食堂卡充值及剩余款项兑换副食品税收处理

员工食堂卡充值及剩余款项兑换副食品税收处理问:公司自办员工食堂,每月按人定额打款到员工食堂就餐卡,剩余款项可以在食堂兑换副食品。

请问有哪些涉税事项?一、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 符合“合理工资薪金”五个原则的,可选择作为工资薪金支出;2. 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 用剩余款项兑换副食品,食堂费用支出应减去该笔款项。

4. 按国税函〔2009〕3号规定,食堂费用支出差额部分,可在税前扣除限额内的职工福利费中按“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列支。

二、可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1. 每月按人定额打款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2. 年度汇缴时职工福利费调增的部分,对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实务难题:福利费调增部分,如何计算属于支付给个人的补贴呢?按福利费各项支出金额分摊调增部分,再分摊到每位员工。

如果公司有成千上万的员工,该有多大的分摊工作量?还是不要超出比例或基数计提和列支吧。

三、剩余款项在食堂兑换副食品1. 如果食堂外购副食品,用以剩余款项的兑换。

食堂购进实物不得作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兑换时,直接以剩余款项冲减食堂费用支出,可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在许多企业中,职工食堂是为员工提供伙食的一种福利措施。

而在财务核算中,企业往往会将职工食堂开支计入职工福利费。

然而,这些开支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就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职工福利费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食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职工福利费的计入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然而,职工食堂开支是否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看具体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的过程中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

而合理的费用定义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食堂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因此,一般而言,职工食堂开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然而,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在国家税务局的一些解读中,如果企业的职工食堂是为了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员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伙食,且开放给全体员工使用,那么这部分开支可以被视为员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并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食堂开支的核算和扣除,企业需要具备正规的发票和相关凭证,确保符合税务机关的审计要求。

总而言之,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来确定。

在中国,一般情况下,职工食堂开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但如果企业的职工食堂满足一定条件,如为全体员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伙食,确保符合税务机关的审计要求等,那么部分开支可以被视为员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并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最后,作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更新和解读,确保自己的税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对于具体税收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

餐费税前扣除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这样的餐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样的餐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一提到餐费,小编相信大部分会计立刻联想到属于业务招待费,而且知道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数额少之又少,其实这个理解不确切,餐费不一定属于业务招待费!情况1: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符合标准的餐费100元属于差旅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0元贷:库存现金 100元情况2:公司召开市场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费10000元属于会务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会务费 10000元贷:库存现金 10000元提醒: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情况3:公司召开董事会过程中发生的餐费2000元属于董事会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董事会费 2000元贷:库存现金 2000元情况4:公司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1000元属于职教费,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教费 2000元贷:库存现金 2000元情况5:公司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过程中发生的餐费5000元属于福利费,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14%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000元贷:库存现金 5000元情况6:企业筹建过程中发生的餐费6000元属于开办费,可以按照金额的60%计入开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总额度不受收入的限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000元贷:库存现金 6000元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餐费补贴财税处理

餐费补贴财税处理

餐费补贴财税处理实务中几乎每个企业都涉及餐费补贴,这些事项财务人员很熟悉,但却很容易出错。

发放形式不一,会计处理不一,税务处理不一,关系企业,关系个人,如何处理才能规避税务风险?一起来学习!餐费补贴的涉税处理~通常企业发放餐补形式有:第一,企业没有食堂,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餐费补贴,职工自行就餐;第二,企业自办内部食堂,每月拨款给食堂,职工无标准餐;第三,内部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企业按职工就餐的次数定额进行结算;第四,按月按标准按人头给外部食堂拨款,以票结算,职工按标准去就餐。

一、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发放餐费补贴1、会计处理对于没有职工食堂的单位发放的伙食费,属于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列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核算。

例:A公司没有自办职工食堂,每月发放500元午餐补贴,直接按月打入员工工资银行卡,员工自行在外面吃午餐。

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成本/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贷:银行存款上面会计处理不正确,应作如下处理:借:成本/费用(职工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贷:银行存款存在涉税风险点:上述会计处理,导致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涉及纳税调整,账面及申报表均需调整至工资薪金项目税前扣除。

例:B公司没有自办职工食堂,员工手册等明确每月发放500元午餐补贴,让员工找餐票报销,员工自行在外面吃午餐。

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成本/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福利费或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银行存款上面二种会计处理方式均不正确,对于按月按标准发放的补贴,无论以票报销还是以货币形式发放,均属于工资范围,在此政策下,也就是无需取得餐票了。

应作如下处理:借:成本/费用(职工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职工工资存在涉税风险点:作为业务招待费及福利费均不能税前扣除,账面及申报表均需调整至工资薪金项目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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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编者按:2018年了,各位纳税人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18年1月15日起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的问题与大家讨论。

现就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餐费补贴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话题与大家探讨。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众所周知,很多单位和组织都设有内部职工食堂,并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餐费补贴,员工再按低于市场标准的价格到食堂就餐。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餐费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列支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可以在职工福利费列支,也按可规定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意: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三、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的会计处理
1.拨付食堂经费补贴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银行存款
内部资金拨付行为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开具发票,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凭纳税人内部自制凭证经批准拨付。

2.开支食堂经费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需要知道: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福利费,属于外部采购开支的,凭应取得的采购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内部成本的,凭纳税人自制凭证在税前列支。

综上所述,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思考: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内部员工食堂拨付的食堂经费补贴是否需要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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