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服务站活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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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我局党员志愿者服务站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使该组织更加完善的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章程。
第一条名称:夏津公路局志愿服务队
第二条行动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三条口号:服务他人,奉献社会
第四条性质:夏津公路局志愿服务队是由志愿参与并从事社会公益的我局在职党员干部和青年团员组成的自治性团体。按照“拓宽服务群众渠道,构建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本队由局党支部直接领导,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为志愿者创造锻炼平台。
第五条目标:培养党员志愿者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服务他人的能力,加强全校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培养出一支实干,有奉献精神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第二章细则
第六条基本任务
(一)讲文明,树新风,建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团体;
(二)培养党员志愿者,为其提供服务社会的机会,帮助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倡导志愿者精神,全面提高党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四)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本局或社会成员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培养党员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党员道德整体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成员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二)服从分配,完成交办的工作。参加活动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
(三)宣传宗旨,维护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影响;
(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服务他人;
(五)关心本站工作,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六)维护合法权益和形象。
第八条成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参加本站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三)有质询、批评和监督本站各项工作的权利;(四)有对本站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管理及奖励制度
(一)加入本站以“自主、自愿”为原则;(二)凡本局干部职工向本站申请,即可成为本站成员;(三)一旦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站,不得随意退出,若情况特殊,坚持退出的,应向本站站长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退出;(四)党员因工作调离等原因离开本局,自行退出本站;(五)每年根据队员总体表现及活动时数和参加的情况,评出“海宁一中党员志愿者积极分子”称号;
第三章机构职能
第十条站长职责
对本站负责,根据章程制定本站的工作计划,负责各项活动的实施;
第十一条办公室职责
协助站长制订工作计划,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宣传报道等。
第十一条服务队职责
为更好的搞好我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三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若干个特色服务队。主要职责:(一)开展好党员志愿者各项活动;(二)不断创新,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三)搞好宣传,宣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