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之欧阳学文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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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

二、实行准运证制度。

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

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四、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五、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一、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

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三、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必须冲洗干净。

四、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六、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

二、实行准运证制度。

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

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四、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五、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一、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

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三、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必须冲洗干净。

四、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六、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垃圾清运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清运工程施工活动,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垃圾清运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施工组织第六条工程部门应根据施工需求,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工程部门应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第八条工程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部门应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条工程部门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集中注意力,杜绝因疏忽大意造成事故。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施工人员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做好施工记录和档案,以备后期查阅。

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保洁,确保施工场地整洁。

第五章后勤保障第二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宿、医疗等方面。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后勤人员,确保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建筑垃圾的高效清运和合理处理,维护企业形象和环境卫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理。

三、管理标准3.1 垃圾分类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和运输处理。

2.分类标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依照不同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和运输。

3.2 垃圾收集1.建立合理的垃圾收集点,确保员工便利地投放垃圾,避开垃圾乱丢乱放。

2.在垃圾收集点设置明确的分类指示牌和容器,以便员工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3.定期检查和清理垃圾收集点,保证收集点环境乾净、无异味。

3.3 垃圾运输1.建立垃圾运输台账,记录每次垃圾运输的日期、量、来源和去向等相关信息。

2.负责垃圾运输的员工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垃圾运输操作证,并且要求谙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需采纳封闭式车辆进行运输,避开垃圾泄露和二次污染。

3.4 垃圾处理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2.建立垃圾处理台账,记录每次垃圾处理的日期、数量和处理方式等紧要信息。

3.定期检查垃圾处理场所,确保场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开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四、考核标准4.1 垃圾分类考核1.依照垃圾分类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5%。

2.检查的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的精准性、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情形和设施完好情况等。

3.考核结果依据优良、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进行评定,评级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4.2 垃圾运输考核1.检查垃圾运输的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记录不精准或遗漏的情况。

2.检查垃圾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泄露或二次污染的情况。

3.考核结果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交叉核对等方式进行评定,评级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建筑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建筑垃圾处理规章制度

建筑垃圾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和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城市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确保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理应当秉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

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理档案,清晰记录建筑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七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转,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理。

第二章建筑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第八条建筑垃圾按照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金属等,建筑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设置分类投放容器。

第九条建筑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建筑垃圾收集人员,定期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和运输,确保建筑垃圾的及时清运。

第十条建筑垃圾收集过程中,应当注意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的分开收集,并禁止混合投放,以免影响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效果。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收集点应当设置标志标识,指示建筑垃圾的分类投放方式,保证建筑垃圾的正确分类。

第十二条建筑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保证建筑垃圾处理点的清洁卫生。

第三章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条件,保证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处理。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防止建筑垃圾泄漏和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堆肥等,确保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

2021年施工现场环境因素清单及重大环境因素之欧阳学文创编

2021年施工现场环境因素清单及重大环境因素之欧阳学文创编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欧阳光明(2021.03.07)
核电宣教中心(核电科技馆)建筑安装施工项目
重大环境因素
及控制措施清单
编制:审核:批准:
编制日期:年月日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重大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
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核电宣教中心(核电科技馆)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安2-2/T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控制措施包括:a、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b、执行运行控制程序;c、教育与培训;d、监督检查;e、制定应急预案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国核运行研发实验基地项目部
重大环境因素
控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编制:审核:批准:
编制日期:年月日*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重大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国核运行研发实验基地建设项目安2-2-1/T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治理制度之羊若含玉创作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清运车天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端清运,大约9:00停止,台式车依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停止.
2、清运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进程中不得扬撒、泄漏.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包管平安操纵清运,如有特殊情况产生,要实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诉负责人另作处理,防止平安事故产生.
4、在清运进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压缩车、挑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成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清洁的现象产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清洁卫生,无异味.
6、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7、为呵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需要的劳保用品.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划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
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讨,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建筑公司垃圾运输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垃圾运输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垃圾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公司垃圾运输管理,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和合法处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建筑公司内进行建设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的运输管理。

第三条建筑公司垃圾运输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公司应设立垃圾运输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负责人,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垃圾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确保操作安全。

第六条建筑公司必须合法开展建筑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筑垃圾的分类、装载和运输。

第二章垃圾分类和分装第七条建筑公司在开展建筑工程时应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第八条建筑垃圾应根据不同种类进行分装,保证易处理的垃圾与危险废物分开装载,防止污染和其他不良影响。

第九条每一种分类的建筑垃圾应做好标识,清晰明了,避免混装。

第十条建筑公司应定期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保持垃圾存放场所的整洁。

第三章运输要求第十一条进行建筑垃圾运输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无泄漏等问题。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速度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运输。

第十三条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四条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清洗,避免污染环境。

第四章垃圾接收和处理第十五条垃圾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必须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倾倒。

第十六条目的地接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资质和设施,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合理处理。

第十七条目的地接收单位必须对处理后的垃圾进行分类,确保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十八条目的地接收单位必须对建筑垃圾进行登记记录,做好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九条建筑公司应定期对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建筑公司应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对垃圾运输管理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WORD格式--可编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

二、实行准运证制度。

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运证。

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四、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五、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一、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

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三、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必须冲洗干净。

四、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六、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2021年施工现场八牌二图统一规定(附件八)之欧阳学文创编

2021年施工现场八牌二图统一规定(附件八)之欧阳学文创编

施工现场八牌二图统一规定欧阳光明(2021.03.07)八牌二图如下:1、工程概况及人员概况2、安全生产牌3、消防保卫牌4、十项安全技术措施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6、工地文明施工牌7、“三宝、四口”防护规定牌8、工地环境卫生制度9、施工平面布置图10、安全警示牌、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注:1、图牌位置:图牌设置于进大门显要位置。

2、规格:图牌为长方形,竖式。

长×宽(1.2米×0.8米)。

图牌架尺寸高2米,总长为7.2米。

3、材质:白色宝丽板,不锈钢包边。

设“八牌一图”宣传栏,底座高0.3米,防雨棚设日光灯夜间照明。

4、文字颜色:图牌标题红色,内容蓝色。

附件1:工程概况及人员概况附件2:安全生产牌附件3:消防保卫牌附件4:十项安全技术措施附件5: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附件6:工地文明施工牌附件7:“三宝、四口”防护规定牌附件8:工地环境卫生制度附件9:施工平面布置图附件1工程概况及人员概况牌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安全生产牌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建立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项目部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五、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附件3消防保卫牌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消防法规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检查监护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消防安全。

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以工地项目经理为主的义务消防组织并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管理网络。

三、施工现场内外消防道路和通道应保证畅通,工地应按消防要求配制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方案之欧阳理创编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方案之欧阳理创编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一,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1、垃圾清运人员按学校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每天清运量不少于1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6、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对学校所配置的清运工具责任到人,如系人为破坏、丢失,将照价赔偿;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垃圾清运人员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9:00,在垃圾车停放的学校大门岗签到,考勤方法以学校为准;2、垃圾清运人员为临时工性质,根据清运工作量情况及工作表现,学校有随时作出解聘的要求;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为出车量情况。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1、各管理处环境事务主管要提前一天向学校环境事务部通报垃圾清运要求及数量,以便作好调车准备,以可装满一车为标准;2、管理处每出一车垃圾由所在项目的环境事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进行检验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环境事务负责人休息,管理处主任检验签字或指定专人负责;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垃圾清运工作制度(3篇)

垃圾清运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提高垃圾清运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垃圾清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垃圾清运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原地分类,集中处理;2. 优先利用,减少污染;3. 安全环保,保障健康;4. 公平合理,服务社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垃圾清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垃圾清运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垃圾清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六条垃圾清运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垃圾清运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实施垃圾清运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3. 监督检查垃圾清运工作的落实情况;4. 处理垃圾清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垃圾清运工作情况。

第七条垃圾清运单位的主要职责:1. 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清运垃圾;2. 确保垃圾清运设施完好,定期进行维护;3. 加强对清运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4. 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5.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垃圾分类与收集第八条垃圾分类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为以下四类:1. 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2.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3. 厨余垃圾:厨房废弃物、餐饮废弃物等;4.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第九条垃圾收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3. 定时收集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4. 对分类收集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垃圾清运第十条垃圾清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清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保持整洁;2. 清运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飞扬、滴漏;3. 清运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洗清运车辆,保持环境整洁;4. 严禁将垃圾随意倾倒、丢弃。

物业建筑垃圾搬运制度范本

物业建筑垃圾搬运制度范本

物业建筑垃圾搬运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建筑垃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本制度所称建筑垃圾包括:(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包装材料、施工垃圾等;(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维修、拆除、更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业)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确保建筑垃圾处理的合规、环保、经济、高效。

第四条建筑垃圾的搬运、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建筑垃圾的搬运、处置费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业主承担。

具体费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物业管理制度协商确定。

二、建筑垃圾的分类与收集第六条建筑垃圾按照类别分为:(一)可回收垃圾:如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等可再利用的材料;(二)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油漆、废药品等对环境有害的材料;(三)其他垃圾:如弃土、弃料、装修垃圾等无法回收和有害的废弃物。

第七条物业应当设立建筑垃圾收集点,明确收集点的位置、开放时间、使用要求等,并向业主、施工单位等告知。

第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应当根据物业要求,将建筑垃圾分别投放至指定的收集点。

三、建筑垃圾的运输第九条建筑垃圾的运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并按照约定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二)运输车辆应当具备防尘、防渗、防遗撒等设施,保证运输过程中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三)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撒漏、污染道路;(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携带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案之欧阳治创编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案之欧阳治创编

目录1、编制依据22、工程概略32.1项目概略32.2.编制目的33、建筑垃圾界说及分类33.1建筑垃圾界说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筑垃圾分类4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办法4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44.2责任制考核74.3建筑垃圾管理办法85、建筑垃圾清运9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9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10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106、建筑垃圾收尾131、编制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呵护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夜气污染防治法》1.3《环境呵护条例》1.4《年夜气污染防治条例》1.5《建设项目环境呵护管理条例》1.6《郑州市年夜气污染防治条例》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放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10《放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1.11《危险废料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12《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1.1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1.15《国家危险废料名录》1.16《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管理条例》1.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呵护标准》1.18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略2.1项目概略2.2.编制目的近年,随着社会和谐成长,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

为改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包管郑州市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年夜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

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笼盖、收支车辆100%冲刷、施工现场空中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计划。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获得及时处理,根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3、建筑垃圾界说及分类3.1建筑垃圾界说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革、裁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装置、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放弃物。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之欧阳法创编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之欧阳法创编

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第五条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清理制度

建筑垃圾清理制度

建筑垃圾清理制度1. 背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制定一套健全的建筑垃圾清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目标本建筑垃圾清理制度的目标是有效管理和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城市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4. 职责分工4.1 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和修订建筑垃圾清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监督和执法建筑垃圾清理制度的执行;-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建筑垃圾清理制度。

4.2 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 负责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5. 清理流程![清理流程图](清理流程图.png)6. 监督与处罚6.1 监督机制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投诉受理等方式,确保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执行。

6.2 处罚措施对违反建筑垃圾清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7. 奖励与激励7.1 奖励机制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奖励机制,对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给予嘉奖和奖励。

7.2 激励措施鼓励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采用环保、可回收的材料,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支持研发和推广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

8. 宣传与教育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将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对建筑垃圾清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9. 评估与改进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建筑垃圾清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适应性。

10. 法律法规建筑垃圾清理制度的执行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是建筑垃圾清理制度的内容概要,具体细节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工地垃圾清运企业管理制度

工地垃圾清运企业管理制度

工地垃圾清运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地垃圾清运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工地垃圾清运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依法依规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安全可靠、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要求。

第四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晋升制度。

第五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建立健全与委托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投诉。

第七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建立健全与员工的沟通渠道,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八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九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设立清运部门或清运队伍,明确负责人,配备必要设备和人员,保障垃圾清运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设立质检部门或质检人员,负责对垃圾清运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设立安全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明确垃圾清运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程,制定垃圾清运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中的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十六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

第十七条工地垃圾清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垃圾清运的回收、处理和处置机制,保证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

建筑垃圾搬运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垃圾搬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垃圾搬运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建筑垃圾搬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垃圾搬运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三)谁产生、谁负责;(四)规范操作、安全作业。

第二章搬运准备第四条搬运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建筑垃圾搬运资质;(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有符合要求的搬运车辆、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搬运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搬运准备:(一)与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签订建筑垃圾搬运合同;(二)进行现场勘查,制定搬运方案;(三)对搬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四)对搬运车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搬运作业第六条建筑垃圾搬运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收集:按照建筑垃圾的种类、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装;(二)分类运输:采用专用车辆运输,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三)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搬运方案进行作业,确保安全、高效;(四)安全作业:搬运过程中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搬运车辆应具备以下要求:(一)具有合法的行驶证和车牌;(二)车辆外观整洁,标识清晰;(三)车辆内部清洁,无污垢、异味;(四)车辆配备密封、包扎、覆盖等设施,防止沿途抛洒、滴漏。

第八条搬运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二)不得超载、超限;(三)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建筑垃圾;(四)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

第四章搬运处置第九条建筑垃圾应倾倒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地,不得乱倾乱倒。

第十条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搬运单位应积极与相关企业合作,实现建筑垃圾的再利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搬运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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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

二、实行准运证制度。

即:凡是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
安装使用全封闭运输装置,按照市政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办理准
运证。

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
不得混放。

四、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
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五、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六、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政府部署的有关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制度
一、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
作,所有车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二、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所有运输车辆
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帐,台帐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

台帐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运
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三、冲洗人员车辆表面进行冲洗,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
位置必须冲洗干净。

四、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
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五、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
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六、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
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
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八、工地大门口的文明卫生和外出车辆冲洗监督工作,由项目部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当班门卫全天候值班看管,因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到位驶出工地,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由当班门卫负直接责任。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清扫洒水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

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二、施工区、生活区要划分出卫生责任区,设专人负责,并设置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责任人及管理范围。

三、施工现场每天都要打扫,保持整洁干净,施工道路要时常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洒水要均匀适量。

清扫、洒水用水要优先使用回收可利用的水。

四、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扫,运到指定存放处,做到活完脚下清。

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清理装车时,要洒水进行湿润。

运输时要盖篷布,防止扬尘,并做到沿途不遗洒杂物。

五、大风天气必须对易产生飞沙扬尘的材料或部位,进行覆盖或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职业学院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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