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本管理制度为全体物业公司员工和装修工人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及安全操作的指导,有效地促进了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管理目标:1.提高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遵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法规,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理的所有装修项目中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装修工地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并确保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安全进行。
2.专人负责:每个装修项目中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并与其他相关人员密切配合。
3.环保合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采取合理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法。
4.效率优先:确保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合理安排清运车辆和工人的数量和时间。
四、工作流程:1.装修前期准备阶段:a.制定装修清运计划,包括垃圾清运时间、地点、方式等。
b.负责人与装修公司沟通,明确建筑垃圾清运的要求和工作流程。
c.确保装修工地的垃圾堆放区域与清运车辆的通道畅通无阻。
2.施工阶段:a.装修工人应及时清理和整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
b.装修工人应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存放在指定的垃圾堆放区域。
c.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时从工地将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或垃圾站。
3.完工后的清理工作:a.确保装修工地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进行清场工作。
b.对清理后的工地进行检查,确保没有遗漏垃圾或存在安全隐患。
五、安全操作指南:1.所有装修工人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意外伤害。
2.装修垃圾清运车辆应定期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并确保垃圾不会洒落在运输过程中。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停工等,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评估:1.负责人应定期对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5篇)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为保障园区及楼宇内的公共卫生、维护正常的装修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z家园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二条z家园装修垃圾清运费的缴纳遵循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平方米以内按____元/户收取;____平方米按____元/户收取;____平方米以上按____元/户收取。
第四条安管部为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的全面工作;客户中心负责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缴,协助安管部对装修垃圾清运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由安管部全面负责,客户中心负责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缴工作。
第六条安管部巡逻队及相关岗位对装修垃圾清运进行具体管理,巡逻队每日不定时对一装修垃圾清运进行巡检。
第七条客户中心楼管员与安管部巡逻班长共同负责核对每天园区装修淤泥具体的清运数量(单位:车/次),客户中心主管与安管部主管共同核对每天具体的清运数量并签字确认,以便核算。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时,凡自愿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的,需在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同时,向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垃圾清运委托书》;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需向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承诺书》。
第八条清运装修垃圾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园区及楼宇内的公共卫生,不损坏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
第九条装修期间,任何装修单位不得将装修垃圾余泥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及园区其他公共区域。
第十条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的,每日必须将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余泥以尼龙或麻包袋包装并搬运至物业公司指定的堆放点。
业主自行负责清运装修垃圾的,每日必须将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余泥以尼龙或麻包袋包装及时清离园区并做到日产日清,不得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第十一条清运装修垃圾余泥时,各装修单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清运时,装修垃圾每次不得超过____包,同时注意保护电梯清洁。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4篇)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是指对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建议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1. 分类准则:按照垃圾的性质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分类指导:提供分类指导和标识,确保施工人员清楚了解每种垃圾应属于哪个分类。
3. 垃圾收集容器:准备垃圾收集容器,并根据不同垃圾的产生量确定容器的数量和大小。
4. 收集频率: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和垃圾产生量,制定合理的垃圾收集频率,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5. 清运车辆:选择合适的清运车辆,保证装修垃圾可以有效地运输和处理。
6. 垃圾转运站:将垃圾转运到指定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理,确保规范的垃圾处理过程。
7. 环保处理:垃圾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选择合规的垃圾处理方式,如回收、焚烧或堆肥。
8. 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垃圾清运过程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垃圾的合规处理。
9. 宣传教育: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和业主的垃圾分类意识和行为。
以上是一些建议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通过合理的分类、收集和清运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装修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提升装修工程的环保水平。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维护城市环境的美观和市政设施的完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类建筑装修工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
第三条在本市开展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装修垃圾”是指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杂物。
第二章装修垃圾清运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装修工程的承包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第七条承包方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清运人员和清运设备,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装修过程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处理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1. 垃圾分类:装修垃圾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 垃圾容器:在装修现场设置指定的垃圾容器,垃圾应及时投放到相应的容器内。
3. 垃圾存放位置:垃圾容器应放置在适当的位置,避免对周围环境和通行人员造成影响。
4. 垃圾清运频次:根据工地产生的垃圾量,合理安排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不会长时间滞留。
5. 合法处理:垃圾清运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资质,确保垃圾得到合法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6. 垃圾运输:垃圾应使用密封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避免垃圾散落污染周围环境。
7. 处罚措施:对违反垃圾清运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对其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整改。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第 1 页共 1 页。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及乡村所有装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装修垃圾是指装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装修废料、废旧家电、废旧家具等。
第四条装修垃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对装修垃圾的清运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装修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第六条装修垃圾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包括建筑垃圾、装修废料、废旧家电、废旧家具等四类。
第七条建筑垃圾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砖瓦、木材、钢筋等,应分别按照不同的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八条装修废料包括墙面装饰材料、地板材料、石材材料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废旧家电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应向相关的回收单位进行申报和收集,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条废旧家具包括床、桌椅、柜子等,可以进行再利用或者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章装修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第十一条装修垃圾的运输应由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期间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应先进行堆放和分类,然后由专业的运输单位进行搬运和运输,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倾倒。
第十三条装修废料、废旧家电和废旧家具应直接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搜集和运输,不得随意倾倒。
第十四条装修垃圾的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的环保标准进行,包括焚烧、填埋、回收等方式。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装修垃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门的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乱倒乱填。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城市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对装修垃圾的清运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环境卫生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城市环境卫生部门可以依法移送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建筑装修垃圾收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装修垃圾的收运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建筑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的收运管理,包括建筑装修废弃物、建筑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材料废料等。
三、垃圾分类1. 所有建筑装修垃圾都应按照类型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弃的瓷砖、废旧的水泥、石头、旧的玻璃等。
3. 有害垃圾包括一切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的废物,如废电池、废漆、废油漆桶等。
4. 其他垃圾包括其余未被分类的垃圾。
四、收运流程1. 收运方需与建筑装修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 收运方需在垃圾产生点设立垃圾收运标识,指示员工如何正确投放垃圾。
3. 收运方需定期到建筑装修现场收运垃圾,确保垃圾不积存过久。
4. 收运方对垃圾进行分类、包装,确保安全运输。
五、处理方式1. 可回收垃圾将进行再次分类,符合要求的将进行回收利用。
2. 有害垃圾将交由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其他垃圾将送往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六、处罚1.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建筑装修单位,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罚款处罚。
2. 对恶意倾倒垃圾的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对垃圾进行清理处理。
3. 对不按照垃圾处理协议收运垃圾的收运方,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七、监督管理1. 禁止建筑装修单位私自倾倒垃圾,监督部门需加大对建筑装修现场的巡查力度。
2. 垃圾收运方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垃圾处理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3. 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运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八、奖励1. 对垃圾分类规范,配合垃圾收运方工作的建筑装修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垃圾再次利用率高,符合相关标准的收运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对在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本
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本规定是为了规范装修垃圾清运工作,保障施工现场整洁,维护环境卫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责任1. 装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垃圾清运管理岗位,负责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区域的垃圾进行清运。
2. 垃圾清运管理岗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定期清运垃圾等。
三、分类管理1. 施工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垃圾分类指示牌,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容器。
2. 施工人员应当按照指示牌上的要求将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容器中,禁止将垃圾随意丢弃在施工现场或周边区域。
3. 垃圾分类容器应当定期清理,以保证垃圾分类的效果。
四、垃圾清运1. 施工现场的垃圾应当定期清运,不得堆放过久。
2. 垃圾清运应当选择合法的垃圾中转站进行,禁止将垃圾倾倒到非法垃圾处理场所。
3. 垃圾清运车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垃圾在清运过程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垃圾处理1. 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的垃圾处理机构进行垃圾处理,确保垃圾得到正确的处理。
2. 施工单位应当妥善处理有害垃圾,禁止将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垃圾处理设备,如垃圾压缩机等,以减少垃圾体积,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六、处罚与奖励1. 对于垃圾分类不当、清运不及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将处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改等。
2. 对于垃圾分类、清运等工作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等。
七、监督检查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及时调整。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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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
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
3项目职责4。
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
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4。
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5。
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1。
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
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
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
1。
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
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
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3.0术语及定义无4。
0职能职责4。
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4。
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
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
3。
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
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5。
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
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
1。
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
1。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
1。
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5。
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5。
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
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
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
0术语及定义无4。
0职能职责4。
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4.3项目职责4。
3。
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4。
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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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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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工作程序5。
1清运要求5。
1。
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
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
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5.1。
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5.1。
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作者------------------------------------------日期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术语及定义无职能职责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项目职责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工作程序清运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 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 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 但必须在 小时内进场清运。
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 时至 时,秋、冬季节每周 时至 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 公里 小时以内。
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
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
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
0术语及定义无4.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
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4.3项目职责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4.3。
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4。
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5。
1清运要求5。
1。
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
5.1。
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
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
1。
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
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5。
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
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
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在室内装修、建筑施工等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被称为建渣。
建渣的处理管理对于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建渣的清运行为,促进施工作业的有序进行,制定以下相关管理规定:一、建筑物装修期间建渣的分类与存放1.建渣分类:建渣应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性质进行分类,在产生建渣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合理划分和分拣建渣。
2.建渣存放:建渣暂时堆放在工地内指定的建渣暂存点,不得存放在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二、建渣的清运与处置1.建渣清运:建渣清运应当有序、及时,由施工单位与环卫部门协调,确保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安全。
2.建渣处置:清运后的建渣应送往指定的建渣处理场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乱堆放。
三、建渣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监督:建设行政部门及环保部门对建筑工地建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2.检查:建渣管理中的各环节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建渣管理的奖惩制度1.奖励:对建渣管理得当、无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建渣管理工作。
2.处罚:对于违反建渣管理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暂停施工资质。
五、建渣管理的责任分工1.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建渣分类、存放、清运和处置等管理工作,确保建渣管理符合规定。
2.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建渣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指导。
以上是关于装修建渣清运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
物业公司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
1.0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无4。
0职能职责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
3项目职责4。
3。
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
3。
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
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
3。
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
0工作程序5.1清运要求5。
1。
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5公里/小时以内.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5。
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
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5。
1。
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
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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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3.0术语及定义
无
4.0职能职责
4.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4.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4.3项目职责
4.3.1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4.3.2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4.3.3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3.4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5.0工作程序
5.1清运要求
5.1.1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24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48小时内进场清运。
5.1.2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21时至23时,秋、冬季节每周20时至22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5.1.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
5公里/小时以内。
5.1.4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用措施进行遮盖,避免建渣散落。
5.1.5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5.1.6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清运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小区交通秩序,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
5.1.7为保证项目现场品质,清运前项目必须配合清运单位做淋水降尘举措,装载完毕后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建渣池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5.1.8若因乙方驾驶过程中造成本物业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建渣池修建
由乙方负责建渣池的修建,修建标准如下:
5.2.1现场打围包装尺寸、大小可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打围高度不得低于2米。
5.2.2建渣池必须四面围合,牢固可靠,正面采用开、关门的方式进行,能够确保堆放期间开、关正常。
5.2.3材质可采用砖墙、彩钢、钢铁架、尼龙滑轮,较厚木板等进行包装,四面必须围合不能在视线观望下可见。
5.2.4不能妨碍垃圾装载、清运,禁止出现垃圾外溢、洒落等现象。
5.2.5建渣垃圾池应设置在小区偏僻位置,同时便于清运要求,避开客户高接触点、机动车主通道等,避免客户住宅直线距离(50米之内)。
5.2.6根据消防管理要求,乙方不得在清运现场违章搭建,同时应在建渣池配备灭火器具,每个建渣池配备的4公斤灭火器不低于4具。
5.2.7乙方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将建渣清运至合法倒场。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本合同的清运工作整体转包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5.3计量要求
5.3.1乙方装载车辆初次进入物业服务区域,需经项目管理人员对乙方车辆的装载体积进行测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每次装载以满车为单位。
不同车型装载体积重新测量。
5.3.2装载完毕后,甲方项目现场秩序维护部人员和设施设备维护部人员需同时对装载体积进行确认,并填写《建筑垃圾清运结算记录表》交乙方确认,签字确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结算记录表》双方各持一份,同时,乙方车辆离开物业服务区时必须从有安装摄像头的区域经过(清运动线无摄像头项目现场拍照取证存档,以作为结算依据)。
5.1.3费用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所持有的《建筑垃圾清运结算记录表》,甲方核实后,按实际建渣清运体积计算。
建渣清运价格为单价包干,该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池修建及维修费、建渣装卸费、运输费、运转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6.0罚则
6.1若违反本管理制度,建渣清运业务不按规定实施或徇私舞弊者将给予开除的处罚,同时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相关合作伙伴参与弄虚作假或商业贿赂,应按照反商业贿赂协议规定追究责任并将其纳入合作伙伴黑名单,永不使用。
同时项目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6.2若违反本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对商家清运数量进行核实,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2000-10000元罚款。
7.0支持性文件
《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8.0相关记录表格
《建筑垃圾清运结算记录表》
建筑垃圾清运结算记录表
序号清运日期离场时间清运体积承运车好牌承运人签字秩序维护当班班长签字设施设备维护员签字备注项目负责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