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秋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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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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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作业一一、单选1.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的选项是: DA. 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B.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C. 公司解散时分配剩余资产D. 足额缴纳出资2.以原作品为基础并对其加以改造,从而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DA. 表演权B. 汇编权C. 复制权D. 改编权3.民法对自然人的生活信息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是属于:DA. 健康权B. 肖像权C. 名誉权D. 隐私权4.民法通则规定,对人体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AA. 一年B. 二年C. 三年D. 五年5.宪法规定了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其中核心程序是:CA. 选举组织B. 选区划分C. 选民登记D. 提名与投票程序6.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的时间以及我国加入该组织的时间是: BA. 1948年、2000年B. 1995年、2001年C. 1994年、2002年D. 1996年、2003年7.在以下刑罚中,不属于刑法附加刑的是: AA. 管制B. 罚金C. 剥夺政治权利D. 没收财产8.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几倍的报酬: DA. 工资的150%B. 工资的200%C. 工资的250%D. 工资的300%9.关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以下表述中有错误的是: CA.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B. 如可以分割则作者单独享有自己创作的部分C. 同时兼及享有合作者创作的部分D. 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10.以下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义务的表述,其中不正确的是:AA. 按出资额比例享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B. 按出资额比例从公司获得利益C.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风险责任D. 在公司登记后可以抽回部分出资11.在以下诉讼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分配属于:BA. 刑事诉讼法B. 民事诉讼法C. 仲裁程序D. 行政诉讼12.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即作品的种类,以下内容符合这一标准的是:AA. 口述作品B. 盗版书籍C. 非法音像制品D. 法律法规13.以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是:CA. 宪法B. 行政法C. 民法D. 刑法1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独任审判制适用的是: DA. 普通程序B. 简易程序C. 第二审程序D. 审判监督程序15.以下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描述不正确的是: AA.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被迫停止犯罪B.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C. 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D. 行为人出于自身的原因结束了犯罪行为16.中华法系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其代表性的律典是:CA. 秦律B. 汉律C. 唐律D. 魏晋律17.我国行政规章的制定机构是: AA. 国务院B. 国务院各部委C. 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D.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18.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四章的章名进行了修订,其中增加的一项是: BA. 国旗B. 国歌C. 国徽D. 首都19.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指以下: CA. 14周岁以上的人B. 15周岁以上的人C. 16周岁以上的人D. 17周岁以上的人20.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的休息时间是: BA. 公休假日B. 法定假日C. 年休假日D. 探亲假日21.以下关于婚姻法“禁婚亲”及因疾病禁止结婚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BA. 直系血亲B. 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 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 患其他医学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22.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在溯及力方面的所采用的原则是: CA. 从旧原则B. 从新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23.以下属于刑法中的自首的选项是: DA. 归案之后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的B. 提供重要线索并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的C.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罪犯D. 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24.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拘传的表述正确的是: BA. 拘传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B. 拘传相当于刑事拘留C. 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D. 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连续拘传犯罪嫌疑人25.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概念的表述正确的是: AA. 可以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B. 必须是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C. 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D. 可以是某个行政机关26.根据法律类型的分类传统,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类型应属于: CA. 大陆法系B. 英美法系C. 中华法系D. 印度法系27.在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是: CA. 奴隶制法律制度B. 封建制法律制度C.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D.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28.确立“三个代表”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宪法修正案是: AA. 1988年宪法修正案B. 1993年宪法修正案C. 1999宪法修正案D. 2004年宪法修正案29.北京市政府制定的五环路以内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属于: AA. 抽象行政行为B. 具体行政行为C. 监督行政行为D. 协议行政行为30.在以下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CA. 自己代理B. 表见代理C. 授权代理D. 法定代理二、多选1.以下作为公民政治权利的选项有:ABCDA. 选举权B. 监督权C. 通信秘密和自由不受侵犯D. 游行、示威的自由2.依据民法通则的善意取得制度,对取得财产的限制方面有以下的:BCDA. 个人小轿车B. 爆炸物C. 枪支D. 毒品3.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查处的机关包括以下的:ABCDA.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B. 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C. 人民法院D. 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部门4.社会救助法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可以包括以下的:ABCDA. 灾民救济B. 城镇贫困居民救济C. 农村五保户救济D. 流浪乞讨人员就医5.以下选项内容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有:ABCDA. 国家B. 自然人C. 法人D. 国际经济组织6.以下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BCDA. 房产权B. 工业产权C. 著作权D. 反不正当竞争权7.以下属于自然人主体的是:ABCDA. 公民个人B. 个人合伙C. 企业法人D. 事业法人8.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哪些:ABCD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D. 公证、鉴定形式9.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三资”企业是指:ABCA. 中外合资企业B. 中外合作企业C. 外商独资企业D. 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10.在诉讼证明及其过程中,主要的证明对象是以下的:ABCA. 实体法事实B. 程序法事实C. 证明材料D. 外国法三、论述1.某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之规定,委托某镇政府对煽动群众闹事、围攻镇政府办公区域的廖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但镇政府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也未向其提供陈述事实和申辩理由的机会。

19秋《法律基础》离线

19秋《法律基础》离线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涉及以下哪一类人?分值:4D
A. 企业普通员工 B. 机关勤杂人员
C. 公司普通职员 D. 公务员
5.以下内容不能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是?分值:4C
A. 合法的房产 B. 自己撰写的著作
C. 贪污的现金 D. 自己发明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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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1.出于自身的意志而放弃犯罪,并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指的是:分值:4B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多长时间提出?分值:4B
A. 5日 B. 3日
C. 7日 D. 10日
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分值:4C
4.以下属于继承权丧失的选项是:分值:4ABCD
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 杀害其他继承人
C. 遗弃被继承人 D. 篡改遗嘱
5.以下属于婚姻所具有的法律意义,正确的选项是:分值:4BCD
A. 婚约受法律保护 B. 结婚的主体必须是男女两性
C. 结婚是法律行为 D. 婚姻受法律保护
6.在以下各项著作权当中,属于著作财产权的选项是:分值:4ABCD
6.以下内容属于著作财产权的选项是:分值:4B
A. 发表权 B. 发行权
C. 署名权 D. 修改权
7.当合伙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是:分值:4D
A. 责任不确定 B. 有限责任
C. 无责任 D. 无限连带责任
8.商事法律调整的是以下的:分值:4D
A. 民事关系 B. 婚姻关系
C. 经济关系 D. 商事关系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秋季《刑法学》离线考核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秋季《刑法学》离线考核

离线作业考核《刑法学》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 简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答:(1)两者相同点是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有一定认识,并且实施行为的目的都不在于追求危害结果发生。

(2)两者的区别在于:①认识因素上,两者认识程度不同。

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行为人对行为将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具有较清楚、现实的认识。

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虽有一定认识,但这种认识是比较模糊的,并认为根据自身的能力、经验以及外部有利条件,实施行为时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会转化为现实性。

②在意志因素上,间接故意的行为人虽然是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也并不反对、不排斥结果发生。

他为了实现其他目的,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了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

而在过于自信的场合,行为人不仅不希望而且也不放任结果发生,而是希望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结果发生,即排斥、反对结果发生。

发生的结果是出乎其意料、违背其意愿的。

2. 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来源是什么?答:一般认为,不作为的义务有以下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这里的法定义务,一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例规章中所规定的义务,二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义务而不作为,自然构成犯罪的不作为,而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不作为,只有在刑法认可的条件下,才构成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业身份或某种业务岗位并正在执行为前提,而且这类义务一般都表现于各种法规、条例、规章甚至某些司法解释中,而其效力的根据仍在于法律的规定。

在我国,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相当广泛。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产生一定权利义务的行为。

若一定的法律行为产生某种特定的积极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以致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害或威胁,就可以成立不作为形式的危害行为。

19秋《法律基础》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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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秋《法律基础》离线在线作业试卷列表单选1.指的是出于自身意愿而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多长时间提出:3日。

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从新兼从轻原则。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涉及以下哪一类人?公务员。

5.以下内容不能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是:贪污的现金。

6.以下内容属于著作财产权的选项是:发表权。

7.当合伙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

8.商事法律调整的是以下的:商事关系。

9.在我国,行政处罚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

10.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宪法。

11.法律在发挥其管理社会和社会控制的功能时,其特征表现为:法的社会性。

12.逐渐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先例,是属于:英美法系。

多选1.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是属于以下的哪些权利?劳动权、健康权。

2.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以及以下的几种?失业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3.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以下的:行为人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行为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停止下来、犯罪未完成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4.以下属于继承权丧失的选项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篡改遗嘱。

C.合同法D.劳动法5.婚姻具有法律意义,正确选项为BCD,即婚约和婚姻受法律保护,结婚是法律行为。

6.著作权中属于著作财产权的选项为ABCD,即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和放映权。

7.目前仍具有影响力的法系有中华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正确选项为CDA。

8.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正确选项为ABCD。

9.我国的合伙企业类型主要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正确选项为BC。

10.公务员纪律处分的等级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正确选项为ABCD。

11.法律责任的类型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正确选项为ABCDA。

东师2019年秋季《合同法》离线考核

东师2019年秋季《合同法》离线考核

离线作业考核《合同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4、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借款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答: 1.提供真实情况。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2、合同成立的意义。

答:第一,生效是法律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肯定性评价,体现了国家意志对意思自治的认可。

第二,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表现为,从权利方面来说,合同的权利包括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从义务方面来说,合同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义务人有义务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权利人得请求法院强制履行,并可要求义务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三,合同对第三人的约束力。

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般由合同相对人承担和享有,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也无履行合同义务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对第三人无拘束力。

但并不是说,合同对第三人无任何拘束力。

北师19秋经济法离线作业【学习答案】

北师19秋经济法离线作业【学习答案】
C.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返还定金
D.定金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必然属于无效的有(BD)。分值:5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C.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下列(BCD)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分值:5
A.降价排挤行为
B.不正当竞争行为
C.变相行贿行为
D.正当的促销交易行为
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B)。分值:5
A.张强贴出一张告示,说家中有一台旧电脑要卖,价格面谈
B.张强在某百货商店购买2000元电脑一台
C.张强想把家里的电脑卖掉,委托王明帮忙找买主
D.张强想把家里的电脑卖掉,问王明2000元一台能否成交
5.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D)。分值:5
A.货币
B.工业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信誉
6.甲向乙发函,表示有一套设备要卖,售价为每台20000元。乙收到后复函愿以15000元/台的价格购买,甲收函后复函表示同意。下列错误的选项是(B)。分值:5
A.甲第一次发函是要约
B.甲第二次发函是反要约
(1).公司监事会制度是公司法人机关权力制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
(2).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离线作业--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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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平时作业课程名称:学习中心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类别《法律基础》作业(一)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1. 从法的历史类型角度看人类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法律是在()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2. 以下属于我国宪法以法的形式规定的带有政治含义的概念是()A国民B公民C法人D人民3.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以下内容不属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国务院办公厅B教育部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家监察部4. 在我国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中,环境保护之诉的时效为()A1年B2年C3年D5年5.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特征,以下属于要约邀请的是()A甲方向乙方寄送包含主要合同条款的文本B乙方接受甲方拟定的主要条款C甲方仅向乙方寄送商品的价目表D乙方修改了甲方的某些条款并寄回6. 根据对合伙企业概念的理解,下述内容在设立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选项是()A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B共同出资、合伙经营C共享收益、共担风险D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7. 专利法规定限制授予专利的条件是()A专利申请内容具有新颖性B专利申请内容属于科学发现C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创造性D专利申请内容具有实用性8.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不包括以下的()A直系血亲B三代以外旁系血亲C患麻风病未经治愈D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施行时间是()A2007年3月1日B2007年8月1日C2008年3月1日D2008年8月1日10.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法定年龄为()A 20周岁B18周岁C16周岁D14周岁11.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行为中的哪一项不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A在我国境内向境外开枪射伤境外人员B在我国境外向境内开枪射伤境内人员C在美国大学校园开枪射伤我国留学生D在我国境内开枪射伤我国居民12. 在以下刑罚种类当中,不属于附加刑的是()A拘役B罚金C剥夺政治权利D驱逐出境13. 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用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14. 三大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有不同规定,其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的是()A谁主张、谁举证B由被告负举证责任C由公诉方负举证责任D由自诉人举证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应适用()A外国法律B我国法律C婚姻缔结地法D第三国法律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1、简答你对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理解2、简答财产共有中的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1. 试论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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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本质有三点:1.法的正式性,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又称官方性、国家性。

2.法的阶级性,法是反应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

3.法具有物质性,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而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硅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趁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答: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

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观因素。

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最大量的法律事实。

2、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在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也即“宪法所保障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答:(1)行为人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此外,行为人进行的是要是法律行为时,其行为形式还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4、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具体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

发明不同于发现,发现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科学发现依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5、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要求犯罪与刑罚都要由刑法明文规定,定罪和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的明确规定为根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浙大远程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浙大远程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胡晓莉学号:714010312002 年级:2014春学习中心:绍兴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2、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1、代理人须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代理实施的行为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接受或承担3、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答: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的。

4、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在能力范围之外的行为,除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外,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受该条件的限制。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

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要求表现在三个方面:1.标的合法 2.形式合法 3.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结婚的法定条件。

答: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东农19秋《法律基础》在线作业 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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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农19秋《法律基础》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75 分。


1.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种要素构成的,其中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指()
A.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B. 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C.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D. 法律制裁和法律监督
答:A
2. 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 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 调整的方法
C. 保障权利的途径
D. 调整的机制
答:A
3. 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C
4.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
A. 概括性特征
B. 普遍性特征
C. 规范性特征
D. 严谨性特征
答:C
5. 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法
答:C
6.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

东师2019年秋季《合同法》离线考核答案

东师2019年秋季《合同法》离线考核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合同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违约责任答: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2、保证答: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3、效力待定合同答: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的合同。

4、买卖合同答: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借款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答: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2、合同成立的意义。

答:(1)鉴证具有及时性:通过对合同进行鉴证,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并提请当事人对合同中缺少的必备条款予以补充;对显失公平的内容予以修改;对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予以制止和制裁;对约定义务超过承担能力的予以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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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简述法的本质。

答:法的本质:(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硅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

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答:如遗赠、抢救公物、拾遗、发现埋藏物等,缔约上的过失也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

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使用范围,是指刑法在时间、空间范围的效力。

刑法空间1、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

(1)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① 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除外"包括:I享有外交特权和赦免权的外国人一一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II民族自治地方一一可以对本法变通或补充。

m刑事特别法另有规定的一一依照特别规定。

w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一一只有两种情况适用本法: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

②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属中国领域。

(外国驻华使馆原则上也属中国领域)③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即可。

(2)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①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律适用。

②其他人,原则上适用,但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

(3)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

(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或中国人犯罪)①原则上不适用,但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的,可以适用。

②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

(4)刑法的普遍管辖原则①对国际犯罪,在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②经过外国审判的,仍然可以追究,但在外国已受到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2、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①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明示废止。

②失效时间:默示废止,新法代替旧法。

③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采取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张某父子俩一起生活。

2012年夏天,张某父子出去打工,房屋无人看守。

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

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难以经受台风袭击。

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加固,共花费了2000元。

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

请问刘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刘某有权请求张家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吗?答:刘某所做的行为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大陆法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

根据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事实将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引起债的关系;本人负有偿付费用并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偾务。

所以刘某有权请求张家父子偿还所支出的费用2.赵某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

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00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古董没有交给李某,仍然放在孙某处。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孙某是否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3)孙某与李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4)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赵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答:(1)《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为出卖人钱某将保管赵某的古董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孙某,钱某并没有处分权而实施了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待定,故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2)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

因为孙某是善意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古董所有权。

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物权法》第106 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为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本案中,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叫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古董为自己所有,且孙某支付了1万元取得该古董,可见孙某对该古董的取得符合以上的善意取得的要件,因此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3)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担保法》第66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所以,无论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都规定了流质契约之禁止、流质契约禁止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出质人的利益,将质权人乘人之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本题中,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关于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显然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

因此,两人之间的约定无效。

(4)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的行为,可基于保管合同,提出违约之诉;也可基于对古董的所有权,提出侵权之诉。

但只能择一行使。

3.王某,女,2001年5月出生。

2017年6月初中毕业后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

2018年6月,她用自己积攒6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

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

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答:王某1992年出生,2008年已满17周岁,据此,根据《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进行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有权以自己的行为从事一切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王某用自己劳动所得积攒的钱有权决定购买自己所要的东西,所以她父母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4.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

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

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

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

1990 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

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幺合刘戊现金2万,房屋1 间。

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

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

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刘某去世后首先将20万元的存款和8间房屋折价16万以及家电折价4万分割一半给其妻方某,实际刘某的遗产折价为20万元,然后按照刘某的遗嘱给刘戊现金2万元,房屋一间折价为2万元,赵玉山1万元。

剩余的15万资产平均分给他的法定继承人,刘甲的妻子在刘甲去世后尽到了赡养义务,所以具有继承权,而养女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也具有继承权,在遗产未分割时已产生了遗产继承的法律效应,而刘丙是在此之后去世的,所以她的份额由其丈夫陈某代继承。

三、论述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论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就是关于归责原则的阐述。

在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即无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过错推定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方式,它是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要行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就是该原则的一般规定。

(三)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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