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构造设计规范 GBJ3-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砌体构造设计贯彻执行国家旳技术经济政策, 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旳原则, 合理选用构造方案和建筑材料,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合用、保证质量,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及构筑物旳砌体构造旳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合用于五列砌体旳构造:一、砖砌体, 涉及烧结一般砖(粘土砖和硅酸盐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
二、砌块砌体, 涉及混凝土中型、小型空心砌块和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砌体。
三、石砌体, 涉及多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第1.0.4条本规范是根据《建筑构造设计统一原则》(GBJ68—84)规定旳原则进行制定旳。
第1.0.5条地震区和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规定旳房屋及构筑物旳设计,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旳有关原则规范旳规定。
第二章材料第一节材料强度级别第2.1.1条块体和砂浆旳强度级别, 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烧结一般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等旳强度级别: MU30(300)、MU25(250)、MU20(200)、MU15(150)、MU10(100)和MU7.5(75)。
二、砌块旳强度级别: MU15.MU10、MU7.5.MU5和MU3.5。
三、石材旳强度级别: 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MU20、<U15和MU10。
四、砂浆旳强度级别: M15.M10、M7.5.M5.M2.5.M1和M0.4。
注: ①括号内为相应材料原原则规定旳标号。
②石材旳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级别可按附录一旳措施拟定。
③拟定硅酸盐块体旳强度级别时, 块体旳抗压强度应乘以自然碳化系数。
对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 当无自然碳化系数实验时, 可取人工碳化系数旳1.15倍, 且不得不小于0.9。
注: 对下列各类料石砌体, 应按表中数值分别乘以系数:细料石砌体1.5;半细料石砌体1.3;粗料石砌体1.2;周边密缝石砌体0.8。
完整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202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03-20111总则1.0.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墙材革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砌体材料,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下列砌体结构设计,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应按专门规定进行设计:1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的无筋和配筋砌体;2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无筋和配筋砌体;3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的砌体。
1.0.3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原则制订。
设计术语和符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的规定采用。
1.0.4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执行;墙体材料的选择与应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的规定执行;混凝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1.0.5砌体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砌体结构masonry structure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1.2配筋砌体结构reinforced masonry structure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墙体-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以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集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 高压蒸汽养护而成的实心砖。简称粉煤灰砖。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2.1 主要术语(续-混凝土砌块)
2.1 主要术语 第2.1.8条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普通混凝土或经骨料混凝土制成,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190mm、 空心率在25%~50%的空心砌块。简称混凝土砌块或砌块。
第2.1.9条 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mortar for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水泥、砂、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和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 用机械拌和制成,专门用于砌筑混凝土砌块的砌筑砂浆。简称砌块专用砂浆。
第2.1.10条 混凝土砌块灌孔混凝土 grout for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ρs----按层间墙体竖向截面计算的水平钢筋面积率;
φ ----承载力的影响系数、系数; φn----网状配筋砖砌体构件的承载力的影响系数;
φ0----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φcom ----组合砖砌体构件的稳定系数; Ψ----折减系数;
ΨM----洞口对托梁弯矩的影响系数。
砌体材料的选用——3.1 材料强度等级
Cb----混凝土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f1----块体的抗压强度等级值或平均值; f2----砂浆的抗压强度平均值;
f、 fk ----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标准值;
fg ----单排孔且对孔砌筑的混凝土砌块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简称灌孔砌体抗 压强度设计值); fvg ----单排孔且对孔砌筑的混凝土砌块灌孔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简称灌孔砌体 抗剪强度设计值);
(完整版)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13条】3.2.1 龄期为 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 B 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1采用。
注:当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大于30%时,表中数值应乘以0.9。
2 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2采用。
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3 采用。
注:当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按表中数值采用。
4 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4 采用。
注: 1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2 对T 形截面墙体、柱,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
5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灌孔混凝土强度指标取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强度指标。
2)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 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5 采用。
7 块体高度为180mm~350mm 的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6采用。
注:对细料石砌体、粗料石砌体和干砌勾缝石砌体,表中数值应分别乘以调整系数1.4 、1.2 和0.8 。
8 毛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7 采用。
3.2.2 龄期为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 级时,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 采用:2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 vg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建筑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下列砌体的结构设计,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应按专门规定进行设计。
1 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无筋和配筋砌体;2 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无筋和配筋砌体;3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第1.0.3条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原则制订。
设计术语和符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的规定采用。
第1.0.4条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执行;材料和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第1.0.5条砌体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主要术语第2.1.1条砌体结构 masonry structure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第2.1.2条配筋砌体结构 reinforced masonry structure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
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第2.1.3条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 reinforced concrete masonry shear wall structure 由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和混凝土楼、屋盖所组成的房屋建筑结构。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砌体结构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建筑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及构筑物的砌体结构的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五列砌体的结构:一、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粘土砖和硅酸盐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
二、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中型、小型空心砌块和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砌体。
三、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第1.0.4条本规范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规定的原则进行制订的。
第1.0.5条地震区和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及构筑物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材料第一节材料强度等级第2.1.1条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烧结普通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等的强度等级:MU30(300)、MU25(250)、MU20(200)、MU15(150)、MU10(100)和MU7.5(75)。
二、砌块的强度等级:MU15、MU10、MU7.5、MU5和MU3.5。
三、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MU20、<U15和MU10。
四、砂浆的强度等级:M15、M10、M7.5、M5、M2.5、M1和M0.4。
注:①括号内为相应材料原标准规定的标号。
②石材的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等级可按附录一的方法确定。
③确定硅酸盐块体的强度等级时,块体的抗压强度应乘以自然碳化系数。
对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当无自然碳化系数试验时,可取人石材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砂浆强度M7.5 M5 M2.5 M1 M0.4 0MU100 MU80 MU60 MU50 MU40 MU30 MU20 MU15 MU10 1.351.211.050.960.860.740.600.520.431.201.070.930.850.760.660.540.460.381.040.930.810.740.660.570.470.400.330.610.540.470.430.380.330.270.240.190.450.400.350.320.290.250.200.180.140.360.320.280.250.220.190.160.140.11第2.2.2条龄期为28d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可按表2.2.2-1和表2.2.2-2采用。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masonry structuresGB 500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9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03-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2.1、3.2.2、3.2.3、5.1.1、5.2.4、5.2.5、6.1.1、6.2.1、6.2.2、6.2.8、6.2.10、6.2.11、7.1.2、7.1.3、7.3.2、7.3.12、7.4.1、7.4.6、8.2.8、9.2.2、9.4.3、10.1.8、10.4.11、10.4.12、10.4.14、10.4.19、10.5.5、10.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3-88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3-88 进行全面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新型砌体材料结构的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审查定稿。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doc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砌体结构设计中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的设计规范和指导原则,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设计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及标准。
考虑结构的安全性、经济性和耐久性。
适应环境因素和使用要求。
设计前准备1. 资料收集收集地质、气候、环境等相关资料。
了解建筑用途和使用要求。
2. 结构分析对建筑结构进行整体和局部分析。
确定结构的荷载和受力特点。
3. 材料选择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砌体材料。
确定混凝土、钢筋等辅助材料的规格和性能。
圈梁设计1. 圈梁功能圈梁用于增强墙体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2. 设计要求确定圈梁的位置、尺寸和配筋。
考虑圈梁与墙体的连接方式。
3. 施工要点确保圈梁的施工质量。
监督圈梁的浇筑和养护。
过梁设计1. 过梁功能过梁用于支撑墙体上部的荷载,防止墙体开裂。
2. 设计要求确定过梁的尺寸、配筋和支承方式。
考虑过梁的耐久性和承载力。
3. 施工要点监督过梁的安装和固定。
确保过梁与墙体的连接牢固。
墙梁设计1. 墙梁功能墙梁用于支撑墙体和楼板的荷载。
2. 设计要求确定墙梁的布局、尺寸和配筋。
考虑墙梁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3. 施工要点监督墙梁的施工过程。
确保墙梁与墙体和楼板的连接质量。
挑梁墙梁设计1. 挑梁墙梁功能挑梁墙梁用于支撑悬挑结构的荷载。
2. 设计要求确定挑梁墙梁的长度、配筋和支承方式。
考虑挑梁墙梁的抗弯和抗剪能力。
3. 施工要点监督挑梁墙梁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确保挑梁墙梁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设计计算详细介绍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的设计计算方法。
包括荷载计算、材料性能、结构分析等。
结构试验与检测介绍结构试验和检测的方法和标准。
确保结构设计满足安全和性能要求。
附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设计计算示例和模板。
结构试验与检测的记录表格。
结语通过遵循本规范进行砌体结构设计,可以确保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的结构安全、经济和耐久,满足建筑的使用要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13条】1. 龄期为 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 B 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1采用。
注:当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大于30%时,表中数值应乘以0.9。
2. 混凝土普通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2采用。
3. 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3 采用。
注:当采用专用砂浆砌筑时,其抗压强度设计值按表中数值采用。
4. 单排孔混凝土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4 采用。
注: 1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2 对T 形截面墙体、柱,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
5.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且不应低于1.5倍的块体强度等级。
灌孔混凝土强度指标取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强度指标。
2)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g,应按下列公式计算:6. 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5 采用。
7. 块体高度为180mm~350mm 的毛料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3.2.1-6采用。
注:对细料石砌体、粗料石砌体和干砌勾缝石砌体,表中数值应分别乘以调整系数1.4 、1.2 和0.8 。
8. 毛石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1-7 采用。
3.2.2 龄期为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 级时,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 采用:2 单排孔混凝土砌块对孔砌筑时,灌孔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vg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fg——灌孔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8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89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383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进行了修订,改名为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并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订说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会同国内有关单位,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国内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按统一计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砌体结构可靠度、房屋空间工作、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墙梁、挑梁和配筋砌体等专题科学研究工作;调查和总结了国内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设计规范的部分内容,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七章和七个附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补充了近年来我国广泛采用的中型、小型砌块房屋的设计和考虑空间工作的多层房屋静力计算方案;增加了墙梁和挑梁的设计和构造;修改了砌体的基本强度表达式和偏心受压长柱的计算以及局部受压和配筋砌体的计算公式等。
本规范必须与按1984年国家批准发布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等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国家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89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383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进行了修订,改名为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并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 BJ3-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订说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会同国内有关单位,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国内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按统一计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砌体结构可靠度、房屋空间工作、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墙梁、挑梁和配筋砌体等专题科学研究工作;调查和总结了国内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设计规范的部分内容,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七章和七个附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补充了近年来我国广泛采用的中型、小型砌块房屋的设计和考虑空间工作的多层房屋静力计算方案;增加了墙梁和挑梁的设计和构造;修改了砌体的基本强度表达式和偏心受压长柱的计算以及局部受压和配筋砌体的计算公式等。
本规范必须与按1984年国家批准发布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等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国家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圈梁、过梁、墙梁及挑梁、墙梁)
7.3.1 墙梁包括简支墙梁、连续墙梁和框支墙梁。
可划分为承重墙梁和自承重墙梁。
7.3.2 采用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和配筋砌体的墙梁设计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墙梁计算高度范围内每跨允许设置一个洞口;洞口边至支座中心的距离αi,距边支座不应小于0.15l oi,距中支座不应小于0.07l oi。
对多层房屋的墙梁,各层洞口宜设置在相同位置,并宜上、下对齐。
表7.3.2 墙梁的一般规定注:1 采用混凝土小型砌块砌体的墙梁可参照使用;2 墙体总高度指托梁顶面到檐口的高度,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1/2高度处;3 对自承重墙梁,洞口至边支座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0.1l0i,门窗洞上口至墙顶的距离不应小于0.5m;4 h w—墙体计算高度,按本规范第7.3.3条取用;h b—托梁截面高度;l0i—墙梁计算跨度,按本规范第7.3.3条取用;b h—洞口宽度;h h—洞口高度,对窗洞顶至托梁顶面距离。
7.3.3 墙梁的计算简图应按图7.3.3采用。
各计算参数应按下列规定取用:1) 墙梁计算跨度l0(l oi),对简支墙梁和连续墙梁取1.1l n(1.1l ni)或l c(l ci)两者的较小值;l n(l ni)为净跨,l c(l ci)为支座中心线距离。
对框支墙梁,取框架柱中心线间的距离l c(l ci);2) 墙体计算高度hw,取托梁顶面上一层墙体高度,当h w>l0时,取h w=l0(对连续墙梁和多跨框支墙梁,l0取各跨的平均值);3) 墙梁跨中截面计算高度H0,取H0=h w+0.5h b;4) 翼墙计算宽度b f,取窗间墙宽度或横墙间距的2/3,且每边不大于3.5h(h为墙体厚度)和l0/6;5) 框架柱计算高度H c,取H c=H cn+0.5h b;H cn为框架柱的净高,取基础顶面至托梁底面的距离。
7.3.4 墙梁的计算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使用阶段墙梁上的荷载1) 承重墙梁(1) 托梁顶面的荷载设计值Q1、F1,取托梁自重及本层楼盖的恒荷载和活荷载;(2) 墙梁顶面的荷载设计值Q2,取托梁以上各层墙体自重,以及墙梁顶面以上各层楼(屋)盖的恒荷载和活荷载;集中荷载可沿作用的跨度近似化为均布荷载。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砌体结构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建筑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及构筑物的砌体结构的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五列砌体的结构:一、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粘土砖和硅酸盐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
二、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中型、小型空心砌块和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砌体。
三、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第1.0.4条本规范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规定的原则进行制订的。
第1.0.5条地震区和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及构筑物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材料第一节材料强度等级第2.1.1条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烧结普通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等的强度等级:MU30(300)、MU25(250)、MU20(200)、MU15(150)、MU10(100)和MU7.5(75)。
二、砌块的强度等级:MU15、MU10、MU7.5、MU5和MU3.5。
三、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MU20、< P>四、砂浆的强度等级:M15、M10、M7.5、M5、M2.5、M1和M0.4。
注:①括号内为相应材料原标准规定的标号。
②石材的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等级可按附录一的方法确定。
③确定硅酸盐块体的强度等级时,块体的抗压强度应乘以自然碳化系数。
对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当无自然碳化系数试验时,可取人工碳化系数的1.15倍,且不得大于0.9。
第二节砌体的计算指标第2.2.1条龄期为28d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烧结普通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2.2.1-1采用。
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课件
二、砌体结构的概念
10 混凝土构造柱 structural concrete column 在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 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 构造柱,简称构造柱。 11 圈梁 ring beam 在房屋的檐口、窗顶、楼层、吊车梁顶或基础顶面标高处, 沿砌体墙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构 件。 12 伸缩缝 expansion and contraction joint 将建筑物分割成两个或若干个独立单元,彼此能自由伸缩 的竖向缝。通常有双墙伸缩缝、双柱伸缩缝等。
六、圈梁、过梁、墙梁、挑梁
2 过梁
(2)钢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处的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5mm,
间距不宜大于120mm,钢筋伸入支座砌体内的长度不宜小于 240mm,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
六、圈梁、过梁、墙梁、挑梁
3 墙梁 名词解释 由钢筋混凝土托梁和 梁上计算高度范围内的砌体墙组成的 组合构件。包括简支墙梁、连续墙梁和框支墙梁。
六、圈梁、过梁、墙梁、挑梁
1Hale Waihona Puke 圈梁(1)圈梁宜连续地设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圈梁
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 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中到中垂直间距的2倍, 且不得小于1m;
六、圈梁、过梁、墙梁、挑梁
1 圈梁
(2)混凝土圈梁的宽度宜与墙厚相同,当墙厚不小于240mm
三、材料的强度等级
承重结构的块体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 MU30、MU25、MU20、MU15、MU10; 2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的强度等级: MU25、MU20、MU15; 3 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 MU30、MU25、MU20、MU15; 4 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 MU20、MU15、MU10、MU7.5 和 MU5; 5 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 MU30 和 MU20。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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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确定砂浆强度等级时应采用同类块体为砂浆强度试块底模。
201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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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砌体的计算指标
3.2.1 龄期为 28d 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 B 级时,应根据块体和砂浆 的强度等级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 1 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1 采用。 • 表 3.2.1-1 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的砌体。
1.0.3 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规定的原则制订。 设计术语和符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 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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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规定执行; 墙体材料的选择与应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 的规定执行; 混凝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要求;施工质量控 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 50204 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有关规定。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 和 MU10;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的强度等级:MU25、MU20、MU15; 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MU30、MU25、MU20、MU15; 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MU20、MU15、MU10、MU7.5 和 MU5; 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 和 MU20。 用于承重的双排孔或多排孔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体的孔洞率不应大于 35%;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8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89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383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进行了修订,改名为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并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订说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会同国内有关单位,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国内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按统一计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砌体结构可靠度、房屋空间工作、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墙梁、挑梁和配筋砌体等专题科学研究工作;调查和总结了国内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设计规范的部分内容,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七章和七个附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补充了近年来我国广泛采用的中型、小型砌块房屋的设计和考虑空间工作的多层房屋静力计算方案;增加了墙梁和挑梁的设计和构造;修改了砌体的基本强度表达式和偏心受压长柱的计算以及局部受压和配筋砌体的计算公式等。
本规范必须与按1984年国家批准发布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等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国家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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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89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88)建标字第383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进行了修订,改名为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并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 BJ3-88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订说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会同国内有关单位,对《砖石结构设计规范》GBJ3-73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国内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按统一计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砌体结构可靠度、房屋空间工作、偏心受压、局部受压、墙梁、挑梁和配筋砌体等专题科学研究工作;调查和总结了国内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关设计规范的部分内容,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七章和七个附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补充了近年来我国广泛采用的中型、小型砌块房屋的设计和考虑空间工作的多层房屋静力计算方案;增加了墙梁和挑梁的设计和构造;修改了砌体的基本强度表达式和偏心受压长柱的计算以及局部受压和配筋砌体的计算公式等。
本规范必须与按1984年国家批准发布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等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配套使用,不得与未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制订、修订的国家各种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规范混用。
为了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沈阳南湖),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1988年11月28日主要符号作用和作用效应N——轴向力设计值;Nk——轴向力标准值;N1——局部受压面积上轴向力设计值、梁端支承压力;No——上部轴向力设计值;Nt——轴向拉力设计值;M——弯矩设计值;Mr——抗倾覆力矩;Mov——倾覆力矩设计值;V——剪力设计值;F——集中力设计值;σo——上部平均压应力设计值;σk——恒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平均压应力。
计算指标MU——块体(砖、石、砌块)强度等级;M——砂浆强度等级;f1——块体(砖、石、砌块)抗压强度平均值;f2——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k——砌体的抗压强度标准值;ft——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t,k——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tm——砌体的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ftm·k——砌体的弯曲抗拉强度标准值;fv——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fv,k——砌体的抗剪强度标准值;fn——网状配筋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y——受拉钢筋的强度设计值;f′y——受压钢筋的强度设计值;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E——砌体的弹性模量;Ec——混凝土的弹性模量;G——砌体的剪变模量。
几何参数A——截面面积;A1——局部受压面积;Ao——影响局部抗压强度的计算面积;Ab——垫块面积;As——距轴向力较远侧的钢筋截面面积;A′s——受压钢筋的截面面积;A′——砌体受压部分面积;V——体积;s——相邻横墙、窗间墙之间或壁柱间的距离;bs——在相邻横墙、窗间墙之间或壁柱间的距离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b——截面宽度、边长;bf——带壁柱墙的计算截面翼缘宽度、翼墙计算宽度;h——墙的厚度或矩形截面的纵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梁的高度;hb——砌块高度、托梁高度;ho——截面有效高度、垫梁折算高度;ht——T形截面的折算厚度;hw——墙体高度、墙体计算高度;a——边长、梁端实际支承长度;ao——梁端有效支承长度;c、d——距离;e——偏心距;H——墙体总高、构件高度;Hi——层高;Ho——构件的计算高度;Hu——变截面柱上段的高度;Hl——变截面柱下段的高度;lo——梁的计算跨度;ln——梁的净跨度;I——截面惯性矩;i——截面的回转半径;S——截面面积矩;u——截面周长、水平位移;umax——最大水平位移;W——截面抵抗矩;y——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缘的距离;z——内力臂。
计算系数γf——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分项系数;γo——结构重要性系数;γa——调整系数;γ——局部抗压强度提高系数、内力臂系数;α——系数;β——构件的高厚比;〔β〕——墙、柱的允许高厚比;η——空间性能影响系数、系数;φ——轴向力影响系数、系数;φn——网状配筋砖砌体构件的轴向力影响系数;φcom——组合砖砌体构件的稳定系数;ρ——配筋率;μ1——非承重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μ2——有门窗洞口墙允许高厚比的修正系数;ψ——折减系数;ξ——截面受压区相对高度、系数;ξb——受压区相对高度的界限值;ζ——局压系数。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砌体结构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建筑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及构筑物的砌体结构的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五列砌体的结构:一、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粘土砖和硅酸盐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
二、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中型、小型空心砌块和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砌体。
三、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第1.0.4条本规范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规定的原则进行制订的。
第1.0.5条地震区和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及构筑物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材料第一节材料强度等级第2.1.1条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烧结普通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等的强度等级:MU30(300)、MU25(250)、MU20(200)、MU15(150)、MU10(100)和MU7.5(75)。
二、砌块的强度等级:MU15、MU10、MU7.5、MU5和MU3.5。
三、石材的强度等级:MU100、MU80、MU60、MU50、MU40、MU30、MU20、< P>四、砂浆的强度等级:M15、M10、M7.5、M5、M2.5、M1和M0.4。
注:①括号内为相应材料原标准规定的标号。
②石材的规格、尺寸及其强度等级可按附录一的方法确定。
③确定硅酸盐块体的强度等级时,块体的抗压强度应乘以自然碳化系数。
对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当无自然碳化系数试验时,可取人工碳化系数的1.15倍,且不得大于0.9。
第二节砌体的计算指标第2.2.1条龄期为28d的以毛截面计算的各类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根据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应分别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烧结普通砖、非烧结硅酸盐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2.2.1-1采用。
二、一砖厚空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2.2.1-2采用。
三、块体高度为180~350mm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2.2.1-3采用。
第2.2.4条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可按砂浆强度为零确定其砌体强度。
对于冬期施工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的砌体,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时,砌体强度和稳定性可不验算。
第2.2.5条砌体的弹性模量、线膨胀系数和摩擦系数,可按表2.2.5-1~表2.2.5-3采用。
砌体的剪变模量,宜为砌体弹性模量的0.4倍。
第三章基本设计规定第一节设计原则第3.1.1条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第3.1.2条砌体结构均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注:根据砌体结构的特点,砌体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可由相应的构造措施保证。
第3.1.3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建筑结构按表3.1.3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选用。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1.3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②对地震区的砌体结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根据建筑物重要性区分建筑物类别。
第3.1.4条砌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下式计算:γoS≤R(fd,ak……)(3.1.4)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砌体结构构件,可分别取1.1、1.0、0.9;S——内力设计值,分别表示为轴向力设计值N、弯矩设计值M和剪力设计值V 等;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函数;fd——砌体的强度设计值,;fk——砌体的强度标准值,fk=fm-1.645σf;γf——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γf=1.5;fm——砌体的强度平均值;σf——砌体强度的标准差;αk——几何参数标准值。
第3.1.5条当砌体结构作为一个刚体,需验算整体稳定性时,例如倾覆、滑移、漂浮等,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验算:式中G1k——起有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G2k——起不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CG1、CG2——分别为G1k、G2k的荷载效应系数;CQ1、CQi——分别为第一个可变荷载和其他第i个可变荷载的荷载效应系数;Q1k、Qik——起不利作用的第一个和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ψci——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当风荷载与其他可变荷载组合时均可采用0.6。
第二节房屋的静力计算规定第3.2.1条房屋的静力计算,根据房屋的空间工作性能分为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和弹性方案。
设计时,可按表3.2.1确定静力计算方案。
房屋的静力计算方案表3.2.1屋盖或楼盖类别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弹性方案------------------------------------------------------------------------------------------------整体式、装配整体和装配式无檩体系钢筋混凝土屋盖或钢筋混凝土楼盖s<32 32≤s≤72 s>72装配式有檩体系钢筋混凝土屋盖、轻钢屋盖和有密铺望板的木屋盖或木楼盖s<20 20≤s≤48 s>48冷摊瓦木屋盖和石棉水泥瓦轻钢屋盖s<16 16≤s≤36 s>36------------------------------------------------------------------------------------------------注:①表中s为房屋横墙间距,长度单位为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