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柱施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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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柱施工质量控制流程
1. 首套模板使用前报检程序
1.1 模板打磨:墩模首次使用前打磨抛光3次,工区初检后报工程部验收通过再涂油。不合格的重新打磨。
1.2 浇筑砼前模板验收:
墩柱模板第一次使用前需报项目部检验。首先作业队及工区自检,然后报项目部检验。由总工组织工程部、安质部成员现场验收,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通过后才能浇筑砼。
2.后续墩身施工报检程序
2.1 模板除灰打磨及涂油:
作业队自检→工区技术(领工)检验通过→允许立模。
2.2 钢筋及预埋件验收:
现场报检顺序:作业队自检→工区技术检验→报监理检验通过→立模板。
内业需完成工作:钢筋、墩身预埋件技术交底(三级交底)交到作业队。
2.3 浇筑砼前模板验收:
作业队自检→墩中线及高程复核(每10m高1次)→工区技术(领工)检验→报监理验收通过→浇筑砼。
2.4 墩柱砼浇筑:
2.4.1 墩柱砼浇筑预计数量及尾数由工区技术通知3号搅拌站。
2.4.2 由工区领工员监督浇筑速度,每小时不大于2m。
2.4.3 开始浇筑时,试验室到现场确定施工部位及砼和易性、坍落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指导砼试件制作。浇筑过程中与现场技术(领工)及时沟通,适时调整配比。
2.5 拆模及砼养生:
2.5.1 拆模(包括松螺母)砼强度不小于2.5Mpa,由试验室确定拆模时间。
2.5.2 全线所有墩柱外露部位砼拆模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工程部或安质部到现场,评定外观质量并确定处治办法,作业队不得自行处理。对不影响实体质量的气泡等原则只做微处理。
项目部根据墩柱外观质量及后处理效果确定各级奖罚措施。
2.5.3 砼表面处治完后立即包裹养生,炎热天气定时洒水,养生期不小于规范规定。砼接茬面按规范要求凿毛处理。
3.质量控制责任人
首套模板使用前报检:
1.1:主责方:工程部
实施方:工区技术负责人、领工员、作业队
1.2:主责方:总工、工程部、安质部
实施方:工区、作业队
后续墩身施工报检:
2.1:主责方:工区技术负责人
实施方:作业队、工区技术员、领工员
2.2:主责方:工区技术负责人
实施方:作业队、工区技术员
2.3:主责方:工区技术负责人、工程部测量负责人
实施方:作业队、工区技术员、测量组、领工员
2.4.1:主责方:工区技术负责人
实施方:工区技术员、3#搅拌站
2.4.2:主责方:工区技术负责人
实施方:作业队、工区领工员
2.4.3:主责方:试验室负责人
实施方:实验员、工区领工员、技术员
2.5.1:主责方:试验室负责人
实施方:作业队、工区领工员
2.5.2:主责方: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
实施方:作业队、工区领工员
2.5.3:主责方:工区领工员
实施方:作业队
4.质量奖罚措施
4.1 违反墩柱施工质量控制流程的,按以下原则处罚:
主责方没有履行程序,未尽到监管责任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实施方违反程序或拒不执行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连续罚款超过3次,拒不整改的,建议公司撤职或撤场。
处罚监督者: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由总工处罚;工区技术负责人由工程部处罚;工区技术员、领工员由技术负责人处罚;作业队由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质部处罚。
4.2 未按以上流程施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项目部及工区相关责任人按质量损失的20%处罚,作业队按质量损失的200%处罚。处罚监督者:项目经理。
4.3 为提高墩柱外观质量,争创本项目优质工程(重点为建德东站桥梁),建立墩柱外观质量奖罚制度。
全标段每完成1个墩柱,由安质部组织(项目部及工区、作业队参加)评比墩柱外观质量并打分,评比为优良的作业队每个墩柱奖励一万,评价为合格的不奖不罚,评比为有质量缺陷的每个墩柱处罚一万。工区技术负责人及试验室负责人按照优良墩柱个数奖励(每个1000元)。
奖励监督者:项目副经理
5、相关责任人名单:
总工:向艳华
工程部:李新江、高晓光、韩亚军,其中韩亚军为墩身施工质量总体负责人。
工程部测量负责人:卫晓楠
安质部:吴鹏
试验室:项杨
一工区技术负责人:郭强
一工区技术员:蒋仕荣、彭国彬
一工区领工员:向锐华
二工区技术负责人:侣文斌
二工区技术员:赵李斌、李江宇、邢毅、胡志军、李建超
二工区领工员:
作业队:桥梁一队、桥梁二队、桥梁三队、桥梁四队、桥梁五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