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废弃物、化工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
三、责任部门及人员1. 环保部门负责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2. 生产部门负责对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3. 安全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监测和管理。
四、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登记1. 工程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录;2.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置、处置单位等信息应详细记录在登记簿上,做到一废一台账;五、工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1. 工程危险废弃物应在产生后及时进行收集,采用专用容器进行储存,严格区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弃物;2. 储存区域应设有警示标识,保证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存放。
六、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1.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选择正规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2.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过程应做好监控和记录工作,保证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七、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再利用1. 符合再利用条件的工程危险废弃物应进行再利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2. 在再利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再利用的工艺和过程,确保再利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八、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监督检查1. 定期对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处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进行整改。
九、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的考核评估1. 设立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2. 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公布,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十、附则1. 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委员会所有;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管理危险废物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汇编,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全面了解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点。
二、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 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可将危险废物分为有机危险废物、无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等。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1. 产生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包括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
2. 产生过程:危险废物的产生过程中需注意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艺,避免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3. 收集方式:危险废物的收集需按照严格的规范进行,采取适当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并进行正确的标识和贮存,以确保安全。
四、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1. 运输要求:危险废物的运输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车辆的选择、包装的要求、运输的标识和保护措施等。
2. 处置方式:危险废物的处置包括垃圾焚烧、化学品处理、物理处理等多种方式,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 环保要求: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过程需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可以采取措施进行净化和处理,如污水处理、气体净化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责任分工: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主体,包括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等,各方需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举报制度等方式,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管和管理。
3. 处罚措施:依法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1. 完善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确保与国际惯例接轨,满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生产、实验等环节设置必要的废物回收设施,实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
第八条接触危险废物的员工应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十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照明等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泄漏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性质、类别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混合。
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丢失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四条各部门应积极研究和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废弃物产生、收集、储存、处理等环节。
三、定义1. 实验室废弃物:指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或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产生单位:指产生废弃物的实验室或实验室部门。
3. 废弃物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人员。
四、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1. 废弃物分类:(1)化学品废弃物: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包括易燃物、腐蚀物、毒性物、有害物等。
(2)生物废弃物:按照生物安全级别进行分类,包括生物性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按照放射性水平和放射性核素进行分类,包括低放射性废弃物、中等放射性废弃物和高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标识:(1)在废弃物容器上应标注明确的废弃物类型和性质,以便进行正确的分类和处理。
(2)废弃物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处理人员注意安全。
五、废弃物的产生和收集1. 废弃物产生:(1)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应尽量减少,遵循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原则。
(2)实验室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分装和清理,并存放在指定的废弃物容器中。
2. 废弃物收集:(1)实验室应设立相应的废弃物收集区域,以便于废弃物的分装和集中收集。
(2)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过载和易于清洗的特点,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
六、废弃物的储存和运输1. 废弃物储存:(1)废弃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储存区域内,并进行适当的分区和标识。
(2)储存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和排水设施,并设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清理。
2. 废弃物运输:(1)废弃物的运输应采取密封、稳定的包装方式,防止泄露和碰撞。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混装混载,确保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清晰可辨。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置,维护环境和人员健康,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使用、运输、存储等活动中涉及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在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由我单位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应广泛宣传,确保所有涉及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的人员能够严格遵守。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六条生产单位负责制定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进行培训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单位的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职工应按照规定参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积极配合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技术研究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
第三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十一条危险固体废弃物按照其危害性质和特征,分为六大类,并根据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
(一)易燃固体废弃物;(二)可燃固体废弃物;(三)易爆固体废弃物;(四)氧化性固体废弃物;(五)毒性固体废弃物;(六)腐蚀性固体废弃物。
第十二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的要求进行标识,明确其危险性及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制度,并将标识信息告知相关人员。
第四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与运输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库房,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库房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设置明确的防火、防爆和防毒设施。
第十六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应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别的废物混存。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2篇)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1、医院垃圾分类:1.1生活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____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
用黑色垃圾袋装1.2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
(1)废弃的人体____和器官;(2)医学实验动物的____、尸体;(3)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____、病理切片。
1.3放射性废物。
用红色垃圾袋。
2、检验科工作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确保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废弃物,由总务科派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儲存处储存,并按规定统一交由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3、实验室废弃物应置于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运出实验室4、所有生物性材料应弃置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运出实验室。
5、利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直接弃置于耐扎容器内。
6、有效氯消毒剂。
常用消毒液浓度为____mg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
7、本和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再科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用浓度100ogl的含氯消毒液搅匀后浸泡2h后倒入则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进行焚烧或加浓度为____mgl的含氯消毒液拌匀后浸泡2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则所或化美池。
10、重复使用的试管、玻片等物,浸泡于浓度为____mg几l的含氯消毒液中2h以上,然后清一烘干一高温消毒。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废物处置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
三、术语定义1. 医疗危险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垃圾、废药品、过期药品、废旧器械等。
2. 医疗机构:指经批准设立的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四、主要内容1. 分类收集和储存(1)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和数量,设置并标识相应的储存容器,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3)医疗危险废物应按类别进行临时储存,临时存放区应设置在封闭、通风和防水的地方,禁止与其他废物混放。
2. 安全运输和处置(1)医疗机构应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
(2)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保证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3)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外泄或其他安全事故,维护环境安全和人员健康。
3. 培训和教育(1)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危险废物管理的操作规范,明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要求。
4. 监督和检查(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定期对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3)医疗机构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五、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以及企业产生的有害废液、废气、固体废物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企业成立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企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包括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以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1.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特性分为以下几类:(1)急性毒性废弃物:指含有对人体或环境具有高度毒性的物质,如农药、化学品等。
(2)有害废弃物:指含有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如核设施产生的废液、废气等。
(4)腐蚀性废弃物:指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如酸、碱等。
2.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收集容器、储存区域等。
五、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1.企业各部门应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如废液桶、废气收集袋等。
2.企业各部门应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按照类别进行收集,并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3.企业各部门应将收集的危险废弃物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4.企业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储存的危险废弃物,确保储存容器完好无损,防止废弃物泄漏、溢出等事故的发生。
六、危险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理1.企业各部门应将储存的危险废弃物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输。
2.企业各部门应选择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弃物的处置管理,确保人体健康、环境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其他参与本单位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应依法、科学、统筹、协调进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统筹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管理第四条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五条有害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特殊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和管理;特殊废物按照专门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置。
第六条可回收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定期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七条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果肉等厨房废弃物。
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进行收集,通过合理处理,可用于农田施肥等。
第八条其他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电子废料等。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废弃物收集与运输第九条本单位应设立废弃物收集点,确保废弃物得到及时收集。
第十条收集废弃物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保证工作安全和效率。
第十一条收集废弃物的容器应具备密闭性、耐候性等特点,且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第十二条废弃物应由指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第十三条运输废弃物的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输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第四章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第十四条本单位应配备适当的废弃物处置设施,保证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五条废弃物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第十六条废弃物处置设施应经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第十七条废弃物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废弃物处理方法第十八条有害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专门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九条可回收废弃物应通过分类回收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版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版【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或组织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弃物是指因化学性质、放射性性质或其他性质,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或生物危害性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第四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合规、有效处理,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的监测、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机制,确保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六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确保危险废弃物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根据危险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危险废弃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标明相应的标识。
第八条本单位或组织应制定相应的标签和标识样式,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正确标识和标记,确保识别清晰和准确。
第九条危险废弃物标识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废弃物的类别;(二)危险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三)危险废弃物的来源和产生单位;(四)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要求;(五)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标识应明确可见,并在危险废弃物的包装上粘贴或刻画,保证易于识别和辨别。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一条本单位或组织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收集危险废弃物,并专人负责,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及时收集和集中存储。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与普通垃圾收集点分开设置,且设置明显的标识,避免混淆和错放。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集中储存区域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固体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防火、防爆的储存间或储存柜中;(二)液体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防腐蚀、防渗漏的储存槽、容器或专用储罐中;(三)气体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密闭、防爆的容器或专用储罐中。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水气声渣固废及管理)
管理体系文件版本号:A 文件编号:??/EMS/ZY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公司发布汇编目录更改状态一览表 (8)环境管理责任制 (9)1 目的 (9)2 适用范围 (9)3 相关文件和术语 (9)4 职责 (9)5 管理内容和要求 (9)5.1 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9)5.2 公司副总经理(主抓环保工作)责任制 (9)5.3 环保处处长责任制 (10)5.4 生产处处长责任制 (10)5.5 设备处处长责任制 (11)5.6 技术中心主任责任制 (11)5.7 施工管理科科长责任制 (11)5.8 环保处环保员责任制 (11)5.9 各二级单位厂长责任制 (12)5.10 各二级单位环保主管科长责任制 (12)5.11 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责任制 (13)5.12 设备机动处责任制 (13)5.13 技术中心责任制 (13)5.14 财审处责任制 (14)5.15 生产计划处责任制 (14)5.16 施工管理科责任制 (14)5.17 企管人事处责任制 (14)5.18 信息中心责任制 (14)5.19 焦化厂环保责任范围 (14)5.20 烧结厂环保责任范围 (15)5.21 炼铁厂环保责任范围 (15)5.22 炼钢厂环保责任范围 (16)5.23 热轧厂环保责任范围 (16)5.24 动力厂环保责任范围 (17)5.25 公司办公室环保责任范围 (17)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制度 (18)1 目的 (18)2 适用范围 (18)3 相关文件和术语 (18)4 职责 (18)5 管理内容和要求 (18)5.1 环境污染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18)5.2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18)5.3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职能部门分工 (20)5.4 不同级别、类别的事故发生后的汇报程序及相应要求205.5 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定级 (21)5.6 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 (22)5.7 环境污染事故考核 (23)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 (26)1 目的 (26)2 适用范围 (26)3 职责 (26)4 管理内容和要求 (26)4.1 设施的运行管理 (26)4.2 考核制度 (27)5 附则 (27)环保治理设备管理制度 (28)1 目的 (28)2 适用范围 (28)3 职责 (28)4 管理内容和要求 (28)4.1 环保设备的启、停机管理 (28)4.2 环保设备定期检查: (29)4.3 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 (29)4.4 附则 (30)环保管理信息上报制度(内部) (31)1 目的 (31)2 适用范围 (31)3 职责 (31)4 管理制度 (31)4.1 各类报表的上报 (31)4.2 各类反馈的上报 (31)4.3 其他文件的上报 (31)4.4 要求 (31)4.5 考核 (32)环境管理考核细则 (33)1 目的 (33)2 适用范围 (33)3 相关文件和术语 (33)4 职责 (33)4.1 环保科负责检查、考核。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弃物的生产、经营、处置单位,以及相关监管机构。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技术的支持,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分为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易爆物质、腐蚀物质、放射性物质等五类。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应当标记明确的标识,明确废弃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避免造成危险。
第八条企业应当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废物的实质和危险特性得以准确识别。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保证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和运输应当选择合适的场所和运输工具,避免危险物质泄漏。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地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四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确保危险物质不造成泄漏和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采取防雷防静电等措施,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十六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和应急措施,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遵循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当选择符合标准的再利用厂、焚烧厂或化工厂,并确保废物处置达到标准。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储存、运输、处置、紧急救援等方面。
三、危险废物标识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特征、处理方法等信息。
2.对于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危险废物容器应进行标识,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等级、储存时间等信息。
四、危险废物储存1.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
2.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漏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危险废物储存期限应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评估,超过期限的废物应及时进行处置。
五、危险废物运输1.危险废物运输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标准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事故。
2.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
3.危险废物的运输需提前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紧急预案的制定。
4.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性。
六、危险废物处置1.危险废物处置应依据废物性质和危害程度,采用合适的技术和方法进行。
2.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的监测和维护。
4.危险废物处置需取得相关的许可证件,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七、紧急救援1.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场所应设置紧急救援设施,包括应急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
2.对于危险废物容器的泄漏、破损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3.危险废物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的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实验室废弃物是实验室活动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和副产物的总称,包括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为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保护环境和人员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废弃物分类与标识1. 废弃物分类:实验室废弃物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标识:实验室废弃物应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标记废弃物类型、性质、数量等信息,并遵守相关标识规范,如国家标准GB 19000-2018《通用图形符号标志》。
三、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1. 废弃物收集:(1) 废弃物应在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收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2) 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应分别进行分装、分别收集。
2. 废弃物储存:(1) 废弃物储存应使用专用容器,确保容器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2) 废弃物储存区域应设置标识,明确废弃物类型和储存要求。
(3) 废弃物储存区域应定期清理,确保清洁和安全。
四、废弃物的安全处理1. 化学废弃物处理:(1) 化学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和处理,禁止混装、乱倒。
(2) 化学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
2. 生物废弃物处理:(1) 生物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装、密封和标识。
(2) 生物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生物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
3. 放射性废弃物处理:(1) 放射性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装、密封和标识。
(2) 放射性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
五、废弃物处理应急措施1. 废弃物泄漏:(1) 废弃物泄漏应立即停止泄漏源,避免进一步扩散。
(2) 应根据泄漏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清理措施,确保安全。
2. 废弃物意外事故:(1) 废弃物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2) 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正确处理和合理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身安全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等。
(2)危险废物应进行标识,标识中应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储存位置等信息。
2.危险废物的储存(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和分档储存,不同特性的废物应相互隔离储存,以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2)危险废物的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储存过程中应避免损坏和泄漏。
(3)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爆设备、喷淋系统等。
3.危险废物的处理(1)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包括安全储存、合法转移和符合要求的处置等。
(2)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倾倒或处理。
(3)危险废物的处置过程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危险废物的利用(1)危险废物的利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得违法或超出规定的范围。
(2)危险废物的利用过程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的利用应有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废物的种类、利用方式、利用量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危险废物的监测(1)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监测结果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监测人员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事故应急处理(1)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理过程中如发生泄漏、事故等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隔离、停止作业、报警等。
(2)事故应急处理应按照相关预案进行,责任人应即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工业固废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固废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加工、采矿、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工业固废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监管严格;(四)科技创新,持续改进。
第二章工业固废分类与界定第四条工业固废分为以下几类:(一)一般工业固废: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废弃物;(二)危险工业固废: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特性的工业废弃物。
第五条工业固废的界定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三章工业固废产生与处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固废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储存,确保固废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八条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工业固废产生:(一)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二)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三)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设备故障产生的固废。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第十条企业应将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第四章工业固废监管与处罚第十一条环保部门负责对工业固废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企业应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工业固废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工业固废管理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未分类收集、储存固废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二)未按规定进行综合利用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三)未按规定处置固废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四)未如实申报固废产生、利用、处置情况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
2. 分类管理,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性质不同的,实行分类管理。
3. 责任明确,各部门、车间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
4. 科学规范,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提高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管理组织1. 公司设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各部门、车间设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五、危险物品管理1. 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危险物品的采购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 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储存要求,建立危险物品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
4. 危险物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并制定运输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 危险物品的处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危险废物管理1.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危险废物的产生部门应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标识,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3.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贮运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废物分为以下类别:(一)有害废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如废药品、废农药、废油漆等;(二)感染性废物: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如废医学仪器、废药品容器等;(三)腐蚀性废物:具有腐蚀性的废物,如废酸、废碱等;(四)爆炸性废物:具有爆炸性的废物,如废火药、废炸药等;(五)其他危险废物:除上述类别外的危险废物。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易于识别。
第三章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按照类别进行,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混合、泄漏、破损等现象发生。
第八条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理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物泄漏、破损,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利用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开居民区、水源地、生态敏感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地面防渗、防泄漏;(二)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四)定期检查、维护贮存场所,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利用应采取环保、经济、合理的方式,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置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的设施和设备;(三)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处置人员;(四)有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模版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与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
三、管理责任1. 本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不得擅自泄露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1. 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并在外包装上进行清晰可见的标识。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等级、危险性类别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颜色和图案进行标示。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在专门的存放区域进行,严禁与其他非相关物品混放。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有专门的防火、防爆设施和通风装置,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六、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
七、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交接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配备合格的运输车辆和司机。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交接应由特定的人员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记录进行。
八、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与处理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应委托专门的资质单位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记录。
九、事故与应急处理1. 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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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编制:签发人:签发日期:2018年5月26日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版)(四)《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七)《危险废弃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八)《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三、适用范围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四、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特性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比如废三甘醇、废油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联苯、化学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等。
目录一、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1)二、危险废弃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3)三、危险废弃物标识管理制度 (10)四、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制度 (12)五、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制度 (13)六、危险废弃物台帐管理制度 (14)七、危险废弃物人员培训制度 (15)八、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6)九、危险废弃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18)十、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 (19)十一、岗位作业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0)十二、危险废弃物利用管理制度 (21)十三、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2)十四、危险废弃物环境监测制度 (23)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中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根据国家的危险废弃物鉴定标准与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主要包括过期的、泄漏收集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液与废渣(包括品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受污染的外包装,生产清洁与维修产生的废抹布,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劳保用品,废机油等。
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贮存以及处置必须严格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分类收集贮存、定期转移至公司危废库暂存;禁止将危险废弃物混入一般固废中贮存。
四、各种危险废弃物放置区域应有明确警告标识,且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容器应完整无泄漏,贮存容器或设施应满足存放相应废弃物的要求。
五、危险废弃物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负责选择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物在运输或转移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废弃物泄漏,避免发生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人身健康的事件。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危险废弃物!六、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直接倾倒、堆置危险废弃物。
2、禁止将危险废弃物混入非危险废弃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七、禁止向没有接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危险废弃物。
转移处置时必须向当地所属环保局递交转移处置申请资料,并领取五联单后进行处置。
危险废弃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弃物。
八、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生产车间每个月向生产管理部移交一次,根据相关规定如实登记危险废弃物管理台账。
九、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十、设立以总经理为首、产废部门负责人及生产主任等组成的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十一、各产废单位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危险废弃物的接收、贮存等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年度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计划、目标,并将实施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十二、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产废单位必须对对本单位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十三、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弃物排放。
十五、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危险废弃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弃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六、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危险废弃物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十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生产管理部在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弃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八、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九、总经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对于危险废弃物的转移联单至少保存五年。
二十、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二十一、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与本管理制度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及时修订本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责任体系图二、岗位责任第1条:总经理职责总经理是公司危废防治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危废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危废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把危废安全环保生产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危废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危废安全环保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危废防治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危废全生产工作。
3、健全危废生产管理机构,公司危废的管理由生产管理部全面负责,必须充实专兼职危废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危废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有关危废生产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重大的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危废生产活动的领导,决定危废管理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2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是公司危废防治第二责任人,对企业的危废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危废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把危废安全环保生产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主持日常危废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审核有关危废安全环保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危废安全管理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危废全生产工作。
3、健全危废安全管理机构。
定期听取生产管理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危废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有关危废生产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重大的技术措施,审核危废安全管理措施所需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危废生产活动的领导,决定危废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3条:产废部门第一负责人职责(如生产厂厂长、生管部负责人等)产废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指管辖多个科室或生产班次的负责人。
其是所辖部门危废产生管理的的第一责任人。
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危废生产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负责所辖生产厂内产废的综合管理工作。
对因所辖区域内的危废管理不当承担责任。
2、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危废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危废生产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负责分管部门的危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危废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危废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危废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4条:产废部门第二负责人职责(如生产主任、机修科主任等)第二负责人对所辖部门或班次的产废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对因所辖区域内的危废管理不当承担责任。
根据工艺识别本单位的产废种类,并对所辖员工进行培训。
组织各产废工序分类收集所产危废,并定期转移至危废库内暂存。
2、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危废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危废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危废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危废生产教育和班组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危废安全思想、危废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危废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危废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危废收集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