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大陆地区)V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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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派遣制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派遣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派遣条件第四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符合我单位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素质;3. 通过我单位招聘程序,签订派遣协议;4. 服从我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三、派遣程序第五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派遣程序如下: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派遣岗位和人数;2. 通过招聘渠道,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3. 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派遣协议签订后,派遣制工作人员正式入职。

四、派遣期限第六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派遣期限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进行续签。

五、工资待遇第七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单位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

第八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我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工作职责第九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保守工作秘密,维护我单位形象;4. 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派遣协议、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派遣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2. 违反我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3. 泄露工作秘密,损害我单位利益的;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派遣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奖励:1.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2.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良好效果的;3. 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表现优秀,受到表彰的;4.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行为。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薪酬福利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集团外派下属控股企业(下称所属企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外派人员界定及类别第一条集团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直接派遣到所属企业、并且工作地不是其派遣前经常居住地的所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分为两类人员:(一)A 类人员:派遣后仍与其配偶分居两地生活(不包括在集团本部工作的夫妻分居人员);(二)B 类人员:其他人员。

第二条集团外派人员在所属企业任职职务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监)、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调动第三条外派人员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调动管理:(一)从集团本部派出到所属企业:集团外派人员派出时,工资关系随派遣令立即从集团本部转移至所属企业。

(二)在所属企业之间调动:集团根据需要,外派人员在企业之间轮岗调动时,其工资关系在集团发出工资关系转移函时立即转移到调入企业。

(三)从所属企业调回集团本部,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集团主动处置企业、且企业有盈利的人员:集团应妥善安排,在得到妥善安排前其工资、保险等相关福利由集团负责承担;2.对于因企业严重亏损被集团处置、且个人有责任的人员:根据责任情况另行处理;集团不再负责按原职级安置, 并且最多只安置一次;3. 对于因企业严重亏损被集团处置、且个人无责任、不随处置企业走而申请调回的人员:集团只安置一次;4.对于集团保留企业、且个人年度或任期考核不称职人员:集团不再负责按原职级安置,并且只安置一次;5.对于集团保留企业、且个人年度或任期考核称职、任期内因工作需要调回或任期结束不连任调回的人员:集团应妥善安排,在得到妥善安排前其工资、保险等相关福利由集团负责承担。

6.对于派遣到非正常经营企业、且在规定的项目时间内完成项目运作调回的人员:集团应妥善安排,在得到妥善安排前其工资、保险等相关福利由集团负责承担;7.对于派遣到非正常经营企业、但在规定的项目时间内未完成项目运作调回的人员:集团不再负责按原职级安置,并且只安置一次。

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篇: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派往企业异地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其外派期间的相关权益,强化其服务和责任意识,规范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考核及相关事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派人员范围界定1、外派人员指由集团公司推荐任职或因工作需要派往本部以外所设立的项目工程经理部、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均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管理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以及其它岗位工。

2、外派高级管管理有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推荐,派驻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任免;其它管理技术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派。

二、外派人员的管理1、外派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阶段性人才需求计划,短缺人员需求数量应提前30天以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为方便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3、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职级由集团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权限统一管理。

外派人员被集团公司召回或控股、参股子公司撤销,外派人员岗位由集团公司另行安排。

4、外派专职人员外派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集团公司召回并按规定统一办理退休手续。

5、外派企业应协助集团公司做好外派人员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其中包括考核与奖惩记录、职务任免文件等。

三、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1、外派企业参照当地行业工资水平,结合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制定本企业薪酬分配方法,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外派专职人员薪酬实行“两地同支”的办法。

(1)外派企业根据本单位分配政策支付正常薪酬之外,集团公司对外派员工实行异地艰苦岗位补贴。

(2)补贴标准:120元/天/人由集团公司依据外派人数每半年据实拨付给所属公司,由各公司考核兑现。

其它各类津贴由外派企业自行发放。

(3)外派员工除享受上述补贴外,同时享受集团公司发放的“两节”过节费等各种福利待遇,但不得重复享受。

异地派遣管理制度

异地派遣管理制度

异地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异地派遣管理,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异地派遣员工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第三方企业进行的派遣员工的异地工作。

第三条异地派遣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四条异地派遣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共赢。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异地派遣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保证管理的有效性。

第六条异地派遣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度的标准,对异地派遣员工实行一视同仁。

第七条异地派遣管理应当优先保障异地派遣员工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异地派遣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为员工提供持续的职业发展支持。

第二章异地派遣人员的要求第九条异地派遣员工应当符合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十条异地派遣员工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

第十一条异地派遣员工应当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异地工作环境中做到独立自主、责任心强。

第十二条异地派遣员工应当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如果派遣到国外工作,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第三章异地派遣合同第十三条公司与第三方派遣企业签订异地派遣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派遣工作的性质、范围、岗位、薪酬和各项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十四条异地派遣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异地派遣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异地派遣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异地派遣员工档案,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合同和相关证件进行完整归档。

第十七条异地派遣合同终止前,公司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同时与派遣企业充分沟通,做好员工的返岗工作。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

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五、外派待遇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至国内外分支机构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驻外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3.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派遣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外派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法律法规;2. 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3. 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4. 加强与当地员工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业务发展;5. 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外派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3.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活动,提升自身素质;4.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权益;5. 在工作中,主动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

第四章外派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待遇:1. 外派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2. 外派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3. 外派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4. 外派期满后,公司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九条外派人员保障措施:1. 公司为外派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2. 外派期间,公司负责安排住宿和交通;3. 外派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公司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第五章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业务能力;3. 团队协作;4. 遵纪守法;5. 公司形象。

69 联想人力 联想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大陆地区)V1_02

69  联想人力 联想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大陆地区)V1_02

文件编号OUR REF.: LCS-00-0551发文日期DATE: 2001/2/8拟文人FROM: 张少琴审核VERIFIED: 王建中批准APPROVED: 王晓岩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大陆地区)V1.021 目的为规范异地派遣人员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和传播,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大陆地区的所有异地派遣人员。

3 名词解释异地派遣:指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统一派遣、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城市(公司业务部门所在地)工作。

4 异地派遣人员资格4.1 异地派遣人员应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4.2异地派遣人员应该是优秀的骨干员工,在派遣地区能够起到推进业务和传播公司企业文化的作用。

5 异地派遣类型:5.1长期派遣:派遣期限在12个月(不含)以上,原则上为两年;5.2短期派遣:派遣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

6 派遣期间待遇6.1补贴6.1.1长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长期派遣补贴=2000元/月+个人定级工资*0.25*bb--派遣补贴地区系数(详见备注)补贴总额不超过人力资源部规定的补贴上限。

6.1.2短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为2000元/月。

6.2住房6.2.1公司提供住房,标准为总经理级(含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每人两室一厅,其他人员每人一间(若带配偶可一室一厅),设施配置参照《京外平台员工宿舍管理实施细则》;6.2.2若员工自己租房,可在《京外平台员工宿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额度内实报实销,但公司不负责提供设施配置。

6.3探亲6.3.1派遣人员在派遣地点工作半年后,每年可以报销本人或直系亲属探亲往返路费两人次;6.3.2报销路费按不超过派入部门所在地与家庭所在地之间往返普通机票(含机场建设费、保险、机场到住所之间的交通费(总额度限制在150元以内))的价格标准实报实销;6.3.3派遣人员有子女者,每年可增加报销一次子女探亲路费(只限子女本人使用,额度同上)。

异地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异地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异地派驻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异地派驻人员。

异地派驻人员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派往公司分支机构、合作伙伴或项目现场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异地派驻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离职等管理要求,确保异地派驻人员在公司体系内高效、规范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异地派驻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同时可对外招聘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

第五条选拔异地派驻人员时,应综合考虑其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工作经验等因素。

第六条公司应对异地派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异地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异地派驻人员,公司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晋升、加薪等。

第九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异地派驻人员,公司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如降职、辞退等。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管理第十条异地派驻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异地派驻人员应主动与派驻地单位沟通,了解当地政策、文化等,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二条公司应关心异地派驻人员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通讯等保障。

第十三条异地派驻人员应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第五章离职与交接第十四条异地派驻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五条离职前,异地派驻人员应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妥善处理离职异地派驻人员的个人物品,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使外派人员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如期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派遣至合作公司和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总部统一派遣至合作公司或全资公司、参股公司、控股公司、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派驻公司”)任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详或外派人员岗位有合适的当地接班人员或外派期限届满,原则上公司(分子公司)应当召回外派人员并安排适当的职位。

第三章外派待遇第九条若外派人员属同级岗位异动,则工资不变;若外派人员属不同级岗位异动,则在新岗位工作满一个月后依公司薪酬规定重新核定其工资。

(一)外派人员的工资、年终奖等,原则上均由派出公司发放。

(二)如须派驻公司发放工资、年终奖等时,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总部人力资源中心书面通知派驻公司办理。

第十条所有外派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在外派期间由派出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购买。

第十一条按规定享受相应比例的外派补贴。

外派补贴是指对因公司工作需要从原工作地点外派至国内其他城市工作长达连续一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助。

外派补贴随工资一起发放,标准及城市分类如下:(一)已婚的外派人员,享受全额外派补贴,未婚的外派人员,享受相应外派补贴的80%。

(二)外派地点为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内的,享受相应外派补贴的80%;外派地点为距离派出地500公里以外的,享受全额外派补贴。

(三)外派人员的婚姻状况及其配偶的居住情况,外派本人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如实提供并备案。

(四)外派补贴按员工在外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在外工作天数系指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地点工作的天数。

外派员工因事请假、休各种假期均不算在外工作天数。

外派补贴计算公式为:当月外派补贴 =外派补贴标准×当月在外工作天数特殊性,做如下规定:(一)业务考核:外派人员的业务考核由派出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述职,一般为每季度一次。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公司需要派遣员工到国外进行工作。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外派人员,确保他们的工作顺利进行并符合各项法规和政策,在此制定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二、定义公司外派人员是指被派遣到国外从事工作的公司员工。

三、目的1. 确保公司外派人员遵守国外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2. 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3. 照顾员工合理权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全职外派员工、借调员工和合作伙伴派遣员工等。

五、管理责任1. 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审核外派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外派行为承担最终责任;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训、合同管理等工作;3. 外派人员主管:负责对外派员工的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和工作安全进行管理。

六、选拔与培训1. 选拔:公司通过面试和评估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员工担任外派岗位,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素质;2. 培训:公司将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适应、国际礼仪、法律法规等,确保他们具备胜任国外工作所需的能力。

七、合同管理1. 外派合同:所有外派人员必须签订正式的外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离职条件等;2. 合同变更:若出现外派期限变更或工作内容调整等情况,公司和外派人员双方应及时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3. 合同解除:若外派期满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公司有权终止外派合同。

八、安全与保障1. 安全保障:公司负责提供国外工作地点的安全评估和防护措施,确保外派人员的人身安全;2. 保险保障:公司将为外派人员购买合适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外派期间的意外伤害和疾病进行保障;3. 心理关怀:公司将关注外派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九、绩效考核1. 工作考核:公司将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2. 奖惩机制:在外派期间,公司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外派人员奖励或进行相应处罚。

某某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

某某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

某某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异地派遣人员管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推广优秀的管理方式及有效的工作方法,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办事处的所有异地派遣人员。

第三条、名词解释异地派遣:指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统一派遣、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城市(公司业务部门所在地)工作。

第四条、异地派遣人员范围1 因工作需要,需在公司其他业务所在地进行学习的人员;2 公司优秀的骨干员工,为扩展公司业务、推广优秀的管理方式。

3 公司其它紧急需要。

第五条、异地派遣类型:1 长期派遣:派遣期限在12个月(不含)以上,原则上为两年;2 短期派遣:派遣期限在3个月(不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

第六条、派遣期间待遇1 补贴1.1长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长期派遣补贴=基本工资* A*0.25*BA—派遣人员等级(一般人员为1,主管为2,经理为3)B--派遣补贴地区系数(注:天津为0.85,河南为0.75)1.2短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为200元/月。

2 住房2.1公司在派遣地能够提供住房的,派遣人员可以使用公司提供的住房; 2.2若公司在派遣地不能提供住房的,可按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住房补贴。

3 探亲(特指长期派遣人员)3. 1派遣人员在派遣地点工作半年后,每年可以报销探亲往返路费两人次; 3.2报销路费按不超过派入部门所在地与家庭所在地之间往返火车票(含订票费)的价格标准实报实销;4 派遣期满留当地工作:若派遣人员在派遣期满后(一般为两年)留在当地工作,即终止派遣补贴的发放。

第七条、异地派遣管理流程1 派出部门需派遣人员异地工作时,需填写《异地派遣人员申请表》(附件一),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认可后送人事行政部门备案;2 派遣人员预定派遣期满,由派入部门为其办理返回手续,需填写《异地派遣人员结束派遣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认可后送人事行政部门备案;3 未办手续擅自到其他部门工作,将扣回自实际离开派遣地点之日起发放的所有补贴;4 派遣人员未满预定派遣期限,但因公司业务安排需结束派遣,由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填写《异地派遣人员结束派遣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办理结束外派手续。

外派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外派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被公司外派至国内外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对外派员工的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外派员工的选拔与培训第五条外派员工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外派员工选拔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3.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5. 具备外派工作的相关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外派员工选拔程序:1. 发布外派岗位需求,明确外派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任职要求等;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3.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笔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4. 公司领导审批,确定外派员工名单。

第八条外派员工培训:1. 公司应制定外派员工培训计划,包括业务知识、外语、跨文化沟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2. 外派员工在正式外派前,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培训内容,并取得相应证书;3. 外派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第三章外派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管理第九条外派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条外派员工的工作职责:1. 负责所在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高效益完成;2. 负责与当地政府、客户、合作伙伴等保持良好沟通,维护公司形象;3. 负责所在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4. 负责所在项目的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工作;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外派员工的生活管理:1. 公司为外派员工提供住宿、餐饮、交通等基本生活保障;2. 公司根据外派员工的工作性质和所在地区,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3. 外派员工应自觉遵守住宿地的生活规定,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4. 外派员工应加强与家人、同事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遣员工管理,明确派遣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派遣员工及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

第三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

第四条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应依法合规开展派遣工作,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对派遣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共同所有。

第二章派遣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派遣员工享有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第八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派遣员工应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派遣员工要保持与用工单位的合作,积极配合用工单位的工作,不得在工作中损害用工单位的利益。

第三章派遣员工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派遣员工的招聘管理流程包括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的洽谈、招聘需求确定、派遣员工招募、面试、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第十二条派遣员工的入职管理流程包括派遣员工的报到、岗前培训、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岗位上岗等环节。

第十三条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流程包括派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任务分配、工作量统计、考核评价等环节。

第十四条派遣员工的离职管理流程包括派遣员工的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结算工资等环节。

第四章派遣员工培训和考核第十五条派遣公司应根据派遣员工的需求,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派遣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保证派遣员工适应用工单位的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派遣员工应定期接受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的员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派遣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派遣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派遣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遣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行政、财务等部门。

第三条派遣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的规定,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章派遣员工入职与离职第四条派遣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其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派遣员工入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 学历证明;4. 健康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派遣员工离职时,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以下手续:1. 完成工作交接;2. 还清公司借款;3. 清理工作场所;4. 退回公司物品;5. 领取离职证明。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七条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八条派遣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九条派遣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十条派遣员工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等,应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派遣员工考勤以考勤系统记录为准,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汇总。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保密第十二条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派遣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冲突的活动。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派遣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派遣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七条派遣员工对公司的奖惩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的具体条款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异地零散员工管理制度

异地零散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异地零散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异地零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人性化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异地零散员工是指在公司总部以外的地区,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遣或自行招聘的员工。

第五条异地零散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三)服从公司管理,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异地零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管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七条异地零散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异地零散员工应定期向直属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异地零散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三)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处置或损坏;(四)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异地零散员工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异地零散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培训机会等。

第十二条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异地零散员工,公司将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三条公司为异地零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通讯工具、差旅费等。

第十四条公司关心异地零散员工的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住宿、餐饮等。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异地零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电脑外派管理制度

电脑外派管理制度

电脑外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电脑外派管理行为,确保外派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派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将员工派遣至外地、外国开展相关工作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均应接受相关培训,明确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公司内部部门应积极配合外派管理工作,确保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管理的具体规定一、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培训(一)公司内部将进行严格选拔,在公示期内员工可以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会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进行选拔。

(二)外派人员在确定外出任务后,应根据任务的内容和目标,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国际商务礼仪、外国工作环境的适应等方面的培训。

(三)对于需要去国外工作的外派人员还应接受相关的文化和语言培训,提高在异国他乡的适应能力。

二、外派人员的合同与安排(一)外派人员在确定任务后,应与公司签订相关的外派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等具体内容。

(二)公司将与外派人员沟通好出国的时间安排、机票、签证等全部手续,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顺利出国。

(三)在确定出国任务后,外派人员应向公司提交个人资料和健康状况报告,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出国工作。

三、外派人员的保险与安全(一)公司将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关的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确保外派人员在出国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二)针对某些高风险的国家或地区的外派任务,公司将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外派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外派人员的工作管理(一)公司将建立起外派人员工作日志和任务表,对外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二)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司能够及时进行支持和帮助。

(三)外派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习惯,言行举止需符合当地的文化和社会环境。

五、外派人员的经济管理(一)外派人员在出国期间仍由公司支付工资和福利,确保外派人员的经济权益。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公司运行发展需要,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畴、条件2.1范畴: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委派离开入职地点调动到其它省市地区(不含国外)的常驻工作人员。

(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销售、技术、售后人员不适用于此办法)2.2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委派到指定工作地点,且在派驻地无家庭住所的员工。

3.管理、考核3.1公司总部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对所属派驻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2人事管理:3.2.1异地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2.2异地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按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3.2.3派驻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承接公司总部的考核管理,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异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停止享受福利待遇。

4.薪酬规定异地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由派出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制定执行。

5.报销标准规定5.1 报销范围:5.1.1住房费用:5.1.1.1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异地租房发生支出而享受的公司给予的部分补贴(参照本办法5.2.1标准),报销范围包括房屋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等因租房产生的杂费。

5.1.1.2异地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在房屋租住未满合同期限内申请调动或离职,产生的房租违约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1.2往返交通差旅费用:5.1.2.1异地工作人员派驻期间享有最高每月2次因个人因素往返于派出地与派驻地间交通费用报销补贴(目前经常往返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工作过渡时期,建议过渡期间人员暂不适用此条款),包括车票(高铁、动车等火车票)、地铁票、公交车票及特殊情况下的出租车票等;如自驾往返,只报销同等火车交通工具限额费用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5.1.2.2异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往返按照差旅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异地派遣管理制度1

异地派遣管理制度1

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术语和定义 (3)4.职责 (4)5.员工异地派遣管理 (4)5.1异地派遣流程 (4)5.1.1选拔与派出 (4)5.1.2任期与调配 (4)5.1.3调回与交接 (5)5.2劳动合同与职位管理 (5)5.3考勤管理 (5)5.4薪资管理 (6)5.5福利管理 (6)5.5.1休假与探亲 (6)5.5.2交通补贴: (6)5.5.3异地补贴: (7)5.5.4住宿 (7)5.5.5异地派遣人员的考勤、行政类管理等: (7)6.其它 (7)7.附件 (7)7.1《员工调动/调职/调级申请表》 (7)7.2《异地派遣补贴类别及标准》 (7)1.目的为适应公司跨地域发展的需要,配合异地开发项目的推进,促进公司内部人才合理流动,提高异地派遣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同时达到规范工作程序,合理进行异地派遣员工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异地派遣人员。

3.术语和定义3.1异地派遣指因工作或发展需要,公司员工被派驻异地公司(该公司所在地与该人员的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工作一段时间,且不改变其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社会保险缴纳地点)的情况。

3.2家庭所在地:3.2.1已婚员工的家庭所在地以配偶或未成年(未满18周岁)子女长期居住地为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在一地的,以配偶长期居住地为准;3.2.2单身员工,以其长期稳定生活的所在地为家庭所在地。

长期稳定居住地难以确认的,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家庭所在地;3.2.3异地派遣人员应优先选择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对公司忠诚度高、业务能力强、有培养潜力的员工。

原则上,对于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应尽量采取当地招聘的方式;3.2.4凡未经审批而私下调动的人员,不视为公司派遣;3.2.5原则上,异地派遣的时间周期一般应长于3个月,短于2年。

3个月内(包含3个月)的为出差,超过3个月的为异地派遣;3.2.6超过2年的一般不采用异地派遣而是调动的方式。

外派驻厂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驻厂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驻厂员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派驻厂员工行为,使外派驻厂员工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外派驻厂员工劳资关系公司外派驻厂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

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社保缴费、个税规定核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

当月工资由公司财务部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核算发放。

第三条外派驻厂员工考勤管理外派驻厂员工的上下班作息时间按照派驻地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其余考勤管理遵守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条外派驻厂员工费用补贴标准公司外派驻厂员工各项费用补贴及报销标准按照公司各项费用管理制度执行,应本着效率及节约的原则,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条外派驻厂员工工作职责外派驻厂员工应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公司业务操作流程,按要求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度及工作成果,并能与派驻地单位协调配合,保障分管业务的开展,完成本职工作。

第六条其他注意事项1、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公司外派驻厂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对外擅自承诺超出公司经营政策的条件,不得擅自签署协议、合同,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员个人负责,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妥善保管所属公司财产,及时维护保养,合理使用。

3、妥善保管公司内部传递的各类电子及书面文件、资料等,防止丢失、泄密。

4、对于公司寄送或下发的文件、物品等应及时签收并有效回复。

5、为了便于工作及时联系,应保障通讯畅通,确应工作需要需提高原定使用标准的,应向部门主管进行说明,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保证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规定,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必须书面说明并索要批复,否则视为已完全接受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执行日期:2011年11月01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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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OUR REF.: LCS-00-0551
发文日期DATE: 2001/2/8
拟文人FROM: 张少琴
审核VERIFIED: 王建中
批准APPROVED: 王晓岩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大陆地区)V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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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规范异地派遣人员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和传播,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大陆地区的所有异地派遣人员。

3 名词解释
异地派遣:指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统一派遣、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城市(公司业务部门所在地)工作。

4 异地派遣人员资格
4.1 异地派遣人员应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4.2异地派遣人员应该是优秀的骨干员工,在派遣地区能够起到推进业务和传播公司企业文化的作用。

5 异地派遣类型:
5.1长期派遣:派遣期限在12个月(不含)以上,原则上为两年;
5.2短期派遣:派遣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

6 派遣期间待遇
6.1补贴
6.1.1长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
长期派遣补贴=2000元/月+个人定级工资*0.25*b
b--派遣补贴地区系数(详见备注)
补贴总额不超过人力资源部规定的补贴上限。

6.1.2短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为2000元/月。

6.2住房
6.2.1公司提供住房,标准为总经理级(含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每人两室一厅,其他人员每人一间(若带配偶可一室一厅),设施配置参照《京外平台员工宿舍管理实施细则》;
6.2.2若员工自己租房,可在《京外平台员工宿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额度内实报实销,但公司不负责提供设施配置。

6.3探亲
6.3.1派遣人员在派遣地点工作半年后,每年可以报销本人或直系亲属探亲往返路费两人次; 6.3.2报销路费按不超过派入部门所在地与家庭所在地之间往返普通机票(含机场建设费、保险、机场到住所之间的交通费(总额度限制在150元以内))的价格标准实报实销;
6.3.3派遣人员有子女者,每年可增加报销一次子女探亲路费(只限子女本人使用,额度同上)。

6.4安家和带配偶:派遣人员带配偶到外派地工作,需填写《异地派遣人员带家属到派遣地点工作申请表》(附件三),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6.4.1派遣人员如带配偶到派遣地点一起工作,公司在工资中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000元;
6.4.2 派遣人员从原工作地带配偶到派遣地点一起工作期间,享受1000元/月的带配偶补贴(夫妻双方都在联想工作或公司为其配偶安排在公司内工作者除外);
6.4.3如果派遣人员带子女到派遣所在地入托、上学,子女入托时公司提供一次性入托赞助费(5000元以内实报实销),子女入学时公司提供一次性入学赞助费(10000元以内实报实销)。

6.5派遣期满留当地工作:若派遣人员在派遣期满后(一般为两年)留在当地工作,即终止派遣补贴的发放,但继续按原方式享受不超过12个月(含)的派遣人员住房待遇。

7 异地派遣管理流程
7. 1派遣资格认定
7.1.1派出部门对派遣人员业务资格进行审核,填写《异地派遣人员资格确认表》(附件一),由部门总经理及主管副总裁签字认可后传至派入部门总经理及主管副总裁处审核签字;
7.1.2由派出部门将派出、派入部门签字后的《异地派遣人员资格确认表》报人力资源部复核并备案;
7.1.3部门对派遣人员资格认定之后,还需为派遣人员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填写《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调动申请表》(附件二);
7.2派遣结束安排
7.2.1满预定派遣期限:
7.2.1.1派遣人员预定派遣期满,由派入部门为其办理返回手续,需填写《异地派遣人员结束派遣申请表》(附件四)和《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调动申请表》;
7.2.1.2未办手续擅自到其他部门工作,将扣回自实际离开派遣地点之日起发放的所有补贴;
7.2.2未满预定派遣期限:派遣人员未满预定派遣期限,但因公司业务安排需结束派遣,由业务主管副总裁审核同意,填写《异地派遣人员结束派遣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办理结束外派手续(同满派遣期限)。

7.2.3延长派遣期限:预定派遣期满,由于业务需要须延长派遣期限,由派出部门为派遣员工办理延长派遣期限手续,填写《异地派遣人员延长派遣期限申请表》(附件五),否则将按照预定期限停止发放外派津贴;
7.2.3.1派遣期已满两年延至三年,需由派出部门主管副总裁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7.2.3.2派遣期已满三年需继续派遣,由派出部门主管副总裁和人力资源主管副总裁按年度审批。

7.2.4派遣人员结束派遣返回原工作地后,人力资源部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结束派遣人员的安置工作。

7.2.4.1公司内部空缺岗位,将优先考虑同等岗位的结束派遣人员;
7.2.4.2结束派遣人员的新岗位待遇应不低于原岗位待遇。

7.3出差、借款和报销:派遣人员的派遣地点是其常驻办公地点,其出差、借款和报销手续同当地员工一致,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7.4人力资源部统一将异地派遣信息传送至薪酬、财务以及相关部门。

8 解释权限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 监督岗位本规定由人事主管监督实施。

10 施行日期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大区北京总部派驻人员管理规定》(文件编号QB/LX
×PC×0081-99)、《大区北京总部派驻人员福利待遇规定》(文件编号QB/LX×PC×0080-99)、《大区区内人员派驻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编号QB/LX×PC×0231-99)同时废止。

备注:
b=0.9 华东区、中南区、北京
b=1.0 西南区、华北区(不包括北京)
b=1.1 西北区、东北区
附件(下载):
1.异地派遣人员资格确认申请表
2.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调动申请表
3.异地派遣人员带家属到派遣地点工作申请表 4.异地派遣人员结束派遣申请表
5.异地派遣人员延长派遣期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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