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置预案》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危机管理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我院职工医疗安全意识、医疗质量意识、医疗服务意识和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真正做到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和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避免或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增强政府、社会和患者对医院的公信度,保持医院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副院长

成员:院长助理、职能科室主任、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和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依法处

置、和谐平稳,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预防

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和医院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是医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前提。全院各临床、医技、职能、后勤、行管等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主动、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办法,预防和杜绝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医院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每年对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情况由医务科组织一次考试。学习内容主要是《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侵权责任法》以及部门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药剂科所采购的药品、耗材、植入性材料、消毒剂和防护用品等医疗物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入库验收、登记等制度,严禁假药、劣药、伪劣医疗产品流入医院,使用到患者体内。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切实履行职责把好质量关。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合理用药相关规定,遵守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合理使用抗菌素。药剂科要认真做好药品临床管理、使用和检查督导工作。加大对处方审查、点评力度,杜绝不合格处方发药现象发生。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指导和沟通,杜绝不合理用药现象出现。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医院用药安全。

第八条相关科室应当做好放射装置及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和处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要严格执行报告发放审签登记制度,急诊患者实行发放临时报告制度。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正常开机率,努力提高医

疗服务质量。保证医技科室和患者安全。

第九条药械科和后勤采购部门要严把医疗仪器和卫生材料等医疗用品的准入和质量关,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严格审查把关。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医疗器材标准管理办法》的医疗仪器和卫生材料坚决不能购进。各科室不得擅自购进、使用未经医院药械科、控感办和后勤采购部门审批同意、备案、采购、入库、验收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和药品,确保医院医疗用品安全。

第十条医院总务科应当认真做好各临床科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供电、供水、供气、电梯和医疗设备维修工作,并保证其安全运转。同时会同食堂和护理部做好病人的饮食指导工作。各班组要每周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总务科每月要对后勤保障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解决。后勤分管领导每季度要对后勤保障科室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对后勤安全运行情况向医院安全领导小组做一次全面汇报。确保医院后勤保障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医院各职能部门包括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控感办、信息科要加强对新聘用人员、进修、实习、见习等人员的准入管理。明确带教老师职责和实习、见习、进修生工作范围。加强进修生、实习生、见习生的培训工作。建立岗前培训和考试制度和定期进行“三基三严”培训考试制度。保障临床进修、实习、见习和新聘用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制定全院业务培训计划和进修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各职能科室每周对全院医疗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列入下周重点检查。每月对全院医疗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导落实到位。制定详细奖惩办法,对屡教不该的给予相应处罚。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医疗安全情况总结分析会并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导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提交院务会及时解决。确保全院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有序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门诊各科室应当认真抓好医院窗口服务工作,保证医师按时到门诊坐诊,按时下班,确保门诊病人就诊,严格按专业诊病及收治病人。认真书写门诊病历,杜绝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质控办要加强对门诊病历的监督检查指导,制定奖惩办法并认真落实到位。职能科室要加强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培训和演练指导,提高应急服务能力。加强院内外的会诊管理和指导,提高整体团结协作能力,充分发挥医院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做好全院感染管理和监控工作,院感染办要认真履行职责,督导各科室应当做好医疗废弃物、污染物的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医院环境监测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感染监测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加强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登记、上报和治疗工作,制定突发重大传染病诊疗预案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应急物资、药品、设备、防护用品储备的检查和督导,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和使用。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质量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要素,全体医务人员要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在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程质量控制和持续质量改进。实行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能科室质量控制组织、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医务人员个人三级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三级管理组织职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各临床科室使用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须经医院检验科统一配送,检验科和临床各科室应当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成分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和签字手续。临床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应认真填写申请书,明确适应症和上级医师申签制度。血库查配血和血液制品要按SOP文件规范严格执行并实行双查双签制度。

第十六条全院各科室及各级医务人员要不断强化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把抓好医疗安全管理做为日常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