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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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及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消防泵及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消防泵及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1)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消防水泵。

2)消防水泵周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随意存放杂物,应有一定的工作空间。

3)消防水泵属长时间停运转的设备,因此要做好保养工作,使其性能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应每半年对消防泵及喷淋泵运行一次检测。

5)在检测过程中,应有工程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在场对水泵及系统点车、起泵。

6)对试车、检测过程及结果应做好记录和收存。

7)对消防泵或整个消防系统进行定期动态测试时,应做好部门及专业间的准备工作。

8)消防泵运转前要有专人将运行前的参数全部记录在案。

记录以下参数:水泵吸口压力、水泵出口压力减压阀前后压力(静压)、电压、电流。

9)消防泵开始启动之前应有专人打开一个或数个消火栓口,避免因系统充压过高。

10)消防泵在运转过程中应对其运转工况仔细观察,并快速记录动态时的参数:水泵吸口压力、水泵出口压力减压阀前后压力(静压)、电压、电流。

11)消防泵在运转过程中还应观察系统末端消火栓水头是否符合
要求,稳压泵工作是否正常。

12)整个消防系统运行或实验完毕后,应立即将所有设备及管路完全恢复正常,并对整个系统加强巡视。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单位及其人员、财产的安全,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消防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消防系统分为警报系统、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泡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火门控制系统等。

第四条消防系统的设施保养、日常巡查、定期检验、消防演练等,应该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五条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选择、安装和使用,应该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安全可靠、有效运行。

第六条消防设施必须设置显著的标志,防止误用、误伤。

第七条经过合法授权的消防控制人员,有权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是本单位消防系统的管理单位,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按照标准规定的周期,安全生产部门应当组织定期检验,如不合格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指导职工进行防火、灭火常识教育和消防演练。

第三章火警处理第十二条发生火警时,应当立即报警、报告领导和扑灭火灾。

第十三条报警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如火警确认后,应当立即通知领导和配合组织扑救火灾。

第十四条扑灭火情时可以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器材),具体使用范围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火灾清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关措施,进行清理和垃圾分类。

第十六条火灾后,应当立即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找出原因和缺陷,并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对于未经授权的操作和消防设施的随意改动,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程是保障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有效实施的依据,应当遵守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门。

第二十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前执行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程有冲突,以本规程为准。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灭火救援能力的有效发挥,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单位的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消防系统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责任。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四条消防部门的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系统的规范和标准;(二)组织开展消防系统的培训和演练;(三)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四)监督检查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

第五条建筑物、场所、单位的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消防职责;(二)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保障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三)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四)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五)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素质。

第六条消防人员的职责是:(一)熟悉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二)了解本单位的消防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火灾事件;(三)定期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消防技能;(四)积极传播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三章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建筑物、场所、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一)消防水源要保持畅通,消防水泵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运行;(二)消防栓、喷淋系统的管道要进行清洗和消毒,阀门要进行检修和维护;(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报警装置要进行定期巡检和测试,防止故障发生;(四)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防止堵塞和占用;(五)消防水带、灭火器要进行定期检查和充装,确保能够及时使用;(六)消防排烟系统、防火阀要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消防设备设施的修缮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

(一)对于出现故障和损坏的设备设施应立即进行维修和更换;(二)对于年限过期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报废和更换;(三)对于存在偷盗和破坏行为的设备设施要加强安全防护,及时报警。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一、总则1. 为了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制定本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系统管理,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二、消防系统设施维护管理1. 消防系统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

2. 消防系统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消防人员负责,定期进行巡查、检测和维修。

3. 消防系统设施的日常维护记录应做到详细、准确,并保留相关资料。

三、消防系统设备定期检测1. 消防系统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测,包括电气设备、灭火器具等。

2. 对于检测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消防系统设备备用管理1. 消防系统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备用装置,以防突发情况需要使用。

2. 备用装置需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替换失效或损坏的备用装置。

五、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1. 各建筑物、场所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 演练过程应记录下来,分析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改进。

六、消防培训与教育1. 各建筑物、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知识。

2. 消防培训应有针对性,包括逃生技能、火灾预防措施等内容。

七、火灾事故调查与分析1.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2. 调查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的过程、损失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八、消防系统维修管理1. 消防系统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 维修记录应保留完整,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费用等。

九、消防系统应急联系与联动1. 各建筑物、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系统应急联系机制,确保及时沟通和协调。

2. 不同消防系统之间应实现联动,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的效率。

十、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包括各类建筑物、活动场所、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上述各类型场所、单位,应设置相应的消防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工作制度,以便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消防系统指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池、灭火器、烟感探测器、声光报警器、应急照明、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二章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第五条消防系统的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消防系统经检验检测后,若出现故障须及时进行维修,并判断故障的原因,如淘汰的设备要及时更新。

第七条消防系统设备的管理应有专责人员进行负责,以确保系统设备处于齐全状态,并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流程。

第八条建筑物和场所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通道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辆和灭火器材顺利进出。

同时,应制定有关逃生的详细规程,以便在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能够快速逃离火灾现场。

第九条火灾报警系统必须经常测试运行,以确保其准确、及时地发出警报。

第十条消防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并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消防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各类建筑物、活动场所、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应当明确消防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组织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和演练,确保消防员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消防人员必须配备专业化消防装备,防护性能应达到相应标准。

并定期进行消防装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灭火救援准备第十三条各类单位、场所应设立相应的灭火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无论是否有实际的火灾事故,都要进行演练,以便灵活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火灾事故发生时,单位应当妥善处理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做好相关报告和程序的处理,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范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范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二、基本要求1. 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消防部门的规划和要求。

2. 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确保各项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确定专门的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 消防管理部门应负责制订消防系统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3. 消防管理部门应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消防系统运行管理中的职责,做好分工和协作。

四、消防设备维护与检修1. 消防设备维护与检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2. 消防设备维护与检修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维修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

3. 消防设备维护与检修记录应及时完整地做好,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维修记录、维修费用等。

五、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1. 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应包括设备的巡查、监控和运行参数的监测等。

日常管理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及时记录管理情况。

2. 消防系统的运行参数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调整,确保系统在最佳运行状态。

3. 消防系统的报警设备应定期进行测试,确保其故障报警功能正常可靠。

六、火灾应急处置1. 消防系统应具备快速响应和处置火灾的能力,各种消防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并快速投入使用。

2. 消防系统的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消防系统的应急通信设备应保持畅通,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传输。

七、消防系统的改进与更新1. 消防系统的改进与更新应根据需要进行,以适应不同时期和不同需求的消防要求。

2. 消防系统的改进与更新应经过合理的评估和论证,确保改进和更新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消防系统的改进与更新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进行优化和调整。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运行操作规程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运行操作规程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运行操作规程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操作规程一、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及工作流程1.维护保养工作应符合公安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条例。

维护保养标准应遵循消防公司提供的消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合同和细则。

这些细则包括《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维修保养细则》、《防火卷帘、防排烟系统维修保养细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细则》、《气体灭火系统维修保养细则》、《消防栓系统维修保养细则》和《消防中心联动控制系统保养》。

2.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应每日巡查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状况。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消防公司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消防系统带故障运行是严禁的。

3.消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提交相应的维保工作报告。

4.工程设备管理人员和经理/主管应督促消防公司按合约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进核实其维修保养质量和工作进度。

有关情况应记录于《设备维修记录表》、《风机保养记录表》、《防火卷帘保养记录表》、《气体灭火设备保养记录》上。

5.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产生报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核查情况。

如果确定非火灾情况,应恢复主机状态,消除报警信号并做好记录。

6.消防公司负责在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后,提供相关的维护保养工作报告。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的检验1.每次消防公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时,工程人员和经理/主管应进行检查,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

2.重要保养和维修由工程经理/主管及服务中心经理组织人员进行检验,以此考核消防公司的服务质量。

3.消防公司应协助服务中心通过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和考评。

4.消防公司在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维修前,应事先通知服务中心,并呈递书面报告。

工程经理/主管经认真核查后,逐级上报。

经审批同意后,组织专人跟进消防公司的维修工作。

5.对有关项目维修检验后,工程值班人员应将情况填写在《设备维修记录表》上。

属主机系统设备应将更换维修部件的情况记录于《机电设备台帐》上。

三、消防设备运行与人员工作要求1.设备运行人员应每日对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查,并将运行状况记录于《安防系统日巡查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日巡查表》上。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三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三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建筑物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消防系统的运行效能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本规程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参照《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检测及评估规程》和《消防设施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第四条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1. 每个建筑物应当设立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负责对消防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管理。

2.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计划。

(2) 组织开展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和维护工作。

(3) 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记录和事故报告的汇总整理及分析处理。

(4) 进行消防系统的定期维修和更新改造工作。

(5) 对消防系统运行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汇报上级消防部门。

第三章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第五条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制定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并进行备案。

2.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设施的运行流程和管理要求。

(2) 消防设施巡检、检测和维护的频次和要求。

(3) 消防设施故障处理和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

(4)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和事故报告的填写和上报要求。

(5) 消防设施定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计划和要求。

第四章消防设施巡查、检测和维护第六条消防设施巡查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消防设施巡查主要内容包括:(1) 消防水源的畅通性和有效性。

(2) 消防通道的通畅性和标识情况。

(3) 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第七条消防设施检测1. 消防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 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包括:(1) 消防水系统的压力测试和流量测试。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消防系统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以及及时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制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进行详细阐述,以提供参考。

一、概述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物、场所等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管理的文件,是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基本要求。

2.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消防系统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通讯与报警、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提高等。

二、消防系统设备1. 消防系统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等。

2. 消防系统设备的选购、安装和验收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批准,确保设备性能和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3. 消防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三、日常维护与管理1. 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是保障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包括定期检查、清洁、保养和配件更换等。

2. 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记录应及时记录和整理,确保消防系统的运行情况能够得到及时掌握和分析。

四、应急预案及演练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应包含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程序、火灾扑救程序、人员疏散程序等。

2. 消防系统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应定期进行,确保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火灾事故。

3. 消防系统应急预案的调整和完善应根据经验教训和实际情况进行,以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五、通讯与报警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应包含详细的通讯与报警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设备的设置、测试和维护等。

2. 消防系统通讯与报警设备的设置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功能区域和日常管理需求,确保报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

3. 消防系统通讯与报警设备的测试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1 消防系统运行规定 (2)2 火灾自报系统的运行规定 (3)3 消防栓系统的运行规定 (3)4 运行和维护规定 (3)5 电气设备着火时的事故处理 (6)6 设备台账 (8)一、消防系统运行规定1 火灾严重威胁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正确灭火是我们的职责,凡违反和不执行消防规定者都应接受法津上的制裁。

2 电气设备着火时,仅允许熟悉运行方式并掌握救火方法的人员参加灭火。

3 值班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每年对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的考试和灭火演习。

4 火灾发生后,应及时汇报风电场领导。

5 消防人员未来之前,应由值长班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消防人员来到后,值班人员应与消防人员主动取得联系,介绍设备情况,协同灭火。

6 禁止带电灭火。

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将燃烧设备的电源切断,必要时也应将邻近的带电设备的电源切断后再进行灭火。

7 低压设备上着火,不能即将停电,或者火势发展很快,将要危及邻近设备时,则可在停电前使用非导电的四氯化碳或者二氧碳灭火器灭火,但应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安全距离。

8 消防人员在得知着火设备确已停电后,方可进行灭火。

禁止消防人员在灭火中对着火设备进行停电或者挪移。

9 消防人员需要进入高压室或者配电间隔时,应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并有值班人员陪同。

10 蓄电池室和高压配电室内禁止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的标示牌。

11 各配电室地面严禁有积油、设备漏油、渗油现象浮现。

12 为保证灭火工作顺利,灭火工具运送方便,在通道、楼梯通向室外的门以及放置消防用具地点的道路上,应保持畅通无阻,无杂物堆积。

13 当高压室内发生火灾时,各值班人员应执行下列规定:a) 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b) 加强监视运行中的设备和系统。

c) 把着火情况迅速报告值长并准备按值长命令改变运行方式,变动负荷,停运必须住手的运行设备。

14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

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氧碳灭火器或者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标准版本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534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标准版本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0 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编号:SY-AQ-02298(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procedures of fire fighting system in property area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0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范围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工作内容4.1运行监控。

4.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j.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2024年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二篇)

2024年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二篇)

2024年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工作内容4.1运行监控。

4.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____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j.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物业区域内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区域内的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层层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应由专职责任人负责,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消防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六条物业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选择、购买和安装,并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七条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维护和观察的位置,不得被障碍物遮挡。

第八条消防水源应保持充足,保证消防用水稳定可靠。

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十条物业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区域,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十一条物业区域应制定健全的消防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灭火和危险场所的处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消防应急预案应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适时演练和调整。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物业区域内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人员的紧急反应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五章火灾危险物处理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电梯等重要位置堆放杂物。

第十六条物业区域内的危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存放和管理,并定期清点。

第十七条物业区域内不得擅自设置大型电器设备,如空调、电梯等,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和安装。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物业区域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应由专门的消防检查人员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并向相关人员通报。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4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4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区域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区域内的消防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公司,责任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六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的各项职责和要求。

第七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法规。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设计与规划第八条在物业区域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与规划中,必须考虑消防系统的需求。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物业区域消防系统的设计纳入整体设计,并保证其合理、科学、安全。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了解物业区域内的消防设施需求,并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规划。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维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安装与验收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四条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可用。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物业区域内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灭火器材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记录,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灭火器材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第五章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管理第二十条物业区域内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堵塞。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

第二十二条物业区域内的电梯室和消防设备房等重要建筑物应设置标识,方便人员疏散。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单位的消防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消防系统指的是单位内的自动火警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通道、消防设备等。

第四条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灭火救援”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责,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

第七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系统规划设计,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施工。

第八条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机构第九条按照单位规模和性质,设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职责,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协调处理消防系统故障;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等。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第十三条消防设备应当按照规程设置专门的存放场所,保持整洁干燥,防止被损坏。

第十四条消防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清洁设备,检查电源和线路连接情况,更换电池和灯泡,保养消防器材等。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当由专业消防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消防系统检验第十七条消防系统的定期检验应当由消防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八条消防系统检验内容包括:消防设备性能测试、电源和线路连接检查、报警信号发送测试等。

第十九条消防系统检验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进行修复。

(2023版)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新版)

(2023版)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新版)

消防系统设备操作规程一.开机 1. 打开联动外控工作电源主、备电开关。

2. 打开 JB-QG-GST500 火灾报警控制器(下述简称主机) 的主、备电开关。

3. 打开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开关(在 DC-DC 变换模块上)。

二.开机后自动自检。

1. 首先主机显示屏画面显示“开机初始化”(30 秒)。

2. 初始完成后画面显示“运行记录、隔离信息、联动公式自检”;同时主机的液晶屏、数码管、指示灯进行自动检查;也自检报警、故障及模块动作三种声音是否正常。

3. 自检完毕画面显示系统当前“各种回路共 11 个”“报警联动设备××个”“手动盘 4 个”等注册信息。

至此开机过程结束进入正常监控状态。

三.手动自检。

按主机面板键盘的“自检”键就与开机后自动自检的检查项目步骤一样地进行检查。

四.火灾报警时处置。

1. 火灾发生主机报警 1)火灾发生→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或者按手动报警按钮→主机面板上“火警”红灯亮→ 同时发出报警声响(消防车声) →按主机面板“消音”键消音“消音”绿灯亮。

2)主机液晶屏画面显示火警总数及报警点设备编码、地址和时间。

3)打印机同时自动打印报警点设备编码、地址和时间。

4)消控室值班人员即将派员或者速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到现场观察确认火灾真实性。

5)火灾确认即将通知秩序维护队员及义务消防队员到现场及时救火;消控室值班人员按消防报警处置程序根据火灾情况启动相关消防设备。

6)速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即将拨打 119 电话报警并通知人员疏散(可用消防广播通知)。

7)若是误报检查误报的处环境(例如烧纸钱、吸烟、灰尘、电焊等)进行相关处理然后再压复位键。

2. 喷淋水系统灭火操作。

1) 自动联动启动喷淋泵。

a)按主机“启动方式”键→显示屏显示“启动方式”菜单→按主板面板“”或者“”键→选择“自动允许方式”→按确认键→面板上“自动允许”绿灯亮。

b)喷淋泵电气控制柜面板上“自动/手动”切换开关平时都应放在自动位置。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4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4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由专门的消防组织负责,包括消防部门和消防队伍。

2.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包括消防巡查制度、火警报警制度、消防演练制度等。

4.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测试和维修,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5.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建立消防档案,记录重要的消防工作内容和消防事件的处理情况。

6.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7.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与相关单位进行紧密合作,建立消防联动机制,共同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8.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及时向上级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10.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保障消防设备和消防队伍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的内容,具体的规程和细则需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2)1. 规范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消防安全的实施。

2. 负责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例如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状态和功能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

3. 确保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职业资格和培训,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备和处理紧急情况。

4. 制定消防演习和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和总结经验。

5. 定期开展消防系统的维修工作,包括消防设备的检修和更换,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6. 严格按照消防制度和消防安全要求,禁止擅自改变消防设备的设置或使用方式。

7. 组织消防系统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引进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设备,提高消防效率和安全性。

8.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并定期联合演练和协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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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最新版)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工作内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
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
修;
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
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相关文件

6.0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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