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唯识”观辨析
从能所关系看唯识义的本质规定性
从能所关系看唯识义的本质规定性——兼论唯识学理论体系之建构胡晓光何为唯识?唯识者是“只有识”和“不离识”的统一。
从存在意义上讲,唯识就是只有识。
从认识意义上讲,唯识就是不离识。
据《显扬圣教论》云:“阿赖耶识是有情世间生起根本,能生诸根,根所依处,及转识等故,亦是器世间生起根本,能生器世间故,又即此识亦是一切有情互相生起根本,一切有情互为增上缘故。
”《显识论》云:“三界但唯有识,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种识:一者显识;二者分别识。
”唯识学虽然承认“只有识”,但这个识不是一个本体实体,而是一个恒转之流,并且内在地与转识互为缘起。
如《显扬圣教论》云:“阿赖耶识与转识为二种因:一为种子生因,谓诸转识生时,一切皆因赖耶识中种子而生;二为所依止因,谓如五识由赖耶识所执持,净色根为依止故,而得转生,又由有赖耶识故,得有意根,由此意根为依止故,意识得生。
”又云:“转识与赖耶识为二种因,一于现法中,长养彼种子故,谓善不善等转识生时,能熏发习气,入彼赖耶识中,成为当来一切转识种子故,二于后法中,为彼得出摄植彼种子故,谓转识缘彼赖耶识时得熏生赖耶种,引摄当来第八识故。
”从上引文我们可以看出,唯识学的“识”实是有情生命的一切。
所以从“识”体的相续性上讲“只有识”是确切的。
这可以被理解为唯识学的存在论。
然而,识体的作用还有相对性,即见相关系。
也就是认识关系,从这个相对性上讲“不离识”。
据《成唯识论述记》云:“唯谓简别,遮无外境,识谓能了,诠有内心。
识体即唯,持业释也。
识性识相,皆不离心,心王心所,以识为主,归心泯相,总言唯识,唯遮境有,执有者丧其真,识简心空,滞空者乘其实,所以晦斯空有,长溺二边,悟彼有空,高履中道。
”又如《成唯识论》云:“诸识生时,变似我法,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执为实我实法,如患梦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
”又云:“是故我见,不缘实我,但缘内识,变现诸蕴,随自妄情,种种计度。
从现象学“看”五重唯识“观”
从现象学“看”五重唯识“观”
五重唯识观是慈恩宗的观行法门,由该宗的窥基法师依唯识学诸多经论中的义蕴组织而成。
五重分别为:一、遣虚存实观,二、舍滥留纯观,三、摄末归本观,四、隐劣显胜观,五、遣相证性观。
此五重,重重展开,由浅入深,由粗入细,把唯识学最原初、最本真的精神“瑜伽行”精要地揭示出来,其中展现的重重境界,是瑜伽行者长期修证所“观”得的。
有趣的是此五重唯识观也被胡塞尔“看”到了。
在其意识现象学中,可以看到与五重唯识观对应的学说,或许这就是“面向事情本身”的相遇与意合。
本文试图以胡塞尔的现象学来诠释五重唯识观,以展示唯识学和现象学的同异。
五重唯识名词解释
五重唯识名词解释五重唯识是佛教哲学中关于认知和理解的重要概念,它对于我们了解世界的本质和实相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五重唯识进行详细解释,并拓展其涵义。
五重唯识的概念起源于《唯识三十论》,是由大乘佛教中的唯识派所提出的。
五重唯识是指认识事物的五个层次或观点,它们分别是名、相、法、空、假。
首先,名指的是事物的名称或称谓。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对事物进行分类和命名,这些名称是我们理解和交流的基础。
但是,名只是对事物的表面描述,不能完全揭示事物的本质。
其次,相是指事物的外在形象或特征。
我们通过感官来观察和感知事物的外在形态,如颜色、形状、大小等。
相是我们对事物的直观认识,但它也是有限的,不能完全把握事物的全貌。
接下来,法是指事物的本质或规律。
法是对事物内在的本质和运行规律的认识,是对事物真实性质的理解。
通过观察和体验,我们可以了解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其所遵循的规律。
空是指事物的空性或无我性。
空是佛教中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事物没有固定、独立存在的实体,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
通过认识事物的空性,我们可以超越对事物的执著和執著,从而达到心灵的自由。
最后,假是指事物的虚妄性或幻象性。
假是指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在形象可能存在的误解或幻想。
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依赖于缘起而存在的,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
通过认识事物的假性,我们可以超越对事物的错觉和迷惑,认识到事物的真实面貌。
综上所述,五重唯识是佛教哲学中关于认知和理解的五个层次,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实相。
通过对名、相、法、空、假的认知,我们可以超越表面现象,触及事物的本质,从而获得更深层次的智慧和解脱。
唯识义章简记
A1 十门总标出体──┐二辨名├─明唯识境三离合会释─┘四何识为观─┐唯识义章五显类差别│十门辨释六修证位次├─明唯识行七观法何性│八诸地依起│九断诸障染─┘摄归二空───明唯识果A2 随标别释B1 出体门C1标释二体D1 标列D2 分释E1 出所观体F1通观诸法所观唯识是以一切法而为自体,通观有为、无为唯识。
此一切法,总摄宇宙万有一切,包括有为法、无为法。
F2别明五重G1 标所观数G2释所标重(1)遣虚存实识:此观有情的遍计所执性法,纯属妄情臆造,毫无事实体用,故应遣除;至于依他性法仗因托缘依他而有事实体用,是‘后得智’之境,又圆成实性是诸法之理,为‘根本智’之境,均不离识而应留存。
是为唯识观的初步。
诸经论所说“一切唯识”、“二谛”、“三性”、“三无性”、“三解脱门”、“三无生忍”、“四悉檀”、“四嗢陀南”、“四寻思”、“四如实智”、“五忍观”等,皆摄于此观。
(2)舍滥留纯识:虽观事理皆不离识,而此内识有所缘相分和能缘见分。
相分为内境,见分心仗以起,摄境从心,并简别有滥于外境,所以只观唯识,为第二步。
故契经说。
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
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余。
余经复说“三界唯心”、“制一处”等,皆此观摄。
(3)摄末归本识:摄见相二分之末,归结到心自体分之本。
因见相分皆识体所起,识体即为其本。
今但观识体,为第三步。
所说理事真俗观等,多皆此观。
(4)隐劣显胜识:隐劣心所,显胜心王。
心王起时必有心所偕起,而胜劣有异。
今以劣依于胜,但观胜心王而隐劣心所,为第四步。
《说无垢称经》(旧译作《维摩诘所说经》)的“心杂染故有情杂染、心清净故有情清净”等,皆此观摄。
(5)遣相证性识:心王犹属识相,今遣相而证唯识性,得圆成实之真,为唯识观最究竟之阶段,即第五步。
余经说“一谛”、“一乘”、“一依”、“佛性”、“法身”、“如来藏”、“空”、“真如”、“无相”、“不生不灭”、“不二法门”、“无诸分别”、“离言观”等,皆此观摄。
唯识论
前六识了别别境、及粗显之境,名之为识。
以上数者,只是一种能变的法性,是离开名称言 说的境界。而唯识之教,是 [即用显体] ,说到其 体,名之为 [如如] ,说到其用,名之为 [能变] 。 能则势力生起,运转不居;变则生灭如幻,非实 有性。唯识立论,谓离识之外,无别有法。而所 谓识,亦不过一能变的功能而已。
——于凌波:《唯识三十颂讲记》 第三讲 唯识学上的几个基本概念
唯识(Vijnapti-matrata),即简去心外诸法,择取识心。 这是遮简迷情、外界有实我实法的存在,表显内界识心的真 性法相。换句话说,唯识宗立论,以我人心识之外的万有现 象,皆是由我人心识自体所变现而来,亦即由第八阿赖耶识 中之种子所变生,故除心识之外,万有现象皆非实在。因此 说 [唯识无境] ;或自万有现象自识所变一面来说,称为 [唯 识所变] 。
解析三种能变识
阿赖耶识 末那识 意识及前五识
一. 释难破执:由假说我法, 有种种相转。
二. 标宗归识:彼依识所变。 三. 彰能变体:此能变唯三, 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于凌波:《唯识三十颂讲记》
第一颂
玄 奘由梵译汉 霍韬晦由梵译汉 吕 澂由藏译汉 韩镜清由藏译汉
由假说我法, 有种种相转, 彼依识所变, 此能变为三。 我法施设相, 虽有种种现; 彼实识转化。 此转化有三: 施设我及法, 各别种类起, 彼皆由识变。 此变又三类。 由假安立我和法,若诸种种等出现,彼者转为辨别识,此转为
(5)《阿毗达磨大乘经》说:
“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中 略)四者,成就三种胜解随转妙智。何等为三?(一) 得心自在一切菩萨,得静虑者,得胜解力,诸义显 现。(二)得奢摩他,修法观者,才作意时,诸义显现。 (三)已得无分别智者,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 皆不显现。”
唯识学五个重点
唯识学五个重点唯识学是中国古老的哲学思想,其关注的是探究客观世界的本质和真理。
研究它的重点是从统一的视角出发,把它与心灵和精神结合起来,从而获得有关自我意识和宇宙意识的见解。
今天,我们将从唯识学的五个重点来分析,深入了解它所涵盖的内容。
首先,唯识学强调深刻思考和统一视角。
它否定了任何一种分裂的思想,强调必须有一致的视角来看待客观世界,而不是迷信与偏见。
唯识学要求人们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不要完全依赖一种信仰,而是在世间万象中把事情放在全局之中来观察,以此得出客观的结论。
其次,唯识学的核心思想是“以明白为先”。
它强调要以对世界的清晰认知来理解自身,从而可以更好地识别自身意识与宇宙意识之间的关系。
唯识学要求人们以清晰认知为最优先,放弃迷信和依赖,追求真理,根据客观实际来理解宇宙万物,而不是因迷信和偏见而错误地理解宇宙。
第三,唯识学认为“灵视”是一种精神智慧。
它否定任何一种宗教或科学的教义,强调以正确的心态和眼光来接触客观世界的动态,从客观的角度来探讨自我意识和宇宙意识之间的关系。
第四,唯识学强调多样性和和谐性。
它否定一切分裂思想,认为一切都是自然界理性正义和宇宙机理运行的结果。
唯识学要求人们要尊重多样性,尊重宇宙的自然原则,以此来感受宇宙的和谐性,从而真正的认知自己的自我。
最后,唯识学认为心灵与精神的发展是宇宙发展的根本。
它否定任何一种仅仅局限于物质世界的理论,而是要重视心灵的发展,认识到如果没有心灵的发展,精神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宇宙也就不可能发展。
它要求我们通过不断地聆听、思考和把握真理,来促进我们内心深处的精神发展。
从以上可以看出,唯识学是一种理性的哲学宇宙观,它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对客观世界的理性诠释,要求我们以对世界的清晰认知来理解自身,强调深刻思考和把握真理,尊重多样性,重视心灵与精神的发展,从而更好地认知自身意识与宇宙意识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种古老的哲学思想,唯识学已由古至今被许多人受到启发,因而有许多后继者继续拓展它,将它发展成一种更加崭新而富有启发性的思想。
从现象学“看”五重唯识“观”——五重唯识观的现象学诠释
从现象学“看”五重唯识“观”——五重唯识观的现象学诠释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看,五重唯识观是佛教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被认为是一种关于认识对象的方法,可以帮助人们深入了解思想本身。
根据五重唯识观的理论,人们可以依靠感官直接体验世界的多样性,进而认识世界本身。
本文将通过举例来展示五重唯识观的实际应用,并说明这种方法的优点。
一、色立体不是唯一存在五重唯识观认为,色立体并不是唯一存在的实体,它们只是通过人们的感官来获取信息,实际存在的是色所对应的新陈代谢。
比如,当人们看到红色的苹果时,苹果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是一些色彩和形状的信息,人们的大脑通过色彩和形状的信息来对苹果进行相关的认知。
因此,五重唯识观强调了感知和直接体验的本质,使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事物,并且意识到这种直接体验的重要性。
二、五感官不同通过五重唯识观,人们得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五种感官的不同。
每个感官都有其特殊的功能和特征,例如,耳朵能够听到声音,但不能看到颜色和图形,眼睛能够看到颜色和图形,但不能闻到气味等。
这些感官的功能虽然不同,但它们的存在和协调性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五重唯识观的方法,人们可以学会更好地利用不同的感官,以便更加全面地认识世界。
三、独立存在的概念五重唯识观认为,没有真正独立存在的实体,它们只是由不同的因素构成的。
这意味着,世界上所有的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任何一个对象都不是孤立的。
这种互相联系的现象可以在许多地方得到印证,例如,在人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必须与其他人相互依存和合作,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认知和心理的关系五重唯识观还强调了认知和心理的密切关系。
人的心理和认知过程是相互作用的,其中包括心理因素对认知的影响以及认知对心理的影响。
例如,人的情绪和态度,会对他们的认识和理解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人们的认知和理解也会对他们的情绪和态度产生影响。
这种相互作用使得五重唯识观成为一个全面的方法,可以从多个角度理解人们的认知过程。
佛教五重唯识心理观的认识论辨析
佛教五重唯识心理观的认识论辨析作者:肖建原来源:《人文杂志》2015年第01期内容提要唯识学以其对心理活动的细致分析而构建成系统、庞大的独特理论体系。
从代表佛教思想的大乘唯识学理论方面进行剖析,以唯心之性相与诸心所流转变化的认识论切入心与心所相应的心理活动过程,依此显示唯识世界能成立之心理观。
心与心所相应,依据种子与诸转识流转还灭为缘起法门而摄持诸法,则以诸法缘起抉择为多重法界心理观的基础。
以认识论为基础,佛教唯识学依据诸法缘起逆转清净分的认识作用划分八种识,通过唯识一心观法证解和成立五重层次心理观。
通过对唯识变现之心的心理阐释显示佛教信仰能成立的“正理”,以五重心理观显示大乘唯识世界心理相的特征,引导当代佛教脱离偏失而归于中道,能够在适应时代的意义上趣入大乘的轨范。
关键词唯识五重心理观心心所流转还灭缘起〔中图分类号〕B946.3;B8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1-0016-07佛教唯识学以唯心的认识论为理论基础,依据唯心认识显示的性相与诸心所流转变化的认识理论说明心与心所相应的心理活动,这就是唯识世界能成立的心理观。
心与心所依种子及诸转识流转还灭法门而摄持诸法,即,依心与心所的认识作用体现佛教心性本净之体,建立唯识宗依认识之用显心性之体的心理观法门。
心理观法门是心理认识活动的方式,能够从认识的角度显示唯识真如世界之体相,从心理活动方面阐释唯识能成立的大乘佛法正理。
唯识学从诸法缘起的认识作用划分八种识,建立可以摄持一切法的多重层次心理观,这是佛法具有抉择作用的认识论基础,由此显示究竟的唯识世界之本质特征。
一、诸法缘起抉择之心理观《成唯识论》强调以阿赖耶识与诸转识认识活动的展转变化为因果,并以此说明阿赖耶识所藏的种子能够永恒兴起诸识潜在的认识能力而在现前产生作用,即,依据心与心所相应的认识作用论证唯识而抉择诸法。
《唯识三十论》颂说,异熟、一切种及能藏、所藏、执藏为初能变第八变阿赖耶识之所有自相;《成唯识论》认为,一心可随认识的功能作用称为阿陀那、所知依、种子识、阿赖耶、异熟识、无垢识等种种名,也就是依据心与心所相应的认识功能变* 基金项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明末儒家对佛道思想的研究及其理论成果”(Supported by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10SZYB1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儒释道三教关系史研究”(11JZD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三教合一’之心—王夫之佛道思想研究”(11FZX014)现种种法。
唯识的观察
第三观,摄末归本。本是识体,是心;末是见分、相分,识体生起来的时候,认识外物,它有能缘的见分,所缘的相分,能认识,所认识,所以说识体才是本。见分、相分是末,既不能偏重于相分,也不能偏重于见分,认识见分、相分的产生离不开根本的识体。这即是摄末归本,体用相对,从体到用的一个认识。
第四观,隐劣显胜。什么是胜?什么是劣?胜就是心王,劣就是心所,讲心就包括心王心所。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都叫唯心,但是中间分为胜与劣。心所是依心王而生,与心相应,它不占主体,它是一种附属的东西,隐劣显胜,心所是劣,胜是心,学唯心,首先就要见到心,八识的心,是心王,抓住主要。这就是心王与心所胜劣相应。
惟贤法师: 唯识唯识观主要是五重唯识观,就是说观察事物有五个标准。
第一观,遣虚存实。遣除虚妄的,保存真实的,服从真理,这是虚实相对观。在三性中,认识遍计执,是虚妄的,都是众生的执着。实,是依他起,是幻有、假有,但是不能否定因果存在。圆成实,就是断一分烦恼,就证一分真如,也即诸法空性,佛菩萨的胜义境界。
第二观,舍滥留纯。唯识,以识为主,不要以相为主,相是虚妄的,是附带于心识而产生的。舍相分,你应该看清它,舍弃它;留纯,以识为主,识体,自证分;见分是属于主体的东西,不要执相,要保存心体和见分的作用。一般的唯物论,客观经验论,主要就是看到相,没有看到心的作用,把根本舍弃了。这就是舍滥留纯,也就是心境相对:能缘的心,见分;所缘的境,相分;其中相分是附属于心,附属于见分。应该看到主要的,看到根本,叫做舍滥留纯。
第五观,遣相证性。遣什么相?遣依他起相,学佛就要由有漏转为无漏,由染转为清净,就需要遣相证性。依他起相就是妄心显的妄相,是有漏法,我们必须熏习无漏法,逐步把染污种子遣除,转为清净种子,证入真如实性、圆成实性。这才是究竟的。
窥基法师的五重唯识观
量是 最 强大 的 。
由于这三重工作极其复杂 ,所 以观察 的立场 、
观点 、 方 法 即有 种 种 不 同 , 于是 就 产 生 了许 多
不 同的派别。“ 唯识宗” 此词 , 就可 以使我们简
一 总第 1 1 西 期 一 0 1 3 - 3 法 。这 个 “ 略地 了解 他 对 宇宙 人 生 的看 唯” 字,
蠢 1
要解决人生痛苦 , 就得先研究宇宙之所 以成立
及 人 生 之所 以存 在 , 然 后 再 进 一步 研 究 宇 宙 与 人 生 的关 系 ,方 可找 到 解 决 人 生 痛苦 的方 法 。
定能与“ 实事 ” 、 “ 实理” 符合 , 因此 , 我们要破 除 这个 自缠 自 缚 的见网。决定义者 , 就是说 , 识产 生一切 , 在百法之中, 识是第一位的 , 他可以产
窥基 法师 的五重唯识观
周 祝 英
( 山西省社会科 学 院, 山西 太原 0 3 0 0 0 6 )
摘
要: 窥基 法 师是 唯识 宗的 实际创 始人 , 五 重唯 识观 是 窥基对 唯识 学说 的 重要 贡献 。唯识 宗
为 了确 立 宇宙 万 法都是 “ 唯识所变” 的 宗 旨, 提 出 了观 想 “ 唯识 ” 之 理 的遣 虚存 实识 、 舍 滥 留纯识 、 摄
末归本识 、 隐劣显胜识 、 遣相证性识等五个层次或五种观点。唯识五重观之第一观是 总观 , 其余则
是别观。
关键 词 : 窥基 ; 唯识宗; 三 自性 ; 唯 识 五 重观
中 图分 类 号 : B 9 4 6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0 — 6 1 7 6 ( 2 0 1 3 ) 0 3 — 0 0 2 5 — 0 5
唯识学五个重点
唯识学五个重点
一,唯识学简介
唯识学(Epistemology)是对认识论的总称,探讨认知或知识是如何形成的。
它是哲学的
一个分支,涉及诸多问题,包括认知客观真实性的证明、知识的历史及其他因素。
唯识学
具有一定的研究应用价值,它有助于人们理解自己的生命体验,认识自己的心智,助人们
找到真正的自我和真实的生活。
二,唯识学的五个重点
1、认知实在论:它探讨我们能够获知什么是真实的知识,以及该知识是如何形成的。
它
强调一般地使用经过观察和发现的事实之间的联系,以及一般地推断的可能性。
2、认识论的客观性:它强调,在这个范畴的思维过程中,客观知识的获得是以独立于任
何主观主观性的基础上形成的,以及客观世界的实体是确定的,不随观察者的心理状态的
变化而变化。
3、知识来源和本质:唯识学注重知识的本质,关注它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它是来自何种
源头和质量,也就是知识主题、真实性、概念形式、正确性等。
4、历史和文化对唯识学的影响:特定的历史和文化会对知识的理解甚至生成有很大影响,它们也会影响更深层次的唯识学问题,比如人们何以获知真实性,及其获知真实性的动因。
5、正确性和认知质量:唯识学不仅关注知识的本质,还关注知识的质量。
它认为,知识
有其正确性,它将有助于理解和接受证据,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
此外,唯识学也考虑了
一些外部的认知质量,比如历史和文化背景等,以此来影响认知质量。
三,结论
从以上可以看出,唯识学所涉及的五个重点构成了它诸多研究主题的基础,是对认知过程
的一个系统考察。
从而帮助人们理解什么是真知、如何获得真知等认知问题。
唯识中观五百年辩论
唯识中观五百年辩论【一】概述唯识中观五百年辩论的背景和意义佛教自公元一世纪传入我国以来,其思想体系逐渐分化出许多学派。
其中,瑜伽行派和中观派是印度佛教哲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两大流派。
它们之间的辩论长达五百年,对佛教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场辩论的核心议题是心识与外在世界的真实性,关乎佛教教义的基石。
【二】介绍辩论的双方:瑜伽行派与中观派瑜伽行派,又称唯识派,主张心识是万法的根源,外在世界不过是心识的投射。
该派认为,心识具有无限的潜能和功能,通过修行可以实现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超越。
中观派,主张一切事物皆为空性,不存在固定的实体。
该派认为,无论是心识还是外在世界,皆无自性,唯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把握事物的真实。
【三】分析双方的主要观点和理论依据瑜伽行派以《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经典为依据,强调心识的实在性和作用的普遍性。
该派认为,心识可分为八种意识,分别对应不同的认知功能。
通过修行,可以将这些意识加以调伏,最终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如实认知。
中观派以《般若经》、《中论》等经典为依据,主张一切事物都是缘起而生、缘灭而止,并无固定实体。
该派认为,心识与外在世界皆无自性,唯有空性才是事物的真实面目。
因此,修行者应破除对现象的执着,洞察事物的真实本质。
【四】阐述辩论的核心问题:心识与外在世界的真实性瑜伽行派认为心识是真实存在的,且具有无限的潜能和功能。
通过修行,可以认知到心识的真实性,进而掌控客观世界。
而中观派则认为,心识与外在世界皆无自性,唯有空性才是事物的真实。
因此,修行者应摒弃对心识和外在世界的执着,追求内在的空性。
【五】总结辩论的影响和结果经过五百年之久,这场辩论使得佛教哲学体系更加丰富和完善。
瑜伽行派和中观派各自发展出独特的修行方法和理论体系,吸引了众多信徒。
在我国,瑜伽行派的影响力尤为显著,如华严宗、净土宗等均深受其影响。
而中观派则在藏传佛教中具有重要地位。
【六】评价唯识中观辩论在佛教哲学史上的地位这场辩论是佛教哲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辩论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唯识观大纲
唯识观大纲
一、总论
1. 唯识思想的起源与演变
2. 唯识思想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
二、五蕴论
1. 五蕴的概念和关系
2. 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3. 意识的构造和作用
三、种子论
1. 种子的概念和作用
2. 种子和现行、果报的关系
3. 种子的生灭和变化
四、缘起论
1. 因果关系和缘起法则
2. 三界、十二因缘的详细解释
3. 现实世界的存在方式和意义
五、破执论
1. 破除对自我、神明、外境的执着
2. 认识自我和世界的真实面貌
3. 实现心灵的解脱和超越
六、实践应用
1. 修习唯识观的方法和步骤
2.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唯识思想
3. 唯识思想在哲学、宗教、文化等领域的影响和价值
七、结论
1. 总结唯识思想的核心观点和价值
2. 探讨唯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意义
3. 对学习唯识思想的建议和鼓励。
唯识五遍行心所及其与现代心理学相关概念之比较
唯识五遍行心所及其与现代心理学相关概念之比较廖乐根内容提要:唯识学将作意、触、受、想、思等五种心理作用称为五遍行心所,也就是五种最基本、最普遍的心理活动。
本文在简析五遍行心所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五遍行心所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简要的分析,并将五遍行心所与现代心理学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比较。
本文认为:五遍行心所是心理活动的五种基本要素,是五种基本的心理机能,反映了心理活动的基本过程和一般规律。
作意等五遍行心所与现代心理学的注意、感觉、情感与情绪、认知(知觉、表象等)、意志等相关概念关系密切,有大体相通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关键词:五遍行心所、作意、触、受、想、思一、五遍行心所概念简析五遍行心所是指:作意、触、受、想、思。
这是五种普遍发生作用的心理活动。
任何心念的生起都伴随着这五种心理作用。
唯识学认为,这五种心理活动具有四种“遍一切”的特性:遍一切性、遍一切地、遍一切时、遍一切识。
也就是说,作意等五种心理活动是通于善、恶、无记三性;遍于三界九地;遍于过去、现在、未来;遍于八识心王。
本文主要依据《成唯识论》对五遍行心所的概念和定义作一简要的分析。
1、作意“作”有发作、发动、兴起等方面的意思,意就是心意、心识。
因此,作意就是使心发动、让心识产生活动的一种重要的心理作用。
《成唯识论》卷三云:“作意、谓能警心为性。
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从这个定义可以清楚的看出,作意有两个基本功能:“警心”和“引心”。
“警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警心是从种子位上说的,就是说,作意在种子位上,便能让心警动,令心从种子状态变为现行状态,此即“种子作意”。
第二,作意并不是警觉所有心的种子,而只能警觉“应起心种”,即众缘已具的心种。
心种的生起是要有助缘的,如耳识生起时,作意就警觉耳识的心种子,而不会警动其它的心种。
“引心”就是作意能将已经生起的心识引向与之对应的境界与目标,相对于“种子作意”,此即“现行作意”。
“五重唯识”观辨析
“五重唯识”观辨析林国良【摘要】“五重唯识”观以有为、无为一切法为所观境,以慧心所为能观体;以三自性理论为观法之总纲,以五法理论和心识结构理论(三分或四分说)为观法之具体展开,破遍计所执性,层层遣依他起性,最终证圆成实性。
唯识宗特有的观法是四寻思、四如实智。
《大乘法苑义林章》对“五重唯识”及相关内容的论述,既是对以往唯识经典中的唯识观的全面总结,也丰富和发展了唯识观。
【关键词】五重唯识·四寻思·四如实智·唯识观窥基在《大乘法苑义林章》(以下简称《义林章》)中提出的“五重唯识”,一般被看作是唯识宗特有的观法。
但在此之前,唯识经典说到的唯识宗特有的观法,是四寻思和四如实智,那么,“五重唯识”作为观法,究竟有什么特点?它与四寻思四如实智的观法,又是什么关系?一、“五重唯识”之观法《义林章》的“唯识义章”,首先是“出体”:“第一出体者,此有二种:一所观体,二能观体。
所观唯识,以一切法而为自体,通观有无为唯识故,略有五重。
”[1]由此可见,“五重唯识”作为一种观法,其“所观”是有为、无为一切法,而一切法“唯识”;进而,“唯识”的一切法,在此观法中又可分五个层次,这就是“五重唯识”。
此五层次的观法包括:(一)遣虚存实识;(二)舍滥留纯识;(三)摄末归本识;(四)隐劣显胜识;(五)遣相证性识。
值得注意的是,这五个名称,最后都是“识”字,其含义:一是突出“一切唯识”,二是强调所观是识。
此五层观法,即“五重唯识”,涉及到所观境、能观心和具体观法。
1、所观境如上所说,“五重唯识”的所观境,就是有为、无为一切法。
但有为、无为一切法为什么可纳入“五重唯识”,或者说,一切法为什么是“唯识”?《义林章》引用《成唯识论》关于“唯识”之“识”的解释:“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
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
唯识论的核心
唯识论的核心唯识论说,人类从诞生以来,就有“我执”与“法执”,以致迷失大智。
所以唯识论的目的,就是教人破除我、法二执,转识成智,以便见到自性。
唯识论指出识有八种,分为三类。
前六识为“了别识”;第七识为“思量识”;第八识为“藏识”,藏有前六识认知事物所必需的种子,具有能藏、所藏、执藏的功能;又能因时、因地、因事、因物而变异所藏的种子。
种子分“有漏”与“无漏”两类:有漏就是有障碍,不利于开显大智;无漏则无障碍,有利于开显大智。
从物理学来分析:前者的原因是各种波的扰动;后者则是波动平息。
八识可以各自为主,产生“现行”或功能,总称为“心王”;与心王相应的后效应称为“心所”。
例如眼看花,眼识心王起作用,产生的贪爱称为心所。
心所共51种,其中有5种“偏行”(如作意、触、受、想、思),5种“别境”(如念、定、慧等),11种“善行”(如无贪嗔痴、精进等),6种“根本烦恼”(贪、嗔、痴等),20种“伴随烦恼”(如忿、恨、悭、嫉等),以及4种“不定”状态(悔、眠、寻、伺)。
心王与心所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分为4个部分。
见分——自己见到外界环境与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与见解。
相分——见到外物后,在心中所留下的形象;对事理分析后,所留下的概念。
自证分——自己体验到见分所留下的相分,这实际上是第八识的染分与第七识的联合作用。
另一方面,见分与相分属于前六识的作用,至于谁去识别这些作用,那也是第七识的执著与第八识染分的认知。
证“自证分”——谁去认知“自证分”是否存在,那只能是第八识的净分(无漏种子与无漏法)。
常人也有这个净分,但被染分所蒙盖,无法显现“证自证分”,但这个“证自证分”的潜在功能仍然是存在的,就是圆融无碍的整体智能。
八识染分种子遍及法界也藏于第八识中,如何产生“我”与“法”,须待缘法而起作用。
缘法概括为四个方面:因缘——六根为因,六尘为缘,如感性认识。
也就是能缘而缘,即主观认识客观。
所缘缘——所缘而缘,即被缘生的概念去攀缘其他概念,是自心缘自心,如理性思维活动。
28、杨维中—唯识观的意义
唯識觀的意義楊維中南京大學哲學與宗教學系教授在印度佛教中,接續中觀學而出現的中期大乘佛教教派,其名稱是“瑜伽行派”。
“瑜伽”意譯應該是“相應”,是一種類似於禪定的修行方法。
而佛教的“瑜伽行者”則是以“唯識觀法”為核心而“轉識成智”成就佛果的佛教修行者。
瑜伽行派遵奉的經典傳譯到中國之後,在唐代形成了一個宗派,通稱為“法相唯識宗”。
與其他宗教的信仰方式相比較,佛教是最重視“心靈解脫”的,“心淨則國土淨”的精神純淨之道,即便不是絕無僅有,也應該說是無與倫比的。
而佛教所講的“觀心法門”,以中觀學言之,核心是“中觀”;以天臺宗言之,核心是“圓頓止觀”;以華嚴宗言之,核心是“妄盡還源”;以南宗禪言之,核心無疑是“頓悟”;而以唯識宗言之,核心就是“五重唯識觀”。
可以說,在“觀心”修證上,唯識宗儘管常常以“唯識觀”或“唯識性”表達,但根本方向與“觀心”(甚至“禪定”)是一致的。
從其本質上說,“唯識觀”固然是一門修行成佛的法門,但退一步就世間的凡夫而言,“唯識觀”也是一門深入分析眾生心理結構及賢聖境界的理論,其理論闡明了通過怎樣的修行途徑而達至究竟的佛果。
因此,也可以說,“唯識學”也是一門最有深度的心理學,一門思辨性很強的特殊形態的“哲學”。
將唯識學的宗旨貫徹于修行實踐層面則有兩大法門:一是“五重唯識”的觀法,二是“唯識五位”的修行位次。
這一解脫修行法門與五種姓的佛性論、種子熏習說以及轉依的四緣說等等,相互貫通。
其中所貫注的成佛之機須內因、外緣齊備的觀念,與隋唐佛教其他宗派只注重“心解脫”而不論外緣的理念相比,更為重視主觀、客觀二者皆須同時變革,具有更為積極的意義。
從古以來,人們都以唯識為難治之學。
也有一種觀念認為,創立于唐代的唯識宗三代不傳,成為絕學,似乎說明唯識觀念在中國佛教中影響不大。
其實這是一種極大的誤解。
首先,如許多論者所指出的,日常生活中流行的“心意”、“意識”、“習氣”、“熏習”、“現行”等等語詞,追根究底,都來源於唯識學。
唯识四分
【唯识四分】四分是唯识家为阐明诸识作用的各方面,根据唯识义理来区分的。
四分是:一、相分,二、见分,三、自证分,四、证自证分。
唯识家说一切有为无为法(即宇宙万有)皆非离识别有自性。
识的意义是了别,就是分别了达(也就是认识),所了别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叫作境(或事物);能了别山河大地等境的作用,叫作识或者心。
能了别和所了别皆不离识,所以说是唯识。
诸识的心王心所起了别对境的作用时,其自体必定起四种差别,叫它作四分。
分是分限区域的意思,即心心所发的自体生起时,皆变现似所缘和似能缘二相,所变现的似所缘相,叫它作相分(就是对境);所变现的似能缘相,叫它作见分(就是认识作用);相见二分所依的自体有证知见分的功能,叫它作自证分;证自证分有证知自证分的功能,叫它作证自证分。
四分说是唯识一家独特的主张,也是唯识家精密的学说之一。
一、相分。
相的意义是相状,就是境界的相状(也就是外界的事物映现在认识主观之前的相状),例如眼识缘取色境有显色形色等相状,耳识缘取声境有合意不合意等相状,鼻识缘取香境有香臭等相状,舌识缘取味境有甘辛等相状,身识缘取触境有坚湿等相状,第六识缘取法境从而有色心等相状,第七识缘取第八见分带我法的相状,第八识缘取种子、五根、器界也各带其相状。
二、见分。
见是照知,是说对于境相识知分别的功能,例如眼识别色、耳识别声、鼻识别香,八识见分各识对所缘境,能够各别照事明白,所以把它叫作见。
三、自证分。
证是证知,所谓自,指前见分,见分是第三分缘外之用,体即第三分,非他物,所以叫作自;此第三分,更证知前见分的作用,所以叫作自证分。
例如自知见色闻声等,即证知见分所已经分别者的作用。
四、证自证分。
自证指前自证分,更确证前自证分的作用叫作证自证分,即是从自证分更起能缘的作用返照前自证分。
但证知这个证自证分的作用,仍是自证分,所以第三第四两分,互为能缘所缘。
四分虽然都是识自体的作用,然而其中第三自证分是诸识的自体,相见二分所依,所以它对其余的三分,又叫作自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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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唯识”观辨析林国良【摘要】“五重唯识”观以有为、无为一切法为所观境,以慧心所为能观体;以三自性理论为观法之总纲,以五法理论和心识结构理论(三分或四分说)为观法之具体展开,破遍计所执性,层层遣依他起性,最终证圆成实性。
唯识宗特有的观法是四寻思、四如实智。
《大乘法苑义林章》对“五重唯识”及相关内容的论述,既是对以往唯识经典中的唯识观的全面总结,也丰富和发展了唯识观。
【关键词】五重唯识·四寻思·四如实智·唯识观窥基在《大乘法苑义林章》(以下简称《义林章》)中提出的“五重唯识”,一般被看作是唯识宗特有的观法。
但在此之前,唯识经典说到的唯识宗特有的观法,是四寻思和四如实智,那么,“五重唯识”作为观法,究竟有什么特点?它与四寻思四如实智的观法,又是什么关系?一、“五重唯识”之观法《义林章》的“唯识义章”,首先是“出体”:“第一出体者,此有二种:一所观体,二能观体。
所观唯识,以一切法而为自体,通观有无为唯识故,略有五重。
”[1]由此可见,“五重唯识”作为一种观法,其“所观”是有为、无为一切法,而一切法“唯识”;进而,“唯识”的一切法,在此观法中又可分五个层次,这就是“五重唯识”。
此五层次的观法包括:(一)遣虚存实识;(二)舍滥留纯识;(三)摄末归本识;(四)隐劣显胜识;(五)遣相证性识。
值得注意的是,这五个名称,最后都是“识”字,其含义:一是突出“一切唯识”,二是强调所观是识。
此五层观法,即“五重唯识”,涉及到所观境、能观心和具体观法。
1、所观境如上所说,“五重唯识”的所观境,就是有为、无为一切法。
但有为、无为一切法为什么可纳入“五重唯识”,或者说,一切法为什么是“唯识”?《义林章》引用《成唯识论》关于“唯识”之“识”的解释:“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
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
”[2]所以,一切法(可归为五位法:识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或是识本身(识法),或是识的相应(心所法),或由识变现(色法),或依识等而假立(心不相应行法),或不离识(无为法),故总称为“识”。
《义林章》的“第二辨名”,又从“事”与“理”的关系分析了五位法:“五法事理皆不离识,故名唯识。
不尔,真如应非唯识。
亦非唯一心,更无余物。
摄余归识,总立识名。
非摄归真,不名如也。
”[3]此处意谓:1、五位法中,前四位称为“事”,第五无为法称为“理”。
“事”中,识法和心所法可总称为“心法”,但色法肯定不是心法,这就是“事”“亦非唯一心,更无余物”。
但色法由识法与心所法变现,所以也可归入识;此外,心不相应行法也可广义地包括在心法中,这就是“摄余归识,总立识名”。
但这些“事”,都只能归入识,总称为识,不能归入真如(“非摄归真”)。
因为这些“事”有虚妄性,不能像真如那样具有“如”实性(“不名如也”)。
2、无为法(真如)是“理”,即是一切法(“事”)的本性,“理”也“不离识”,故也可称“唯识”,否则的话,“真如应非唯识”。
至此,“五法事理皆不离识,故名唯识。
”2、能观体“五重唯识”的所观境是包括境与心的一切法,那么,能观体是什么呢?《义林章》指出:“能观唯识,以别境慧而为自体”[4],即能观的主体是别境心所中的慧心所。
这也意味着,慧心所也能以识为所观境。
慧,通于善、恶、无记三性,如恶见基于恶慧,正见就是善慧。
慧有与生俱来的(俱生慧),也有通过学习等过程得到的,如与佛法修学相关的慧,是闻慧、思慧、修慧。
而闻思修三慧,又可分为散慧与定慧、有漏慧与无漏慧等。
此外,智也以慧为体,如加行智、根本智、后得智,其体都是慧。
然而,心所不能独立生起,须依心王而生起,所以,慧心所实际上是不能独立作为能观体的,那么,能观的心王又是什么呢?《义林章》指出:“若能观识,因唯第六。
”[5]“因”指凡夫位,即在凡夫位,能观之识,必定只是第六识。
据理分析,第八识和第七识,“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6],即其认识作用,太微细,说为“不可知”;前五识只能进行现量认识,认识作用太微弱,也不能是能观之主体;故而能观之主体,必定是第六识。
但另一方面,识的作用,都需心所配合,共同实现,所以,能观的作用,是由第六识及其同时生起的慧心所来共同实现。
这也就是说,能观的主体,是第六识及其慧心所。
但识本身是无记性的,要强调修行中的能观体是善性的乃至无漏的,须依慧心所。
所以,能观体也可只突出慧心所,即只说慧心所。
3、五重观法“五重唯识”的五层观法中,第一“遣虚存实识”,或“遣虚存实”观,按窥基对其内涵的论述来看,可认为既包含了分观,也是总观。
《义林章》指出:“一、遣虚存实识。
观遍计所执唯虚妄起,都无体用,应正遣空,情有理无故。
观依他、圆成诸法体实,二智境界,应正存有,理有情无故……由无始来执我法为有,拨事理为空,故此观中,遣者空观,对破有执;存者有观,对遣空执。
今观空有,而遣有空。
有空若无,亦无空有。
以彼空有相待观成。
纯有纯空,谁之空有?故欲证入离言法性,皆须依此方便而入。
非谓有空皆即决定,证真观位非有非空,法无分别,性离言故。
说要观空方证真者,谓要观彼遍计所执空为门故,入于真性。
真体非空。
此唯识言,既遮所执,若执实有诸识可唯,既是所执,亦应除遣。
此最初门所观唯识,于一切位思量修证。
”[7]分析以上论述,可得出如下结论。
(1)此观是基于三自性理论的观法,即观遍计所执性为无(即“虚”),而“遣”除;观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有(即“实”),而“存”留。
但三自性是否能说是“唯识”?尤其是,遍计所执性是否能说是“唯识”?《成唯识论》指出:“应知三性亦不离识。
”又说:“谓唯识性,略有二种:一者虚妄,谓遍计所执;二者真实,谓圆成实性。
为简虚妄,说实性言。
复有二性:一者世俗,谓依他起;二者胜义,谓圆成实。
为简世俗,故说实性。
”故三自性广义地都可称“唯识性”,其中,遍计所执性是虚妄唯识性,依他起性是世俗唯识性,圆成实性是真实唯识性。
遍计所执性可称为“唯识性”,实际上也不难理解。
遍计所执性是在依他起性上生起的妄执,就此也可说是“唯识”,只是其本性虚妄,故为“虚妄唯识性”。
(2)此观法的必要性,是因为众生无始来一直执著实我实法,即认为实有我法,这可称为“有执”,故须以“空观”遣此“有执”。
但“空观”也非“恶取空”(即文中所说的“空执”),依他起性之“事”与圆成实性之“理”,并不空,而是“有”,故须“存”留。
该空的空,该有的有,这就是唯识宗的“空有不二”之中道观。
而这样的空有观,也只是“证入离言法性”的“方便”,“证真观位,非有非空。
”即真如是“离言”的,因此,说真如是有是空,都是“戏论”。
而通常“说要观空方证真者”,是指“要观彼遍计所执空为门故,入于真性”。
所以,所谓“观空”,纯粹是指观遍计所执性为空,以此为门径,能证真如。
但相对于遍计所执性之空,“真体非空”,即真如有体,非空。
“遣虚存实”是“最初门所观唯识”。
通常有种说法,将此“最初门”说成是“遣除外境”,此说法有正确的一面,即被我执和法执所执著的实我实法,人们实际上是执著其为心外实有之“外境”,故破实我实法即为“遣除外境”,这是其正确的一面。
但另一方面,在窥基的论述中,“遣虚存实”所“遣”,不只是遍计所执性,进而还要“遣”依他起性。
(3)在上述引文中,窥基进一步说:“此唯识言,既遮所执,若执实有诸识可唯,既是所执,亦应除遣。
”即在证真如位,“唯识”之“识”,“亦应除遣”。
这是因为,“识”是依他起性,是“事”,有相,有分别;而见道位是无分别智证真如,真如是圆成实性,无相,无分别,故无分别智不见识,只见真如。
此时“若执实有诸识可唯”,那无分别智就不能生起,也就无法进入见道位,无法证真如了。
但如果“唯识”也不能执,那么,是否能说:唯识也不究竟?并非。
以十地菩萨为例,菩萨在见道之初,根本无分别智生起,不见一切相(即见无相);但出根本智空观,后得智生起,又见识及其所生一切法(此即唯识)。
从初地到四地,根本智与后得智不能同时生起;五地开始,两智能同时生起,无相与有相能同时见;至八地,两智能无功用无间断地同时生起。
所以,实际状况是存在着识及其所生一切法,同时,也存在真如,但真如就存在于识及其所生一切法中。
见道时,无分别智生起,是个根本的转折点,从此由凡入圣,进入圣位。
但此时圣者的能力还有限,只能以根本无分别智证真如,见无相,此时,唯识也不能执,识也须遣。
进而,当圣者能力足够强时,有相的识(及其所生一切法),还有无相的真如,都能同时见。
由此可见,唯识是究竟的。
见道位不见识(及其所生一切法),不是它们真的被破了,被断了,而只是它们不是根本无分别智的所缘。
当圣者的根本智与后得智能同时生起时,圣者在见真如的同时,识(及其所生一切法)仍历历在目。
(4)综上所述,“遣虚存实”观,既是分观,也是总观。
就分观来说,此第一观,遣遍计所执性,遣实我实法,遣实有外境;从总观来说,此观但不遣遍计所执性,进而还要遣依他起性,遣识及其所生一切法,所以,此观实际上同时包含了以下四观的基本内容。
故而窥基说:“遣虚存实”观,应“于一切位思量修证”。
此处的“一切位”即为“五重唯识”之五位,由此可见,“五重唯识”都要修此观。
此外,窥基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幽赞》中说:“一切唯识、二谛、三性、三无性、三解脱门、三无生忍、四悉檀、四嗢拖南、四寻思、四如实智、五忍观等,皆此观摄。
”[8]这也进一步表明,“遣虚存实”观是总观,包含了唯识的一切观法。
(5)“五重唯识”中的其他四重观都是分观,具体地说,从第二观至第四观是观依他起性中的诸种关系,第五观则观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的关系。
第二“舍滥留纯识”,其中,“滥”指境,“纯”指心,所以,此观是在心与境的关系上,舍境观心。
因为,虽然第一“遣虚存实”观也舍弃了作为遍计所执性的外境,但还存有依他起性的内境,故仍有境心之别。
作为唯识观,虽可观内境,但易与外境混淆,故应舍境而观心。
第三“摄末归本识”,其中,“本”指识(与心所)之自证分(若是四分说,则还包括证自证分),“末”指由自证分变现的见分和相分。
在第二观中,虽已舍弃相分境,但就心来说,还有认识主体(自证分)及认识功能(见分)之别,故作为唯识观,应直观识(与心所)主体,而舍弃其变现的相分和见分。
第四“隐劣显胜识”,其中,“劣”指心所,“胜”指心王(识)。
识与心所的关系是主从关系,识是主,心所是从,心所依识而起,不能独立生起,故称为“劣”。
故唯识观应舍弃心所,而直观心王。
第五“遣相证性识”,其中,“相”,若狭义地看,经前四重观“除遣”后,只剩下识自体(自证分等),此“相”即指识自体;广义地说,“相”可指依他起之一切法,故识及其所生一切法,都是“事”,亦即“相”;“性”指圆成实之真如,此为一切法之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