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课件(2)(1)
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课件(2)(1)
自行采购的工程物资 应由供货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实行工程决算审计。
委托中介审计
对投资额5万元以上(含5 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委托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 算审计,决算审计费用由建设 单位自行负担,未经审计的项 目,乡镇经管站不得办理工程 项目资金结算。
其他事项
严 肃
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 凡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规定造成经济
责
损失、质量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任 追 究
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按规定严肃查 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处理。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Thanks!
姓 名
2019年7月
三、培训的内容
• 解读费农三资办【2019】3号《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 意见》重要内容
• 村级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必要性、监理目标及监理方的义务 • 工程结算验收及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如何有效的聘任第三方服务机构 • 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注意事项及报账程序,报账资料的基本要求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
姓 名
2019年7月
培训原因:
• 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以村级为主体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日趋增 多。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 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结合探沂镇实际情况,针对村级集体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制定该培训方案。
2.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村民(代表) 会议
村集体 主要负责人
对村级工程建设 实施民主决策和 民主监督。
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工作,提高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项目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
第三条本村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为原则,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程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村级项目管理委员会是村级项目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村级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村级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提名人选举产生,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项目运行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村级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级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实行专人专职负责制度。
第二章工程设计第七条村级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满足实际需求,保障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丰富的项目设计经验,保证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保证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设计评审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过程中,加强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完成后,对设计成果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拥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符合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细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和检测。
村集体工程管理制度
村集体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三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原则上遵循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科学规划、公平竞争、监督制约的原则。
第四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保障村集体工程建设的合法、安全、有效进行。
第五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
第六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注重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动工程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
第七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推动文化保护和传承,促进乡土文化的传统与现代融合。
第八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依托现有的村民自治组织和资源,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第九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的管理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
第十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是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机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任,村工程监理、财务、村规划等相关人员担任委员,负责制定村集体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管理。
第十二条村工程监理是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机构,由专业人员担任,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
第十三条村财务部门是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工程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四条村规划部门是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划机构,负责制定工程建设规划方案,保障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村集体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村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经过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后立项。
第十七条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20年第30期发改农经〔2020〕1337号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
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现就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基本原则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要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守好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项目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务实管用、便捷高效,结合不同地区和领域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解决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在法治框架下探索完善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并为推进相关政策法规修订积累经验;坚持各方协同、创新模式,通过部门间信息联通和业务协作,构建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审批服务体系。
二、明确简易审批适用范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领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施行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范围。
鼓励对村域内实施的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
投资规模较大、技术方案相对复杂的工程,以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修造类、能源类等项目,不得适用简易审批。
已经纳入城市一体管理的村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乡村基层组织建设课件(PPT 65张)
教 学 内 容
1.理论知识(概念、类型、 一、基础知识 作用) 2.乡土知识(适应本地和 自我总结的章程、制度) 二、政策法规:村民组织条例、村民自治章程 三、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任务、要求、基本作法
做(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何目的)。
一、概念
• 农村 • 农户 • 农民
农村
• 农村(乡村) • 对应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
乡村基层组织建设
阜康市农广校
教
学
目
的
• 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一门 基础学科,是解决好三农问题(农民、 农业、农村)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同时 也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提 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完善党组织建设 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是提高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 最重要环节。(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为主) • 由此,可以说:基层组织建设不是农村 干部的事,也不是哪一级政府的事,是
发 放 对 象 和 条 件
上 级 拨 来 救 灾 救 济 款 数 量
救 灾 救 济 款 领 取 户 名 单 和 数 量
公 开 电 价 政 策
用 电 数 量
应 缴 费 额
实 缴 费 额
涉 及 村 民 利 益 普 遍 关 心 其 他 事 项
财务公开内容
财 务 计 划 及 其 他 执 行 情 况
专项 收支 (资 金预 算、 资金 来源 、资 金使 用、 决算 等) 代收 代缴 费用 :水 电费 以及 其他 以 资 代 劳 情 况 群众
添置办公用 品、修理农 用机井等重 大项目的经 费收支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与民主理财小组 一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条件 1、热爱集体、公道正派 2、有一定议事能力 3、小组内应该有具备财会知 识的成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4.12•【文号】建村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着力加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民群众居住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守底线,安全第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保障农房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建造安全和使用安全,将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贯穿农房建设管理使用各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常态化开展既有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加强新建农房建设管理,严控增量安全风险。
——强化协同,系统施策。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建立农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
强化村民作为农房建设使用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将农房建设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共治合力。
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房质量安全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农房建设行为规范有序,农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普遍提升。
村级“三资”管理业务培训PPT课件
工程验收
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竣工后,村( 社区) 应及时组织验收,出具验收单,验收严 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
A、10 万元以下的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由村( 社区) 自行验收,村监委成员 ( 专职监督人员) 必须参加并签字。 ①村三委人员 ②村监委成员
对5万元(含)以上村级集体固定资产报废、1万元(含)以上物质报损的, 必须报镇政府审核同意,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街经管站备 案。 ①三委会议纪要 ②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③报镇政府审核同意
村级留用地的开发和相关资金的使用
• 留用地开发方案要报镇及区有关部门同意,并得到应到会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代表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实施。对于货币化开发村级留用 地的村,所获得的土地出让返还金由镇统一管理,51%以上用于购置 在X山除住宅外的经营性用房并长期持有,其余部分用于村公共设施 建设,不得分配到户。
D、对200 亩( 含) 以上的村级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年租金( 标的) 在200 万元( 含) 或 资产价值在2000 万元( 含) 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一律纳入区招投标交易中心统一交 易。 ①三委会议纪要 ②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③进区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 ④公示无异议
对合同到期后原承包户主动要求续租且确实不适宜重新公开招租的,须报镇政府审核同意,提交股 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不低于同期市场价的标准续签承包租赁合同。 ①三委会议纪要 ②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③报镇政府审核同意 ④公示无异议
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资产资源拍卖、转让、报废
对5万元(含)以上的村级集体资产拍卖、转让,须经村社三委会讨论同意, 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专业机构 评估后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①三委会议纪要 ②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③报镇政府审核同意 ④ 进镇招投标 中心进行招投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区政府范本)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基层防腐体系建设,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1、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村民自治权利,坚持依法代理,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
2、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
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理财意识,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作用,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财务收支按季公开。
所有集体“三资”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保障村民对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坚持简便高效的原则。
在农村“三资”代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将复杂工作简单化、具体工作程序化,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简便、实用、高效,既要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又要使干部群众乐于接受。
三、主要内容1、确立机构。
为更好地做好“三资”代理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由乡镇(街)将原农业综合管理站管理的村级“三资”代理业务,统一划归乡镇(街)财政所(分局)管理,成立新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工程总承包管理培训(课件)
3)法律法规及技术与管理规范极可能出现错误,其产生与发展需要“与 时俱进”,不断修正错误和不足、不完整不完善之处。如对于工程总承 包的责任范围原表述的包括“勘察”就是错误的,在2017年版新规范 中已被删除了
④ 所以国际工程投资及管理界进入现代以来(一般界定开始于为1990年前后) 开始重视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甚至重视工程项目技术寿命期的全过 程管理。如FIDIC从原来侧重于推介红皮书(仅限于工程施工阶段)、到99 年合同族系银皮书/新黄皮书重视工程总承包方式(扩展为工程设计+工程施 工两阶段)、再到2006年的金皮书/DBO合同重视全部建设+运营管理。
8)住建部正在编写《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管 理办法与规范的使用目的和要求不同,但其发布后即成为正式的法规, 具有明确的强制性对业内单位及从业人员具有极大的影响,所以更值得 大家关注。
2、新规范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影响
1)目前我们可以查阅到的可选用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只有两个版本,即 2011年国务院九部委联合颁布并于2012年开始执行的《标准设计施工总 承包招标文件》,与2009年住建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工 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两者相比较结论如下:
所以工程项目的阶段划分既是业主和工程项目其他参与方、尤其 是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需遵循的规律,必须循序渐进、 扎实推进;也是业主采购项目管理服务及项目施工及供货承包的主要依 据,业主与项目管理企业对此必须有清晰的了解,施工承包单位、尤其 是工程总承包方也需予以遵从。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农经发[2009]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义、目标和原则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县支行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1]133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县支行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县支行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年5月31日银办发[2011]13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为进一步规范县支行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管辖行)和地市中心支行对县支行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国家和总行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支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立项管理(一)县支行申请建设项目立项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毁损,造成房屋建筑结构严重破坏,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必须限期拆除的;2.现用发行库或营业办公用房使用年限较长,房屋损坏较大,没有维修价值,经当地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结构危房的;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新设立的县支行,没有发行库及营业办公用房的;4.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市政道路拓建需要,其发行库或营业办公用房被列入拆迁范围的;5.现用营业办公用房紧缺,库房面积严重不敷使用,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确需新建的。
(二)符合上述立项条件的县支行应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经济上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委托乙级以上专业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随立项请示,逐级上报。
(三)管辖行应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辖内县支行拟建项目进行排序,上报总行审定。
总行批准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后,由管辖行批复立项。
依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课件
PPT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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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完善各项制度, 建立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 (一)开支审批制度
• (二)规范票据管理
• (三)集体资金的管理
• (四)村级借贷款及应收款的管理
• (五)村集体资产的管理
• (六)村集体资源的管理
• (七)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
• (八)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
• (九)民主理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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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 (2)村级招待费实行备案审查制度。月末,村应填 制《村招待费开支明细统计表》,注明招待时间、对 象、事由、标准、陪餐人员和支出金额,同时提报详 细《公务接待记录单》,报镇街纪委审查备案。
• (3)村招待费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超月挂账。报销 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如实报销。要注明事由、人数, 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每月8日前应将上月度招 待费开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如实公开,接受群众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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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支审批制度
•4、严格执行“年度支出计划”。各项支出执行“计划使用、 先批后用”的规定,实行“先批准、后付款、再报支”制度。 计划内的开支,由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计划外开 支,要先履行民主程序,调整年度财务计划后,方可支 付。 •5、规范村干部外出借款行为。 •村干部因公外出或购物领取现金,要先审批后领款, 事后必须在三日内按有关规定结清,否则按挪用公款处 理。 •村干部差旅费开支,可根据本村经济实际制定具体的 规定,也可参照党政事业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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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支审批制度
•2、开支审批程序。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注明用途并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村党组织书记 和村主任(一人兼的由副书记或副主任)共同签字—— 村会计将支出票据交镇街经管站进行账前审计——镇街 “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报销——每月张榜公示 •3、镇街代管资金使用的审批。限额以内用于备用金的 开支,由镇街经管站把关审批;超限额开支项目,由分 管领导审批;重大开支项目,按镇街规定的程序研究决 定。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村级项目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项目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级项目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村级负债,根据《*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村级(含居委会,下同)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村级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村级工程建设实行“县级指导监督,乡镇(含街道,下同)组织管理,村级协调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县政府投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发改局)为全县村级工程建设监管机构,全面负责村级工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村级工程建设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乡镇分别成立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分管建设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村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审查、资金筹措方案审查、工程申报立项、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对村级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负责制定村级工程建设方案,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工程建设环境,承担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负责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理。
各村要明确一名村干部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村级工程管理,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工程建设环境。
第三章村级工程的建设主体第七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公路、村属水利设施及其他村级公益性、经营性建设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管理,承担项目建设阶段的相关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项目1.项目概述1.1.项目情况1.1.1.项目背景我市在2015年就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的意见》,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九有”(有牌子、有班子、有印章、有办公地点、有队伍、有制度、有平台、有对接、有统一监管)模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截止到2017年12月,全市6个县(区)已建成了县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截止目前还有普宁市及市级未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平台。
2019年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市区2019年底市、县、镇三级全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服务站点,实现平台服务全覆盖。
同步推进市、县、镇平台信息互联互通。
鉴于以上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拟建设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未建设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县(市、区),不再另行建设,由市平台分配账号,使用新建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
已建设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县(市、区),可以使用新建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也可以继续使用已建设的三资管理服务平台。
继续使用已建设的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根据省文件要求,需将数据上传至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由市级平台统一进行数据整理、汇总,形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数据汇聚管理平台。
1.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全市4个区,2个县,1个县级市,94个镇(街),1446个行政村,34个涉农社区涉及用户包括:市、县(区)、镇(街)、村(居)各级监管人员及基层操作人员,预计人数9000人。
1.1.3.设计依据加强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的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
依据如下:1.《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府办〔2019〕16号)2.《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2017年)3.《印发“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2016〕3号)4.《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5.《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委办〔2015〕28号)6.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农〔2015〕162号)7.《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发〔2009〕3号)8.《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2.现状与需求分析2.1.项目建设意义和建设的必要性2.1.1.项目建设意义本项目建设的目标是建设级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将各区(县、市)数据集中到市级服务平台,完善市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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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肃
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 凡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规定造成经济
责
损失、质量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任 追 究
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按规定严肃查 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处理。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Thanks!
姓 名
2019年7月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
姓 名
2019年7月
培训原因:
• 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以村级为主体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日趋增 多。为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 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结合探沂镇实际情况,针对村级集体工程 建设项目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制定该培训方案。
工程结算时要附工程合同 1 书和审计造价认定书。
项目支出明细表或竣工决
2
算书要于出具后30日内在 乡镇及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接受社会监督。
3 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 不得为同一家中介机构。
4.乡镇经管站对村级工程项目的拨付款审核把关,有以 下情形之一的,暂停拨付工程项目资金。
有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二、培训目的
• 通过培训,加强相关人员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所必备的业务技能、 知识资讯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和信息支撑,使参训人员熟悉、掌握村级工程 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建设施工、验收审计、账务处理等各环 节的内容及主要风险点,有效避免项目建设环节中的隐患,切实规范村级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及资金使用行为。并进一步增强村干部法律意识, 主动按章办事,自觉加强监督,紧抓施工关键环节,严把工程程序和质量 关,减少廉政风险,将经济损失、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防 患于未然。
• (三)、干部自身存在廉政风险。目前,各级纪委监委、审计、经管部门 不断加大巡查、审计中对村级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力度,且村级工程建设 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如项目决策不够科学民主,没有前瞻性、 招投标流于形式、监管缺失滞后、验收走过场、工程款支付随意性大、档 案资料不齐全、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合同执行约束力不强等等,各种违规违 纪现象时有发生。
1
严格工程财务审批手续
(1)严格工程财务审批手续, 工程财务支出实行联签审批, 凭证手续齐全方可入账。
(2)所有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收 支必须纳入村集体财务账内核算。
(3)从紧控制工程管理费用支出,不得将不合规费用支出转 嫁到工程项目中,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
2
实行总账和单独明细核算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对工程实行总账和单独明细核算,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应及时结转在建工 程,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工程完工后无论是否有 支付能力,均应进行结算,尾欠款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银行转账对公支付结算。
自行采购的工程物资 应由供货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实行工程决算审计。
委托中介审计
对投资额5万元以上(含5 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委托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决 算审计,决算审计费用由建设 单位自行负担,未经审计的项 目,乡镇经管站不得办理工程 项目资金结算。
其他事项
4. 规范质量监督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村级应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对村级实施的工程 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自 行
村级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应明确分工,施工管理、用
实 施
工管理、材料管理等均应由专人负责,记好台账。
通过招投标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
招
投
监理。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承担
1 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
2 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备案
3 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限额
单项资金额2万元以下 (含2万元)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乡镇经管站同意, 可由村集体自行组织邀标 或施工,其他项目有特殊 情况确需采取邀标方式进 行的应由乡镇审批同意后 方可实施。
3. 规范合同管理
村级工程项目,无论是否通过招投标及项目投资的大小,均应由村集体 与施工方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
合同的内容
承包合同应对工期、工 程质量、工程安全、付款方式 等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的履行
严格履行合同,切实提 高合同的执行力度,合同签订 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 更的经审批后按照相应的程序 办理变更手续,工程量增减超 过 2 万 元 或 工 程 总 价 10% 的 , 应 当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 讨论通过,重新立项。
乡镇 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管理主体地位作用,做好村级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经管 站
经管站负责村级工程项目拨付款的审核把关及帐务处理和村级工 程建设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
主管 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村级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 工程预算、施工方案等进行业务指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形 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0%
验收前累计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 实际工程款的70%。
≥3%
余款经工程验收合格、工程决算 审计,并扣留不少于工程款3%的 质量保证金后支付。
保证金的支付
质量保证金期满后, 建设单位应组织复验, 复验合格后方可支付质 量保证金。
2. 提供统一票据,实行银行转账对公支付结算。
工程款的支付 由施工单位全额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必须实行
加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必要性
• (一)、上级有明确要求。近些年来,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各级财政对 农业农村的投入也越来越多,涉农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期,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涉农资金投入不断增长,资金使用的规范 性及项目建设的合理性、质量的全程监督及后期验收审计都引起社会各级、 各部门和政府的重点关注,费农三资办【2019】3号《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工 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也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3
严格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文字资料
包括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会议纪 要、实施方案、立项备案文件、发 包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验 收报告、公示文书等
视频资料
财务凭证 图片资料等
/ 明确范围 / 严格程序 / 资金支付 / 会计核算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导
明确工作职责
严肃责任追究
1.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明确范围 / 严格程序 / 资金支付 / 会计核算 / 保障措施
√
各类新建、改建、 修缮项目,以及企业或 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 为资金来源的经济社会 发展项目。
适用范围
✪
使用上级专项资金 并由上级有关部门落实 项目建设主体的,按上 级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规定
明确范围 / 严格程序 / 资金支付 / 会计核算 / 保障措施
标
工程安全质量责任。
5. 规范项目公开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逐项分阶段实行全过程公开,项目完成后及时公开 结果,接受监督。
项目 方案
验收
公开
+
内容
工程 发包
结算评审 审核等
明确范围 / 严格程序 / 资金支付 / 会计核算 / 保障措施
阶段支付
对公结算
决算审计
审核把关
1.村级集体工程款应按照合同规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 分阶段支付。
2.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村民(代表) 会议
村集体 主要负责人
对村级工程建设 实施民主决策和 民主监督。
对村级工程建设 项目实施管理负 总责。
村务监 督委员会
要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 项目财务的全程监督, 对村级工程的项目决策、 发包程序、建设管理、 竣工验收和资金管理实 行监督。
3. 严 肃 责 任 追 究
• (二)、基层有诉求期待。农村广大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 权日益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成为他们密切关注的焦 点,有时甚至成为他们维护自身利益和表达自身诉求的重要信访内容。因 此,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对于保障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 进、增进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范项目公开
规范招投标
规范质量监督
规范合同管理
规范民主决策
1. 规范民主决策
会议讨论通过方案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
3
2
确立工程建设项目
1
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5
备案,
6 落实资金来源
民主决策
2. 规范招投标
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合同签订
实行招投标的村级工程
三、培训的内容
• 解读费农三资办【2019】3号《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 意见》重要内容
• 村级集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必要性、监理目标及监理方的义务 • 工程结算验收及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如何有效的聘任第三方服务机构 • 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注意事项及报账程序,报账资料的基本要求
应实行公开招投标 而未实行的
合同未备案或档案 资料不全的
05
02
验收不合格的
应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但 未进行的
工程有变更但未经规定 程序审核批准的
明确范围 / 严格程序 / 资金支付 / 会计核算 / 保障措施
1.严格工程财务审批手续 2.实行总账和单独明细核算 3.严格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明确范围
严格程序
目
资金支付
录
会计核算
保障措施
明确范围 / 严格程序 / 资金支付 / 会计核算 / 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