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户口本是中国公民的重要证件,每个人在出生后都会办理户口登记,作为身份、户籍和人口统计的基础。
户口本上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姓名等,可以说是个人身份和家庭关系的重要证明。
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是指将户口本上的信息进行摄影和编码,然后将其电子化存档。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方便快捷地查找、查询和管理个人和家庭信息,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减少了信息错误。
照一照,指的是将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进行照相,保留下来作为电子档案。
通过照相可以将户口本的内容保留下来,避免了户口本损坏或遗失导致信息丢失的情况发生。
同时,电子化的存档也方便了信息的备份和传输,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查看和使用。
码一码,指的是将户口本上的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编码处理。
通过给每个人分配不重复的编码,可以方便地进行个人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将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和统计,提高了信息的利用价值和管理效果。
户信息确认归档是指经过照一照和码一码之后,将电子化的户口本信息进行确认和归档。
确认的过程是核对照片和编码的准确性,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归档的过程是将确认的电子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和存储,方便后续的使用和管理。
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资料包括户口本照片和编码表。
户口本照片是通过专业的拍照设备进行拍摄,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编码表是根据户口本上的基本信息进行制作,确保每个人都有对应的不重复的编码。
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电子化存储方便了信息的查找和使用,比传统的纸质档案更加高效和便捷。
其次,电子化存储可以避免信息损坏和遗失的情况,提高了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再次,电子化存储可以方便数据的备份和传输,减少了信息错误的发生,提高了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总之,照一照、码一码户信息确认归档是对户口本信息进行电子化存储的重要工作,有利于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式。质监部门已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在企业 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
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 “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 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 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 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
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6.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 场主体?
答: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纳入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 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
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 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 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流程
新办“一照一码”纳税人实名验证操作手册
步骤一、网厅填写表单
纳税人登陆网厅新办企业快速通道,进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填写页面,输入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调出工商登记信息。
按要求填写表单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办税员信息。
网厅将办税人员信息推送至认证平台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身份信息均通过验证的(姓名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
步骤二、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
首次上门办理登记信息补录的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同时,其必须是《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一;若经办人在已填写的办税人员之外的,需转入步骤三,进行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步骤三、线下身份信息采集
纳税人提供身份证件供服务窗口读取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影像信息,并录入手机、代理人等其他身份信息。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手工录入其身份信息。
需报送以下资料:(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步骤四、人脸识别验证
服务窗口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实名办税系统将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经办人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窗口需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高拍仪获取经办人当前影像留存。
办税指南-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一、事项名称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税务机关➢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在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企业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多证合一”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赋予其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 号、第 44 号、第 48 号修改)全文五、办理材料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A01075《“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九、注意事项1.纳税人首次上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对登记信息中缺失、不全、不准或需要更新的信息予以校正。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温馨提示:1.新办纳税人是指未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采集或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采集但尚未办理税(费)种认定等事项的纳税人。
2.“套餐式”服务申请人必须是已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员其中一员;个体工商户新办“套餐式”服务的申请人必须是已实名认证的业主。
在“一照一码登记信息确认”(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此申请人自动绑定企业,另外两员需按照实名认证流程绑定。
3.如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未能上传银行开户相关证明材料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电子版),应准备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办理票种核定业务,请在“套餐式”服务审核通过后,携带单位公章和发票专用章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如已申购税控设备,请在“套餐式”服务审核通过后,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控设备初始发行。
4.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包括当日),是指从纳税人成功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到所有子事项在税务机关受理完成的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工商登记,到申请新办套餐服务前的时间不算在办理时限内,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待补正资料、领取文书、到第三方服务公司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发行防伪税控设备的时间。
5.个体工商户暂不支持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单位纳税人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不允许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6.为顺利发行您的税控设备,请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流程:(一)注册登录1.扫描二维码下载广东税务APP 或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注册界面进行身份注册。
2.按照页面提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并勾选同意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注册。
3.注册成功后,输入设置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资讯摘要国务院办公厅于今日(7月5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名词解释“五证合一”“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协同登记制度,是在“多证联办”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审批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发证部门的受理窗口、申报表格、材料规范、审批流程、打印发照等,达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的改革目的。
通知原文五证合一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精心组织实施,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是:——标准统一规范。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第二章 纳税服务内容1
第二章纳税服务内容1第一节纳税服务规范一、单选题1、关于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进行补充信息采集B、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填写《“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C、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税务机关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D、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正确答案)2、A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2019年5月发生了一笔2018年7月的退货,该公司应修改所属期为( )的申报表。
( ) [单选题] *A、2018年7月B、2019年8月C、2019年3月(正确答案)D、2019年5月3、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 ( )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
[单选题] *A、5日B、5个工作日C、15日(正确答案)D、15个工作日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的规定是( )。
[单选题] *A、一般为30天,不得超过180天B、一般为60天,不得超过360天C、一般为90天,不得超过360天D、按跨区域涉税事项合同执行期限(正确答案)5、自2018年8月1日起,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限额为( ) [单选题] *A、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B、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C、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正确答案)D、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100份6、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计局、法制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成本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确保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二、突出重点,统一模式(一)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二)有序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过渡衔接工作。
“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以下简称121号文)的要求进行。
一照一码信息确认核算方式和适用会计制度
一照一码信息确认核算方式和适用会计制度
照一码信息确认核算方式是指根据照一码平台提供的凭证信息,进行会计核算和确认账务情况的方法。
通过使用照一码平台提供的凭证信息,企业可以将原始凭证信息直接导入到财务会计系统中,自动完成会计分录和账务确认,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
适用会计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会计原则和制度。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制度主要有两种,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AS)。
根据企业的情况
和需要,可以选择适用不同的会计制度。
在选择适用会计制度时,企业需要考虑国家法律规定、行业惯例、国际化经营情况等因素。
同时,企业还需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业务特点和财务目标等确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制度。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企业可以选择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AS),或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调
整和变通。
无论选择哪种会计制度,企业都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使用说明书
电子税务局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使用说明书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首次办税 (2)
一、登录(首次办税) (2)
二、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首次办税事项申请) (4)
三、文件下载 (9)
第二章实名采集和实名认证 (14)
一、登录(实名采集和实名认证) (14)
二、实名采集 (17)
三、实名认证 (20)
第三章新办纳税人套餐式 (22)
一、登录(套餐式) (22)
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事项申请) (25)
2.1套餐式事项办理 (26)
2.2套餐式事项进度查询 (36)
2.3套餐式事项办结 (40)
第一章首次办税
一、登录(首次办税)
取得营业执照的正常状态的纳税人进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系统,如【图1.1-1】,
【图1.1-1】
点击按钮, 首次办税用户需要选择登录类型是,页面显示如【图1.1-2】,。
一照一码户注册
一照一码户注册
温馨提示:此功能适用于已做过工商登记但还没有进行税务局登记的纳税人,若已进行过税务登记,想要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请参照《已登记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开户》手册
1.进入到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登录】-【电子税务局注册】
2.点击【新办一照一码户注册】
3.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勾选“已阅读,并同意”
4.点击下方【下一步】
5.输入页面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后,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在进行“人员身份”选择时,单位纳税人可以选择“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个体纳税人选择“业主(个体)进行实名认证”
6.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点击【下一步】
7.填写“相关人员信息”,点击【下一步】
8.填写“注册资本年投资总额信息”,点击【下一步】
9.填写“总分机构信息”,点击【下一步】
温馨提示:无总分机构信息,可无需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10.开通电子税务局后,即完成税务登记及电子税务局开户功能。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
补充信息采集环节同时应当办理的涉税业务(表单已统一成册,由纳税人一并办理)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房产税税源登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和车船税税源登记 1.《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3.《车船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4. 持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纳税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如为自有房产,应当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
办理变更信息采集都需要填写什么表证单书?携带什么资料? 办理变更信息采集已执行免填单,不需要填写表证单书,直接在税务机关打印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即可。具体资料按照“办税资料标准查询系统-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变更信息采集”答复。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补充信息采集
补充信息采集(仍使用落户登记界面——已实行免填单,纳税人签章) 目前补充信息采集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 注意事项:工商非必录信息,如果纳税人没有填写,工商是不录的,现在存在比较严重的是从业人数、财务负责人信息、办税人信息、注册地电话为空等。从业人数目前不能在系统内直接补录,需要在变更登记环节补录;其他信息在税收管理员的基础信息核实环节录入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特殊事项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
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将全国推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全面推行,这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表面看是证件数量的减少,而实则是监管理念创新、行政权力下放、公共资源整合共同发力的结果。
从10月1日开始,全国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不再发放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磊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的工商部门均已做好准备。
据介绍,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但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简化手续助力“双创”过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要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程序复杂,耗时耗力。
2014年3月,以“三证合一”为核心的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准确地说,当时的改革应该叫“三证”合“一证”或者“一证三号”,商事主体只需在工商登记窗口填一张表,由后台统一运转数据,就能拿到印有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存在。
“一证三号”改革大大节省了市场主体的注册时间。
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更进一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新版营业执照最快仅需数小时。
由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也方便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改革后,江苏宿迁市城建开发类市场主体的设立时间由220个工作日压缩至58个工作日,由过去至少往返30个部门,精简至只需跑上一趟、连走4个窗口。
“推行‘三证合一’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一照一码户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变更登记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章、第三章。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管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全省通办十一、办理基本流程十二、办理方式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即时办结承诺期限:即时办结时限说明:无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办理结果无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 12、税收法律救济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什么是“一照一码”?
什么是“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是指2015年7月1日起,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申请设立或办理变更后,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
“一照”即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的功能。
“一码”即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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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一照一户登记信息备案-绑定企业-签订三方代扣协议-申请发票的流程
证
1.法人实 名后登陆 电子税务 局-我要 办税-事 项办理
2.事项办 理-一照 一码户登 记信息确 认
3.进入页 面输入信 息
4.进入纳 税人基本 信息填 写,只需 修改带* 字的
5.进入负 责人信息 填写
6.进入注 册资本或 投资总额 填写,看 营业执照 上 的金 额
7.进入代 扣代缴页 面填写
8.备案 成功后 法人账 号密码 登陆绑 定新开 业企业
9.银行 代扣社 保代扣 -网上 授权签 约
税费办理 税费,社 保费办理 社保费
10.首 次申请 发票
பைடு நூலகம்
“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
“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在进行登记注册时,仅需提供一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一照”)和一套企业基本信息(简称“一码”),即可完成登记注册手续。
这一制度的推行可以简化企业登记注册的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以下是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
首先,企业在进行登记注册前,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其中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企业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
其次,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的方式进行登记注册。
线上申请需要企业在登记注册平台上填写相应信息,并上传必要的材料。
线下提交则需要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登记注册机关的指定地点。
然后,登记注册机关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
核实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股东信息、经营范围等。
登记注册机关在审核过程中需要保证严格的准入条件,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接下来,登记注册机关核实通过后,会为企业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该证书是企业的唯一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只需提供该证书和相应信息,无需再次提供其他材料。
最后,企业在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后,即可正式开始经营活动。
企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税务、财务等方面的义务,并按期进行年检或报告义务,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
总结起来,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包括:企业准备相关材料;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机关审核和核实材料;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正式开始经营活动。
这一制度的推行将简化登记注册流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便利的环境。
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的操作办法是在我国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制度旨在打破以往繁琐的企业登记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注册服务,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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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报告指南
信息报告指南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基础信息、制度信息、跨区域涉税信息、资格信息等业务,包括5类42个事项。
1.1 基础信息报告
1.1.1—001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事项名称】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申请条件】
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一章
【办理材料】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纳税人应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进行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可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开通委托划缴税款业务,实现税款的快速划缴、高效对账和跟踪查询。
4.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一并办理以下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
5.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其加
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后,税务机关对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赋予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