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Ver1.00)_2011120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健开展转融通业务,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转融通业务包括转*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转*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券业务是指本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本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向证券公司集中提供资金和证券转融通服务第三条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第二章转融通借入人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成为转融通借入人:具有*融券业务资格,且业务运作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参与转融通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为便于本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证券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前应向本公司提供如下材料: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及*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参与转融通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建设情况说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公司最近两年内是否发生债务违约、重大诉讼、对外担保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责任事项的说明;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第六条本公司与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事项第七条本公司对证券公司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诚信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征信调查,建立征信档案,以书面和电子方式记载、保存征信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第八条本公司设立授信管理决策机构,制定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估标准和程序,对证券公司征信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市场状况、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档次第九条本公司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档次进行调整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本公司申请调整授信额度第十条证券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或者终止对其提供转融通服务:违反本公司业务规则或者转融通业务合同,影响转融通业务正常运行;被依法取消*融券业务资格或者撤销、关闭、解散或者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转融通账户第十一条本公司以自身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开展转融通业务第十二条证券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后,应当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用于记载其交存的担保证券和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证券公司申请开立前款所述账户,需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转融通担保证券/资金明细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预留业务印鉴卡一式两份;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证券公司应当保证其开户申请材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三条证券公司提交的开户申请材料齐备后,本公司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在上海、深圳市场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前,需将其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资金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自营证券账户、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向本公司报备,并在上述账户发生变更时,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注册资料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料变更手续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向本公司借入证券或者资金的,本公司通过结算公司从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将出借证券划付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或者从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将出借资金划付至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证券公司向本公司提交保证金的,需通过结算公司从其自营证券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付至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从其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将保证金资金划付至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第十六条本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其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余额、变动记录、账户资料等信息的查询服务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向本公司申请注销其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的,需事先了结其全部转融通债权、债务,并提取全部保证金第四章转融通标的证券第十八条本公司根据*融券标的证券相关管理规则和市场状况,合理确定转融通标的证券名单,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第十九条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公司可以对转融通标的证券名单进行调整:转融通标的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出现合并、收购或者重大资产重组的;*融券标的证券被证券交易所临时调整的;本公司认为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形第二十条本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暂停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所有转融通标的证券特定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暂停所有转融通标的证券所有期限的转融券交易;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五章转融通申报与成交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本公司接受证券公司转*申报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在15:00前可撤销本公司接受证券公司上海市场转融券申报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接受深圳市场转融券申报指令的时间为9:15至11:30、13:00至15:00,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在14:30前可撤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可以调整交易日期和交易时间并向市场公告第二十二条转*期限分为7天、14天、28天三个档次,转融券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天五个档次本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对转*、转融券的期限档次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转融通业务期限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归还日为到期日的下一日归还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归还日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的,顺延至该证券复牌日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按照不同期限档次设置相应的转*、转融券费率,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当日固定,次一交易日可以调整本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半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公布每一交易日转*费率本公司根据转融通标的证券供求情况等因素公布每一交易日转融券费率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可以向本公司提交转*申报指令,指令应当包括证券公司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期限、费率、金额等要素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转*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每笔申报金额应当为万元的整数倍;最大单笔申报金额不超过3亿元;单一证券公司当日各期限档次转*申报总额不超过5亿元,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申报条件,并可根据资金头寸和风险管理需要调整当日拟出借资金总量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按照下列原则生成转*成交结果:所有证券公司资金借入申报的总额不超过本公司资金出借总额的,按证券公司申报的时间顺序依次成交;所有证券公司资金借入申报的总额大于本公司资金出借总额的,根据不同期限档次申报总额按比例分配可出借的资金数额,按比例分配后有剩余金额的,按期限从长到短的次序分配剩余金额各期限档次资金分配完成后,同一期限档次下,根据各证券公司申报总额按比例分配可出借的资金数额按比例分配后仍有剩余金额的,按借入申报金额从大到小的次序、申报金额相同的按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分配剩余金额,最小成交单位为10万元第二十八条本公司接受证券公司下列类型的转融券申报:非约定申报;约定申报第二十九条非约定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公司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期限、交易方向、费率、证券数量等要素第三十条约定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公司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期限、交易方向、费率、证券数量、对手方的证券账号和交易单元代码、约定号等要素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转融券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每笔申报数量应当为股的整数倍;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万股,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万股第三十二条本公司按照下列原则生成转融券成交结果:非约定申报,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标的证券所有证券公司借入申报总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出借数量的,按证券公司申报指令的时间顺序依次成交每一期限档次下每只标的证券所有证券公司借入申报总数量大于本公司出借数量的,按比例分配方式成交;按比例分配成交后有剩余股份的,按证券公司借入申报数量从大到小的次序、申报数量相同的按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分配剩余股份,最小成交单位为股;约定申报,本公司按照一一对应原则成交,生成转融券成交数据第三十三条转融通标的证券在当日开市后停牌至15:00的,本公司当日不提供该证券的转融券服务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申请转融通交易展期的,至少应当在归还日之前3个交易日提出,经本公司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期限与原期限相同,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天期的转融券交易不得展期第三十五条转融通交易归还日顺延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证券公司按原费率和顺延后合计自然日天数支付转融券费用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本公司自第31个自然日起不再向证券公司收取转融券费用归还日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本公司也可以与证券公司协商采取现金方式了结转融券债务第三十六条本公司与证券公司采取现金方式了结转融券债务的,根据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指数编制机构编制发布的*行业指数计算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公允价值=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证券数量第三十七条转融通标的证券对应的上市公司被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进行收购,以该证券为标的的转融券交易归还日在收购公告之日起第3个交易日之后的,该笔交易提前至收购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了结第三十八条转融通标的证券终止上市,以该证券为标的的转融券交易归还日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第3个交易日之后的,该笔交易提前至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交易日了结第六章清算与交收第三十九条转融通业务交易日日终,本公司根据结算公司发送的资金和证券划付结果、权益分派数据及转融通业务平台的转*、转融券成交数据等进行转融通资金和证券的清算,计算转*和转融券归还日、费用和违约金及转融券的权益补偿资金和证券,生成转*、转融券清算数据第四十条本公司按照实际出借资金、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的转*费用转*费用的计算公式为:每笔转*费用=该笔交易出借资金金额×该笔交易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费率×实际占用天数/转*交易了结时,本公司按照先偿还转*本金,再偿还转*费用的顺序认定第四十一条本公司按照出借证券当日或者展期日收市后市值、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融券费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的转融券费用转融券费用的计算公式为:每笔转融券费用=出借证券出借日或者展期日收盘价×该笔交易出借证券数量或者展期证券数量×该笔交易出借日或者展期日转融券费率×实际占用天数/第四十二条转融通费用自成交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于归还日支付,归还日不计算费用转融通归还日顺延的,顺延期间转融通费用照常计算,但归还日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情形除外第四十三条转*或者转融券成交当日,本公司将转融通业务平台日终清算生成的转*和转融券数据发送相关证券公司转*成交数据包括证券公司代码、编号、转*金额、期限、起始日期、归还日期、费率、费用等要素转融券成交数据包括证券公司代码、证券公司证券账户、编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证券数量、转融券金额、期限、起始日期、归还日期、费率、费用等要素其中,转融券金额为出借证券按照成交当日该证券收盘价计算的市值第四十四条本公司于每一交易日日终向证券公司发送下一交易日应当了结的每笔转*数据、转融券数据,作为下一交易日应当归还资金或者证券,以及应支付费用、权益补偿资金、权益补偿证券和违约金的交收通知证券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按交收通知逐笔向结算公司提交相应的资金和证券划付指令,归还或者支付相应的资金和证券,但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转融通标的证券停牌的情形除外第四十五条转*成交当日,本公司向结算公司发送转*成交数据,通过结算公司将出借资金划付证券公司转*归还日,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提交归还本金和支付费用的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资金划付本公司证券公司归还资金时所使用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原则上应当与其借入资金时所使用的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相同,确有需要变更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的,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第四十六条转融券成交当日,本公司向结算公司发送转融券成交数据,通过结算公司将出借证券划付证券公司转融券归还日,证券公司向结算公司提交归还证券的证券划付指令和支付费用的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证券和费用划付本公司第四十七条转融券涉及权益补偿的,本公司于权益登记日生成相应权益补偿数据,并发送相关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应当于权益补偿日向结算公司提交证券划付指令或者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权益补偿证券或者权益补偿资金权益补偿日、权益补偿证券和资金数额的确定,按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转*或者转融券展期的,证券公司应当于展期日向结算公司提交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原转*、转融券费用展期转*或者转融券的费率执行展期日的费率,展期转融券金额为按展期日该证券收盘价计算的市值第四十九条转*或者转融券归还日,证券公司未向本公司按期足额划付所借资金、证券或者权益补偿资金、证券以及相关费用的,证券公司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内补足相关资金或者证券,并向结算公司提交资金划付指令,向本公司按日支付费用及所欠债务金额%的违约金证券公司未在归还日的下一交易日补足的,本公司有权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的约定暂停对其提供转融通服务证券公司未在归还日后两个交易日内补足的,本公司有权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的约定处分其保证金,用于清偿其所欠的转融通负债第五十条证券或者资金划出方实际划付数额多于应划付数额的,对多划付的部分,经划出方与划入方协商确定后,由划入方向结算公司提交证券或者资金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证券或者资金退还划出方第五十一条证券划出方实际划付证券品种与应划付证券不一致的,对错划的证券,经划出方与划入方协商确定后,由划入方向结算公司提交证券划付指令,通过结算公司将相应证券退还划出方第七章保证金管理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向本公司借入资金或者证券,应当向本公司提交保证金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交纳或者以自有证券充抵保证金本公司仅对保证金资金部分支付利息第五十三条本公司与结算公司签订转融通保证金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结算公司代为管理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保证金存管、本公司保证金账户及证券公司保证金明细账户的数据维护及日终盯市等事项第五十四条本公司按审慎原则选取并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向市场公布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第五十五条本公司根据征信情况对证券公司设置不同档次的保证金比例要求,最高为50%,最低为20%本公司可以根据风险控制需要,调整保证金比例的档次保证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保证金比例=/{转*金额+∑[×当前市价]+转融通费用+权益补偿资金+违约金}×%第五十六条证券公司可以向结算公司提交指令,申请交存、提取、替换保证金,也可以通过本公司转融通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申报卖出交存的证券或者申报买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证券公司申请交存、提取、替换、交易保证金的指令,均需通过本公司审核第五十七条证券公司交存、提取、替换保证金或者通过本公司保证金专用交易单元买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应当符合保证金比例、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余额占该证券总市值比例的规定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委托结算公司对证券公司交存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盯市当日终证券公司保证金比例或者现金占应缴保证金的比例不符合本公司规定时,证券公司应当在其后的2个交易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本公司将按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处分保证金,并按日收取未补足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第五十九条证券公司到期未足额偿还转融通债务的,本公司可以按照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处分其保证金,用于偿还其所欠债务。
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接口规范V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接口规范(证券公司)(V 1.0)2012年9月前言依据中国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1年第75号令),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监测监控职责,证券公司应按照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报送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数据。
为此,证券金融公司草拟了《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接口规范(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本接口规范”),用于规范证券金融公司统计监测系统与证券公司系统之间传输数据接口文件的内容、格式等。
1.接口规范说明1.1文件格式接口文件采用文本文件(TXT)格式,内容包括文件头和数据,采用行排列方式。
接口文件经过压缩加密处理后,生成加密文件和清单文件,统一进行报送。
数据文件加密与压缩程序由证券金融公司提供,密钥由证券金融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分配。
1.2命名规则接口文件命名规则:清单文件命名规则:1.3文件头接口文件的文件头包含以下内容:●接口规范版本信息:Version=*.*,同一天报送所有文件版本号一致。
●文件记录数:RecordCount=*。
●样例:Version=1.0|RecordCount=30(接口文件采用1.0版本的接口规范,当前文件的数据为30行)。
1.4记录数据文本文件(TXT)遵循以下约定:●采用UTF-8格式。
●单行数据各字段间采用竖线“|”分隔符,竖线不应该出现在首尾。
●字段顺序严格遵循本规范中接口文件的字段顺序。
●各字段规定参见“证券公司接口文件”部分。
●每行(包括最后一行)以0x0A结束。
1.5重报约定重报约定:●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送全部文件。
1.6字段类型说明本部分描述了各接口文件的命名规则和内容。
描述约定:●字符型字段:以Cx格式表示,其中x代表长度。
●整数型字段:以N(x)格式表示,其中x代表数字型字符串总长度。
●浮点数字型字段:以N(x.y)格式表示,其中x代表数字型字符串总长度,包括一位小数点;y代表小数位数。
转融通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转融通交易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转融通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客户持有证券,将其出借给证券公司进行融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归还相同类型和数量的证券的一种金融交易形式。
转融通交易规则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这种交易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转融通交易在中国金融市场逐渐受到重视,并且在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本文将围绕转融通交易的概念、规则内容和风险管理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这一金融工具的运作机制和风险控制方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介绍转融通交易的概念和背景2. 分析转融通交易的规则内容,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流程、交易品种等相关规定3. 探讨转融通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监管机构的监督、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等方面4. 总结转融通交易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展望未来发展趋势5. 提出建议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文章结构清晰明了,层次分明,通过逐步展开每个部分的内容,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转融通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1.3 目的在本文中,我们的目的是深入探讨转融通交易规则,了解其背景和内容。
通过介绍转融通交易的概念,规则内容和风险管理措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金融市场工具的运作机制。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对转融通交易规则进行分析和总结,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遵循规则进行业务操作,减少风险并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最终,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讨论和分享,提高读者对转融通交易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2.正文2.1 转融通交易概念转融通交易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融出方的融通资金,以购买融入方提供的担保证券或其他质押品,并约定在未来一定时间后按事先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再按约定价格赎回担保证券或其他质押品的一种交易形式。
转融通交易的基本原理是,融资方将自己持有的证券作为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再利用融入的资金购买其他有价证券以获取收益。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数据接口
GFZJJE
B9 非担保交收失败数据回报。(用于公司债大宗交易、资产证券化和
交收失败股数
>0 或<0 Y 成交价格
>0
N
转融通证券出借)GFWTGS=0,GFQRGS 为交收失败股数,大于 0
或
表示卖方,小于 0 表示买方。
=0
GFSFZH 第 1~8 位表示成交日期,格式是 CCYYMMDD,第 9~17
(ZJZQDM),填写对手方托管单元。
ZJYTDH
B001 C014 C015
资金用途描述
结算头寸划转 转融通担保资金提交/返还 转融通担保资金动用/归还
ZJZQDM
空格 对手方托管单元 对手方托管单元
ZJYTDH
C016 C017 J016 J017 F012 F013 D008
资金用途描述
转融通资金 转融通调账 转融通担保品动用利息费用 转融通利息费用 转融通担保资金处置 转融通违约罚息 转融通权益补偿
码)
FWMRJE 买入金
额
FWMCJE 卖出金额
>0 或
0
<0,为
划转成
功股数,
>0 表示
股数记
增,<0
表示股
数记减
FWZJYE 资金余额
0
FWZYSM 摘要说明
左起第 1~8 位为“交易日 期日期”,格式为 CCYYMMDD(若证金公司/ 券商未提供此信息,则为 空);左起第 9~24 位表示 “合约代号”(若证金公司/ 券商未提供此信息,则为 空);左起第 25~30 位为对 手方托管单元(席位代码); 左起第 31~40 位为对手方 证券账户(股东代码);左 起第 41~43 位表示证券划 转原因编码(参见 SJSGF.DBF 一节“转融通 证券划转原因表”中的定 义)。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接口规范1.总则1.1定位本规范适用于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规定的数据。
本规范规定的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在各机构与中国证监会数据往来时予以遵守,内部系统使用的数据内容和格式不受本规范的约束。
本规范根据业务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1.2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的数据格式适用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三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九、二十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之数据。
1.3版本控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建设小组负责建立本规范的维护机制,保证本规范的完善和发展。
本规范向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开放,各机构可以向小组提出增加数据的申请,小组决定是否进行修改。
对本规范进行修改后,即定义一个新的版本。
2.引用参考标准无3.术语定义报送单位—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数据的结算公司、存管银行、结算银行。
被统计单位—结算公司、各证券公司及下属证券营业部。
统计日期—上报数据的统计日期。
其他—参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释义。
4.基本要求4.1数据传输:数据传输为文本文件。
4.2 数据处理规则:(1)字符不区分大小写(2)数字左补零右对齐,字符右补空格左对齐(3)日期类型为YYYYMMDD(4)金额单位为元(5)行结束标志为回车换行。
4.3文件命名:文件命名规则为:类别码+“_”+报送单位代码+“_”+统计日期.TXT4.4 文件结构定义:文件结构包含文件头、数据字段说明和报送记录三个部分5.数据格式存管银行总部向机构部报送的数据格式 (类别码A)结算公司向机构部报送经纪资金、自营资金的数据格式(类别码B)结算银行向机构部报送结算公司的清算备付金和验资专户账面余额的数据格式(类别码C)存管、结算银行向证监会报备的帐号数据格式(类别码D)上报单位信息类别码E附录:机构编码方案机构编码方案为:A CCC D EEE(本说明为显示清晰在各代码间加空格,在实际代码中没有空格)其中,A为机构行业代码0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结算公司1 证券公司2 银行CCC为机构总部代码D为机构级别代码:0 内设机构1 分公司或证券公司营业部EEE为内设和分支机构顺序号机构代码说明:1、首批证券公司编号按拼音排序,新增公司依次编号;2、机构代码暂不含银行,待银行获得“《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业务资格后再定;3、机构代码暂不含证券公司营业部代码,待证券公司按照编码规则编制本公司下属营业部代码后再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业务管理【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日期】2012.08.27【实施日期】2012.08.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的通知各证券经营机构:为了规范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防范登记结算风险,本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即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防范登记结算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及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出借交易及在证券金融公司进行的转融通业务的登记结算,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做规定的,适用本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根据证券金融公司和出借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达成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成交结果,以及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向本公司发送的证券和资金划转指令,进行证券和资金的划转处理。
第四条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申请成为本公司的结算参与人。
第二章账户第五条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证券。
第六条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本公司申请开立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和资金的划转处理。
转融通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
转融通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Ver 1.12)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四月前言为加快推进转融通业务技术平台的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转融通业务技术平台和各参与人技术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我们制定了本规范文件。
本文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中的内容,详细规范了参与人通过转融通业务技术平台完成的日间申报数据接口以及日终清算数据文件接口的具体内容,包括借入人的借资借券申报、合约展期和出借人提前偿还申报以及转融通合约归还交收通知等清算数据文件接口等内容。
本文没有包括出借人通过沪市综合业务平台或深市综合协议平台出借证券申报的接口内容,其相关内容由两交易所分别制定和发布。
本版规范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并负责具体的解释工作。
历次更新目录第一章接口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接口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架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动态业务数据接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接口协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融通担保证券表决权行使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融通担保证券表决权行使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14.08.06•【文号】•【施行日期】2014.08.0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融通担保证券表决权行使相关事项的通知各证券公司: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转融通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之约定,转融通担保证券涉及表决权行使的,权益登记日担保证券中包含该证券的证券公司可以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表达投票意见,由本公司按照证券公司的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
为进一步明确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现将证券公司表达投票意见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证券公司应及时关注转融通担保证券发行人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情况,并通过公开的信息披露渠道查询相关公告。
二、转融通担保证券发行人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代为征集投票意见。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网络征集证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意见业务指南(适用于转融通)》等相关规定,通过登记结算公司转融通征集投票系统提交投票意见。
本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委托的网络投票服务提供渠道,按照转融通征集投票系统投票意见征集结果,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证金公司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互联网投票系统或中国结算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其中,针对上海市场网络投票,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规定,本公司须于会议召开日前一交易日上传网络投票申请及股权明细文件。
遇会议召开日为节假日后首个交易日的,参与上海市场担保证券网络投票的证券公司应当于节假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30前以邮件、电话方式与本公司确认投票事宜。
关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的解读
关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和沪深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的解读201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发布《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发布了三个转融通业务配套细则,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交所发布《上交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中登公司发布《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这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出台标志着转融通试点实质启动。
一、业务简述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
转融资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资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券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沪深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证券借入人出借沪深交易所上市证券,借入人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其中证券金融公司是证券出借交易的借入人。
证券出借交易代理服务即证券公司代理符合要求的客户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目前,海通证券、申银万国、华泰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11家证券公司已陆续与证金公司签署转融通业务合同,开立了相关资金与证券账户,开始进行担保品划转,并提交了开展转融资业务和授信额度的申请,证金公司按照授信申请和评估工作流程,已确定11家证券公司的转融资授信额度,并已将业务资金划入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登公司与转融资业务相关的清算交收系统和保证金委托管理系统已启用。
二、法规解读(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的解读1、资格获取。
转融通业务规则2023
转融通业务规则2023转融通业务是指借助债券市场上流动性较好的可再融资债券,进行买入成为质押品,通过回购操作获取短期资金的一种金融业务。
转融通业务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债券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有效性以及满足金融机构资金需求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转融通业务,保护相关交易参与方的利益,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转融通业务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则。
首先,在转融通业务方面,该规则规定了业务参与主体和业务操作流程。
业务参与主体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符合规定的非金融机构。
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债券质押、回购交易、资金交割等环节。
转融通业务的参与主体需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并设置了监管要求。
比如金融机构需要有一定规模的资本金和风险承受能力,非金融机构需符合特定的运营要求。
其次,在风险控制方面,规则明确了风险防范措施。
转融通业务涉及许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规则要求参与主体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等。
规则还规定了质押品要求,例如债券的品种、评级、流动性等,并设置了质押品质量监控机制,确保质押品的价值和流动性。
再次,在信息披露方面,规则对转融通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明确。
转融通业务是非公开交易,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对交易各方造成不公平。
为了保障信息透明度,规则要求参与主体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转融通业务相关信息,包括债券的基本信息、质押品的种类和状态、回购交易的利率和期限等。
同时,规则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要求,要求参与主体严格保护相关交易信息,禁止泄露、篡改等行为。
最后,在监管机制方面,规则加强了监管部门对转融通业务的监管。
监管部门要求参与主体建立健全内部风控机制,并要求独立审计机构进行业务审计。
监管部门还会组织对参与主体的风险评估,定期进行质押品评估,确保转融通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合规运行。
总之,转融通业务规则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场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降低了各方的交易风险。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模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转融通业务账户的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提升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转融通业务账户是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以其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向其提供借贷资金的业务。
转融通业务账户是客户在本公司开立的一个特殊账户,该账户具备特定的使用限制和处理流程。
第三条转融通业务账户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经营状况、信用评级等因素,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开办的所有转融通业务账户,相关的交易对手、合作方和普通客户等均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转融通业务账户开户第五条客户在开立转融通业务账户之前应当先进行合法身份认证,并与本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客户应当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客户应当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向其开立的转融通业务账户存入一定的担保物,为该账户的正常转融通操作提供保障。
客户应当确保担保物的安全性和实时性,避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担保物的资产损失。
第七条本公司应当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担保物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本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资金调度等操作时,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担保物比例、交易规模、质押证券种类等控制。
第三章转融通业务账户交易第八条转融通业务账户的交易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合规的原则,客户在进行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风险和条款,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违规操作和交易损失。
第九条客户在进行转融通业务账户交易时应当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定和操作要求,确保交易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客户在进行转融通业务账户交易前,应当确保其转融通业务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导致的交易失败和违约责任。
TA数据接口规范
在注销基金账户(BSYWLX=“015”)时,BSJJZH 存放要注销的基金账户。 在增加/撤消交易账户(BSYWLX=“008”/009”)时,BSJJZH(字段:基金账 户)为本系统对投资人的开放基金投资账户,BSDZYJ(字段:电子邮件,字段复 用)存放投资人在销售代理人处开立的交易账户(或称资金帐号/客户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KFJJ-WBJK-00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40 页
2.1 账户资料变更申请库 KFZHBS.DBF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 账户信息接口规范................................ 3
2.1 账户资料变更申请库 KFZHBS.DBF ................... 3 2.2 账户资料变更回报库 KFZHBH.DBF ................... 6
3 交易信息接口规范............................... 10
交易回报库业务有效字段表表七业务业务描述关键字段其他字段020认购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jyjghbfsslhbsxfyhbdlfyhbghfyhbfhdmhbfsrqhbyhsyhbqtfyhbhsfehbhsxfhbbybz021认购拉单结果通知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jyjghbfsslhbsxfyhbdlfyhbghfyhbfhdmhbfsrqhbyhsyhbqtfyhbhsfehbhsxfhbbybz022申购同上同上024赎回同上同上025预约赎回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fhdmhbfsrqhbbybz026转托管hbywlxhbglrmhbdlrmhbjjzhhbsqrqhbsqdhhbfhdmhbfsrqhbjjdmhbsqslhbfsslhbbybzhbghfy027转托管转入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28转托管转出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29分红方式更改同预约赎回同预约赎回031基金份额冻结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fsslhbsxfyhbfsrqhbbybz034非交易过户转入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35非交易过户转出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标准第28页共29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数据接口规范kfjjwbjk001业务业务描述关键字段其他字段036基金转换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rqhbsqdhhbsqslhbjyjghbfsslhbsxfyhbdlfyhbqtfyhbghfyhbhsfehbfhdmhbfsrqhbyhsyhbhsxfhbbybz037基金转换转入同上同上038基金转换转出同上同上039定时定额申购同022同022043分红hbywlxhbglrmhbdlrmhbjjdmhbjjzhhbsqslhbjyjghbfsslhbfsrqhbsxfyhbghfyhbyhsyhbqtfyhbhsfehbhsxfhbbybz044强制调增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45强制调减同挂失换新号同挂失换新号053预约撤
【接口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0)
编号:NEEQ-TECH-DATASPEC-20131114密级:公开发布工程技术标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文档信息《数据接口规范》V1.0前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
本规范所称交易支持平台是指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提供转让服务的技术系统,包括交易系统、行情系统、监察系统及相关的接口程序。
交易支持平台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建设和维护。
本规范对挂牌公司普通股票转让(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转让)、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的数据接口进行了定义,描述了主办券商信息系统与交易支持平台系统之间交互数据的内容和格式,包括证券信息库(NQXX.DBF)、证券行情库(NQHQ.DBF)、申报库(NQWT.DBF)、回报库(NQHB.DBF)、协议转让申报信息库(NQXYXX.DBF)、做市转让申报信息库(NQZSXX.DBF)、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库(NQHGTZZ??????.DBF)、主办券商营业部信息库(NQQSYYB??????.DBF)、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汇总信息库(NQHGTZZ.DBF)、受限投资者可交易证券信息库(NQSXTZZ.DBF)和信息公告文件(xxyymmdd.nnn)等11个接口。
本规范只规定交易和行情的数据接口,结算数据接口规范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文制定。
目录第一章证券信息库NQXX.DBF (1)第二章证券行情库NQHQ.DBF (4)第三章申报库NQWT.DBF (7)第四章回报库NQHB.DBF (11)第五章协议转让申报信息库NQXYXX.DBF (16)第六章做市转让申报信息库NQZSXX.DBF (17)第七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库NQHGTZZ??????.DBF (18)第八章主办券商营业部信息库NQQSYYB??????.DBF (19)第九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汇总信息库NQHGTZZ.DBF (20)第十章受限投资者可交易证券信息库NQSXTZZ.DBF (21)第十一章信息公告文件xxyymmdd.nnn (22)第一章证券信息库NQXX.DBF(1)本库的第一条记录为特殊记录:XXZQDM(字段1:证券代码)为“000000”;XXZQJC(字段2:证券简称)存放当前日期CCYYMMDD;XXYWJC(字段3:英文简称)存放本库更新时间HHMMSSss,只取前8位;XXSLDW(字段22:卖数量单位)存放当日挂牌证券数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统一账户平台业务方案和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统一账户平台业务方案和数据接
口规范的通知
正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统一账户平台业务方案和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各开户代理机构:
近期,我公司对统一账户平台业务方案和数据接口规范进行了部分调整,现予以正式发布。
我公司计划于今年5月进行统一账户平台全网测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参加全网测试。
业务联系人:雷杰
电话:************手机:189****8772
邮箱:*******************.cn
技术联系人:
王玮电话:************手机:138****3026
邮箱:********************.cn
附件:1.统一账户平台业务方案概述
2.账户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3.数据接口规范主要变更情况说明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结束——。
中国结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结算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20150627BJ
备注
单位:股/张/份 CCYYMMDD 券商系统自用
(1)该库为股东持股明细,供券商对帐用。DZZYGS(字段 5:持有数量)
为至发送日(DZFSRQ)当日交收完成后的相应股份的持有数量。
(2) DZXWDM(字段 1:托管单元)、DZZQDM(字段 2:证券代码)、DZGDDM(字
中国结算
第 II 页
工程技术标准 中国结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结算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 说明
本文档用于描述全国股份转让登记结算系统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数据接口。 中国结算负责对本数据接口进行修订、解释。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bfjs@
联系电话 010-58598888
中国结算
金信息。
BJSFW.DBF SJSFW.DBF 本接口的内容有以下调整:
取消类别为‘11’股份冻结执行机关名称的数据,
通过 BJSJG.DBF 中业务类别为‘DJ’的数据下发;
取消类别为‘12’轮候冻结执行机关名称的数据,
通过 BJSJG.DBF 中业务类别为‘LH’的数据下发;
取消类别为‘QP’权益分派参数的数据,通过
编号:TS(1)-2014-003 密级:公开文档
中国结算工程技术文档
工程技术标准
中国结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结算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
(Ver 1.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
工程技术标准
文档信息
文档名称 编制者 说明
中国结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结算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 中国结算 用于全国股份转让登记结算系统与结算参与人的数据交换
1. 股份结算对帐库 BJSDZ.DBF.........................................................................................4 2. 证券交易统计库 BJSTJ.DBF..........................................................................................4 3. 托管单元信息库 BJSXW.DBF........................................................................................6 4. 持股人明细库 BJSMC.DBF............................................................................................7 二、 资金结算接口规范 .............................................................................................................8 5. 资金结算信息库 BJSZJ.DBF..........................................................................................8 6. 资金余额库 BJSYE.DBF.................................................................................................9 三、 综合业务数据接口规范 ................................................................................................... 11 7. 综合数据服务库 BJSFW.DBF ......................................................................................11 8. 广播类信息库 BJSGB.DBF ..........................................................................................13 四、 清算明细和明细交收结果接口规范 ...............................................................................14 9. 清算明细库 BJSMXn.DBF(n 表示批次).................................................................14 10. 明细结果库 BJSJG.DBF ...............................................................................................17 五、 结算参与人非交易报送接口规范 ...................................................................................32 11. 非交易委托库 BJSBS.DBF ...........................................................................................32 12. 非交易确认库 BJSQR.DBF ..........................................................................................37 13. 股份结算报盘库 BJSBP.DBF........................................................................................4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数据报送与统计,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监测监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证监会的授权,依法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和风险监测监控职责,建立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汇集、统计、比对融资融券业务数据,监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报送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及时报告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情况,落实本公司为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采取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数据报送与统计本公司制定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报送接口规范。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该接口规范和有关要求,向本公司报送证券公司及其融资融券客户的基本资料、融资融券相关账户的持仓、交易及合约等数据。
本公司为履行融资融券业务统计监控职责,可要求证券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报送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和相关信息。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本公司报送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数据和信息。
证券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数据和信息,或者报送数据和信息有误的,应当及时按照应急处理要求补充报送或者进行更正。
证券公司连续多次出现业务数据和信息报送不及时,或者所报送的数据和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者错误的,本公司可对证券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示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证券公司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融资融券业务数据和信息的,本公司除可对该证券公司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将及时提请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本公司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统计制度,规范统计指标,健全统计报表体系,编制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报送证监会。
转融通接口规范模板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文件中国结算发字〔〕67号关于发布转融通业务相关接口规范的通知各证券公司:为配合转融通业务的推出, 本公司拟定了相关接口规范, 现予以发布。
如有修订, 将另行通知。
请各证券公司根据需要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马瑞堂联系电话:邮件地址:附件:1、转融通担保品管理方案概况2、担保品管理系统与证券公司数据接口规范3、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简要方案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数据接口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简要方案6、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数据接口二○一二年三月六日主题词: 转融通接口规范通知中国结算公司综合管理部3月6日印发打字: 李莉校对: 马瑞堂共印1份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附件1:转融通担保品管理方案概况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 在转融通业务中, 实行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是证券公司交存的、用于担保其因转融通业务而对证券金融公司所负债务的证券或资金。
保证金包括担保资金和担保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结算公司”) 受证券金融公司委托, 为证券金融公司收取的转融通保证金提供存管、账务处理、交存、提取、买卖、替换、临时使用、盯市、权益处理、处理等一系列保证金管理服务, 即转融通保证金管理。
结算公司总部开发与运营维护担保品管理系统。
担保品管理系统与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平台、证券公司业务系统、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通讯系统等外部系统连接, 协作实现转融通保证金管理职能。
一、账户设置( 一) 担保账户证券金融公司委托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担保证券账户, 分别用于存放全体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和担保证券。
经证券公司申请, 由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 账户号码由结算公司分配) , 该账户分别为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 分别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明细数据和担保证券明细数据。
转融通业务规则
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业务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从资金供应方获得资金,再将其转借给亟需资金的其他方,以获取利差收入的金融业务。
该业务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正回购业务(即银行买入债券,经过一段时间后卖回给原持有人),另一种是逆回购业务(即银行卖出债券,经过一段时间后再回购)。
转融通业务在现代金融市场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一定的规则和指导意义。
首先,转融通业务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进行。
各种参与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责任,依法开展业务,规范操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其次,转融通业务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各个参与主体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识别、测量和控制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同时,合理配置资金、严格控制杠杆比例,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营。
此外,转融通业务的参与主体应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投资者披露业务规则、交易信息、风险提示等,并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和沟通渠道。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应积极推动转融通业务的创新和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转融通业务也需要不断创新和优化。
可以通过推出新的产品,完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同时,加强合作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业务效率。
最后,应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转融通业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业务风险的评估和防控,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风险。
同时,要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借鉴国际经验,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转融通业务是金融市场中一项重要的资金流通机制,它的规则和指导意义体现在合法合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创新发展和监管防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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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
( Ver 1.00讨论稿)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
转融通参与人数据规范(Ver1.00)
前 言
为加快推进转融通业务技术平台的建设工作, 全面落实转融通业 务技术平台和各参与人技术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我们制定了本规范 文件。 本文根据《转融通业务试点操作方案 V2.0 版》中的内容,详细 规范了参与人通过转融通业务技术平台完成的日间申报数据接口以 及日终清算数据文件接口的具体内容,包括借入人的借资借券申报、 合约展期和出借人提前偿还申报以及转融通合约归还交收通知等清 算数据文件接口等内容。 本文没有包括出借人通过沪市综合业务平台或深市综合协议平 台出借证券申报的接口内容,其相关内容由两交易所分别制定和发 布。 本版规范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并负责具体的 解释工作。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
转融通参与人数据规范(Ver1.00)
11、 借入人保证金资金和股份查询申报。 二、日终静态数据文件 日终静态数据文件主要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通业务平台完成 日终处理后, 向参与人发送的日终清算对帐数据文件接口。 具体内容包 括: (一) T 日转融通期限库(ZRTQX.dbf) ; (二) T 日转融通标的期限费率文件库(ZRTBDQXFL.dbf) ; (三) T 日转融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文件库(ZRTBZJZQ.dbf) ; (四) 合格出借人名单文件(ZRTHGCJR.dbf) ; (五) T 日新合约信息库(ZRTXHYXX.dbf) ; (六) 合约对帐数据文件(ZRTHYDZ.dbf) ; (七) T+1 日交收通知库(ZRTJSTZ.dbf) ; (八) 转融通权益处理库(ZRTQYCLK.dbf) ; (九) 保证金追缴通知库(ZRTBZJZJTZ.dbf; (十) 出借人账户资料申报库/返回库。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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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参与人数据规范(Ver1.00)
第二节 系统架构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技术系统和转融通参与人技术系统,通过深证通 金融数据交换(FDEP)平台完成对接,系统架构图如下所示。
V1.00
20111205
V1.00 V1.00
20111205 2011091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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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参与人数据规范(Ver1.00)
目录
第一章 接口概述 ............................................................................................................................... 5 第一节 接口说明 ................................................................................................................................ 5 第二节 系统架构 ................................................................................................................................ 7 第二章 日间动态业务数据接口 ......................................................................................................... 7 第一节 接口协议 ................................................................................................................................ 7 第二节 日间动态业务数据消息包约定............................................................................................. 8 第三节 参与人签到签退及签到密码变更消息 ................................................................................. 9 第四节 转融通业务消息 .................................................................................................................. 10 第五节 保证金业务消息 .................................................................................................................. 16 第三章 日终静态数据文件接口 ....................................................................................................... 20 第一节 T 日转融通期限库(ZRTQX.DBF) ................................................................................... 20 第二节 T 日转融通标的期限费率文件库(ZRTBDQXFL.DBF) ................................................. 21 第三节 T 日转融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文件库(ZRTBZJZQ.DBF) ............................................. 21 第四节 合格出借人名单文件(ZRTHGCJR.DBF) ....................................................................... 22 第五节 T 日新合约信息库(ZRTXHYXX.DBF) .......................................................................... 23 第六节 合约对帐数据文件(ZRTHYDZ.DBF) ............................................................................. 24 第七节 T+1 日交收通知库(ZRTJSTZ.DBF) ................................................................................ 26 第八节 转融通权益处理库(ZRTQYCLK.DBF) .......................................................................... 27 第九节 保证金追缴通知库(ZRTBZJZJTZ.DBF)......................................................................... 29 第十节 出借人账户资料申报库/返回库(ZRTCJRZHSB.DBF/ZRTCJRZHHB.DBF) ................. 31 第四章 附录 .................................................................................................................................... 34 附录 A:日间业务数据接口-返回错误代码表 ............................................................................... 34 附录 B:日间业务数据接口-订单消息实例 ................................................................................... 36 附录 C:计算校验和算法 ................................................................................................................ 36 附录 D:应用消息重复组件 ............................................................................................................ 37 附录 E:主要数据字典 .................................................................................................................... 38 附录 F:证件代码字典 ..................................................................................................................... 3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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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参与人数据规范(Ver1.00)
第一章 接口概述
第一节 接口说明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和转融通参 与人技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包括日间动态业务数据和日终静态数据 文件两个部分。 一、日间动态业务数据 日间动态业务数主要是指借入人转融通借资借券申报指令、转融 通展期和提前偿还申报指令、借入人保证金交易及查询申报指令等日 间交互的业务数据,具体内容包括: (一)借入人转融通借资借券申报指令 1、借入人转融资借入申报及撤单; 2、借入人转融券借入定价申报及撤单; 3、借入人转融券借入成交申报及撤单; (二)转融通展期和提前偿还申报指令 4、借入人转融资借入展期申报; 5、借入人转融券借入展期申报; 6、出借人转融券借出同意展期申报; 7、出借人转融券借出提前偿还申报; 8、借入人转融券借入同意提前偿还申报; (三)借入人保证金交易及查询申报 9、借入人保证金交易及权益处理申报和撤单; 10、 借入人保证金交易委托成交查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