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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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接收检疫规程

动物接收检疫规程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SPF级动物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文件编号:ZDGWSPF/CZ-04 (第1版) 实施日期:2007年3月30日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实验动物接收和检疫的标准操作规程编号:持有人: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SPF级动物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文件编号:ZDGWSPF/CZ-04 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实验动物接收和检疫的标准操作规程修改页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SPF级动物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文件编号:ZDGWSPF/CZ-04 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实验动物接收和检疫的标准操作规程第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1 目的:规范屏障环境动物实验室实验动物接收和检疫的程序和方法。

2 操作方法:2.1实验动物到达后,首先检查带空气过滤装置的运输盒(罐)的密封情况,完好无损的才可接收。

运输盒(罐)的空气过滤装置或密封胶带有损坏而怀疑实验动物受到污染的。

拒绝接收。

2.2对照订货条件与到达的实验动物—一进行核实。

2.3将运输盒(罐)的所有外表面用0.5%的新吉尔灭或75%酒精等消毒液进行彻底的擦拭消毒;然后放入动物传递窗,按传递窗传递物品的标准操作规程,将实验动物传入检疫室。

2.4在检疫室中打开外包装,将实验动物移入已消毒的饲养盒内,并贴上标签,标签的内容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动物种系、动物性别、微生物学控制等级等,并在动物进出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2.5在实验动物转入饲养盒时,认真检查动物的健康状况,主要检查的内容有:2.5.1精神状态和营养状况;2.5.2皮毛:有无光泽、出血、干燥;2.5.3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2.5.4耳:有无损伤、耳壳有无曲折、有无中耳炎等;2.5.5四肢:有无弯曲、脱臼、外伤、关节炎等;2.5.6肛门:有无下痢。

便血,脱肛等。

2.6对疑有疾病或在运输途中受伤的动物给予安乐死。

2.7新到达的实验动物,不能直接进入动物饲养室,必须在检疫室隔离观察一周。

动物实验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动物实验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动物实验操作安全操作规程一、实验室准备1. 实验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地面干燥洁净,并且定期消毒。

2. 确保实验室内通风良好,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3. 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实验动物必须有充足的饲养空间,以及足够的饮水、饲料。

二、实验操作前的准备1. 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实验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 实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实验人员必须对实验目的和操作步骤进行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动物安全操作规程1. 在实验操作前,必须对实验动物进行观察和检查,确保其健康状况良好,无任何疾病症状。

2. 在处理动物时,应轻拿轻放,避免受到伤害,同时也要尽量减少对动物的伤害。

3. 需要注射药物或采集样品时,实验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操作技巧,并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在实验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动物的观察,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实验操作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对实验动物进行适当的处置,如安置到相应的饲养区域等。

四、实验室设备操作规范1. 实验室内的设备必须经过合理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对于需要使用的设备,实验人员必须熟悉其使用方法,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

3. 在使用高温设备时,实验人员应注意防止烫伤,必要时可以佩戴防热手套。

4.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需要特别注意安全,实验人员在操作时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定。

5. 在使用刀具或锐利器械时,实验人员必须小心谨慎,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五、实验废料处置1.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必须分类存放,如实验动物的排泄物要单独收集。

2. 废料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随意丢弃到自然环境中。

3. 实验废料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带来危害。

六、实验安全意识培养1. 实验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验安全知识,了解实验操作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 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

实验动物检疫操作

实验动物检疫操作

实验动物检疫操作1. 目的为了规范实验动物的检疫,特制定此标准操作规程。

2. 不同动物检疫内容2.1 SPF级豚鼠的检疫2.1.1 新购进的SPF级豚鼠置于检疫室进行检疫,于购进动物第二天对其称重。

2.1.2 标记:2.1.2.1 豚鼠接收后,以盒为单位统一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依次类写。

2.1.2.2 每盒饲养不超过5只,对每盒内每只豚鼠用油性黑色或蓝色记号笔在豚鼠耳朵内表面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依次类写,以作标记。

2.1.2.3 填写盒标识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专题编号、笼号、试验名称、动物性别、专题负责人。

2.1.2.4 将填好的笼标识标签插在标签卡套中,再固定于饲养盒的正中位置。

2.1.3 检疫期最低不少于七天。

2. 2 金黄地鼠的检疫2.2.1 新购进的金黄地鼠置于检疫室进行检疫,于购进动物第二天对其称重。

2.2.2 标记2.2.2.1 金黄地鼠接收后,以盒为单位统一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依次类写。

2.2.2.2 每盒饲养不超过1只。

填写笼标识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专题编号、盒号、试验名称、动物性别、专题负责人。

2.2.2.4 将填好的笼标识标签插在标签卡套中,再固定于饲养盒的正中位置。

2.2.3 检疫期最低不少于七天。

2.3大鼠的检疫2.3.1 新购进的大鼠置于检疫室进行检疫,于购入动物第二天对其称重。

2.3.2 方法一2.3.2.1 大鼠接收后,以笼(盒)为单位统一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笼(盒),依次类写。

2.3.2.2 每笼(盒)饲养最多5只,对每笼(盒)内每只动物采用黑色或蓝色油性记号笔在动物的尾巴部位划横线,以作标记,并对每只动物进行数字编号,如1号笼2号动物,动物编号即为"1-2"号。

2.3.2.3 填写笼(盒)标识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专题编号、笼号、试验名称、动物性别、专题负责人。

将填好的笼标识标签插在标签卡套中,再固定于饲养盒的正中位置。

2.3.3 方法二2.3.3.1 大鼠接收后,选择所需要号码的耳标标号,用75%酒精消毒后,将其装入耳标钳。

实验动物验收与检疫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验收与检疫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验收与检疫操作规程XXXX药业有限公司标准操作规程(SOP)页号2,2 题目:实验动物验收与检疫操作起草: 日期:审核: 日期: 文件编号: 批准: 日期: 编订部门:化验室执行日期: 年月日分发部门:化验室、档案室1.目的规范实验动物验收与检疫操作,预防、控制实验动物疫病,保证实验动物质量。

2.范围实验动物家兔、小鼠、豚鼠3.责任质量保证科、化验室、实验动物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4.制定依据:国家《实验动物条例》、《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标准》、《河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5.规程5.1.实验动物的检疫由动物实验人员或动物饲养人员负责。

5.2.外来实验动物均需要进行检疫观察,对来源于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的合格动物只须进行常规检查。

5.3.根据实验动物的微生物等级和品种、品系不同,进行3-21天的检疫观察。

清洁级以上小鼠一般检疫观察2-3天;普通级动物兔、豚鼠的检疫时间为1 文件编号:SP-DW-SOP-09-014-01 页号2,2周。

符合要求的实验动物才能进入实验程序。

5.4.实验动物到达后,首先检查包装情况,完好无损的才可接收。

5.5.对照订货条件与到达的实验动物一一进行核实。

5.6.将运输盒的所有外表面用75,酒精等消毒液进行彻底的擦拭消毒,将实验动物传入检疫室。

5.7.在实验动物转入饲养盒时,认真检查动物的健康状况,主要有:5.7.1精神状态和营养状况;5.7.2皮毛:有无光泽、出血、干燥;5.7.3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5.7.4耳:有无损伤、耳壳有无曲折、有无中耳炎等;5.7.5四肢:有无弯曲、脱臼、外伤、关节炎等;5.7.6肛门:有无下痢,便血,脱肛等。

5.8.在检疫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判明异常的原因,并适当延长检疫期。

5.9.每天做好检疫观察记录。

6.变更历史文件版本编号序号变更原因变更日期变更前变更后。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一、引言实验动物在科学研究、教学、生物制品生产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实验动物的质量和福利,保障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二、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实验动物科学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二)动物采购与引进1、实验动物应从具有资质的生产单位采购或引进,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和相关的遗传背景、微生物检测等资料。

2、引进的实验动物应经过隔离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入实验设施。

(三)动物饲养环境1、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条件。

2、饲养设施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四)饲料和饮水1、实验动物的饲料和饮水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保证其营养和卫生要求。

2、饲料和饮水的储存应防潮、防虫、防鼠,定期检查其质量。

(五)动物福利1、实验过程中应遵循“3R”原则(替代、减少、优化),尽量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和使用数量。

2、对实验动物进行手术、麻醉等操作时,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确保动物的安全和福利。

(六)废弃物处理1、实验动物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粪便、尸体、实验废弃物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2、感染性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遵守生物安全规定。

三、实验动物操作规程(一)动物接收与检疫1、接收新引进的实验动物时,应核对动物的品种、数量、性别、质量等信息。

2、对动物进行外观检查,观察其精神状态、饮食、排泄等情况。

3、将动物放入隔离检疫区,进行为期一定时间的检疫观察,期间定期检测动物的健康状况。

(二)动物饲养与管理1、根据动物的品种、年龄、生理状态等,合理安排饲养密度和笼具。

2、每天定时观察动物的饮食、饮水、活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并处理。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程

4.3.2.3 出现渐进性消瘦,咳嗽,个别可见顽固性腹泻,粪中混有 黏液状脓汁;奶牛偶见乳房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结核病。 4.3.2.4 出现高热、呼吸增速、心跳加快;食欲废绝,偶见瘤胃膨 胀,可视黏膜紫绀,突然倒毙;天然孔出血、血凝不良呈煤焦油样、 尸僵不全;体表、直肠、口腔黏膜等处发生炭疽痈等症状的,怀疑感 染炭疽。 4.3.2.5 羊出现突然发热、呼吸困难或咳嗽,分泌黏脓性卡他性鼻 液,口腔内膜充血、糜烂,齿龈出血,严重腹泻或下痢,母羊流产 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小反刍兽疫。 4.3.2.6 羊出现体温升高、呼吸加快;皮肤、黏膜上出现痘疹,由 红斑到丘疹,突出皮肤表面,遇化脓菌感染则形成脓疱继而破溃结 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绵羊痘或山羊痘。 4.3.2.7 出现高热稽留、呼吸困难、鼻翼扩张、咳嗽;可视黏膜发 绀,胸前和肉垂水肿;腹泻和便秘交替发生,厌食、消瘦、流涕或 口流白沫等症状的,怀疑感染传染性胸膜肺炎。
5. 检疫结果处理 5.1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2.1 临床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 检测。 5.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应按规 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5.2.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2.4 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畜 主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 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 5.3 生猪启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畜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 消毒。 6. 检疫记录 6.1 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 6.2 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 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 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 6.3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生猪产地检疫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3. 检疫合格标准3.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3.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3.4 临床检查健康。

3.5 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6 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4.2.2 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2.3 官方兽医应查验生猪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4.3.1 检查方法4.3.2 检查内容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口蹄疫。

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

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水生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水生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水生动物检疫操作规程鱼类细菌性病原分析(盲检)方法1.总则本方法适应于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实验室对进境鱼类的检疫、对渔场的鱼类进行产地健康检查和送检病鱼的病原分析。

根据本操作规程,可以初步推测性鉴定鱼乳酸杆菌(Lactobacterums piscicola)、链球(Streptococcus sp.)、鲑鱼肾细菌(Renibacterium salmonarum)、弧菌(Vibrio sp.)、气单胞菌(Aeromonas sp.)、灭鲑气单胞菌(A.salmonicida)、非典型气单胞菌(Atypic A. salmonicida)、假单胞菌(Pseudomonas sp.)、柠檬酸杆菌(Citrobacter treundii)、迟钝爱德华氏菌(Edwardsiella tarda)、叉尾回爱德华氏菌(E. ictaluri)、鲁氏耶尔森氏菌(Yersinia ruckeri)、柱状屈挠杆菌(Fexibacterium columnaris)和嗜冷噬胞杆菌(Cytophage psychrophila)。

2.引用标准3.基本仪器和用品显微镜、生化培养箱、4℃冰箱、超净工作台、高压灭菌锅、干烤箱、接种环、酒精灯、平皿(直径9cm)、平底三角锥瓶(500 ml)、.载玻片、盖玻片、双凹孔玻片、解剖工具。

4.培养基和试剂TSA、Cytophage、BHI、Gram’s 染色液。

配制方法见附件:培养基的配制。

氧化酶试剂合、O/F培养管、灭菌液体石蜡、微量生化鉴定管(试剂合)。

可购买。

5.样品量5.1.送检样品:全部或部分作检验,不多于10尾。

5.2.有症状的病、死鱼:全部或部分作检验,不多于10尾。

5.3.无症状的鱼:依个体大小取5—30尾。

特定目的按要求取样。

6.样品处理6.1.记录鱼的种类、全长、体重、来源、外部症状等,并对样品进行编号。

6.2.用无菌方法解剖鱼,并记录解剖症状。

6.3.不适合解剖的小鱼用1:50的新洁尔灭或来苏尔作体外消毒(从体表或鳃接种的样品除外)。

动物疫病实验室规章制度

动物疫病实验室规章制度

动物疫病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疫病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动物疫病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动物疫病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动物传染病的检测、鉴定和研究。

实验室所用动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私自拥有和使用动物,严禁私自进口未经检疫的动物。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处理或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药品和试剂应按照规定储存,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具,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验操作,不得私自修改实验方案或数据。

第十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记录应详尽完整,做好实验数据的备份和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不得吸烟、饮食,严禁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第十二条实验室内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接触实验动物,保障动物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清新。

第十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内的卫生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五章备品备件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备品备件的管理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备品备件的充足。

第十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合理使用备品备件,避免浪费。

第六章惩戒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实验室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的主管单位应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管理情况,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七章其它规定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应经实验室主管单位审批,遵循程序和原则。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非洲猪瘟的检疫技术
了解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特征包括传播途径、易感动物、潜伏期等。 掌握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以便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掌握非洲猪瘟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包括病原学检测和血清学检测。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进行检疫确保安全有效地控制疫情。
牛结核病的检疫技术
检测方法:采用结核菌素皮内注射试验 检测时间:通常在注射后48-72小时进行观察 检测结果:根据皮肤反应判断是否感染结核病 处理措施:对感染结核病的牛进行隔离、治疗或扑杀
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机制确保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的有效实施。 加强对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 对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规范
结果判定:根 据检测结果判 断是否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
处理措施:对 感染禽流感的 病禽进行扑杀、 无害化处理并 对养殖场进行
消毒处理
猪瘟的检疫技术
采样方法:采集病猪的鼻液、血液、组织等样本 检测方法:采用PCR、ELIS等方法进行检测 结果判断:根据检测结果判断是否感染猪瘟 处理措施:对感染猪瘟的猪进行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
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病发生情况 如疫区、疫点、疫源等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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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 检测如病毒分离、血清学检测等
防控措施: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如 隔离、消毒、扑杀等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检疫技术
采样方法:采 集病禽的呼吸 道、消化道、
血液等样本
检测方法:采 用荧光定量
PCR、ELIS等 方法进行检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dòngwù)设施〔设备(shèbèi)〕运行(yùnxíng)管理制度一、设施(shèshī)平安(píng ān)运行管理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设施负责人对中心内的平安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设兼职平安员,对设施的平安工作负检查、监督责任。

3、各人对所在岗位的所有仪器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器材负直接的平安管理责任。

4、动物饲养员必须对所饲养的动物负全部的平安管理责任。

5、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设施所规定的各项制度。

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均应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作好个人防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各种电器、动力设备在移动、检修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饲养室和实验室内电、煤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平安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8、各饲养室和实验室的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9、发现平安隐患,均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

10、发生火警等险情,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每日下班时,工作人员都必须查看水电、煤气和门窗等,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12、为保证人身平安,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但凡常年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1次体检。

凡有人畜共患传染病者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13、为了保证动物种群的健康和屏障设施平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4、工作(gōngzuò)中使用的酸、碱要放在指定的位置,须有专人保管,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15、高压灭菌工作(gōngzuò)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16、对违反规章制度(ɡuī zhānɡ zhì dù)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动物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动物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动物实验标准‎操作规程一、人流线路工作人员进入‎第一更衣室→脱去个人外衣‎(饰品)放入衣柜→脱去蓝色拖鞋‎后(→淋浴室)进入第二更衣‎室→穿上红色拖鞋‎→手消毒(0.1%新洁尔灭)→按操作规范穿‎上无菌连体衣‎,戴上一次性无‎菌口罩、手套→进入缓冲间→风淋→进入清洁走廊‎→进入洁净区域‎工作→进入饲养室或‎检疫室→所有工作结束‎后→进入污物走廊‎、脱掉红色拖鞋‎→进入缓冲间→穿上蓝色拖鞋‎,进入洗刷、消毒区域,取掉手套、口罩、连体衣,分别放入指定‎的回收桶中→进入第一更衣‎室,穿上个人衣(饰)→出屏障系统。

二、物流线路物品→高压蒸汽灭菌‎器或传递窗或‎渡槽→消毒传递间→清洁准备室→清洁走廊→饲养室或动物‎实验室→污物经包装处‎理→(后室缓冲间)→次清洁走廊→气闸(缓冲间)→清洗消毒室→外部区域。

三、动物流线路外‎来S PF级实‎验动物→传递窗→消毒传递间→清洁准备室→清洁走廊→饲养室或动物‎实验室→生产繁殖或实‎验处理后→(后室缓冲间)→次清洁走廊→气闸(缓冲间)→清洗消毒室→外部区域。

四、空气(压力)流程新风口→空气初效过滤‎器→空气中效过滤‎器→空气高效过滤‎器→屏障系统内各‎区域并产生压‎力梯度: ①清洁走廊→饲养室或动物‎实验室→(后室缓冲间)→次清洁走廊→气闸(缓冲间)→室外。

②(进入屏障系统‎内)气闸(缓冲间)→第2更衣室→淋浴室→第1更衣室→室外。

③(离开屏障系统‎内)气闸(缓冲间)→清洗准备间(消毒室)→外部区域。

④消毒传递间→传递窗→清洗消毒室→外部区域。

五、注意事项为了防止空气‎倒流,必须调节并保‎持4.4中各区域间‎的压力梯度,同时,必须时刻保证‎2更衣室、消毒传递间、气闸(缓冲间)至少20Pa‎的正压。

六、质量记录动物/物品传递管理‎记录表、动物饲养环境‎参数与异常情‎况记录表。

实验动物隔离检疫标准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隔离检疫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实验动物隔离检疫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for ethical review systemof Laboratory Animal制定者Author 兽医办公室/兽医师Veterinary office审查者Reviewer肖春兰动物质量办公室/技术员Technican of Animal Quality Lab审查者Reviewer王婧办公室主任Office Director机构负责人批准Facility Manager Approver周正宇中心最高领导者Top Manager of the Center修订记录(Revision History)发放记录(Revision History)1、目的(Purpose)规范苏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隔离检疫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Scope)此文件适合苏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所有动物隔离检疫。

3、职责(Responsibility)文件编写、批准人员对该文件编写和修改的有效性负责。

文件编写人员负责根据此文件,对担任实验动物隔离检疫的工作人进行培训和指导。

担任实验动物隔离检疫的工作人,负责执行本标准操作规程,并负责反馈相关信息。

4、操作规程(Procedures)凡自主采购且来源为不是免检单位(见附表1)的SPF级实验动物,均需在进入我中心SPF动物房前,接受隔离检疫。

提交自购申请凡自主采购实验动物的个人及单位,均需向我中心提交自购实验动物申请。

登陆动物管理系统科研计划人以科研计划用户身份登陆苏州大学实验动物管理系统。

提交动物订购申请科研计划人点击动物订购项,添加动物订购申报。

注意事项在申报表格中,科研计划人须按要求依次填写付费方式、经费本号、经费本负责人、导师姓名、申报课题、申请人账号(或学号)、申请人联系方式、实验参与人姓名、实验参与人上岗证号、实验参与人上岗证取得时间、实验参与人邮箱、实验开始时间、实验结束时间、计划动物领取时间、申请动物名、申请动物性别、申请动物数量、实验内容、特殊要求、项目意义及必要性、动物实验方法详述、是否已有笼位、笼位种类、笼位数量、饲养地点、饲养房间、是否已有门禁,并在是否进行伦理审批及是否申请隔离净化项中选择“是”。

动物协检员技能操作流程

动物协检员技能操作流程

动物协检员技能操作流程
动物协检员的主要技能操作流程包括:
1. 准备阶段:根据检疫任务,携带必要的检疫工具和防护设备,如采样工具、体温计、动物标识器材等,了解待检动物的基本信息。

2. 实地检疫:对动物进行外观检查,观察动物行为、体态、毛色、精神状态等,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进行寄生虫、皮肤病等常见疾病的初步筛查。

3. 样品采集:按照规程对动物进行血液、粪便、尿液等样本采集,用于实验室进一步检测疫病。

4. 指标记录:详细记录检疫过程及结果,包括动物个体信息、体检指标、异常症状、样品采集情况等。

5. 协助处理:对于疑似患病动物,需协助兽医进行隔离、治疗或其它应急处理措施,并参与后续跟踪监测工作。

6. 消毒防疫:检疫结束后,对使用的工具、场地进行严格消毒,预防疫病传播。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反刍动物含人工饲养的同种野生动物产地检疫的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反刍动物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反刍动物的产地检疫。合法捕获的同种野生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2.检疫范围及对象2.1检疫范围牛、羊、鹿、骆驼。2.2检疫对象2.2.1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传染性胸膜肺炎。2.2.2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传染性胸膜肺炎。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合法捕获的野猪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2.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3.检疫合格标准3.1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3.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3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3.4临床检查健康。3.5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6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4.检疫程序4.1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4.2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4.2.1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省内调运种猪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4.2.2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种羊检疫实验室操作规程

种羊检疫实验室操作规程

种羊检疫实验室操作规程1.引言本实验室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种羊的健康与繁衍,保护该实验室内的动物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种羊检疫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程的要求。

2.实验室设施与装备2.1 检疫区域•检疫区域应设有进出口感染控制措施,如空气过滤和负压控制系统。

•检疫区域内应设备充足的、能有效杀灭病原体的洗手设备。

•检疫区域内不得存放未经处理的动物废弃物和检疫标本。

2.2 实验室装备•实验室内应配备适当的检疫设备和仪器。

•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检疫药品,包括消毒剂和杀虫剂。

•实验室内应设有安全存储处,存放合适的实验药品和物品。

3.实验室操作程序3.1 进出实验室区域•凡进入实验室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手套、防护眼镜和口罩。

•进入实验室前,人员必须进行洗手并涂抹适当的消毒剂。

•不得将未经检验的动物或物品带入实验室区域。

3.2 动物检疫程序•动物抵达实验室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疫程序,包括体检、疾病检测和隔离观察。

•检疫标本的采集和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操作规范。

•检测结果应妥善记录并及时报告。

3.3 实验室操作要求•实验室操作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手套、防护眼镜和口罩。

•操作前应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并了解实验的目的、步骤和潜在风险。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操作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饮食。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台和设备,并进行消毒处理。

3.4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动物废弃物需进行高压高温消毒处理,确保病原体的完全灭活。

•废弃物处理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紧急情况处理4.1 急救程序•实验室应配备紧急救护设备和急救药品。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培训,并了解使用急救设备和药物的方法。

4.2 突发事件处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如有火灾或泄漏事故,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减少伤害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实验动物在实验过程中 的痛苦和伤害。
人道对待
对实验动物实行人道对待,尊重和维护实验动物 的尊严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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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
实验动物采购与运输
• 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实验动物质量符合要求。 - 动物检疫:确保实验动物在运输前已通过动物检疫部门的检查,保 证动物质量。- 动物接收:接收时对动物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动物健 康状况良好。- 运输记录:记录实验动物的运输过程,包括运输时间 、车辆、温度等。
如发生人员受伤事件,应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严重者送往医院救治。
个人防护措施
实验室人员培训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实验室的安全防 护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实验操作过程中,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实验 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避免直接接触
实验操作过程中,人员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实验动物及感染性 物质。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卫生检查 报告》
《实验动物饲料质量检测报告 》
THANKS
感谢观看
实验方案制定
根据实验目的和研究问题,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包括实验步骤、试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仪器使用、实验 记录等。
实验可行性评估
对实验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考虑实验的合理性、科学性、安全性及伦理问题,确保实验 能够顺利进行。
实验动物选择与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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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品种选择
根据研究需求选择适合的动物品种,确保动物的遗传背景、年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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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考核
培训计划与实施
培训计划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的需要,制定 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 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培训内容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范
细菌学 血清学
理化学 寄生虫学 病理组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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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进行猪的宰后检疫?
④具有公共卫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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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物疫病分类 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
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 等措施的;
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 的;
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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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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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 符合要求;
(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疫病也要认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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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室检测
对怀疑患有本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 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 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 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 省内调运的种猪可参照《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 检疫规程》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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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能及时发现和剔出患病动物和伤残动
物,有利于做到病、健分宰,减轻肉
品污染,提高肉品卫生质量,减少经
济损失。
⑶通过查证验物,发现和纠正违反动物
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动物防疫
法的尊严,促进动物免疫接种和动物
产地检疫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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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宰后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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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目的:为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避免新引起的动物对原有动物及有关人员造成危害,提高实验动物健康水平,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动物检疫的操作活动。

职责:
1.实验动物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规程:
1.新引起的动物必须隔离,确认无异常后,移入饲养区。

2.动物观察内容:
2.1 皮毛:有无光泽、竖毛、出血、污物、脱毛等。

2.2 眼:有无眼屎、流泪、白内障、角膜损伤等。

2.3 口腔:有无流涎、出血等。

2.4 耳:有无外伤、耳壳曲折、中耳炎等。

2.5 四肢:有无外伤、弯曲、脱臼、肿胀、关节炎等。

2.6 肛门:有无腹泻、血便、脱肛等。

2.7 精神和食欲:沉默、倦怠、动作不活跃、食欲不振、据食等。

2.8 营养状况:消瘦、过度肥胖、成长异常。

2.9 姿势和步态:姿势异常、行走和站立困难、运动失调、跛行等。

3.触诊内容:
3.1 外部触诊:脉搏触诊,淋巴结、骨骼等体表变化。

3.2 内部触诊:口腔内黏膜、牙齿、牙周组织、舌等口腔检查。

3.3 触觉:弹性、硬度、肿胀和疼痛等。

4 SPF级来源的动物隔离观察3~5天,如无异常情况则转入动物房。

如有异常的动物则整批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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