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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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及其相关材料,由该部门进行登记、存档的过程。

这一过程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防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来看一下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 建设工程合同正本及副本;2. 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3. 施工许可证;4.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明;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文件。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共同前往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进行操作,也可以直接到指定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备案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合同是否明确了工程的范围、标准、质量、工期等关键信息,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晰。

一旦审核通过,合同即视为有效备案,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可以依据合同开展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备案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调整、质量标准的改变等,都需要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变更情况,必要时还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为了保证合同备案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定期对备案的合同进行抽查,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依法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备案资格,甚至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一个严格而细致的过程,它不仅能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有效地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因此,各方在进行建设工程合作时,务必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工作,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意义)为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职责)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异议协调处理和信用评价结果公开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定期对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状况和评价结果,定期调整并公布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本办法所称的在沪建筑业企业,是指本市工商注册和外省市进沪的各类施工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使用在沪建筑业企业经营活动中记录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按照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评价的活动。

信用评价采用计算机评价系统每日自动计算的方式生成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第四条(评价原则) 在沪建筑业企业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原则从事建筑市场活动。

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信息共享)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实现长三角区域内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逐步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第六条(信用记录)按照“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对用于评价的企业信用信息,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在日常管理环节中予以及时准确的记录。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进沪办理《诚信手册》须知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进沪办理《诚信手册》须知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申领诚信手册审核流转表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进沪办理《诚信手册》须知一、网上备案1、登录网站:2、在网页右边“在线服务”中点击“企业”3、在跳出页面“网上申报”中点击“外省市企业申领诚信手册申报”4、在“用户登录”中请选择一栏中选择“无建筑业企业卡”5、点击“注册”,在按网上指示完成注册并获取密码6、在“用户登录”中填上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注册手机号(手机号码)、密码(网站发送的密码)后,点击“登录”7、在跳出的页面中填报信息,点击“下一步”8、在网上填报各项内容后点击“保存”,在核对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然后点击“打印”,打印出“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项目经理备案表”二、准备材料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申领诚信手册审核流转表》原件一份(样张附后)2、《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原件二份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原件二份《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项目经理备案表》原件二份《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注册建造师备案表》原件二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原件核验)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份(原件核验)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份(原件核验)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二份(原件核验)8、《法人委托书》原件二份(样张附后)9、《工程业务邀请函》原件一份(注明工程报建编号)10、综合治理责任书原件二份(样张附后)11、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织情况登记表原件二份(样张附后)12、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二份(加盖注册执业章)(证书原件核验)1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14、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15、《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证明》原件二份(样张附后)16、《税务外出证明》原件一份(样张附后)17、《计划生育责任书》复印件一份(企业与当地主管部门或街道签订的责任书)(原件核验)18、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二份(原件核验)三、企业将材料准备好后,带好原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安亭路126号)办理审批手续。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4.05.26
•【字号】沪建建〔2004〕319号
•【施行日期】2004.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信用
正文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
诚信手册使用办法》的通知
沪建建〔2004〕319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市决定实行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制度,现将《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9〕3号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9〕3号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文:----------------------------------------------------------------------------------------------------------------------------------------------------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9〕3号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信用信息系统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建筑建材业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信用信息记录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利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记录部门”)记录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按照《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对本市工商注册和外省市进沪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在沪建筑业企业)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计算机每日自动评价的方式。

第四条用于评价的企业信用信息包含下列信息:(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活动中形成的企业工程业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等基本信息;(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活动中形成的不良信用信息,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被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记录的不良信用信息;(三)获得国家级奖励等良好信用信息。

第五条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

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开通诚信手册所需材料清单

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开通诚信手册所需材料清单

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开通诚信手册所需材料清单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开通诚信手册时,应提交的资料清单:一、通用材料:1、《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委托书原件(样张附后)7、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9、建设单位或工程总包单位发出的项目邀请函(附报建编号)二、备案工程勘察资质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三、备案工程设计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四、备案施工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网上申报2、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4、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5、在沪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五、备案工程监理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监理企业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六、备案招标代理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七、备案造价咨询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法人委托书兹委托我公司,为公司驻沪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权负责在沪有关事宜。

特此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名称(章):年月日。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开始利用网络平台来简化工作流程。

在上海,建筑行业的合同备案也不例外。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析一下上海建筑工程合同的网上备案范本,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并运用这一便捷的服务。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为了便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上海市政府推出了网上备案系统。

通过这个系统,建筑企业可以远程提交合同文本,进行备案,无需再像过去那样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企业需要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找到合同备案的入口。

在这里,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的项目信息和合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合同金额、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条款。

第二步,上传合同文本的电子版,确保文件清晰可读。

第三步,提交备案申请,并等待审核。

通常情况下,审核通过后,企业会收到备案证明,这标志着合同备案的成功完成。

为什么我们要重视合同的网上备案呢?它提高了工作效率。

传统的纸质备案方式耗时耗力,而网上备案则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大大节省了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时间成本。

它增强了合同管理的透明度。

所有的合同信息都存储在官方数据库中,方便查询和监督,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

它提升了合同执行的规范性。

由于合同已经过官方审核,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更加有据可依,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

当然,虽然网上备案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企业在操作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例如,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因虚假信息而受到处罚。

同时,要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以保持备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上海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上海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上海建筑企业诚信手册一、企业资质与资格作为在上海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这些资质和资格是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础,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企业应确保其资质和资格真实有效,并在经营活动中保持资质和资格的合法性。

二、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企业的诚信经营离不开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视。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以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

三、合同履行与纠纷建筑企业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企业应积极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对于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劳资关系与权益建筑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同时,企业应积极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采用环保技术和材料,推进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应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六、纳税与社会责任建筑企业应依法纳税,履行纳税义务。

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款,不偷税、逃税、抗税。

同时,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

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企业应积极参与救援和捐赠活动,为受灾群众提供帮助。

七、信用评价与监管建筑企业的信用评价是衡量企业诚信经营的重要标准。

企业应积极参与信用评价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于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企业应及时整改和完善。

上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上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新办(除装修项目外)注1:涉外工程指涉外宾馆、饭店、酒店式公寓、办公楼、国际机场、国际码头、各种活动中心以及境外人员集中居住或以境外人员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商品房。

2.新办(装修项目)1附录 1办事流程示意图(当场办理)2附录 2(网上申报条形码及申报编号)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3(网上申报条形码及申报编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项目编码:建设部门(公章):4附录 3审批办理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第2号令)4、《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870号)5、《关于简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知》(沪建建管(2004)第005号)6、《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市人大20101111通过)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13号令)9、《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11、《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市人大20061026通过)1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6)28号)13、《关于在建设工程管理环节增加防范拖欠工程款要求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024号)14、《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市人大20100917通过)15、《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16、《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沪建建管[2005]649号)17、《关于印发本市地下工程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沪地空联[2009]1号)19、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5是范本:67。

诚信手册

诚信手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身份证号:)为公司驻沪负责人,委托期限从年月至年月,驻沪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全权负责在沪有关事宜。

在委托期限内办理在沪有关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驻沪负责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用于企业资质)外省市企业申领《诚信手册》《诚信手册》申办需提交材料清单外省市在沪建设工程企业领取诚信手册时,应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的资料清单:一、通用材料:1、《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委托书原件(样张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表式)7、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近一个月)9、驻沪办公地址的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10、公开招标信息、建设单位或工程总包单位发出的项目邀请函(附报建编号)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2. 投资额在100万以下的建设项目需建设单位提供立项批文或董事会决议3.有驻沪办建管处(以下简称沪办)的企业由工商注册地所在省(直辖市)沪办和中央部属企业沪办在《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备案意见处盖章确认。

未设沪办的属地化管理企业由工商注册地所在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备案意见处盖章确认。

未设沪办的中央部属企业由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备案意见处盖章确认。

4.海南省建筑业企业、北京市勘察设计企业、北京市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请一并携带材料原件至小木桥路683号受理大厅办理。

二、备案工程勘察资质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3、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三、备案工程设计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3、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四、备案施工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含变更记录页)4、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注册建造师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5、在沪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含变更记录页)6、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五、备案工程监理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监理企业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含变更记录页)3、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六、备案招标代理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含变更记录页)3、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七、备案造价咨询资质应增加的材料1、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网上申报和生成2、在沪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含变更记录页)3、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八、材料要求:1、复印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2、复印件上应加盖企业公章,有沪办企业复印件上应加盖沪办核对章;注册执业人员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有效期内的个人执业印章。

上海工程合同入沪备案查询

上海工程合同入沪备案查询

上海工程合同入沪备案查询一、什么是入沪备案?入沪备案,简而言之,是指外地建筑企业在进入上海市承接建筑工程前,必须向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同时也是对非本地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二、为什么要进行入沪备案?进行入沪备案对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也是企业展示自身实力、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

通过备案,企业可以获得在上海市场的准入资格,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和品牌影响力。

三、如何进行入沪备案查询?1. 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入沪备案管理系统官方网站。

2. 点击“入沪企业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3. 根据需要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4. 提交查询请求,系统将自动检索相关备案信息。

5. 查询结果将显示企业的备案状态、备案编号、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等详细信息。

四、备案查询注意事项在进行备案查询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输入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 如果遇到查询不到的情况,可能是因为企业尚未完成备案或备案信息未更新,建议联系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 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备案情况以官方记录为准。

五、备案成功后的维护与管理成功完成入沪备案后,企业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定期更新企业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 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备案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六、结语上海工程合同入沪备案是企业参与上海建筑市场的重要环节,通过本文的范本操作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备案流程,确保企业合规经营,促进上海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重视每一个细节,确保所有步骤符合规定要求,以免因疏忽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市场信誉。

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更新和调整,企业也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确保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

cn)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

ciac。

sh。

cn)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

上海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上海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上海建筑企业诚信手册一、导言建筑行业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也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作为一家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保持诚信经营至关重要。

本手册旨在规范上海建筑企业的行为准则,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使命我们的使命是通过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建筑服务,推动上海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公众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观1.诚信第一:我们要始终以诚信为本,信守承诺,言行一致,真实可信。

2.客户至上:我们以客户满意为最终目标,关注客户需求,精心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团队合作:我们重视团队合作,鼓励员工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4.独立创新:我们鼓励员工独立思考和创新,提倡科技应用和工艺革新,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5.环境保护:我们秉承绿色建筑理念,致力于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四、诚信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则和竞争秩序,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运作。

2.履行合同: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交付工程成果,确保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3.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要尊重知识产权,禁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4.诚实守信:企业要真实守信,不得故意虚报工程量、质量或他方名誉,不得串通恶意竞标、不正当竞争。

5.社会责任:企业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五、诚信行为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企业经营的透明、公正。

2.定期开展员工诚信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诚信意识和道德修养。

3.遵守工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

4.维护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权益,保持公平、公正的合作关系。

5.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遵守行业自律规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6.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良好形象。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0版

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0版

一、适用范围本市工商注册和外省市进沪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二、评价方式及评价频率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采用计算机评价系统自动计算的评价方式。

评价计算频率为每日一次。

计算机评价系统每日零点,以前一天(当天-1)为评价基准日,计算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分。

三、信用信息、生效日期和追溯时长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按照已录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市建管信用信息库)的信用信息的生效日期和追溯时长计算。

信用信息范围及其配套的生效日期和追溯时长的有关规则如下:(一)工程业绩信息本标准所称的工程业绩信息,是指按规定应当办理项目信息报送的工程所签订的,并经合同信息报送且履约完成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各类施工承发包合同业绩。

工程业绩以合同履约完成日期为生效日期,自评价基准日起追溯二年。

本标准所称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由发包人(即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含涉及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设计施工联合体承发包的一体化合同。

专业承包合同是指由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人与专业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签订的合同。

本标准所称的履约完成日期,是指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核销日期或者合同信息报送履约完成的销项日期。

(二)不良信用信息本标准所称的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理委员会对建筑业企业发出的涉及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经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签收或公告送达日期为生效日期,自评价基准日起追溯二年。

经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详见附件 1)以《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单》、《整改通知书》等文书签收或公告送达日期为生效日期,自评价基准日起追溯一年。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概述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指为了保护建筑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将合同备案到相关部门。

本文将详细描述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步骤和流程。

步骤一:准备备案材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准备以下备案材料:–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需盖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盖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签订前的招标文件复印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书面证明复印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正本(需盖章)步骤二:填写申请表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填写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步骤三:递交备案材料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连同申请表一并递交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

2.递交时,务必按照备案要求的顺序排列,并将每份材料装订成册。

步骤四:备案审查1.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将进行备案审查。

2.备案审查主要包括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

步骤五:补正材料1.如果备案材料有不完整或不合规的情况,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将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补正材料。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及时补正材料,并重新递交到备案管理部门。

步骤六:备案结果通知1.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审查后,将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结果。

2.如果备案通过,将发放备案证明文件;如果备案不通过,将说明原因并要求重新补正材料。

步骤七:领取备案证明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凭备案结果通知和相关身份证件,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部门领取备案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备案过程中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虚假材料或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870号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870号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870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本市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立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分别受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专业质量监督分站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区、县及各专业质量监督站进行业务指导。

三、市和区、县及专业质量监督站,应当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同时不再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四、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凡2001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建设工程和2001年1月1日以前开工、2001年4月1日以后竣工的住宅工程或者2001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其他工程,均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五、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细则,由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另行制定。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结束——。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沪建建管〔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通知沪建建管〔2009〕27号在沪建设工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简化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办理和使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和使用机制,根据《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使用办法》(沪建建[2004]319号),自2009年6月1日,启用电子版《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以下简称电子版《诚信手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子版《诚信手册》的内容和形式电子版《诚信手册》是利用数据库、互联网等计算机及现代通讯技术,以电子数据方式记录和显示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的工商登记、企业资质、工程业绩、奖励和处罚等信息的载体。

电子版《诚信手册》分为公众版和企业版。

公众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网站公开电子版《诚信手册》中应公开的企业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

企业版:电子版《诚信手册》全部信息,供本企业在网站上查询和使用。

网站提供打印带有二维条形码的《诚信手册》的功能,便于企业在不具备在线查询条件时使用。

电子版《诚信手册》打印件的真实性,可通过专用软件读取二维条形码进行验证。

二、电子版《诚信手册》使用在沪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招投标(承发包)备案、合同登记备案等活动中,按约定或规定,使用本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

市、区(县)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时,依据有关规定和电子版《诚信手册》信息,限制信用差的企业,鼓励信用好的企业,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机制。

市、区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使用电子版《诚信手册》信息,开展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综合评价等管理和行业自律活动。

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

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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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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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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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进沪企业诚信手册核定单》
附表6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所在省市
省(市) 地区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万元)
经济类型
主营类别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编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意见:
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年 月 日
外省市进沪企业诚信手册信息变更备案表
附表5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申请企业:
变更内容
原信息
变更后信息
证书号码
人员类别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填报以上数据及全部附件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年 月 日
外省市监理企业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表

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上海市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合同信息报送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备案依据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主体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的主体包括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

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备案。

三、备案流程1. 登录网站: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如下截图左上角所示。

2. 选择网上政府大厅:在网站首页选择网上政府大厅下面的【建设管理】。

3. 选择窗口:在建设管理页面选择窗口左侧的【项目】,再选择【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4. 阅读办事指南:在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页面,可以阅读【办事指南】,了解相关流程和要求,避免走错程序。

5. 办理数字证书:在开始操作流程前,必须先到指定部门办理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类型有两种:个人证书和单位证书。

6. 填写合同信息:根据网站提示,填写合同相关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等。

7. 提交合同备案:在填写完合同信息后,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提交,等待审核。

8. 审核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对提交的合同备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合同备案完成。

四、备案材料上海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所需材料包括:1.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所采购建材的合格证明、质量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4. 所采购建材的供应商信息,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

5. 建筑师或工程师的资质证明和委托书。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上海的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准备备案材料,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备案申请表等文件。

2. 申请备案:将备案材料递交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

3. 审核备案:备案单位会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备案单位会发放备案通知书。

4. 缴纳手续费: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备案单位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备案手续费。

5. 取得备案证书:凭备案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备案单位可以到备案单位指定的地点领取备案证书,该证书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备案流程可能因具体的工程类型、规模和备案单位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咨询备案单位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备案要求和流程。

上海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备案材料:施工单位需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申请材料。

备案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2. 审核备案材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齐全等。

3. 交纳备案费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交纳备案费用。

4. 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单位持备案审核通过函、建筑工程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手续包括提交备案材料、填写备案表格、签字盖章等。

5. 领取备案证书:完成备案手续后,施工单位可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领取建筑工程合同备案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具体备案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有所调整和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了解最新的备案流程并按照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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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年 月 日
外省市监理企业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表
附表4
企业名称
隶属省市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在沪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在沪联系地址
邮编
在沪注册监理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书号
注册号
印章号
专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填报以上数据及全部附件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备案表
附表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所在省市
省(市) 地区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万元)
经济类型
主营类别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网址
在沪情况
法人委托人
电话
手机
在沪办公地址
邮编
在沪银行帐号
传真
应急联系人
手机
电话
资质情况
资质类别
等级
证书编号
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年 月 日
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在沪注册人员备案表
附表3
企业名称
隶属省市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在沪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在沪联系地址
邮编
在沪注册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书号
注册号
印章号类别等级来自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意见:
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年 月 日
外省市进沪企业诚信手册信息变更备案表
附表5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
申请企业:
变更内容
原信息
变更后信息
(公章)
年 月 日
建造师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填报以上数据及全部附件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意见:
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批准日期
有效日期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填报以上数据及全部附件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意见:
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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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对,以上内容属实,附件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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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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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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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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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进沪企业诚信手册核定单》
附表6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所在省市
省(市) 地区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万元)
经济类型
主营类别
注册地址
注册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网址
在沪情况
法人委托人
电话
手机
在沪办公地址
邮编
在沪银行帐号
传真
应急联系人
手机
电话
资质情况
资质类别
等级
证书编号
批准日期
有效日期
该企业已经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完成《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企业信息核对和统计数据录入,请给予核定。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核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备案意见:
备案人: 备案日期:
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表
附表2
企业名称
隶属省市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注册地址
在沪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在沪联系地址
邮编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发证机构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建筑施工
企业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书号码
人员类别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填报以上数据及全部附件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驻沪办建管处)意见:
企业资质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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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变更类型
资质类型
等级
证书编号
批准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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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填报以上数据及全部附件材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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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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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或驻沪办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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