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件处理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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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所有旧件(料)。

二、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维修后的旧件(料)得到有效控制,维修后交还顾客或经顾客授权本店进行处理的旧件得到适当管理,防止旧件(料)的流失,并控制因旧件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职责与权限:

1、服务顾问负责在接车时询问顾客对旧件的处理方式,并在【接车单】上做相应的记录;顾客需要带走的旧件,服务顾问负责在交车时将顾客要带走的旧件交还给顾客。

2、服务顾问在【结算单】上标注客户带走旧件明细,客户签字确认,由服务顾问将余下的旧件进行展示,张贴旧件展示标签,在【旧件处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每日下班前将未带走的旧件交采购配件部管理处置。

3、采购配件部发料员准备物料中转箱与配件原包装袋,服务顾问在旧件展示完后将客户要带走的旧件包装好放于客户车上。

4、维修技师在配件室领取配件,有原配件包装要保存原有包装,维修完毕将所有维修更换后的旧件装入物料中转箱交与服务顾问。

四、控制要求:

1、服务顾问在车旁接车时,应询问顾客旧件的处理方式,是带走还是交维修站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接车单】上,由顾客签字确认。

2、维修技师应先诊断车辆故障,确认应更换或修理的部件,必要时与采购配件部共同确认,报服务顾问;经客户同意后,维修技师通知配件部进行配件准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作业

3、若该维修车辆本身缺少应更换的配件(如事故车碰撞丢失),由维修人员进行说明,采购配件部人员进行常识性确认后,可领取新配件,如发生歧义,由接车服务顾问与车间主管进行裁定。

4、钣金涉及的车身履盖件,由采购配件部人员现场确认后,可发放新配件。(根据事故清单领料);事故车覆盖件领用后,经技术确认可以裁切修复而不影响修复质量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新件裁切, 将裁切后的覆盖件交采购配件部管理,旧件库设立专门可利用配件区域,采购配件经理负责安排将裁切后的部件分车型粘贴标签、分大类存于旧件库,同时由配件经理进行手工登记;后期维修中有能利用而又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首选使用裁切件,以新件价格出库,采购配件经理作登记,给予员工新件进价10%的再利用旧件奖励;未交裁切件按每件100 元给予班组处罚。

5、除油漆外,所涉及所有配件均需交回采购配件部统一管理处置。

6、车辆涉及辅料的领用,需填写【领料单】,服务顾问在系统录入辅料领用。

7、人事行政部对旧件管理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8、旧件展示完毕后,服务顾问将旧件交至配件室,在收到返回的旧件后,签字确认,登记【旧件回收记录表】,在下班后将旧件送至旧件仓库,按材料属性进行分类,如:铁件、塑料件、铝件、铜

件、纸件等进行细分类;需要交保险公司旧件由服务顾问凭结算清单到仓库领取旧件交保险公司并签字确认,剩余旧件在月底报行政进行分类处理,并整理旧件仓库。

9、人事行政部根据采购配件部【旧件回收记录表】核对,与废品回收商确认处理金额,双方签字确认。财务根据【废品出售核算表】进行收款结算并开具收据。

五、责任界定:除裁切件未按规定交旧而单独处罚外,其它未按规定执行的给予责任人处罚50 元/次。

该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旧件处理记录表】

旧件回收记录表日期:管理人:

2、【旧件回收记录表】

旧件回收记录表

管理人: 日期:

3、【废品出售核算表】

废品出售核算表日期:经办人:

4、【再利用件登记表】

旧件再利用登记表日期: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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