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管岗位考评细则表
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004d4fa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54.png)
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和《XX关于推进高校实施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三助”工作包括研究生兼任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研究生“三助”工作应遵循按需设岗、自愿申请、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则。
第三条研究生“三助”工作在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推进人才培养和实践创新方面,以及保障研究生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将“三助”工作与研究生思政建设、培养管理等协调发展,统筹推进。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是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协助开展科学实验、技术研发设计、社会调查等工作,具体内容和工作量由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是指研究生承担课程教学的辅助工作,协助教师开展批改作业、实验指导、辅导答疑等工作,具体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要求由设岗单位确定。
第六条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是指研究生承担学校党务和行政等管理部门的辅助管理工作,其中针对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辅助管理工作设置实验室助理,助管岗位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由设岗单位确定。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七条研究生“三助”岗位聘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第八条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者课题组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置助研岗位,学院备案。
第九条助教岗位,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经研究生院(研工部)备案后设置。
第十条助管岗位,由各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经研究生院(研工部)备案后设置。
其中实验室助管岗位,则须实验室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批后设置。
第四章岗位条件第十一条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可以申请“三助”岗位;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可申请助研岗位。
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ebfeff87cd184254a35359b.png)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XXXX〕X号)和XX大学《关于印发<XX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试行)>等五文件的通知》(校政〔XXXX〕X号)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主要面向覆盖面大的本科生的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平台课程和实验课程。
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确定研究生助教岗位数,原则上每4个班学分可配备一名研究生助教。
其中:班学分=学分×教学班(“学分”是指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课程学分,“教学班”是指选课后形成的班级)。
可以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理论课程和公共基础实验课程的教学班的选课学生人数应不少于80人,专业实验课程的选课学生人数应不少于30人。
第三条研究生助教工作应遵循统一安排,按需设岗、按岗付酬、自愿申请、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原则。
第四条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聘用、审批、考核等工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共同组织。
各学院(系、教学部)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系副主任)负责组织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申报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学院(系、教学部)职责:1.根据本单位各专业课程的具体要求,负责研究生助教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本单位课程情况制定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细则。
2.各学院(系、教学部)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系副主任)应具体负责落实以下事宜:(1)负责落实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统计并上报学校教务处;(2)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数,组织研究生助教的申报和选拔工作;(3)负责研究生助教考评及上报考评结果。
第六条教务处职责:1.根据学院(系、教学部)上报的《XX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统计汇总表》,对各学院(系、教学部)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工作任务进行统计分析,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研究生助教岗位数,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2.负责邀请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学专家对研究生助教进行教学基本功岗前集中培训,并发放培训证书。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_助管岗位考核表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_助管岗位考核表](https://img.taocdn.com/s3/m/923eefbe9ec3d5bbfd0a74b6.png)
□随堂听课______次 □批改作业______次 □教学课件制作______次
□习题课________次 □组织研讨______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评价(工作态度、特点、能力及效果等):
□优秀、□基本合格、□合格、□不合格
□是、□否推荐为校优秀助教候选人
负责人签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 月 日
学校“三助”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请正反两面打印
经济学院助教岗位考核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考核序号:____________;任教课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姓名
学号
专业
联系方式
导师
任课教师
带教班级
学分
实际选课人数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与
心
得
体
会
1.请简要并全面介绍助教工作内容,字数约300字。
2.请就助教工作中的某件事来谈谈个人的体会和经验,字数约600字。
□随堂听课_____次 □批改作业_____次 □教学课件制作_____次□习题课______次 □组织研讨______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考评:□优秀、□基本合格、□合格、□不合格
评价:
签名: 年 月 日
设岗单位考评意见:(学院研工组填写)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细则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9c8aab267ec102de3bd8919.png)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细则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三助”工作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制订本细则,学校可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覆盖面、选聘方法和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一、助教岗位(一)助教岗位设置1.研究生助教岗位由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研究确定;2.研究生助教岗位优先设置于专业基础课程。
(二)岗位职责研究生助教在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工作,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实验及批改实验报告、收集和准备教学资料以及课程主讲教师指定的其它辅助工作。
(三)基本条件1.研究生助教岗位一般仅限于本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中选聘,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选聘(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定)。
2.选聘研究生应身心健康,学有余力,且学业优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选聘研究生一般应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过拟聘课程,并且成绩优秀;4.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得选聘。
(四)助教岗位津贴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硕士生300元/生/月,博士生400元/生/月,从学校研究生“三助基金”中支付。
(五)办理程序1.研究生助教岗位按学期选聘。
各学院(系)提交设立助教岗位的申请,明确助教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经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审批后,由学院(系)自行组织选聘。
2.课程主讲教师全面负责安排本课程研究生助教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3.每学期末,各学院(系)填报《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发放表》,报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审核,开具“三助基金”报销单,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研究生个人帐户。
二、助管岗位(一)助管岗位设置1.研究生助管岗位在校内教学院系和工作任务较重的职能部门设置。
2.研究生助管岗位由研究生部会同人事处研究确定。
(二)岗位职责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兼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协助院系和学校职能部门从事部分管理工作。
(三)基本条件1.本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可选聘助管岗位。
研究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doc](https://img.taocdn.com/s3/m/047c5c24c1c708a1294a4408.png)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暂行)为切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改善在校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学校将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岗位(简称“助教"、“助研”、“助管”,以上三类岗位合称“三助”),并发放“三助"岗位津贴.为规范“三助"岗位及津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助管、助教、助研的涵义助管是指研究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承担有关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的辅助工作。
助教是指研究生在主讲老师的指导下,兼任本(专)科学生指定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导实验等教学工作.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老师从事学术研究、科技攻关、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科研活动.第二条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具体类型学校每年设置的“三助”岗位为三类:(1)学校设置的“三助”岗位;(2)由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软环境建设专项经费(简称“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3)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
第三条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组织(1)学校设置的研究生“三助"岗位由研究生部统一牵头部署.人事处负责助管岗位设置,教务处负责助教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情况与研究生部共同公布,各用岗单位具体负责聘用考核工作;助研工作的开展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科大发[2011]46号)执行;(2)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3)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研究生)。
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0607dee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25.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管理细则,试行,第一部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的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自1990年起全面试行助教博士生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
为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改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清华大学关于研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制定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和《本细则。
第二条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研究辅助)和助管(管理助理)统称为“三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情况统筹规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助”办公室),“三助”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整体规划,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研院、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研究生“三助”岗位进行宏观管理。
第四条各聘用单位成立“三助”岗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三助”岗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设岗、招聘、培训、考评、解聘等。
第三章上岗要求和岗位职责第五条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三助”岗位,各聘用单位择优录取:1、正式注册并全时在校学习或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2、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3、未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
, 1 ,第六条“三助”岗位一般按1/3全时工作量即每周12,15小时安排工作内容。
博士生担任助教一般不超过3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博士生担任助管一般不超过4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
担任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工作助理岗位的研究生(下简称德育助管),在岗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每名研究生一般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的“三助”岗位。
第七条各聘用单位制定本单位“三助”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
中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中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5fde755602d276a201292ec1.png)
**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加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提高管理效能,使学生深入了解校情,增进爱校情怀,增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意识,培养研究生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从而引导研究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助管,是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不影响本人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验的前提下,受聘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从事管理辅助性工作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第三条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助管工作的总体实施。
主要职责为:1.汇总全校助管岗位的设置需求,并公布助管岗位设置情况;2.组织助管的选聘面试;3.组织助管工作的考评,发放助管津贴;4.对各单位助管人员的聘用、使用进行全程指导。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处会同研究生院总体调控审核助管岗位的设置。
第五条设置助管岗位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助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管理考核。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助管”岗位数不得超过在岗人员的30%;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按在校研究生规模设置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助理,协助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助管选聘第七条选聘条件如下:1.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导师同意参加助管工作;3.学有余力,自主自愿;4.道德品行良好,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第八条助管选聘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研究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受处分时,不得申请助管岗位;研究生在毕业当学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助管岗位。
第九条研究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助管岗位,但设岗单位可从报其他部门未被选定的研究生中择优录用。
第十条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公开面试,竞聘答辩,设岗单位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选聘工作流程:1.用人单位于学期末提出设岗申请及岗位要求,确定助管工作责任人;2.研究生院汇总岗位申请,会同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确定全校助管岗位并反馈设岗单位,于下学期初统一发布助管招聘通知;3.研究生填写助管申请表报研究生院;4.研究生院组织助管设岗单位公开选聘;5.研究生助管接受培训后正式上岗。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767d1d6804d2b160b4ec0dc.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细则清华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管理细则,试行,第一部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的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自1990年起全面试行助教博士生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
为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改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清华大学关于研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制定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决定》和《本细则。
第二条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研究辅助)和助管(管理助理)统称为“三助”,研究生“三助”岗位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情况统筹规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学校设立清华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助”办公室),“三助”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整体规划,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研院、实验室与设备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研究生“三助”岗位进行宏观管理。
第四条各聘用单位成立“三助”岗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三助”岗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设岗、招聘、培训、考评、解聘等。
第三章上岗要求和岗位职责第五条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三助”岗位,各聘用单位择优录取:1、正式注册并全时在校学习或拟入学的研究生新生;2、学业情况良好,学位论文工作进展顺利;3、未超过规定的修业年限。
, 1 ,第六条“三助”岗位一般按1/3全时工作量即每周12,15小时安排工作内容。
博士生担任助教一般不超过3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博士生担任助管一般不超过4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
担任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工作助理岗位的研究生(下简称德育助管),在岗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每名研究生一般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的“三助”岗位。
第七条各聘用单位制定本单位“三助”岗位的具体职责,上岗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
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一)
![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一)](https://img.taocdn.com/s3/m/54c615ef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59.png)
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一)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引言:研究生助教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它对研究生的学业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了规范和评价研究生助教的实践活动,制订和实施科学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十分科学的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正文:一、评分标准:1.教學过程及效果:包括课堂教学、教材印刷资料准备及课后辅导等内容。
教学过程中要注重交互式教学,引导学员思考能力。
2.团队精神:培养学员的合作意识,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3.工作态度:考察助教是否能够认真负责地履行教学任务,以及对待学生的态度和细心程度等方面。
4.创新能力:鼓励助教思路开阔,注重课程内容的创新设计与实现,为推进教学的发展贡献力量。
5.安全管理:对于实验课的助教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前的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安全。
二、评分表:评分表可以分为不同的板块,以便于对研究生助教实践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其中包括:1.基本信息表:包括研究生姓名、学院、专业、学号等。
2.工作质量评估表:包括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团队精神、工作态度、创新能力、安全管理等板块,以方便对研究生助教的综合评估。
3.实验考核表:针对实验课助教,需要将评分表进一步细化,新增加有关实验设计、安全管理等内容的评估与打分。
结论:以上是研究生助教实践评分标准及评分表的详细介绍,其中评分标准和评分表的制定应该根据具体实践不断调整。
这套评分体系可以更好地规范研究生助教的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助教实践的效能,同时也为学院、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f734f13a43323968011c92cb.png)
附件1: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民大校发﹝2011﹞2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缓解部分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的能力,现面向全校研究生设置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岗位。
第二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全校助管的总体指导和管理,院系负责落实本院系助管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工作需要在党团学建设、奖助学管理、学术科研管理、心理健康辅导、就业指导以及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设置助管岗位。
第四条各院系依据本院系研究生人数和实际需求设置助管岗位,人数少于100人的院系至多设三个岗位,人数在100人至200人之间的院系至多设四个岗位,人数多于200人的院系至多设五个岗位。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每学年末将院系助管岗位设置计划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宏观把握、统一规划,根据各院系该学年的实际工作需求和上学年的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岗位设置。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助管的主要任务为:(一)协助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在研究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引导研究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配合校党委开展“六观”教育,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
(二)协助做好研究生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协助研究生党支部组织研究生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培训活动,参与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员的教育工作。
注重在发动广大研究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过程中,强化党员的政治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协助做好研究生团体建设和骨干培养工作。
协助院系做好团总支、研究生会、团支部、班委会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研究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广泛发动研究生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术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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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聘人姓名:
导师:
研究生类别:
考评期限:200年月日——月日
性别:
学号:
专业:
岗位名称
设岗院(系、所、中心)或行政部门名称
被聘研究生岗位工作完成情况(逐条简要说明)
1、
2、
3、
4、
月份考核
月
月
月
月
月实际工作小时数
设部门综合评价
①优秀
②良好
③称职
④不称职
①优秀
②良好
设岗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备案栏
注:基本津贴每月发放,绩效津贴于每月期末与最后一个月的基本津贴同时发放。
个人工作总结:
③称职
④不称职
①优秀
②良好
③称职
④不称职
①优秀
②良好
③称职
④不称职
评定各月工作区间
工作区间()
工作区间()
工作区间()
工作区间()
综合考核系数
各月津贴总额
注:月实际工作小时数、设岗部门综合评价由设岗部门填写
评定各月工作区间、综合考核系数、各月津贴总额由学生工作部(处)填写
津贴总额=基本津贴(200元)+工作区间基准绩效津贴×综合考核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