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妇女工作者事迹材料[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万州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本人于2007年12月进入钟鼓楼街道八角井社区,(负责)从事社区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工作。三年来,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党政所需、妇女所需、妇代会所能”三位交汇点为工作立足点,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党委居委会的工作部署,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活动,在群众中树立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形象,(开创了我社区妇女工作的新局面)。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社区计生工作在街道各村社区中名列前茅。我是一名党员,始终坚持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优秀妇女工作者

先进事迹材料

我叫邹英,中共党员,钟鼓楼八角井社区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为响应妇联提出的妇女干部“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带领致富”的号召,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我的工作成绩大家有目共睹,工作能力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认可。自担任妇女主任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领广大妇女各取所长,发展经济。

一、提高政治素质,强化业务素质

自2007年以来,我始终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挑战自我的目标,

不断自我加压。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理论是行动的向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时事政治,提高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工作中我做到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从不假公济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关心爱护,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不斤斤计较。通过自己的行为,在社区居民心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三是坚持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经常学习妇联的有关文件,学习《妇女基本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书籍。

二、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党政所需、妇女所需、妇代会所能”三位交汇点为工作立足点,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活动,弘扬女性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形象。在担任我社区计生专干以后,我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主动挨个儿上门掌握育龄妇女的情况,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各种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利用聚会聊天和逛街的机会向她们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同时介绍一些家庭教育的书籍给她们看,鼓励她们用科学的方法来培养孩子。通过学习,她们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努力创建学习型家庭,不在为上小学的孩子问问题,就答不上来而自卑。我灵活多变的工作方式也得到了妇女姐妹们的一致好评。

三、援助妇女,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我千方百计援助妇女就业,帮助贫困妇女,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我担任妇女主任以来,心系下岗职工一心为她们办好事、办实事。我利用各种节假日,走访社区内下岗妇女职工,为她们送去关怀和慰问,

同时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为下岗女工做好事做实事。家住北山街25号附5号402室的刘德秀,因计生手术后遗症,丧失了劳动能力,体弱多病,经济条件不好,我到她家了解实际情况后对她进行帮扶,为她解决了实际困难;家住北山街1号楼附3号301室的李正莲,双目失明,丈夫和子女都不在家,生活难以自理,我帮助她的同时还积极号召其邻居帮助她料理家务,每逢重大节日我都亲自去探望她,给她送去关怀和慰问。

四、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基层妇女干部。我的人生信条是:踏实做人,努力做事,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广东省妇儿工委办申报两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四年来,广东省妇儿工委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履行办公室职能,推动性别平等、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决策主流,优化了政策环境。积极协调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高标准、务实效努力推动两个纲要、规划顺利实施,带领和指导全省各级妇儿工委机构在协调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我省现代化同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多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制定更高标准的新规划,规划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

紧密结合广东“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的需要,准确把握广东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历史定位和要求,研究制定新的更高标准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规划突出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提出了比全国更高的目标和指标。省妇女儿童规划与国家妇女儿童纲要可比的34个可量化指标中,有28个高于国家纲要要求,6个与国家一致。新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妇女儿童多项工作有新进展。如,在全国率先开通了“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运用现代化先进手段监测规划的实施进度。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有效维护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中山、东莞等地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经验,推动政府决策,保障流动妇女儿童的权益。总结推广了中山市、江门市新会区等示范点的经验,带动各地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

根据监测统计情况反映,广东已有超过40%的定量目标提前达到中期或终期的目标要求。妇女就业比例、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九年义务教育、女性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卫生经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农村改水改厕等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女性参政比例与男性的差距有明显缩小。

二、强化政府议事协调功能,不断攻克规划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促进我省不同区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趋于协调。结合省委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协调组织召开了有50个山区县及山区县较多的10个地级市分管政府领导参加的全省山区妇女儿童工

作会议,认真研究制约山区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原因,推动各级妇儿工委将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的解决与省的各项山区政策对接,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山区妇女儿童发展的有效措施。如配合省妇联率先全国重点在农村山区开展援建母亲安居房等的“四援助”活动,推动受援助的2.2万户家庭纳入社会保障。二是协调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全国政协办公厅《报送<关于维护城市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几点意见>的视察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对珠江三角洲9个市流动人口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严禁雇佣童工及学龄儿童入学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组织起草《广东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抽查情况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争取推动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儿工委《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意见》,从源头上保障了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三是项目推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联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于04、05年在10个边远贫困山区县和5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实施“降消”项目,省级投入经费560万元,强化了基层卫生机构对孕产妇的综合管理能力,救助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编印了规划宣传挂图5000套、小册子35万份,为基层宣传工作提供服务;设立妇女儿童工作好新闻奖,激励为妇女儿童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联合省卫生厅开展了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两个规划,扩大规划的宣传面,营造了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有针对性地举办学习贯彻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县级领导培训班、监测统计培训会议以及构建先进性别文化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提高了政府领导、成员单位、妇儿工委办、主流媒体工作者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

四、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注重管理机制的规范和工作手段的有效运用,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为各级妇儿工委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高效提供了参照标准;并坚持以调查研究和监测统计为掌握情况、预测趋势的重要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绩效。建立了年度召开委员和联络员会议以及向省长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的制度。制定了目标责任分解书和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健全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建立了职责分工制度。建立并完善了信息报送工作、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和管理。牵头成立了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专家组和监测组,健全了各级监测评估机构,完善了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创新调研机制,成员单位联合调研与课题社会公开招标相结合,推出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妇女的影响”、“外来女工生存状况及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分析、研究、解决广东妇女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的调研成果,为推进规划实施提供了决策参考。

广东省统计局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是实现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的重要工作。省统计局作为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的主要业务部门,为实现广东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几年来,省统计局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坚持务实求真的态度,不断探索统计监测方法,有效收集提供统计数据,积极撰写监测评估报告,为广东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积极组织协调,完善监测网络。广东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开展以来,省统计局积极牵头,形成了由妇联、教育、卫生、劳动、公安、人事、统计等多个省直部门共同参与、横向协调合作、纵向对口指导、定期提供信息的监测统计网络。省统计局历任分管领导都十分重视监测统计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进行宣传动员,并责成该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指定专人具体承担这项工作。在实施全省妇女儿童规划统计监测工作中,省统计局与省妇联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研究监测统计有关事宜,逐步建立健全监测统计资料报送制度,定期提供省级监测统计资料及评估报告,使广东监测统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