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申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关重申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的通知

针对现在报销票据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再次重申严格执行报销制度,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业务招待费:各部门人员因公招待外单位人员,原则上实行“先申请,后执

行”的原则,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见附件一),申请时应说明招待客人的级别、人数、预算标准等;如遇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填写申请单,须事前电话请示上级主管领导上述具体内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2、礼品费:因工作特殊需要,需赠送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礼品的,填写“业务

招待费申请单”(附件一),须经部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同意后,原则上由综合部统一采购,个人不得私自赠送礼品。如遇紧急情况或异地事宜,事前来不及填写申请单,须事前电话请示上级主管领导、综合部主管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3、差旅费:公司员工出差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助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报综合部备案。路费、住宿标准按“出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所有票据要按时间顺序和用途列明细单,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差旅费采取一次一报的方式。对于差旅补助请参照《出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见附件三)中的内容填写补助金额,补助包括餐费及个人费用,享受补助不得再有餐费、个人费用报销。出差人员回公司后,无特殊情况须在三天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费用。

4、交通票据:要在每张票据后面空白处注明票据的开支用途及经办人签名并按

时间先后顺序粘贴、填写“市内交通审批明细表”(见附件二)。报销的市内公共交通费严格限定为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得将个人因私交通费混

同报销。

5、汽油发票:报销要在票据后面注明加油车辆的车牌号、用车事由、加油时该

车辆的公里数等信息。填写报销单时请把汽油费单独列支,过路、过桥及停车费可以合并列支,并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

6、通讯费:按标准报销,不得超出标准,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需领导特批。每

次报销要注明是哪个月的,以便财务统计。

7、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由公司综合部(外地项目部除外)统一采购、管理和控

制,其它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办公用品;各业务及管理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到综合部办理手续。外地项目部需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需报综合部批准后方可购买。项目结束后由项目经理负责清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报综合部。

8、“主管领导审批”由直接上级主管领导签字,杜绝跨部门签字现象。

9、必须保证原始报销票据票面信息的完整性:开票日期、发票章、付款单位

名称、金额等相关信息应清晰可见,禁止遮盖。为了方便审核、统计,请将同类型发票集中粘贴,避免混乱。由于个人保存或粘贴票据有问题,造成票面信息不完整的,不予报销,损失由个人自负。

10、报销单填写:请务必保持报销单表面干净整齐、内容完整,禁止“涂、

挖、补、划”现象,单据张数及摘要内容要填写齐全。

11、原始票据必须与报销的费用内容相匹配,不允许用“甲单据”报销“乙

费用”。

12、报销时间:现金日常费用报销(用于零星购物或支付零星费用):公司总

部人员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报销,驻外地人员费用发生后在一个月内报销。

13、处罚: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虚报费用、虚构业务报销费用等行

为者,一经核实,除收缴所报费用金额外,按虚报金额的2倍给予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请全体员工严格按制度执行,部门经理、上级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财务严格审核报销票据,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发现不符的票据将退回不与报销,如因此发生损失由票据当事人个人承担。

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

签发日期:2012-10-23

附件一:

业务招待费申请单

部门:申请日期:

注:

1、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

2、各部门人员因公招待外单位人员,实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招待费

需填写此表,申请时应说明招待客人的级别、人数、预算标准等;

附件二:

市内交通费审批明细表

部门:姓名:

注:

1、交通票据要在每张票据后面空白处注明票据的开支用途及经办人签名,按时

间先后顺序粘贴并填写此表。

2、公共交通费严格限定为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得将个人上下班交通费

混同报销。如经发现将追缴当次报销的所有市内公共交通费,第二次发现将

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发现将移交综合部处理。

附三:

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出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

依据2010年5月1日起试行的《天津分公司出差管理办法》,针对现在公司出现的一些具体情况,现对《天津分公司出差管理办法》第六条出差补助标准做以下补充规定:

第六条出差补助

1、享受出差补助人员范围:

1)经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书面批准同意;

2)因公去长驻工作地以外的省、市、地区临时办事的员工(去项目部

工作的员工不含在内,到户口或居家所在当地办事的员工不含在内);

3)因公被临时派到总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办公场所工作的员工;

2、出差补助标准:

1)以上第2)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包括餐费及其它个

人费用);

2)以上第3)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包括餐费及其它个

人费用);

本补充规定自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