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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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贷款风险防范办法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依照《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关于信贷管理办法,做好如下防范办法:

1、公司信贷人员必要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及自治区金融管理办法等关于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其内容,规定从思想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信贷人员充分意识到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才干提高贷款放款质量,才干有效地防范风险贷款产生,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才干保障贷款安全,更好地清收不良贷款,才干有效防止和减少信贷风险。

2、找准市场定位,分散信贷风险

我司立足“三农”,按照“小额、分散、安全”原则,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增进农村经济发展,因而,我司信贷员一定要从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农村种养殖户生产和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公司发展,优化贷款构造,分散贷款风险,依照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

3、严格办贷程序,健全制约机制,控制信贷风险产生

依照公司关于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审查贷款发放对象,对照贷款基本条件,保证贷款投放效果。严格办贷程序,要做到:一是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提高放款质量;二是要实行“三岗”分离(三岗: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制度健全,互相制约,控制人情贷款和低质量贷款发生。贷款调查岗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责任,也是第一贷款清收负责人。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审查,承担审查失误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最后决策责任,也是第二贷款清收负责人。

4、建立审贷会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

一是公司开业初期,贷款金额无论大小一律报公司审贷会审批;二是公司业务正

常运转后,按授权范畴,信贷员经调查核算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是超过公司授权范畴大额贷款,由公司审贷会研究审批,保证新投放贷款质量。

5、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减少信贷风险

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违纪贷款按调查人、负责人追究经济、行政和补偿损失责任。详细依照关于规定执行。

6、做好贷后检查减少贷款风险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重要手段,信贷人员要采用积极有效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公司)贷款用途使用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理解掌握,对有可疑因素应尽快采用预警办法,保证信贷资金合理运用和贷款本息按期收回。

(三)贷款管理基本规定

第一条贷款基本规则:诚信、高效、灵活、有序。用制度管理工作,用制度指引工作,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统一工作。

第二条贷款基本原则: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准则,以获得最佳经营效益为目。

1、安全性原则:保证贷款本息安全收回,是经营信贷业务首要条件。

(1)强化贷款安全观念;

(2)采用相应贷款安全保障办法;

(3)尽一切也许避免和挽回贷款损失;

2、流动性原则:保证信贷资金处在正常周转状态,实现贷款有借有还,此借彼还,不断周转。

(1)提高资金运用率水平;

(2)选取好贷款对象,向优良客户群体发放贷款;

(3)避免贷款过于集中,分散贷款对象;

(4)加强对贷款使用状况检查和贷款效益掌握;

(5)按期收回贷款,保证信贷资金循环周转;

3、效益性原则:贷款发放以实现效益为目,经营贷款业务必要以利息收入抵消开支并实现赚钱。因而必要规定贷款对象合理使用贷款,从而实现借贷双方效益。

(1)做出对的贷款决策;

(2)加强贷款使用过程管理;

(3)注重还贷资金来源监管;

(4)保证利息收入及时到账。

第三条贷款基本制度:是指贷款基本办法与贷款重要规定,重要涉及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贷款对象与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城乡中小型公司、经济组织、自然人。

2、贷款条件:

(1)必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企事业法人、其她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

(2)企事业单位必要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只有实行独立核算经营实体才干与贷款公司订立借款合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3)具备一定价值、属于自主权属并可支配解决财产用于贷款抵押;有具备担保能力保证人或单位对贷款进行保证。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具备还本付息能力和资金来源。

二、贷款人、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权利:

(1)规定借款人提供与借款关于资料;

(2)依照借款人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3)理解借款人经营活动和借款使用状况;

(4)催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非法使用贷款或没有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有权规定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

(6)发现贷款有风险,可根据合同规定,采用使贷款免受损失办法;

2、贷款人义务:

(1)应当发布所经营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征询。

(2)应当公开贷款审查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条件;

(3)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财产、债务、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保密;

3、借款人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商定提取和使用所有贷款;

(2)有权回绝借款合同以外附加条件;

(3)在征得贷款人批准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4、借款人义务:

(1)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规定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

(2)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状况和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

(3)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商定内容使用贷款;

(4)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商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5)将债务所有或某些转让给第三人,应当征得贷款人书面批准;

(6)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状况时,应当及时告知贷款人,同步采用保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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