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贷风险防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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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主要是指贷放出去的款项,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而形成逾期、呆滞或呆账,使贷款人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管理是当前农信社风险管理的核心。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防化信贷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近年来,农信社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的授权操作与内控自律制度建设的严重不协调,农信社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控制理念和行为偏差,以致信贷资产不良率还处于高位运行。在金融不断对外开放的今天,如何加强信贷风险的管理便成了能否提高竞争力的关键。下面,就农信社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及控制对策,谈谈一些看法:
一、农信社信贷资产面临的主要风险现况
分析信贷风险是加强信贷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信贷业务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其中内部风险起主导作用,并决定外部风险。
(一)内部风险
1、素质风险。是指因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原因导致的信贷风险,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品德素质两个方面。业务素质偏低的信贷员一般很难对一笔贷款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贷款的风险增大;品德素质较差的信贷人员则容易导致以权谋私、以贷谋私的道德风险。
2、程序风险。信贷审批程序复杂往往使得贷款风险变得不易控制,有时甚至加大风险。
3、管理风险。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能否落实到位是贷款能否正常收回的关键。从现行管理机制看,贷后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或不到位的现象,给贷款的安全回收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4、政策风险。每一种信贷业务的开办和发展都以相应的信贷政策作为前提,但在现实中,信贷业务有时很难与信贷政策变化相适应。
(二)外部风险
1、经营风险。对于借款人来说,一旦贷款到手,主动权就转移到借款人这边,贷款使用和归还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贷款人既不能参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更不能干预其经营决策。借款人经营上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农信社贷款的安全,从而导致农信社贷款的风险。
2、中介风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当收益,会为借款人出具不真实的报告,隐瞒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问题。这种做法使农信社在不真实资料的误导之下错误地发放贷款,造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3、行政风险。农信社作为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虽然在人事、行政、业务上不受当地政府管理,但并不等于不受当地政府影响,有时受影响的程度还比较大。
4、诚信风险。借款人还贷意愿与其法定代表的个人品德有关,还贷能力强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强;还贷能力弱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差。
二、当前农信社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农信社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已成为难以化解的历史包袱。由农行代为管理时,农信社成了农行的“小金库”,人行代管时,又成为人行“自留地”。这些由过去政府行为造成的不良贷款几乎占不良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至今落实债务难,收回更难,已基本形成损失。
(二)管理体制的原因。农信社自1994年和农行脱钩以来,虽然一直不停地进行改革,但总也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制度不明晰,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缺乏应有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导致信贷资产管理成了“良心帐”,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无法适应现代金融企业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银监部门对信用社的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好多信用社成为高风险社或资不抵债社,为增加利润,甩掉帽子,很多信用社以存贷规模的扩大来掩盖信用社的风险,通过贷款规模的扩张稀释不良资产,重经营、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重增量、轻存量,对到逾期贷款进行借新还旧,甚至以贷收息。表面上看降低了不良贷款占比,但不良贷款总额并未取得实际下降,且在社会上形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致使一部分贷户形成攀比意识,没有还款意识,甚至不愿还款。
(三)道德风险严重。一是人员素质低下引发的道德风险。由于信用社从业人员多为近亲繁殖,素质相对较低,缺乏良好的职业素养,又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因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而引发的信贷风险愈演愈烈,成为农信社信贷资金的最大风险之一。二是信贷人员暗箱操作引发的道德风险。在业务操作中,信贷人员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放款的随意性大,关系贷款、人情贷款严重;有的信贷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现象严重,导致“老实人贷不到款,贷到款的不是好人”的现象,一大批信誉不好、人品低劣的人成为信用社的“黄金客户”;还有的信贷人员和贷户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和贷户通风报信,致使贷款形成损失。三是用人不善引发的道德风险。信用社在选人用人上,缺乏科学考评机制,任人唯亲、任人唯钱、任人唯权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善于钻营的所谓“能人”走上了信用社的领导岗位。这些人将信用社的资金作为自己的“自留地”,放款随意,热衷于发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大额贷款。为了逃避上级部门的监管,违规操作,主要表现为化整为零贷款、冒名贷款,更有甚者,用假名字、假身份证发放贷款,真正的借款人一个字都没有签,一旦贷款形成风险,无法维权。
(四)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一是贷款的“三查”流于形式,贷前调查缺乏科学全面的调查论证,信贷人员有时单凭贷款人口头陈述就草率做出决定,贷时审查有的其实就是社领导说了算,审贷小组形同虚设,贷后检查更是流于形式,仅填制档案时在贷后跟踪表上
签个字了事,贷款放了以后,再无人过问。二是贷款担保抵押徒有虚名。无效抵押、抵押不足值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保证贷款实行夫妻互保、父子互保,联保贷款实行父亲贷款,儿子及妻子担保或贷款人互相担保等形式,纯粹逃避上级部门检查,起不到一点保证的作用。有些抵押品不办理抵押登记、造成重复多头抵押,形成不应有的贷款风险。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对信贷资金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信用社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失赔罚制度,对那些给信用社资金造成巨额损失的责任人,上级管理部门不愿或不敢把他交到经侦部门或司法部门,内部处理最多给予下岗收贷或开除留用的处分。还有的领导指使或授意下属人员发放违规违纪贷款严重,造成大批贷款损失,一走了之,责任得不到追究,形成恶性循环。违法成本过低,无法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和他律机制,导致信贷人员有一种侥幸心理和攀比心理,形不成威慑机制。
(五)法制观念淡漠。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下,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有的信贷员在发放贷款时,不知道如何防范风险,对抵押物不评估、不登记,或者抵押物不具备抵押资格,形成无效抵押,在发生风险时,无法优先受偿;有的在办理质押贷款时,不扣留质物,不办理质押登记转移手续,或擅自把质物退还本人,形成无效质押;有的发放冒名贷款、假名贷款不认为是犯法,而认为不过是贷款违规……;清收过程中,不知道该如何维护信用社的债权,常常因贷款丧失诉讼时效而无法维权;等等现象体现出信贷人员法制观念淡漠的本质。
三、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
业务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由于今天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日新月异,这对信贷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农信社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期和历史转型期,抓好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把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当成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等,切实增强员工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意识,为农信社潜在的道德风险和人为风险上一把“安全锁”。农信社应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作为重点,把一批业务素质、管理水平、职业素养较高的人充实到信贷队伍中去,加大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员工学法、知法、守法,增强遵章守规意识,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弱化“道德风险”,防范经济案件的发生。因此,不仅要抓好岗前培训,而且更要抓好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学历教育“拿本本”,重点应加强法律法规及具体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学习。对基层一线的信贷从业人员,以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为主,教他们具体怎么办,包括:调查报告怎么写、项目贷款合不合格的标准及条件是什么、如何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贷后检查的内容以及风险评估等。
(二)规范信贷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