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
环境损害评估由省和设区市政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或机构委托。
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事件后,省和设区市政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或机构,根据职责分工书面报请赔偿权利人同意后,代表本级赔偿权利人,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主动与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开展磋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9条规定,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9条
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环评法律法规
环评法律法规环评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预防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是指建设项目或者其他决策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和协调的过程。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在国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政策措施等时,应当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章环评的程序与要求第五条环境影响评价分为项目核准前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实施前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项目核准前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完成。
第七条项目实施前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价的时间、范围、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详细介绍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技术、工艺、能源水平、材料和产品、废弃物的排放与管理情况等。
第九条项目核准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相关专门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的期限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第三章环评的实施机构与责任第十一条国家设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并应当独立、公正、可靠。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告编制、公开、批准和实施后监督等环评程序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章环评的追责机制与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虚假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违规开展环评业务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真实、数据不准确、程序不完整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撤销,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遵循全程监控、动态管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原则,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进行。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业主应当明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初步评价;(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详细评价;(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四)项目施工和运营阶段,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和评价。
第七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当采用先进的评价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与要求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二)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三)项目对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效果;(四)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五)项目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六)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七)项目对环境风险的影响;(八)项目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九)项目对环境经济的影响;(十)项目对环境政策的影响。
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述清晰;(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三)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结论明确;(四)格式规范,文字表述准确简练;(五)附件齐全,图表清晰。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与监管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报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与报批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熟悉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六)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了解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熟悉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开办(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应采取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了解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防洪的有关规定;(2)了解防洪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法律定义。
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
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制度。
下面将重点介绍我国主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
一、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于1979年颁布,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监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律对企业进行了环保主体的界定,并规定了企业与环保部门的职责以及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于2015年颁布,是我国首部具有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大气污染监督、执法和处罚力度,同时也规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考核制度等相关内容。
二、环境保护法规1.《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规于2003年颁布,是我国重要的环境保护法规之一。
该法规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标准,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策划和实施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的结果进行公示,以便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价。
2.《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规于2018年颁布,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同时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审批机制、行业准入制度、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环境管理制度1.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污染排放的资格、标准和条件的许可管理制度。
该制度可以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环保产权交易制度环保产权交易制度是指以环境产业为核心的产权交易市场。
环评法律法规
9、掌握(熟悉)新建和技术 改造的企业防治污染和公害的 有关规定 (p73)
1 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 备和工艺; 2 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 染物处理技术。
10 、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三同 时”规定。P74
2 了解《环境保护法》的适 用范围p69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凡在此区域内所涉及对 所称环境产生影响的一切活动,均适用本法。
领域,是指我国主权所及的所有领域,包 括领陆(领土)、领水和领空;
其他海域,是指除领海之外,按照法律规 定或国际惯例,我国仍然享有管辖权的其他 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12、 (加)熟悉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故,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加强防范 的有关规定。P74
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 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 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 居民,并向当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 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
设备的。
(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 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13、(加)熟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应承
担的责任
2/6
p 74-75
2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 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可以并处罚款。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给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为: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实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实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相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相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理应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相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相关专项规划,理应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7月3日以《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环发[2004]98号)文件予以发布。
《规划规划影响评价条例》中对规划评价的内容、具体形式及公众参与实行了规范。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水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实行全面评价;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实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于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理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环评机构资质第四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评价任务。
第五条环评机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具体等级标准和申请条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审查第六条申请环评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机构颁发相应等级的环评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章环评机构管理第九条环评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十条环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评价活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环评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评价活动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环评机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业务、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环评机构在评价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其评价结果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法律规定
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法律规定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难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各国普遍采用了环境影响评价(EIA)制度来规范工程建设和发展计划的实施。
本文主要探讨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法律规定。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重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和开发项目进行评估,预测和估算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的一种制度。
EIA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已经越来越广泛,很多国家都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的规定之中,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等。
EIA制度不仅涉及到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保护,还能够影响到各个行业的发展和投资方向。
因此,它在环保与经济发展之间达成了稳定的平衡。
二、环评法律规定我国的环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专门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制定的法律规范,于1993年9月开始实施。
该法规定,所有大型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1999年10月13日公布实施,主要是为了规范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规定,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3.《环保法》《环保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针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规定都在其中。
具体来说,该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制度,对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指标都有相关规定。
三、EIA流程和评价内容EIA的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和批准等五个步骤。
在申报阶段,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各类材料,包括环评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报告等。
这些申报材料需要根据不同的环评类别、不同项目规模和类型进行具体的编制。
环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内容、环境基础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项目可持续性评价等。
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与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也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有很多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是指在规划和建设新项目或对现有项目进行改造与扩建等大型工程之前,通过对环境的调查和评估,综合分析计算出项目对环境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制定出应对措施,使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得到最小化,同时保护环境与人类健康安全。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EIA法)是我国环保立法中的一部重要法规,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从责任主体、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评价报告和报告审核、环境影响监测和评价结论等方面,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EIA法规定的执行机关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行业标准,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监管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指南》是我国环保部门发布的技术性标准,详细规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和程序,为从事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的专业人员提供了详实的操作指南。
同时还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许可证范围、审核程序等。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技术导则和行业标准,如《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标准》、《城市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这些标准和导则都是在EIA法指导下制定的,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操作指导,做到了以法规为基础,以技术为支撑。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EIA工作在实践中也不断深入。
政府部门出台的环保政策越来越严格,对于危险废物等环保问题更是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控。
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越来越普及和深入,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和企业中,环保效果也得到了实际体现。
环评项目中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
环评项目中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进行环评项目时,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环评项目中的一些重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并探讨其在环评项目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框架的基石。
该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治理措施,对环评项目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在环评项目进行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并按照法律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法律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了环评项目应当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环评项目中,必须按照该法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环境风险与利益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环保建议和措施。
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环保部门对于环评项目管理的具体操作指南。
该法规定了环评机构的认定和监管、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在环评项目中,必须依照该办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并在公众参与阶段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法》对于环评项目中的环境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责任的确定和赔偿方式的选择。
在环评项目中,如果因项目施工或运营导致对环境造成损害,必须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环境损害。
五、《生态环境保护税法》《生态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税收法规。
该法以税收手段调节环境资源的利用和环境污染的排放,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在环评项目中,如果存在环境污染排放行为,必须按照该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环境保护税,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1.法律法规基础完善: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强制性执行: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强制性,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依法公众参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鼓励公众参与评价过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以通过公众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参与评价程序,增加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多层次的评价体系: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为项目初步评价、详细评价和验收评价三个阶段,并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划分为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三个等级,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精细化。
5.专业化的评价机构: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评价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评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保证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6.后评价和监督管理: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仅要求对项目进行前期评价,还规定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后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监督管理的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环境资源。
7.效果评估和改进措施: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对评价结果进行效果评估,发现和总结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和措施,提高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在于其法律法规基础完善、强制性执行、依法公众参与、多层次的评价体系、专业化的评价机构、后评价和监督管理、效果评估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旨在实现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保护和利用好环境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环评项目工作制度
环评项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项目工作,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评项目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公开性原则,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环评项目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评价机构应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并对环评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负责。
第四条环评项目工作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环评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环评项目工作内容第五条环评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一)收集和分析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二)进行现场踏勘和监测,获取建设项目现场环境和周边环境的基础数据;(三)识别和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水、土壤、声、光、辐射等方面;(四)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包括生态保护、环境质量、公众健康等方面;(五)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评估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七)参与环评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八)其他与环评项目工作相关的内容。
三、环评项目工作程序第六条环评项目工作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收集和分析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二)现场调查阶段:进行现场踏勘和监测,获取建设项目现场环境和周边环境的基础数据;(三)环境影响分析阶段:识别和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水、土壤、声、光、辐射等方面;(四)环境保护措施研究阶段: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评估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五)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六)公众参与阶段:参与环评公众参与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七)环评报告评审阶段: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八)环评报告修改完善阶段: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九)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阶段:根据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主要内容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主要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ystem)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一种制度。
1. 目标和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其原则包括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参与性和可操作性等。
2. 项目范围界定:确定项目的范围和边界,明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类型和规模。
也要考虑跨境影响、累积影响等因素。
3. 环境影响预测: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包括大气、水域、土壤、生态系统和人类活动等方面的影响。
预测一般包括行为、介质传递和效应等环节。
4. 环境管理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针对不同的环境影响,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进行大气治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
5. 监测与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测内容包括环境介质的污染物浓度、生物多样性变化和环境质量等。
6.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调公众的参与和信息公开,在评价过程中为公众提供信息、听取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和采纳。
7. 法律法规支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支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评价的程序、责任主体和监管机构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步骤: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相关环境保护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必要的资料。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由项目申报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 公众参与:公众可以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4.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并提出需要补充改进的意见。
5. 环境管理措施实施:申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实施环境管理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是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重要考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管理——是指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条件和执业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我国《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均有规定。
1、《环评法》规定:《环评法》第19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环评法》第20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上述规定表明:(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性质——属于中介性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的部门存在利害关系);(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认定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选择——建设单位自主决定【例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A.评价范围B.等级和评价性质C.等级D.等级和评价范围答案:D解析:注意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的.规定2、《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规定第6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一种评估工程、政策或规划所产生的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确保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实施,保护环境质量,优化项目设计与实施,并寻找减少环境影响的方法。
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法律法规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规范了评价的适用范围、程序以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重点介绍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中国环境影响评价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依法实施了一整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了各类项目的评价范围和程序。
根据该法,项目建设者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前必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且依法进行公众听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这部法律法规还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并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产生重大和较大影响的项目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得批准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环境的安全。
三、相关地方性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外,各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具体环境保护需求。
这些地方性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确保评价工作的实施准确性和适用性。
四、国际公约和条约除了国内的法律法规,中国还参与了一些国际公约和条约,这些公约和条约也对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例如,国际金融机构要求在项目融资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可持续性和社会效益。
有些国际公约和条约还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程序和标准,为评价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们规范了评价的适用范围、程序以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环评报告书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环评报告书的法律法规与标准环评报告书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项重要成果和资料,它的编写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环评报告书编写中所需遵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是环评报告书编写的基本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环评的基本原则、程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条款。
在编写环评报告书时,应遵守该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强调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环评制度的核心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评价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环评报告书的编写必须符合该法的相关要求,包括调查研究、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3.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的具体实施规范,详细规定了环评报告书编写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编写环评报告书时,应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是评价报告书编写的技术指导文件,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
这些标准通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方法,为报告书的编写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1.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最具权威性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主要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
在编写环评报告书时,应参考和遵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报告的可比性和科学性。
2. 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根据行业特点和需求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不同行业会有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文件,编写环评报告书时要根据具体行业选择相应的行业标准进行参考。
3. 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针对特定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根据当地的环境特点和要求进行制定。
在编写环评报告书时,如果有适用的地方标准,也需要参考并符合其相关要求。
环境影响评估与环境保护法律的法规与规章
THANKS
0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 本原则、制度、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内容、 法律责任等,是环境影响评估的重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针对 特定环境问题的单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制。
公众参与不足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法律 的认识不足,参与环保行动的意
愿和能力有待提高。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加强法规建设
01
未来环保法规将更加完善,覆盖领域更广,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力度将更大。
强化执法力度
02
环保执法部门将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资源,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
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将更加有力。
推动公众参与
营造企业环保文化
积极倡导绿色生产、低碳生活的理念,通过企业内部宣传、文化活 动等方式,营造关注环保、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1 2
及时获取环保政策信息
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环保政策、法规 和标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要求。
主动配合政府监管
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 数据,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环保工作。
03
政府将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公众参
与环保行动。
持续改进方向和目标
完善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和完善环保法规,填补法律空白,为环保工作提供有力的 法律保障。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环保执法部门的投入和支持,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确保违 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新闻报道风格)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环境保护是全国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管理和保护,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本文将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以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的措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之一,于2003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任何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评价结果必须作为决策的依据。
这一法律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环境,避免了一些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的实施。
三:资源保护法资源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之一,于1986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并对资源的审批、调查、评估等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一法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指对自然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以预防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
2. 环境保护法:是指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
3. 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指对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进行评价的法律法规。
(学术研究论文风格)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摘要:环境保护是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本文将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影响。
一: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该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自1989年该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法规,进一步细化了环境保护的措施。
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估的规定
04
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估的监管 措施
监管主体及职责
环保部门
作为主要的监管主体,负责制定 和解释环境影响评估相关法规, 监督评估过程,确保评估结果的 科学性和公正性。
其他相关部门
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利等 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环 保部门实施监管,提供必要的数 据和信息支持。
监管方式及手段
事前监管
案例分析
针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存在的问 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展望未来的发 展趋势。
国内外比较
通过比较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 经验,分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 特点和不足。
建议和展望
结合具体案例,探讨法律在环境影响 评估实践中的适用和效果。
02
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估的基本 要求
评估对象
建设项目
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领域的建设项目。
根据预测结果,对项目的 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 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建议 。
评估标准
法律法规
评估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和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以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评 估项目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行业标准
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如工业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区域开发计划
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等的开发计划。
政策和规划
政府制定的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和规划。
评估内容
01
02
03
环境现状调查
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及环境质量现 状进行调查。
影响预测
预测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当 地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 水、气、声、固废等方面 。
评估结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和开发活动,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的法律制度。
凡在我国领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不是一般的预测评价,它要求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开发者,必须事先通过调查、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选址、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发和建设。
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和各种污染防治的单行法律中,它是一项决定建设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
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具体建设项目大体上包括:一切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或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一切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产生影响的大中型水利枢纽、矿山、港口、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大面积开垦荒地和采伐森林的基本建设项目;对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甚至造成灭绝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对各种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特殊地质、地貌地区产生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也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大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三是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四是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五是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六是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是结论,包括下列问题: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设规模、性质;选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的防治措施经济上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再作进一步评价等。
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大体上是: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签订合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评价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价工作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但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权限是:核设施、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级区域的建设项目和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
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对环境问题有争议的项目,提交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
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