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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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院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1总则
1.1设计行业是一个需要时时更新,日日跟进的高竞争性行业。终身的学习模式已是必须。为培养一支技能全面,业务熟练,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团队,提高分院的专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XXXXX院全体员工
1.3实施原则
1.3.1 结合总院业务发展需要,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参加技术提升类型的培训。
1.3.2员工培训工作坚持“短期为主,业余为主”的原则,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原则上不组织进行脱产及半脱产学习培训。(半脱产指一次连续学习时间在1-2个月(含),超过2个月为全脱产)
1.3.3充分利用与整合外部培训资源,对于外部培训、咨询机构所提供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课程,要派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学习,并要求参训人员在院内进行分享,扩大培训的效果。
1.3.4不断完善培训制度与培训流程,加强考核与激励,建立培训反馈与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培训管理与实施体系。
1.3.5培训负责人由各专业总工、副总及所室负责人担任,上属于分管领导。
2培训负责人职责:
2.1组织实施培训需求调研,拟定年度培训计划
2.2策划及制定培训方案,填写培训计划表,确保培训顺利开展
2.3根据培训目的和内容确定培训对象
2.4做好培训总结及培训成果反馈工作
3职工培训的方式
1)总院及分院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培训(新职工的入院培训、内审员培训等)
2)设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专业讲座、BIM培训、知识产权培训等)3)相关专业知识公开课程讲座
4)外部参观考察、调研等
5)各类注册培训
6)学历提升教育
7)其他培训
4教育培训管理
4.1计划与审批
4.1.1院内各专业板块在每年底拟定上报次年培训需求计划
4.1.2综合办在整理各专业需求后,根据院年度工作的总体目标进行审核筛选,拟定次年度XXXXXX院的整体教育培训计划,上报院领导审核。
4.1.3上报培训计划经领导审核后由综合办签发。
4.1.4如遇以下情况,各专业所需填报《部门培训申请表》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1)总院下达的培训指标、培训要求
2)特邀的学术交流、业务交流培训
3)各专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外的教育培训活动
4.2组织与实施
4.2.1 院内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展开,原则上不应影响工作。
4.2.2 教育培训的实施:
1)员工可自行决定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或提供自身知识、设计能力等素质的教育培训。
2)员工报考高于本人原有水平的学历继续教育,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须到公司综合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经院批准,由院选派并出资参加技术讲座、短期培训、在职、半脱产或脱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学历教育的员工,必须与院签订《员工培训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服务期限。
5培训成果反馈方式
1)即时考评
2)各类证书
3)培训总结或通讯稿
4)培训评价表
5)外训转内训
6)在未来工作中反馈
6培训费用报销
6.1经院批准,参加的短期培训费用按实报销
6.2经院批准,参加设计人员专业培训的费用按实报销
6.3经院批准,相关专业知识公开课程讲座的费用按实报销
6.4经院批准,外部参观考察、调研的费用按实报销
6.5经院批准,对取得注册证的设计人员可奖励报销50%的培训费用,但必须承诺为本院继续工作满3年。
6.6如经院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由于个人原因(外力不可抗因素除外)中断学习或不能按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则培训费用由员工自理
6.7经院批准,对内部讲师支付相应讲师费用。
6.8凡未经院批准参加的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7其他
7.1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占用的工作时间必须如实申报,外地培训、考察活动不享受出差补贴。
7.2员工参加学习,应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不得以参加学习为由要求调换或重新安排岗位。
附件:1、培训登记表
附件:2、培训效果反馈表
培训登记表
培训效果反馈表
课程名称:
培训机构/讲师:日期:
注:满意度评估是十分制,1-2分为不满意,3-5分为基本满意,6-8分为满意,9-10分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