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现对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进行如下说明:1. 预制率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用量占全部混凝土用量的体积比,按公式一计算:预制率=100%211⨯+V V V (公式一)式中:1V ── 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体积;计入1V 计算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包括:剪力墙、延性墙板、柱、支撑、梁、桁架、屋架、楼板、楼梯、阳台板、空调板、女儿墙、雨棚等;2V ── 建筑±0.000标高以上,结构构件采用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体积。
2. 装配率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围护和分隔墙体、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按公式二计算:装配率=%100100⨯-∑qQi(公式二)式中:i Q ──各指标实际得分值,具体要求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表”;q ──单体建筑中缺少的评价内容的分值总和(如:若公共建筑中无厨房和采暖管线,则q =10+4=14)。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应同时满足预制率和装配率的要求;钢结构单体建筑应满足装配率的要求。
4.水平构件采用预制(叠合)构件或免支模的应用比例应≥70%。
5.对于主楼带有裙房的建筑项目,当裙房规模较大时,主楼和裙房可分别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主楼与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分表注:1.表中带“★”的评价内容,评价时应满足该项最低分值的要求。
2.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引言这部分主要介绍了编制该细则的背景和目的。
江苏省将装配式建筑作为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为了规范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制定了这一细则。
二、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这部分定义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并详细介绍了计算方法。
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装配式建筑构件的预制率和装配率的综合指标,用于衡量装配式建筑的规模和程度。
三、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指标这部分列举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所需要的指标,包括建筑面积、预制构件面积、预制构件数量、预制构件重量等。
四、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的具体步骤这部分详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步骤和计算公式。
包括计算预制构件的总面积和总数量,并通过与建筑面积的比值计算出预制装配率。
五、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评价体系这部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评价体系,其中包括了优秀、良好、一般和低劣四个等级的评价准则。
六、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应用这部分说明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应用范围和目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评价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发展和实施。
七、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监督与考核这部分介绍了对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包括监测、报告、考核和奖惩制度等。
八、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发展目标这部分设定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发展目标,包括逐步提高装配率,推动装配式建筑的普及和应用等。
九、附则这部分包括了一些附则内容,包括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细则的解释和修订、实施时间等。
总结起来,《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是为了推动和规范装配式建筑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文件,详细介绍了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定义、计算方法、指标和评价体系,以及监督与考核机制。
它具有指导和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征求意见稿)一、基本规定(一)适用范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计算细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装配式木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配率计算(其他建筑可参照执行)。
(二)一般规定1.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正负零标高以上采用标准化设计和智能建造方式,以及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系统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是我市评价装配式建筑的唯一定量指标。
2.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12)单体建筑应根据建筑类别选择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其中之一整体计算装配率。
当单体建筑部分区域存在不同建筑类型或结构形式时,可单独对该区域选择相应类型计算装配率再按区域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23)居住建筑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可仅对主体结构部分用公共建筑计分表代替;公共建筑采用剪力墙结构时可仅对主体结构部分用居住建筑计分表代替。
3.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范围取正负零标高以上部分。
(2)屋面层以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设备间等辅助房间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以下部位可在主体结构相应计算范围中扣除:框架结构的首层柱、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竖向构件、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高度范围全部结构、托柱转换层及相邻层全部结构构件、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和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体系中的剪力墙或核心筒墙体、吊脚结构首层楼盖及以下全部结构、掉层结构的上接地层楼盖(上接地端楼盖)及以下全部结构。
4.特殊类型公共建筑如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体育场馆、大型交通枢纽建筑等,因平面异形、结构抗震超限等客观条件限制,其主体结构预制构件无法满足最低指标要求时,可在地下结构中采用同类型预制构件并按体积相等原则补充或替换。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制造基地预先制作好建筑构件或装配好的建筑模块,然后运至现场进行安装和拼装的建筑方式。
为了推动装配式建筑在江苏省的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详细介绍,内容约1200字。
一、总则:二、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建筑项目的总预制装配量与总建筑量之比进行计算。
装配式建筑的总预制装配量包括建筑构件的预制量和建筑模块的装配量。
1.建筑构件的预制量计算方法:建筑构件的预制量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工艺和预制工厂生产能力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中应明确每个构件的数量和规格,施工工艺应清晰地表述构件的加工流程和材料的消耗量。
预制工厂生产能力是指预制工厂一定时间内生产预制构件的能力,一般以每月能生产的构件数量来衡量。
2.建筑模块的装配量计算方法:建筑模块的装配量根据施工图纸和拼装工艺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中应明确每个模块的数量和规格,拼装工艺应清晰地表述模块的拼装流程和装配时间。
装配时间是指将模块从预制工厂运至施工现场并完成拼装的时间。
三、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要求:1.2024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2.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3.203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四、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为推动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提高,该细则设立了考核和奖惩措施。
1.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考核:每年底,相关行政部门将对各装配式建筑项目的预制装配率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质量等级的依据。
2.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奖励:预制装配率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内容包括财务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3.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的惩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惩罚内容包括罚款、暂停项目资金拨付和取消工程竣工验收等。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适用范围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装配率计算可参照执行。
二、一般规定(一)本《计算细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分值。
(二)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4.当采用未包含在本《计算细则》规定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时,可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确定应用比例、计算方式及分值。
(三)下述范围新建民用建筑对主体结构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不作最低限要求:1.超过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最大适用高度的建筑工程,依据本细则计算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达到25%以上;2.居住建筑类项目中非居住功能的建筑,其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10000平方米,或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售楼处、会所(活动中心)、商铺等独立配套建筑;3.因技术条件特殊需调整装配率指标的建筑工程,依据本细则计算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达到30%以上。
三、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1.装配率应根据表1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装配率评价项目Q1、Q2、Q3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Q5——创新项指标实际得分值。
表1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2.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Q1a=V1a/V×100%式中:Q1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件的应用比例;V1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列入装配式计算的现浇部件体积和预制部件体积之和;V──主体结构竖向部件总体积。
上海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
表 2 修正系数表
技术工艺类别
修正 系数
备注
1 2 3 承重墙体 4 5
6
7 非承重外
8 围护墙
全预制墙体 双面叠合墙体 单面叠合墙体 集成钢筋双面免模墙 集成钢筋单面免模墙
预制墙板 预制条板
通高窗
1.0 0.85 0.4 0.55 0.3 1.0 0.4
0.55
1、表中“1~7”项的修正系数,是该“技术工艺类 别”可实现现场双面免抹灰(对于第 3、5 项是 单面免抹灰)前提下的系数,否则修正系数-0.1; 2、表中“2~3”项的修正系数,是该“技术工艺类 别”集成受力钢筋骨架前提下的系数,否则修正 系数-0.2; 3、属于“1~7”项“技术工艺类别”的构件,若集成 保温,则集成保温部分的构件修正系数+0.05; 4、属于“1~7”项“技术工艺类别”的构件,若集成 外饰面,则集成外饰面部分的构件修正系数 +0.05(集成外饰面包括面砖反打、石材反打等 在工厂一体化完成的饰面系统);
22
集成厨房
0.1
部品(技术)比例 A 4 100% B4
A4:各楼层集成厨房(卫生间)墙面、顶面和
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积之和
23
集成卫生间
0.1 B4:各楼层厨房(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
的面积之和
1、当墙面、顶面、地面全部实现管线分离时,
此项部品(技术)比例取为 1;
2、当承重墙柱及外围护墙、顶面、地面全部实
部品(技术)比例 A 2 100% B2
0.1 A2: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长度之和,
不扣除门窗洞口 B2:各楼层内隔墙体长度之和,不扣除门窗洞 口
部品(技术)比例 A3 100%
0.1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细则⽬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4)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5)4.1 装配率计算 (5)4.2 预制率计算 (9)4.3 计算规定 (10)5 预制外墙外表⾯积⽐计算 (12)6 预制外墙建筑⾯积计算 (15)1.0.1为统⼀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于宁波市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的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
1.0.3 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地装配⽽成的建筑,采⽤以标准化设计、⼯⼚化⽣产、装配化施⼯、⼀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业化⽣产⽅式建造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钢-混凝⼟混合结构建筑、⽊结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 ratio装配式建筑单体±0.000楼层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例。
2.0.3预制率Precast ratio of single building装配式混凝⼟建筑单体的基本预制率与附加预制率之和。
2.0.4全装修decorated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5构件标准化Component standardization指装配式混凝⼟建筑预制构件制作遵循⼀整套具有适应性的模数以及模数协调原则。
设计中据此优化各功能模块的尺⼨和种类,使建筑部品、部件实现通⽤性,最终达到“少规格、多组合”的⽬的。
2.0.6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楼⾯、吊顶、墙⾯、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产,在⼯地主要采⽤⼲式⼯法装配⽽成的厨房。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现场生产建筑构件,然后将其运输至现场进行组装和安装的一种建筑方法。
其中,装配率是指建筑的构件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
计算装配率的细则如下:1. 计算方式:装配率 =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总重量 / 建筑的总重量。
可以根据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计算装配率的方式,比如可以按照构件的数量、面积或体积进行计算。
2. 总重量的确定:建筑的总重量包括所有构件的重量以及其他结构材料的重量。
需要根据建筑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并加总得到建筑的总重量。
3.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确定:装配式建筑构件包括墙板、楼板、梁柱等。
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项目确定使用哪些构件进行装配式建造。
4. 装配式建筑构件的重量确定:根据装配式建筑构件的设计图纸或产品规格,确定每个构件的重量。
可以通过施工单位提供的构件重量数据或实测得到。
5. 特殊构件的处理:如果建筑中包含一些特殊构件,比如玻璃幕墙、钢结构等,可以将这些构件单独计算装配率,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建筑的总重量进行计算。
6. 装配率的解读:装配率可以反映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
如果装配率较高,说明建筑采用了较多的装配式建造构件,具有较高的装配率。
相反,如果装配率较低,说明建筑中采用了较少的装配式建造构件,装配率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装配率只是评估一个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造水平的一个指标,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施工工期、成本、质量等。
此外,装配率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是建筑行业追求高效、环保、节能的必然选择。
装配式建筑可以将建筑构件在工厂进行标准化、集成化生产,然后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大大缩短了施工周期,提高了施工效率。
同时,装配式建筑减少了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和废弃物产生,对环境友好。
在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它能够反映建筑中采用装配式构件的比例。
装配率的计算细则可以帮助工程管理者和设计团队评估装配式建筑的程度,并调整设计和施工策略,以更好地满足项目的要求。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1、一般规定1.1 本计算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类装配式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计算。
其适用范围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涵盖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及装配式组合结构(含模块建筑)等结构类型。
1.2 预制装配率是评价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指标,反映了装配式建筑中应用工业化建造技术的程度。
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文件中应明确列出建筑单体的预制装配率指标。
1.3 预制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预制构件、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工业化内装部品的体积或面积占该部分总面积的比率。
注: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中屋顶以上塔楼部分不列入计算范围。
2.设有商业裙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若裙房部分采用现场浇筑施工,则在建筑主体平面外的裙房部分不列入计算范围。
1.4 装配式建筑应进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和建造,实现建筑全装修。
2、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2.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2.1.1计算公式预制装配率=()3i=1Z i i S α+∑1Z ——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1Z 100%=⨯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之和对应混凝土总体积之整栋建筑整栋和建筑2Z ——整栋建筑中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的预制装配率2Z 100%=⨯整栋建筑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3Z ——整栋建筑中工业化内装部品的预制装配率3Z 100%=⨯整栋建筑工业化内装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建筑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i α——预制装配率计算权重系数,详见下表。
预制装配率计算权重系数S ——集成应用加分项(详见2.3)。
2.1.2构件类型说明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包括:(1)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竖向构件(预制柱、钢支撑、预制内外剪力墙板、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预制双层叠合剪力墙板等);水平构件(预制梁、预制叠合板、预制密肋空腔楼板、预制楼梯板、预制阳台板、预制空调板等。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附件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本细则适用于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单体建筑(混合结构按照津建科〔2015〕543号文件中钢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预制装配率(K)以单体建筑的标准层为计算单位,装配整体式建筑标准层预制装配部位应一致,不一致的楼层视为另一标准层。
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不含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结构底部加强区和屋顶层。
2、预制装配率(K)由预制率(K1)和装配率(K2)组合而成,即:K=K1+ K2其中:预制率K1——标准层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占标准层混凝土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
单体建筑存在多个标准层时,应先分别计算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再按各标准层层数加权平均计算预制率(K1)。
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详见表1-1;预制率(K1)计算详见表1-2。
装配率K2——采用装配式工艺的非结构受力构件、建筑部品、一体化施工方式,占同类构件、部品、施工方式总量的百分比。
装配率(K2)计算详见表1-3。
- 1 -表1-1 第()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表注:1、本表中q为单一标准层的构件预制率,单栋建筑应按标准层的数量分别制表,其预制率K1按表1-2加权平均计算;2、表中各类构件方量、单项构件预制率、构件预制率等均为单一标准层一层的数值;3、表中结构计算标准层面积不含保温;4、表中板包含楼板、空调板、阳台板等水平构件;5、当采用叠合楼板时底板应按预制板计算。
2表1-2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预制率(K1)计算表工程名称标准层名称单一标准层层数(n)单一标准层预制率(q1、q2…q n)预制率权重(n/N)单一标准层预制率加权值(q×n/N)预制率(K1=∑q×n/N)第一标准层第二标准层第三标准层第四标准层……注:1、单体建筑预制率(标准层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2、各标准层总层数N=。
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doc
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预制装配率是指预制部分的工程量占总量的比,不仅包含主体结构部分,还包含围护、装修等,下面下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计算公式预制装配率Z1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整栋建筑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之和/整栋建筑对应混凝土总体积之和。
Z2为内外围护构件的预制装配率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
Z3为工业化内装部品的预制装配率=工业化内装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建筑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
S为集成应用加分项,视具体情况计算。
当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型号式有所变化时,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会略有变化。
2、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及装配式组合结构(含模块建筑)计算公式预制装配率Z1为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预制构件表面积或投影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对应构件表面积或投影面积之和。
Z2为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的预制装配率=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内外围护构件表面积之和。
Z3为工业化内装部品的预制装配率=工业化内装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整栋建筑全部建筑部品投影面积或表面积之和。
S为集成应用加分项,视具体情况计算。
3、集成应用加分项S的取用由于装配式建筑将列入目标任务考核、省级示范工程创建等工作中,以及对相关项目的政策支持,鼓励项目多各种新技术,并给予加分。
(1)采用标准化、模块化、集约化设计,实现“少规格、多组合”的目标。
①标准化的居住户型单元和公共建筑基本功能单元数量(如写字楼的标准办公间、酒店的标准间、医院的标准病房、学校的标准教室等)利用率超过总数量的70%,预制装配率增加1%。
②标准化门窗数量超过总数量的70%,预制装配率增加0.5%。
③公用设备管线集中设置管道井或管线架空层,同时设备管线与结构相分离,实现设备管线的持续更新改造,预制装配率增加0.5%。
(2)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应用。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或生产基地制造预制组件或装配构件,然后将其运输到现场进行组装和安装的建筑方式。
其施工速度快、质量可控、环保节能等特点使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推广。
为了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四川省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装配率计算细则,以鼓励和指导相关建筑单位在建设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率计算细则的基本定义如下:1.装配率定义:装配率是指在一个建筑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所安装的装配构件的总面积与该项目建筑总面积之比。
装配率=装配构件总面积/建筑总面积×100%2.装配构件总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构件总面积包括所有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所安装的构件的总面积。
装配构件总面积=预制构件面积+预制混凝土构件面积+空心板面积+轻钢龙骨面积等。
3.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总面积是指一个建筑项目中所有建筑构件的总面积。
建筑总面积=地上建筑总面积+地下建筑总面积。
在四川省的装配率计算细则中,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如下:1.装配率要求:四川省鼓励建筑单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并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和规模提出了相应的装配率要求。
具体要求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
2.装配构件的要求:装配构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建筑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具有耐久、安全、节能、环保等特点。
在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确定装配构件的使用范围和技术要求。
3.装配施工的要求:在进行装配施工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装配构件的安装质量和结构稳定性。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4.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四川省鼓励相关的建筑单位进行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培训,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管理和组织机制,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
总之,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的制定,旨在鼓励和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在该省的广泛应用,提高建筑的施工质量和效率,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装配式建筑评分表- 1 -- 2 -Q 3d 竖向管线与墙体分离 50%≤比例≤70% 1-3* Q 3e水平管线与楼板和湿作 业楼面垫层分离50%≤比例≤70%1-3* 鼓励项 Q 5 (10 分)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应用1-3 Q 5a采用高精度模板或免拆 模板技术比例≥85%2 标准化设计1.5 BIM 技术与信息化管理应用 1-2 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1.5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 1 位; 2、Q 2b1 与 Q 2b2 二者仅能取其一。
装配率(P )计算公式装配率(P )根据《XX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表》(附件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P--装配率;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Q1、Q2、Q3 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Q5—鼓励项实际得分值。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各评价项的最低分值要求,分值评价按《装配率计算要求》(附件3)执行。
装配率计算要求一、装配率计算及确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进行装配率预评价计算;第二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价并确定装配率。
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率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
复评价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不符合要求不得验收。
二、装配率计算有关要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单元,并应符合- 3 -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群房组成时,在建筑主楼投影平面外的裙房部分、主楼部分的室内地坪(±0.000)以下部分、屋面结构层及以上部分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单元。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
附件1:深圳市住宅产业化项目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一、一般规定(一)标准层是指建筑单体室外地坪以上采用统一标准设计、平面布局相同的楼层。
(二)不同标准层的预制率和装配率,应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详细列明。
(三)本计算细则适用于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宅产业化项目,钢结构、木结构等其他类型结构体系的计算细则另行制定。
(四)本计算细则由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和对条文解释。
本计算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市住房和建设局联系。
二、预制率计算细则(一)预制率定义预制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构件混凝土体积占标准层全部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
(二)计算公式预制率V=(标准层预制混凝土构件混凝土总体积)÷(标准层全部混凝土总体积)*100%标准层预制构件混凝土总体积=主体和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a+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b 各类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应乘以相应系数计入到总体积中,其中:主体和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系数a为1;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系数b为0.5。
标准层全部混凝土总体积=主体和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现浇混凝土总体积注: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总体积*b/标准层全部混凝土总体积≤7.5%三、装配率计算细则(一)装配率定义装配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构件和装配式模板技术施工时,采用预制构件所免除的模板面积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面积之和,占传统现浇所需模板总面积的百分比。
(二)计算公式装配率S=(标准层装配式工法构件总表面积)÷(标准层混凝土总表面积)*100%标准层装配式工法构件总表面积=主体和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免除传统模板的表面积*a+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免除抹灰的表面积*b+现浇结构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免除抹灰的表面积*c各类装配式工法构件表面积应乘以相应系数计入到总表面积中,其中:主体和围护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系数a为1;非承重内隔墙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系数b为0.5;现浇结构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现场绑扎钢筋网和骨架的系数c为0.5;若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同时采用预制钢筋网和骨架的系数c为0.8。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765号文件预制率计算细则解读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计算细则解读01.计算细则修编思路1.1坚持预制率和装配率双轨并行的计算规则土建结构的建造方式转变是行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头,设定预制率指标是必要的;有些建筑类型难以满足全装修的标准(比如:部分区县的回迁安置保障房、低密度叠拼别墅等),选用预制率指标更为合理;很多工业建筑适合采用装配化建造方式,但却很难套用民用建筑的全装修标准;采用预制率和装配率双轨并行的计算规则,可以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有更多的技术方案选择,可针对不同类型建筑选用不同的指标。
1.2引导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高效率建造”鼓励外围护部品多样化,并实现围护、装饰、保温及窗框集成化;鼓励采用装配式楼地面、干法墙面和管线分离,减少现场湿作业及开孔剔槽;鼓励采用全装修、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内隔墙非砌(浇)筑;鼓励装配式结构体系多样化,强调了混合结构,并增加了框架-支撑结构;鼓励设计选用适应装配化施工的构件连接做法,减少传统湿式连接做法;鼓励“免抹灰、免模板、免支撑”高效建造体系,减少人工、减少建筑垃圾;1.3完善“沪建建材(2016)601号”文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预制率定义中的“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含义和类型;统一了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计算口径,避免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差异过大。
柱按数量统计改为按中心线长度统计;楼梯、空调板、阳台板按数量统计改为按投影面积统计;合并权重系数表,比如:阳台板和空调板归为楼板,凸窗归为墙体,女儿墙取消;适当提高内装部品在装配率指标中的计算权重,均衡了两“率”指标的可及性;幕墙归为围护结构,取消集成管道井和集成排烟道,增加装配式楼地面和管线分离;考虑预制率指标的可及性,适当降低框架-剪力墙(核心筒)结构的墙体权重系数。
1.4突出“细、全、新”的特点和可操作性“细"体现在文件中的大篇幅备注说明,可以让使用者充分理解并正确采用;“全”体现在文件的技术类型覆盖面,基本涵盖目前上海市场的技术和产品;“新”体现在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兼容和吸纳,鼓励创新技术应用;对原601号文件的权重系数表进行了梳理和合并,让设计人员使用更加方便;修正系数加分项统一列出:免抹灰、集成保温、集成外饰面、集成副框(窗框);对各项系数取值的备注说明尽可能做到严谨准确,避免应用中产生不同的理解。
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附件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本细则适用于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单体建筑(混合结构按照津建科〔2015〕543 号文件中钢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1预制装配率(K)以单体建筑的标准层为计算单位,装配整体式建筑标准层预制装配部位应一致,不一致的楼层视为另一标准层。
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不含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结构底部加强区和屋顶层。
2预制装配率(K)由预制率(K i)和装配率(K2)组合而成,即:K= K+ K2其中:预制率K i ----- 标准层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占标准层混凝土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
单体建筑存在多个标准层时,应先分别计算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再按各标准层层数加权平均计算预制率(K i)。
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详见表1-1 ;预制率(K)计算详见表1-2。
装配率K2――采用装配式工艺的非结构受力构件、建筑部品、一体化施工方式,占同类构件、部品、施工方式总量的百分比。
装配率(K0计算详见表1-3表1-1第()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表2、表中各类构件方量、单项构件预制率、构件预制率等均为单一标准层一层的数值;注:1、本表中q为单一标准层的构件预制率,单栋建筑应按标准层的数量分别制表,其预制率K i按表1-2加权平均计算;3、表中结构计算标准层面积不含保温;4、表中板包含楼板、空调板、阳台板等水平构件;5、当采用叠合楼板时底板应按预制板计算。
表1-2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预制率(K i)计算表注:1、单体建筑预制率(标准层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K 1 n iX i 2 n xq nN 72、各标准层总层数N" + n2 + ? + n n表1-3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装配率(&)计算表注:1装配比例是指单项装配部件中采用预制装配式工艺的数量占总量的百分比;2、土建装修一体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全专业的装修设计内容,并应功能合理、构造规范;3、集成式厨房: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卫生间;4、预制栏板、护栏:指在建筑低窗台、开敞阳台、楼梯、露台、屋顶、室内平台等临空部位作为安全防护用的栏板及栏杆。
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1.4 装配式建筑应进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一体化设 计和建造,实现建筑全装修。 2、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2.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2.1.1 计算公式 预制装配率= i Zi S
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墙板、钢筋陶粒混凝土轻质墙板等装配式内隔墙 板。 (3)工业化内装部品为工厂生产、现场装配的部品构件,包括集 成式卫生间、集成式厨房、装配式吊顶、楼地面干式铺装(成品地板 干式铺装、架空地板) 、装配式墙板(带饰面)及装配式栏杆等。 装配式木结构构件类型说明 (1)主体结构预制构件包括: 竖向构件:木柱、木支撑、木质承重墙、正交胶合木墙体等; 水平构件:木梁、木楼面、木屋面、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楼板、 木楼梯等。 (2)装配式内外围护构件为非承重构件,包括 装配式外围护构件:玻璃幕墙、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墙板、木骨 架组合外墙等; 装配式内围护构件:玻璃隔断、木隔断墙、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板、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墙板等装配式内隔墙板。 (3)工业化内装部品为工厂生产、现场装配的部品构件,包括集 成式卫生间、集成式厨房、装配式吊顶、楼地面干式铺装(成品地板 干式铺装、架空地板) 、装配式墙板(带饰面)及装配式栏杆等。 2.3 计算说明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按体积 计算,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及装配式组合结构(含模块建筑) 中主体结构预制构件竖向构件按表面积计算,水平构件按投影面积计
制装配率增加 1%。 (3)被动式超低能耗技术集成应用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技术设计,并达到综合 节能率 85%,预制装配率增加 0.5%。 隔震减震技术集成应用,预制装配率增加 0.5%。 以 BIM 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全过程应用 BIM 信息化技术,预制装配率增加 1%。 工业化施工技术集成应用 采用装配式铝合金组合模板,实现墙面免抹灰工艺,预制装配率 增加 0.5%。 采用工厂加工钢筋制品,现场组装,实现钢筋配送的工艺,预制 装配率增加 0.5%。 施工现场采用预制装配式围墙或道路板,实现现场临时设施构件 装配化,预制装配率增加 0.5%。 采用“封闭式板式木组件” 、 “预制空间模块木组件” 预制装配率 各增加 0.5%。
营口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营口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八、-前言《营口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以下简称本《计算细则》)中“预制装配率”是指《营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中的“预制装配率” ,“装配率”是指按照本《计算细则》的方法计算得出的单体建筑、项目的“装配率” 。
适用范围本《计算细则》适用于营口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的装配率计算。
装配式钢结构、混合结构、木结构等其它类型装配式建筑可参照执行。
本《计算细则》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家委员会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细则。
一般规定本《计算细则》中的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体建筑应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和建筑功能确认。
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主楼和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
项目整体装配率:项目整体装配率可按照各单体建筑的装配率和建筑面积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的单体装配率应根据表、表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 P(Q i °2 °色)100%100 -Q5 100式中:P --------- 装配式建筑单体装配率;Q i——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Q3 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Q4 ------------ 加分项实际得分值总和;Q5——计算项目(〜)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总和。
表装配式居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表装配式公共建筑装配率计算表注:()表中带“ * ”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位;()采用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时,内外叶墙板之间的现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采用单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时,内(外)叶墙范围内的现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但预制混凝土体积应乘以;()预制保温夹心外墙板中的夹心保温层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非砌筑类型墙体包括采用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龙骨复合墙体、轻质隔墙条板、加气混凝土板、发泡陶瓷墙板、板材骨架复合墙体、高精度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采用干法施工,专用砌筑粘结剂厚度不大于、抹灰砂浆厚度不大于)等,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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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细则
目次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4)
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5)
4.1 装配率计算 (5)
4.2 预制率计算 (9)
4.3 计算规定 (10)
5 预制外墙外表面积比计算 (12)
6 预制外墙建筑面积计算 (15)
1.0.1为统一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装配式建筑在设计阶段的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
1.0.3 装配率和预制率计算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 ratio
装配式建筑单体±0.000楼层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2.0.3预制率Precast ratio of single building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的基本预制率与附加预制率之和。
2.0.4全装修decorated
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状态。
2.0.5构件标准化Component standardization
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制作遵循一整套具有适应性的模数以及模数协调原则。
设计中据此优化各功能模块的尺寸和种类,使建筑部品、部件实现通用性,最终达到“少规格、多组合”的目的。
2.0.6集成厨房integrated kitchen
楼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7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
楼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8干式工法楼(地)面Decoration surface layer of floor (ground) using dry construction method
采用干作业施工方法装修的楼(地)面装修面层。
2.0.9预制外墙外表面积比Area ratio of precast exterior wall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预制外墙外表面积占建筑物外墙外表面积的比例。
3 基本规定
3.0.1本细则采用装配率和预制率指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3.0.2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计算单元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计算单元应为单体建筑,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 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作为不同的计算和装配式建筑计算单元;
3 评价单元尚应满足国家、省标准规范要求及宁波市相关规定。
3.0.3确定设计阶段单体建筑为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满足装配率要求;
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同时满足装配率和预制率要求;
3公共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居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4 预制率应满足宁波市地方规定最低要求。
3.0.4 省建筑钢结构三年规划中,医院等公共建筑宜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抄省文件要求)
3.0.5 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装修。
3.0.6 预制外墙系统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选择适宜的系统类型,预制外墙板可采用内嵌式、外挂式、嵌挂结合等形式。
3.0.7预制外墙的拆分设计应符合标准化、系列化、模数化的要求,满足建筑立面效果、制作工艺、运输
及施工安装的条件,并保证预制构件受力的合理性及生产安装的简便性。
4 装配率与预制率计算
4.1 装配率计算
4.1.1 装配率计算应根据表4.1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
—— 装配率;
—— 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
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 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 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
4.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单体±0.000以上主体结构混凝土用量体积计算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