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危害公共安全罪(上)——真题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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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主观题讲解分析刑法案例(9)——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1法考主观题讲解分析刑法案例(9)——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1法考主观题讲解分析刑法案例(9)——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期案例为刑法专题中古某驾驶⼩轿车危害公共安全案。

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罪名,对于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点罪名有重要的参考作⽤。

难度:偏难答题模式:问答模式考点:放⽕罪、失⽕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案情:2013年2⽉,古某因拆迁事宜报复刘某,在刘某办公室内的暗室安装铱射线⼯业探伤机,使⽤铱源对刘某的⾝体进⾏照射,致使刘某及其他70位⼯作⼈员受到放射源的辐射伤害。

经鉴定,刘某为重伤 ,有13⼈为轻伤。

2013年4⽉,执法⼈员开始拆除古某家的违章建筑,古某看到房⼦被拆越想越⽓。

于是,古某加速驾驶⼩轿车直冲下去,撞到了维持外围秩序的多名⼯作⼈员,其中,李某被车头撞飞滚在引擎盖上后⼜被甩在地上。

古某继续右转向⾏驶,并朝⼯作⼈员密集的地⽅冲撞⽽去,直⾄撞上房屋南侧⼩门,在此过程中,⼜撞到多名⼯作⼈员和其母亲。

后古某驾车逃跑。

经鉴定,其中5⼈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为轻微伤,4⼈未达到轻微伤程度。

2014年7⽉2⽇21时许,古某驾驶⼩轿车,碰撞到在马路上正常⾏⾛的被害⼈徐某,致徐某⾝体局部受伤倒地。

古某驾车离开现场。

22时许,张某开车⾏⾄该路段,碰撞躺在马路上的徐某,造成徐某当场死亡。

经交通警察⼤队事故责任认定,该事故第⼀次碰撞中,古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责任;第⼆次碰撞中,古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徐某⽆责任。

2014年7⽉5⽇,古某在逃跑过程中,穿过⼀⼩镇时,冲撞⼈群后被愤怒的村民拦截,扭送⾄公安机关。

经查,古某在此前的数⼩时,在限速40公⾥/⼩时的路段以时速50公⾥⾏驶,曾在限速110公⾥/⼩时的路段以时速130公⾥的⾼速⾏驶。

问题:1 .古某在刘某办公室安装铱射线⼯业探伤机的⾏为应当如何处理?造成刘某等多⼈⾝体伤害的⾏为⼜当如何定性?为什么?古某的⾏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不特定多数⼈的⽣命健康。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罪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应以( )定罪处罚。

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遗弃罪正确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知识模块:危害公共安全罪2.明知学校宿舍楼年久失修,但是不及时修理,致使楼房倒塌,砸死、砸伤数人的,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D.玩忽职守罪正确答案:C解析: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条是关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规定。

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知识模块:危害公共安全罪3.对于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应当( )。

A.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B.按照放火罪定罪处罚C.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D.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A解析:交通工具是放火罪犯罪对象中的一种,所以在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中,破坏交通工具罪是特殊法,而放火罪是一般法,所以应当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

知识模块:危害公共安全罪4.下列犯罪中没有现实的损害后果不能构成既遂的是( )。

司法卷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测试题(题库版)

司法卷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测试题(题库版)

司法卷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测试题(题库版)1、多选贾某驾驶一机动车将过路人王某撞成重伤,之后在乘车人张某的指使下驾车逃离现场。

被害人王某因贾某的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贾某构(江南博哥)成(间接)故意杀人罪B.贾某与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C.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张某是交通肇事罪的从犯正确答案:B, 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

参见《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2、单选某公司电工甲,自恃技术熟练,在检修电路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使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8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A.失火罪B.放火罪C.玩忽职守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具体适用。

参见《刑法》第134条。

3、单选某甲趁天黑盗得一手提包,到僻静处打开才发现,包内有一万块钱的现金和手枪一支,子弹若干,遂将提包中的手枪储存在家中地下室中,则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枪支、弹药罪B.盗窃罪与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数罪C.盗窃罪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D.盗窃罪与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数罪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参见《刑法》第264条、第128条第1款。

4、单选某甲于晚上潜入一仓库盗窃,因为黑暗以致辨认物品困难,于是划着火柴察看,不料火柴掉落点燃存放的易燃物品,仓库外传来声响,某甲以为被人发觉,遂逃离仓库。

后火柴点燃易燃物品并导致火灾。

事后查明直接财产损失20万元。

对甲划火柴引起火灾的行为的性质,正确的说法是:()A.放火罪B.失火罪C.不构成犯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提高篇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失火罪的具体适用。

失火罪,是指由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案中,某甲因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但轻信能够避免,在火灾发生之时为逃离而不顾,以致造成了上述严重后果。

法硕刑法专项练习之危害公共安全罪(1)完整篇.doc

法硕刑法专项练习之危害公共安全罪(1)完整篇.doc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接通知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拒不执行并造成严重后果,应如何处理?1997年6月,蒋某在某市开发区开办了一个皮具厂。

1998年11月,蒋某擅自加建厂房,并在一层设置仓库,改接电源线路。

由于该厂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该市公安消防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蒋某将其置于脑后,继续经营。

1999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许,该皮具厂一楼大厅电源插座因接触不良引燃了旁边的废料及胶水等易燃物品,发生特大火灾并造成浓烟,致使正在车间工作的10名工人因无法逃离、吸入大量浓烟而窒息死亡,另有3人被烧致重伤、9人被烧致轻伤。

法律评析:本案被告人蒋某的行为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根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即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这种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主要是具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员。

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出于失,但对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是明知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犯罪与失火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而且失火罪中的火灾也可能是由于行为人违反消防法规或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而造成,因而容易将这种犯罪与失火罪相混淆。

这两种犯罪的不同在于:失火罪在犯罪结果发生前,消防监督部门没有提出或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则要求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或当面指出改正措施后,却轻信能够避免危险发生而拒不执行,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本案显然属后一种情况。

蒋某擅自扩建厂房、私改电源线路,在公安消防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仍轻信不会发生火灾,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继续生产经营,以致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0死12伤的严重后果。

蒋某作为该皮具厂厂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直接责任人,其行为构成《刑法》第139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

根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定,对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2021年〕1.甲给机场打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平安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平安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平安,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答案】C【解析】此题考核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选项A错误。

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那么,不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甲只是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并没有实际放置炸弹,没有危害公共平安的现实危险和可能,不应以危害公共平安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但其行为符合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处分。

选项D错误。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即便造成了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等,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定的程序。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那么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根底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根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①②③④句均正确【答案】D【解析】此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那么的关系。

①正确。

罪刑法定的思想根底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社会法治的本质属性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人民利益至上,两者具有一致性。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危害公共安全罪(上)——案例分析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危害公共安全罪(上)——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事实一:2015年12月11日晚,被告人高某等人先后在一酒店吃饭、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的东方金柜KTV聚会、唱歌,期间均饮酒。

当晚22时40分左右,被告人高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A×××××的白色别克轿车,自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停车场沿金水路向东连续闯交警执勤岗,车辆高速行驶至金水路与中州大道立交桥时强行闯岗,撞伤交警陈某1后强行闯岗驶入管控路段,沿途多次受到交警拦截仍高速行驶,将在此交警刘某撞死后驾车继续向东逃跑。

为摆脱毛某的拦截,高某驾车撞击毛某驾驶的现代轿车后继续沿金水东路逃跑。

后高某沿金水东路右转上黄河南路,闯过祥盛街设置的反光锥后右转弯,后弃车逃离。

2015年12月12日5时许,高某在郑汴路与英协路西南角升龙环球大厦A座11楼1107房间内被抓获。

事实二:二审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上诉人高某的亲属与被害人刘某的父亲刘某1就民事赔偿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1对高某表示谅解,请求对上诉人高某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无视国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顾交警拦截连续闯岗,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安全,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遂判决: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人高某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称:原判定性错误,应定交通肇事罪;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原判量刑重。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鉴于二审期间,上诉人高某的亲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对高某从轻处罚,依法可对高某从轻处罚。

遂判决:一、维持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上诉人高某的定罪部分;二、撤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上诉人高某的量刑部分;三、上诉人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与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与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危害公共安全罪1.(事故型犯罪、法条竞合)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用。

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

甲某构成:(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失火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2.甲某开办一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因为生产场地狭小,违反成品不能堆放于生产车间的规定,将成品堆放于生产车间。

.工人在操作时不慎打出火花,引燃火药,继而引爆堆放的成品,引起巨大爆炸,致使在车间工作的十几人死亡。

甲某的行为构成:( ) A.过失爆炸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危险物品肇事罪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3.(破坏型犯罪、想象竞合犯)甲某见村边新架设的电力线路还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

经查,该部分线路已经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

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

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甲某的行为:( )A.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通信设备罪B.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C.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D.构成盗窃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4.(破坏型犯罪)甲某为泄愤,在夜晚先后到乙、丙、丁三家打谷场(不在一起)上放火,烧毁乙某稻谷3000公斤,稻草2000公斤;丙某稻谷50}oO公斤;丁某稻谷3500公斤,稻草2万公斤,造成直接损失1.5万元。

甲某的行为:( )A.构成放火罪B.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不构成犯罪5.某甲的公司购买工业用基础油,未经检验鉴定使用于生产饼干50余吨,分别销往各地。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责任阻却事由和共同犯罪(上)真题与解析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责任阻却事由和共同犯罪(上)真题与解析

(单选题)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C【考点】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解析】“行为与责任同在”是行为成立犯罪的基本原理之一,即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是独立于行为和罪过的客观要素,基于“同时”原则,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时候,必须同时具备责任能力。

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不能追究行为人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所实施的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的刑事责任。

在行为与责任能力在外形上出现错位时,如A选项中安放定时炸弹时无责任能力,但炸弹爆炸时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的,能否认定行为与责任同在从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理论与实务上的难点。

A项:甲在安放定时炸弹时不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年龄,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倘若此刻炸弹就爆炸,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但是,甲在14周岁之后,对于其在不满14周岁时所创设的爆炸危险,在法律上负有排除该危险的义务(先前行为产生的义务),其能排除该危险,却不排除该危险,以致炸弹爆炸的,成立不作为的爆炸行为;在实施不作为的爆炸行为时,甲已满14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甲对爆炸罪具有责任能力。

甲的行为符合“行为与责任同在”的要求,对爆炸罪应负刑事责任,A错误。

B项: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在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的,对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B选项考查的是乙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能否以抢劫罪论处的问题。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模拟试卷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模拟试卷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模拟试卷1(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李某和邓某在一年内共盗割二十公里长的公用通信电缆,变卖后得款16000余元。

由于二人的盗割行为,导致某通信干线中断十余次。

对李某、邓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盗窃罪B.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C.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法条竞合D.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问题。

两行为人盗割公用通信电缆一行为触犯两罪名,因此为想象竞合。

3.郑某与朋友聚会喝了不少啤酒后仍坚持驾车离去,途中撞上电线杆,造成车辆损坏。

对郑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危险驾驶罪√B.交通肇事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D.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可得知郑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4.王某在一晚上携带钢锯、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盗窃路名牌4个、十字路口标志牌2个、限速标志牌2个,限重标志牌1个,危害公共安全。

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破坏交通设施罪√B.盗窃罪C.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D.盗窃交通标识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王某不构成犯罪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根据《刑法》第117条的规定,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已经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复习全书【核心讲义+历年真题详解】危害公共安全罪【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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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危害公共安全罪考查小贴士1.本章平均每年考查2分,考点主要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几个罪名。

考生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1)公共安全:考试不会直接对公共安全进行考查,但公共安全是本章所有犯罪的法益,因此,可以说只要是对本章罪名的考查。

都是对公共安全的考查,还可能结合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加大试题难度。

(2)交通肇事罪:通常综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意杀人罪、危险驾驶罪、共犯理论、罪数理论等进行考查,加大对考生的干扰。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考查频率非常高,通常会在一道题中与本章其他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法条竞合理论一并查考。

2.本章近5年的已考考点与已考法条归纳总结:一、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1.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1)概念①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②交通肇事罪属于责任事故类犯罪,之所以将其单列出来,是因为该罪在生活中极为多发,是过失犯罪的典型,有“过失之王”之称。

对于本罪,除了要掌握《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外,还要掌握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肇事案件解释》)。

(2)本罪的犯罪构成①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主要是指以电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进行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

破坏交通运输安全,一般就是指使用上述交通工具进行交通运输,发生重大事故,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a.使用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农用拖拉机等非机动车辆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上违章肇事,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构成本罪。

理解这一点需要从交通肇事罪具有危害公共安全这一本质出发来把握。

由于驾驶非机动车辆一般情况下因其本身性能所限是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但这并非说绝无可能,如当非机动车辆被用来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等情况下,行为人违章驾驶,则可能导致法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练习题: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准确的,应试人员应将准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王某为某大型水库管理员,某日天降大雨,王某擅离职守,出去打牌。

结果水位上涨,水库某处堤坝被冲出一个缺口,导致决堤,致使在附近玩耍的两名邻村的儿童死亡,并使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A.决水罪B.过失决水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玩忽职守罪准确答案:B2.王某在和朋友聚会并饮酒后,不顾朋友劝阻,独自驾车回家。

在回家的途中,将正常行走的路人甲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追究,王某看四周无人遂驾车逃逸,致甲死亡。

对王某的行为如何评价?()A.交通肇事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D.故意杀人罪准确答案:A3.张某系中医医师,合法开设门诊,为牙痛患者袁某诊断后便开了中药清胃散二副。

因在此之前被告人张某错将有毒的草乌装入放玄参的药斗内,在配药时将草乌当作玄参配给了袁某。

袁喝了一副中药后,即出现严重中毒症状。

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5时40分死亡。

对张某的行为理应如何认定?()A.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构成医疗事故罪C.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构成销售劣药罪准确答案:B4.运输队司机李某在厂内驾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原料。

因为中午饮酒加上没有休息,李某非常困倦,结果在乙车间内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在车间内的一排原料箱,将两名女工当场砸倒在地,一名重伤,另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的行为构成:()A.重大责任事故罪B.交通肇事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D.玩忽职守罪准确答案:A5.甲某见村外新驾设的电力线路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

经查,该部分线路已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

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以前在2002年5月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

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体现出考点和命题规律,也对考生的复习技巧方面有着导向作用,历年真题真实的反映了以往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和考查模式,所以说把历年真题作为练习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8刑法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录了2012-2017年司法考试试题,按照考试大纲的知识点分布,从法条、理论知识出发,为了使得考生能够准确、彻底地把握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每一道题进行了精准、全面的分析,并将考点罗列,使考生在掌握真题的同时掌握该考点的考法。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法真题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第一编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刑法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犯罪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犯罪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司法考试刑法: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法考试刑法: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法考试刑法: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例题·单选题】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12-2-15)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人死亡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2人死亡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米就撞死2人D.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

选项A、C错误。

甲、丙主观上属于过失,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B正确。

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主观表现为故意,客观上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

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D错误。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丁在繁华路段飙车,造成2名老妇因受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况。

因此,丁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学员问: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定为危险驾驶罪,我想问一下老师,该题C项的解析为什么定交通肇事罪啊?法律教育网教务老师回复:因为选项C已经造成重大伤亡结果。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且没有造成重大伤亡结果,才是危险驾驶罪。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模拟试卷1.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模拟试卷1.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模拟试卷1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李某和邓某在一年内共盗割二十公里长的公用通信电缆,变卖后得款16000余元。

由于二人的盗割行为,导致某通信干线中断十余次。

对李某、邓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盗窃罪(B)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C)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法条竞合(D)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2 郑某与朋友聚会喝了不少啤酒后仍坚持驾车离去,途中撞上电线杆,造成车辆损坏。

对郑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险驾驶罪(B)交通肇事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D)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3 王某在一晚上携带钢锯、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盗窃路名牌4个、十字路口标志牌2个、限速标志牌2个,限重标志牌1个,危害公共安全。

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破坏交通设施罪(B)盗窃罪(C)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D)盗窃交通标识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王某不构成犯罪4 2014年7月某日,沈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至一路口时与一辆轿车追尾相撞,造成轿车局部受损。

经公安局民警对沈某抽验血样,沈某身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8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沈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摩托车不是机动车,沈某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B)只是发生了一般交通事故。

不是犯罪行为(C)交通肇事罪(D)危险驾驶罪5 对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罪的主观方面可以是过失(B)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采用暴力、威胁方法(C)阻碍军人执行职务,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该罪(D)本罪发生的时间是战时6 2012年5月,被告人曹某等人经密谋后,分别购买作案工具迷彩色三菱吉普车、假军车牌照、假军服、头盔、警棍以及证件等物,伪装成军队纠察人员,以查假军车为名,让多人缴纳“罚款”。

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word资料35页

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word资料35页

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ID(4292): 未婚男子吴某因一次输血不幸感染上艾滋病。

在绝望之余,他来到北京。

他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针筒,先抽取自己的血液,然后再随意地用针筒向行人和游客针刺和注射,引起社会的巨大恐慌。

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构成传播性病罪B.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构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D.构成寻衅滋事罪[单项选择]正确答案:B评析:答案:B【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解析】吴某将针筒向行人和游客注射和针刺的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ID(4296):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

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

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

”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

甲驾车逃离。

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单项选择]:正确答案:B评析:答案及解析:B.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题中,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

ID(4298): 某市黄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即开始采煤,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黄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于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9名矿工死亡。

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重大责任事故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过失爆炸罪[单项选择]:正确答案:C评析:【答案】C【考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解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硕刑法专项练习之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硕刑法专项练习之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硕刑法专项练习之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法律硕士的刑法学习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部分。

危害公共安全罪,顾名思义,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这一罪名涵盖了众多具体的犯罪类型,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行为不仅会对公私财物造成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可能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比如,在人员密集的商场或者居民区故意纵火,其后果不堪设想。

在判断是否构成放火罪时,关键在于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只是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火烧毁少量财物,且没有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可能就不构成此罪。

接下来是决水罪。

决水罪是指故意破坏水利设施,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想象一下,擅自破坏堤坝导致洪水泛滥,淹没大量农田和村庄,给众多民众带来生命和财产的双重损失。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爆炸罪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常见罪名之一。

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其他人员密集的区域实施爆炸,都会造成极大的恐慌和严重的伤亡后果。

例如,在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进行爆炸活动,会瞬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交通瘫痪。

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样不可小觑。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种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因为其危害往往具有广泛性和不可控性。

比如在饮用水源中投放有毒物质,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城市居民的健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兜底性的罪名。

当某种行为虽然没有被明确规定为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却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相当的危险性时,就可能被认定为此罪。

比如,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醉酒驾车冲撞人群等行为,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特定犯罪行为,但由于其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也可能被以这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上半年广西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

上半年广西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

上半年广西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2021年上半年广西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选题(共30道题,每道题得2分。

每道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问题的意思)1.本币贬值时经营趋势向好的公司是__。

a.进口导向型的公司b.出口导向型的公司c.大型企业d.中小企业2.红星工厂以场地使用权价格作为投资,与外国投资者成立合资企业。

在合资期的第四年,工厂以低价为由要求外商提高投资价格。

外商拒绝的原因应该是u。

a、作为投资,场地使用费不作调整。

B.价格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下限。

C.中国应向当地政府提出赔偿请求d.场地使用费作为中方投资,合营期内不得调整3.以下关于职业生涯设计的说法是错误的:()。

a.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整个企业各类职业的人员开发与管理b、企业最高领导人是职业发展的组织者。

他主要负责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的成功c.在员工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中,员工、管理者、组织等分别扮演着不同角色,这对职业生涯的设计起着重要作用d、职业生涯设计过程一般包括四个方面:自我评估、实际检查、目标设定和行动计划4.(2002,15)某全国性公司欲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江西省分公司,应到__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手续。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B.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C.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d.分公司所在地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5.在工商谈判的成交阶段,在表达交易意图时,可以采用结果比较法,()属于结果比较法。

a、为另一方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选择,并指导另一方b.以强硬的措辞击垮对方的心理防线,使其最终签约c.消除对方的障碍,使对方在已方的暗示下及时签约d、分析签署与不签署给另一方的利弊,强调现在达成协议更有利6.固定场所检验指的是__。

a.检验人员固定b.检验站(点)固定c.验证仪器设备固定d.检验文件固定7.目前a公司有大量货物需要运往国外的B公司。

适用的运输方式为:。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危害公共安全罪1.(事故型犯罪、法条竞合)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用。

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

甲某构成:( )A.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失火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2.甲某开办一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因为生产场地狭小,违反成品不能堆放于生产车间的规定,将成品堆放于生产车间。

.工人在操作时不慎打出火花,引燃火药,继而引爆堆放的成品,引起巨大爆炸,致使在车间工作的十几人死亡。

甲某的行为构成:( ) A.过失爆炸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C.危险物品肇事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3.(破坏型犯罪、想象竞合犯)甲某见村边新架设的电力线路还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

经查,该部分线路已经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

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

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甲某的行为:( )A.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通信设备罪B.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C.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D.构成盗窃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4.(破坏型犯罪)甲某为泄愤,在夜晚先后到乙、丙、丁三家打谷场(不在一起)上放火,烧毁乙某稻谷3000公斤,稻草2000公斤;丙某稻谷50}oO公斤;丁某稻谷3500公斤,稻草2万公斤,造成直接损失1.5万元。

甲某的行为:( )A.构成放火罪 B.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 D.不构成犯罪5.某甲的公司购买工业用基础油,未经检验鉴定使用于生产饼干50余吨,分别销往各地。

上半贵州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试

上半贵州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试

上半贵州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试作者: 日期:2016年上半年贵州综合法律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甲与乙之间有一借款合同,债权人乙要求甲提供相应担保。

后甲找丙提供担保,订立了一份担保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

A .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因丙的原因违法而无效,则甲、丙应对乙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 •如果借款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因乙、丙的原因无效,则丙承担责任不超过甲不能清偿债务的三分之一C •如果借款合同无效,则丙不用承担民事责任D •丙承担了无效担保合同的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2•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多少比例以上。

A1/2B2/3C . 4/5D1/33•在企业合同管理上,应采取—的形式。

A .分类专项管理B .统一归口管理C •统一归口管理和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D •统一归口管理或分类专项管理4•直接利用专家们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决策目标及方法,并进行评价和选择的方法是()A .计量决策法B .主观决策法C .概率法D .效用法5. 某企业的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季节性。

为平衡该企业的现金流,该企业应实行A •核心竞争力战略B •最低成本战略C .差异化战略D .不相关多元化战略6.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A .债权人登记地B .债务人登记地C •债权人住所地D •债务人住所地7. 阳太公司申请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情况中,构成审批机关干部拒绝批准的正当理由是__A .上述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B .述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500万元C .上述公司的债券发行额,上次为1500万元,本次为1000万元D •上述公司上次发行债券的实际募集率为95%8. 下列不属于直接融资的特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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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甲为其提供资助。

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

因案件被及时侦破,乙、丙、丁未能实施恐怖活动。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
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参考答案】ABCD
【考点】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解析】
关于帮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第1款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款为《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本罪的特点是,将共犯行为(帮助行为)完全正犯化。

关于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条为《刑法修正案(九)》增设)本罪的特点是。

将预备行为正犯化,成为一种独立的预备罪。

A项:根据《刑法》第120条之一的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构成帮助恐怖活动罪。

既然资助恐怖活动培训这一原本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已经被刑法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将帮助行为正犯化,则对于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应直接按照《刑法》第120条之一的规定处罚,不再适用总则关于从犯的规定。

A选项正确。

B项: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B选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120条之二的规定,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的,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原本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立法上将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化,故对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的行为,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

CD选项均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 (多选题)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部分放射性物质。

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

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
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赠与他人。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D.甲父去世前告诉甲“咱家院墙内埋着5支枪”,甲说“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没做。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参考答案】ABCD
【考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贩卖毒品罪、非法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解析】
A项:甲与乙名为交换,实为买卖(以物易物也属于买卖的范畴)。

故甲、乙均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

A选项说法正确。

B项:甲、乙除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外,乙将毒品卖与他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

B选项说法正确。

C项:虽然《刑法》仅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没有规定非法赠与枪支罪。

但将依法配备的公务用枪赠与他人,比出租、出借枪支的危害性更大,也更具有可罚性,依据当然解释,对甲以非法出租枪支罪定罪处罚。

C选项说法正确。

D项: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持有”表现为实际的支配和控制,故甲主观上知道自家院墙内埋藏有枪支,客观上支配、控制了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选择ABCD。

3.(单选题)陈某欲制造火车出轨事故,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

陈某的行为被及时发现,未造成火车倾覆、毁坏事故。

关于陈某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
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参考答案】C
【考点】破坏交通设施罪、结果加重犯
【解析】
陈某以破坏交通设施的故意破坏轨道,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陈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死亡结果,但该死亡结果不是由于火车倾覆、毁坏造成的,而是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该死亡结果不属于《刑法》第119条中的“造成严重后果”,故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

陈某破坏铁轨时不小心将附近幼童砸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属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

对此应以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论处。

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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