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依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并且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审议通过后执行。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包括基本管理费、公共服务费和维修基金。
基本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支出,公共服务费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建筑物的定期维护和大修。
二、停车费。
停车费是指小区内车辆停放所需支付的费用。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小区停车位的数量和停车需求情况确定,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审议通过后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不能存在变相涨价、强制收费等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停车费收费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的收费透明公开,合理使用。
三、其他收费项目。
除了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外,物业服务收费还可能包括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保洁费等其他项目。
这些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审议通过后执行。
在确定其他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的需求,确保费用合理,服务到位。
四、费用调整。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审议通过,并向业主公示。
在费用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意见,确保调整合理合法。
物业管理公司在进行费用调整时,应当向业主提供详细的费用支出和收入情况,确保费用调整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五、结语。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保障费用使用的透明公开和合理合法。
同时,业主也应当积极参与费用的审议和监督,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陕西物业服务标准表
陕西物业服务标准表一、物业服务内容。
1.1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包括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要求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良好,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业主居住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1.2 安全防范。
物业服务要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管理和防范工作,包括门禁系统的维护、巡逻防范、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包括物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管理、业主服务、投诉处理、活动组织等工作。
要求物业服务人员态度友好,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
1.4 设施设备维护。
物业服务要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物业服务标准。
2.1 环境卫生。
每日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包括道路、楼梯、电梯、垃圾收集点等地方。
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2 绿化养护。
定期修剪草坪、修剪树木、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持小区内绿化良好,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环境。
2.3 设施设备维护。
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小区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4 安全防范。
加强对小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5 社区服务。
设立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和业主咨询,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建议,组织小区内的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融洽。
三、物业服务评价。
3.1 业主满意度调查。
定期对小区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3.2 定期检查。
物业服务中心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监督检查。
由相关部门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物业服务的合规性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整改和处罚。
四、物业服务责任。
西安市物业服务细则西安市物业费收取标准
西安市物业服务细则西安市物业费收取标准西安市物业服务细则及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物业服务细则:
1.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如绿化、道路、排水系统等。
2.保洁服务,包括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垃圾处理等。
3.维修服务,包括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等。
4.安全服务,包括小区的安全巡逻、门禁管理等。
5.社区活动组织,包括组织小区居民参加社区活动、举办节日活动等。
二、物业费收取标准:
1.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
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收取每平方米每月1-5元不等的物业费。
2.商业物业物业费标准:
根据商业物业的具体情况,收取每平方米每月5-10元不等的物业费。
3.写字楼物业费标准:
根据写字楼的具体情况,收取每平方米每月8-15元不等的物业费。
请注意,以上收取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收取标准可能根据具体小区或物业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应以当地物业公司或相关规定为准。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陕建发(2011)119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陕建发[2011]11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厅对《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制定了《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现印发你们,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参考依据。
附件1:《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doc
附件2: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doc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的指导标准。
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
3、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或以此为基础进行上下调整,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执行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应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陕建发(2011)119号[1]
关于印发《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陕建发[2011]11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厅对《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制定了《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现印发你们,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参考依据。
附件1:《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doc
附件2: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doc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的指导标准。
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
3、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或以此为基础进行上下调整,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执行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应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附:编制说明
1、为规范我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陕西省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多、高层住宅小区对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的确定。
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应根据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3、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并对相关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公共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者服务的活动。
4、本标准由高至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越高。
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
5、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选用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居住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
执行不同等级标准,应符合质价相符原则。
6、大厦、工业区物业管理服务参照本标准执行。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
1. 物业服务范围: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环境清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
2. 安全保卫: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措施,包括门禁系统管理、监控设施维护、夜间巡逻等,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
3. 环境清洁:规定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标准,包括垃圾收集、道路清扫、绿化带清理等,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4. 绿化养护:制定绿化养护计划,包括植物修剪、病虫害防治、季节性花卉更换等,提升小区绿化水平。
5. 公共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电梯、供水供电系统、消防设施等,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 紧急事件处理:建立紧急事件响应机制,包括火灾、水灾、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流程。
7. 居民服务:提供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务,如快递代收、家政服务推荐、社区活动组织等。
8. 信息公示:定期公示物业管理费用、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小区管理规定等信息,保障居民的知情权。
9. 业主沟通:建立有效的业主沟通机制,包括业主大会、意见箱、在线反馈平台等,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
10. 服务质量监督:设立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包括居民满意度调查、物业服务评价等,持续改进物业服务。
11. 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12. 持续改进:根据居民反馈和市场变化,不断优化物业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这些指导标准,陕西省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能够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人性化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营造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厅对《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制定了《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现印发你们,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参考依据。
附件1:《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附件2: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项目内容与标准一级二级三级(一)基本要求1、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2、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4、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000平方米以下。
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5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500平方米以下。
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4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
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5、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7、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指导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50元,预收物业费不得超过三个月。
高层住宅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1。
5元《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我省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办公写字楼三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分为四级基准价,我省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
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
50元。
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其价格行为。
高于2。
2米车库物业费按住宅标准50%收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
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由业主购买(使用)层高达到2.2米以上(含2。
2米)的车库、杂屋,物业服务费按照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200%。
连续超半年未住物业费收70%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指导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
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
50元,预收物业费不得超过三个月。
高层住宅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1.5元《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我省住宅和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以及办公写字楼三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分为四级基准价,我省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为1。
50元。
市级价格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层住宅按不高于省定基准价、办公写字楼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按省定基准价或上浮不超过40%的原则制定辖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其价格行为。
高于2.2米车库物业费按住宅标准50%收物业服务费按照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已办理产权证的,以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由业主购买(使用)层高达到2.2米以上(含2。
2米)的车库、杂屋,物业服务费按照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另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改变使用性质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或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加收200%。
连续超半年未住物业费收70%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公共设施维修费不得计入物业支出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不含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灌溉、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97955
关于印发《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陕建发[2011]119 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厅对《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制定了《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现印发你们,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参考依据。
附件 1:《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doc 附件 2: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doc项目一级(一)基本要求1、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2、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内容与标准二级(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 3500 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 2500 平方米以下。
三级(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 4000 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 3000 平方米以下。
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 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4、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 3000 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 2000 平方米以下。
5、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三)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维
护
1、按合同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年度、月度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
2、有完善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
13、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
14、对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
15、对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
1、按合同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
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 16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5%以上。
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4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
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8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0%以上。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10、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
房
屋
管
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
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的,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
(三)
共
用
设
施
设
备
维
护
1、按合同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年度、月度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
2、有完善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
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4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
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是指为了规范和提升陕西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制定的一系列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的各类物业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旨在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一、物业服务基本要求。
1. 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解决居民的生活问题,提供周到的服务。
2.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违规收取费用,偷懒怠工,以及其他不良行为。
3. 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定期开展整治和维护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安宁。
4. 定期组织居民会议,听取业主和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增进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二、物业服务内容。
1. 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定期进行小区内部和外部的清洁工作,包括垃圾清运、草坪修剪、道路清扫等,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 安全巡查和维护,定期进行小区安全巡查,加强对小区内部和外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3. 便民服务,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如快递代收、报修服务、绿化养护等,方便居民生活。
4. 社区活动组织,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5. 物业管理咨询,为业主和住户提供物业管理相关咨询服务,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三、物业服务评估。
1. 定期进行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2. 建立健全的物业服务考核机制,对物业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业绩,惩罚不良行为。
3. 定期对物业服务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物业服务标准。
四、物业服务监督。
1. 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2. 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沟通渠道,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3.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居民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和投诉,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
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治理有序,查阅方便。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治理有序,查阅方便。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治理有序,查阅方便。
7、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职员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职员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职员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8、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
9、物业治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24 小时服务,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
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8%以上。
8、物业治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16 小时服务,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
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5%以上。
8、物业治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服务,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
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0%以上。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中意率80%以上。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中意率75%以上。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中意率70%以上。
10、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形。
10、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形。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治理和爱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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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业服务标准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职责,承接手续完全。
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职责,承接手续完全。
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职责,承接手续完全。
6、房屋及其共用设备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完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5、房屋及其共用设备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完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5、房屋及其共用设备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完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7、物业效劳企业一切员工一致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效劳自动、热情。
6、物业效劳企业一切员工一致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效劳自动、热情。
6、物业效劳企业一切员工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效劳自动、热情。
8、从事物业效劳的专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分歧的资历证书。
7、从事物业效劳的专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取得与其岗位相分歧的资历证书。
7、从事物业效劳的专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度有关规则,取得与其岗位相分歧的资历证书。
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效劳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24 小时效劳,受理业主、物业运用人报修、赞扬。
树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载,年回访率98%以上。
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效劳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16 小时效劳,受理业主、物业运用人报修、赞扬。
树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载,年回访率95%以上。
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效劳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效劳,受理业主、物业运用人报修、赞扬。
树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载,年回访率90%以上。
10、每年至少1次咨询业主对物业效劳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9、每年至少1次咨询业主对物业效劳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9、每年至少1次咨询业主对物业效劳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10、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商定发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状况。
10、物业效劳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商定发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状况。
1、对房屋共用部位停止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载和保养记载完全。
1、对房屋共用部位停止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载和保养记载完全。
2、依据房屋实践运用年限,活期反省房屋共用部位的运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运用方案,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依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国度相关规则,组织维修。
2、依据房屋实践运用年限,活期反省房屋共用部位的运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运用方案,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依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国度相关规则,组织维修。
3、每周2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载,并及时维护。
3、每周巡查1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活期维护。
4、依据合同商定、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及房屋运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点业主/物业运用人正确运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整。
对违犯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说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4、依据合同商定、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及房屋运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点业主/物业运用人正确运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整。
对违犯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说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4、依据合同商定、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及房屋运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点业主/物业运用人正确运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整。
对违犯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说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5、依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平安运用的有关规则及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制止行为和本卷须知告知业主。
每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停止及时监视。
对危及房屋结构平安、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5、依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平安运用的有关规则及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制止行为和本卷须知告知业主。
每2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停止有效监视。
对危及房屋结构平安、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5、依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平安运用的有关规则及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制止行为和本卷须知告知业主。
每3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停止监视。
对危及房屋结构平安、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4、设备用房应坚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4、设备用房应坚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4、设备用房应坚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5、活期反省消防设备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疏通。
5、活期反省消防设备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疏通。
5、活期反省消防设备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疏通。
6、每日至少2次对普通共用设备设备停止巡检,巡检记载规范完全。
特种设备的巡检按相关规范执行。
6、每日至少1次普通对共用设备设备停止巡检,巡检记载规范完全。
特种设备的巡检按相关规范执行。
6、每2日一次对普通共用设备设备停止巡检,并有巡检记载。
特种设备的巡检按相关规范执行。
7、共用设备设备需求维修或许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运用方案,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依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国度相关规则,组织维修或许更新改造。
7、共用设备设备需求维修或许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运用方案,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依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国度相关规则,组织维修或许更新改造。
7、共用设备设备需求维修或许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运用方案,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依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国度相关规则,组织维修或许更新改造。
8、实行24小时值班报修制度。
急修半小时内抵达现场,普通维修12小时之内或在双方商定时间抵达现8、实行24小时值班报修制度。
急修半小时内抵达现场,普通维修24小时之内或在双方商定时间抵达8、设立24小时值班报修,急修半小时内抵达现场,普通维修48小时之内或在双方商定的时间抵9、共用照明设备完整率80%以上。
10、物业管理区域路途平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11、载人电梯24小时运转。
12、对能够危及人身平安隐患的设备设备、场所,设有清楚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
13、对雨、污水管道至少每三个月反省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片面疏浚一次,确保排水迟滞。
14、对化粪池每三个月反省一次,每年清掏1—21、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定时巡查。
2、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按商活期限保管。
3、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实行注销管理。
4、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效劳人员实行暂时出入证管理。
5、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暂时管理规约〕的商定,制止饲养家禽、牲畜,饲养宠物必需契合相关规则,对违犯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停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月清扫1次,坚持无蛛网、无清楚污渍;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周抹擦1次,坚持外表洁净、无污渍。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2个月清扫1次,坚持无蛛网;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2周抹擦1次,坚持外表无污渍。
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3个月清扫1次;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月抹擦1次。
3、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日擦抹一次,坚持外表洁净、无污渍。
3、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2日擦抹一次,坚持外表洁净、无污渍。
3、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3日擦抹一次。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备,每周擦抹一次,坚持外表洁净、无污渍。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备,每2周擦抹一次,坚持外表无污渍。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备,每月擦抹一次。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无污渍、无蛛网。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2个月除尘一次,目视无污渍、无蛛网。
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3个月除尘一次。
6、门、窗等玻璃,每月擦拭1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擦拭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6、门、窗等玻璃,每2个月擦拭1次,其中门厅玻璃每2周擦拭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
6、门、窗等玻璃,每3个月擦拭1次,其中门厅玻璃每月擦拭1次。
7、天台、屋顶,坚持清洁、无渣滓。
7、天台、屋顶,坚持清洁、无渣滓。
7、天台、屋顶,活期清洁。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上光一次,外表光亮、无污渍。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2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一次,外表光亮、无污渍。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3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一次。
二、楼外共用区域:二、楼外共用区域:二、楼外共用区域:1、硬化路途空中: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空中每周拖擦或冲洗1次,目视空中洁净,空中渣滓滞留时间不超越1小时。
1、硬化路途空中: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空中每2周拖擦或冲洗1次,目视空中洁净,空中渣滓滞留时间不超越2小时。
1、硬化路途空中: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空中每月拖擦或冲洗1次,空中渣滓滞留时间不超越3小时。
2、绿地、明沟:每周清算1次,无杂物、无积水。
2、绿地、明沟:每2周清算1次,无杂物、无积水。
2、绿地、明沟:每月清算1次。
3、共用照明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污渍、明亮清洁〔2米以上局部每月擦抹、除尘一次〕。
3、共用照明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2周擦抹一次,目视无污渍、明亮清洁〔2米以上局部每2个月擦抹、除尘一次〕。
3、共用照明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月擦抹一次〔2米以上局部每3个月擦抹、除尘一次〕。
4、水景:打捞漂浮杂物,坚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活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停止其它处置,坚持水体无异味。
4、水景:打捞漂浮杂物,坚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活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停止其它处置,坚持水体无异味。
5、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5、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清洗,定时巡查,水质契合卫生要求。
四、公共卫生间:每天片面清洁1次,坚持无清楚异味。
五、渣滓的搜集与处置:1、生活渣滓日产日清。
2、设有渣滓中转站的,依据实践需求停止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益虫孳生。
六、活期灭虫除害。
每3个月对窨井、明沟、渣滓房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需提早告知业主/物业运用人。
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