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通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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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现场布置 3.2.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合理使用场地、有利施工、便 于管理等基本原则。分区布置,应满足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及环 境保护要求。 3.2.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与工程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相适应 2、选址地质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3、交通道路畅通区域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4、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他区布置 。 3.2.3混凝土砂石料等辅助生产系统和制作加工维修厂车间的布置 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布置,基础稳固、交通方便畅通 2、应设置处理废水粉尘等污染的设施 3、应减少因施工生产产生的噪声对生活区办公区的干扰 3.2.4生产区仓库堆料场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设置并靠近所服务的对象区域进出交通畅通 2、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仓储场所应符合有关安全的 11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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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施工现场的轨道机车道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1、基础稳固边坡保持稳定。 2、纵坡应小于3%。 3、机车轨道的端部应设有钢轨车挡,其高度不 低于机车轮的半径,并设有红色警示灯。 4、机车轨道的外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6m的人 行通道,人行通道临空高度大于2.0m时,边缘应设 置防护栏杆。 5、机车轨道、现场公路、人行通道等的交叉路 口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设专人值班监护。 6、设有专用的机车检修轨道。 7、通信联系信号齐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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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3.4.3常见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控制 粉尘浓度: 1、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应打干钻。 2、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应采取隔离、密封措 施。 3、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加强通风, 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4、地下洞室施工应有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 废气及时排出。 5、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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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应有隔离防护设施或错开 作业时间并应有专人监护。 3.1.15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应 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设施。 3.1.16 隧洞作业应保持照明、通风良好、排水畅通, 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1.17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应绝缘可靠,线路敷设整齐 。应按规定设置接地线,开关板应设有防雨罩,闸刀 、接线盒应完好并装漏电保护器。 3.1.18 施工照明及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1、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能的照明设备 2、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 设路灯 3、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 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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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应符合表 3.4.4的规定: 表3.4.4生产性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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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 放。 3.4.14土石方施工中装运渣土、破碎、填筑宜采取湿式降尘措施。 3.4.15水泥搬运、装卸、拆包、进出料、拌和应采取密封措施,减 少向大气排放水泥粉尘。
4.3变压器与配电室 4.3.1施工用的10kv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应有0.5m的高台,高 台的周围应装设栅栏,其高度不应低于1.7m,栅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 离不应小于1m;杆上变压器安装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并挂”止步高 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1.0.11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职 责。(监理) 1.0.12 施工单位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承包合同规 定和设计要求结合施工实际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对重大危险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建设单 位监理审批后实施。() 1.0.13 有关单位应为从事高危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 外伤害保险。() 1.0.14 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并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 事故调查及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指在事故处理中坚持事故原因未查 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 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3施工道路及交通 3.3.3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进入基坑等特殊部位的个 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应超过15%;道路最小转弯半径 不应小于15m,路面宽度不应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 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m,单车道不宜窄于4m,单 车道应在可视范围内设有会车位置。 2、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3、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 相应警示标志。 4、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 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5、路面应经常清扫、维护和保养并应做好排水设施, 不应占用有效路面。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 安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J398-2007
辛有良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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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0.3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施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 照执行(适用范围) 1.0.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实行建设单位 统一领导,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为责任主 体的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 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立有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 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 确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 同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制)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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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 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4.1.6的规定最小垂直距离。 表4.1.6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3 施工现场 基本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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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基本规定 3.1.1 施工生产区域宜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 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应进入封闭作业区, 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有事故报警及紧急疏散通道设 施。() 3.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 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用品和佩 带标志。() 3.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 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正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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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文明施工 3.9.3文明施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及各项目部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企业名称 、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文明施工纪律等标示牌。 2、施工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应乱搭乱建。 3、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警示、标志设施齐全。 4、风、水、电管线、通信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 ,安全标识清晰。 5、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存放,车容机貌整洁,材料工具 摆放有序,工完场清。 6、消防器材齐全,通道畅通。 7、施工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8、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噪声等危害,废渣、污 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 18 9、办公区生活区清洁卫生环境优美。
4.1施工用电的基本规定 4.1.2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及无证人员严禁从 事电气作业。 4.1.3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 所用设备的性能,应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应定期进行体检。 4.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 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4.1.5的规 定: 表4.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3.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 宜小于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3.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应按规定 设置警示、标志或信号指示灯,开挖、弃渣场 地应设专人指挥。 3.1.12 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 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 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洞 挖通风不良的狭窄场,所应在通风、排烟恢复 照明及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3.1.13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 合安全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季节施工 3.6.1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编制 冬季施工作业计划,并应制定防寒、防毒、防滑、防冻、 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3.6.2冬季施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1、车间气温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 2、施工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冰霜雪后,脚手架、脚 手板、跳板等应清除积雪或采取防滑措施。 3、爆炸物品库房,应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炸药冻结 ,严禁用火烤冻结的炸药。 4、水冷机械、车辆等停机后,应将水箱中的水全部放 净或加适当的防冻液。 5、室内采用煤、木材、木炭、液化气等取暖时,应符 合防火要求,火墙烟道保持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6、进行气焊作业时,应经常检查回火安全装置、胶管 、减压阀,如冻结应用温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1.0.8 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应按规定编 制相安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在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施工单位) 1.0.9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提 出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并 列入工程概预算,应组织进行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 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估,提出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 预案。(建设单位) 1.0.10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涉及施工安 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施工安全和预防事 故的措施(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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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 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 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设专人进 行安全监护() 3.1.5 施工设施的设置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 风、防雷及职业卫生等要求。() 3.1.6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分类存放标 识清晰稳固整齐并保持通道畅通() 3.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 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 护措施。() 3.1.9 临水、临空、临边等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2m的安全防护栏杆,下部有防护要求时还应设置 高度低于0.2的挡脚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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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消防 3.5.1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利用电热的车间、办公室及住 室,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3.5.9油料、炸药、木材等常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 用场所、仓库,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和相应的消防设施 ,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3.5.11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 守下列规定: 1、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 25m。 2、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 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20m。 3、易燃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 16
1.0.5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责 任) 1.0.6 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健全安全 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机构人员和监 管体系) 1.0.7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 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新进场厂从业 人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岗位更换应进行转岗 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安全 培训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 可上岗。(资格要求)
3.2现场布置 3.2.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合理使用场地、有利施工、便 于管理等基本原则。分区布置,应满足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及环 境保护要求。 3.2.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与工程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相适应 2、选址地质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3、交通道路畅通区域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4、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他区布置 。 3.2.3混凝土砂石料等辅助生产系统和制作加工维修厂车间的布置 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布置,基础稳固、交通方便畅通 2、应设置处理废水粉尘等污染的设施 3、应减少因施工生产产生的噪声对生活区办公区的干扰 3.2.4生产区仓库堆料场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设置并靠近所服务的对象区域进出交通畅通 2、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仓储场所应符合有关安全的 11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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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施工现场的轨道机车道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1、基础稳固边坡保持稳定。 2、纵坡应小于3%。 3、机车轨道的端部应设有钢轨车挡,其高度不 低于机车轮的半径,并设有红色警示灯。 4、机车轨道的外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6m的人 行通道,人行通道临空高度大于2.0m时,边缘应设 置防护栏杆。 5、机车轨道、现场公路、人行通道等的交叉路 口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设专人值班监护。 6、设有专用的机车检修轨道。 7、通信联系信号齐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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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3.4.3常见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控制 粉尘浓度: 1、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应打干钻。 2、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应采取隔离、密封措 施。 3、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加强通风, 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4、地下洞室施工应有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 废气及时排出。 5、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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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应有隔离防护设施或错开 作业时间并应有专人监护。 3.1.15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应 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设施。 3.1.16 隧洞作业应保持照明、通风良好、排水畅通, 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1.17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应绝缘可靠,线路敷设整齐 。应按规定设置接地线,开关板应设有防雨罩,闸刀 、接线盒应完好并装漏电保护器。 3.1.18 施工照明及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1、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能的照明设备 2、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 设路灯 3、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 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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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应符合表 3.4.4的规定: 表3.4.4生产性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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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 放。 3.4.14土石方施工中装运渣土、破碎、填筑宜采取湿式降尘措施。 3.4.15水泥搬运、装卸、拆包、进出料、拌和应采取密封措施,减 少向大气排放水泥粉尘。
4.3变压器与配电室 4.3.1施工用的10kv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应有0.5m的高台,高 台的周围应装设栅栏,其高度不应低于1.7m,栅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 离不应小于1m;杆上变压器安装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并挂”止步高 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1.0.11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职 责。(监理) 1.0.12 施工单位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承包合同规 定和设计要求结合施工实际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对重大危险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建设单 位监理审批后实施。() 1.0.13 有关单位应为从事高危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 外伤害保险。() 1.0.14 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并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 事故调查及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指在事故处理中坚持事故原因未查 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 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3施工道路及交通 3.3.3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进入基坑等特殊部位的个 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应超过15%;道路最小转弯半径 不应小于15m,路面宽度不应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 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m,单车道不宜窄于4m,单 车道应在可视范围内设有会车位置。 2、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3、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 相应警示标志。 4、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 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5、路面应经常清扫、维护和保养并应做好排水设施, 不应占用有效路面。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 安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J39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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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施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 照执行(适用范围) 1.0.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实行建设单位 统一领导,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为责任主 体的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 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立有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 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 确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 同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制)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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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 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4.1.6的规定最小垂直距离。 表4.1.6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3 施工现场 基本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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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基本规定 3.1.1 施工生产区域宜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 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应进入封闭作业区, 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有事故报警及紧急疏散通道设 施。() 3.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 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用品和佩 带标志。() 3.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 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正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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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文明施工 3.9.3文明施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及各项目部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企业名称 、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文明施工纪律等标示牌。 2、施工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应乱搭乱建。 3、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警示、标志设施齐全。 4、风、水、电管线、通信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 ,安全标识清晰。 5、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存放,车容机貌整洁,材料工具 摆放有序,工完场清。 6、消防器材齐全,通道畅通。 7、施工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8、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噪声等危害,废渣、污 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 18 9、办公区生活区清洁卫生环境优美。
4.1施工用电的基本规定 4.1.2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及无证人员严禁从 事电气作业。 4.1.3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 所用设备的性能,应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应定期进行体检。 4.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 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4.1.5的规 定: 表4.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3.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 宜小于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3.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应按规定 设置警示、标志或信号指示灯,开挖、弃渣场 地应设专人指挥。 3.1.12 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 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 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洞 挖通风不良的狭窄场,所应在通风、排烟恢复 照明及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3.1.13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 合安全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季节施工 3.6.1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编制 冬季施工作业计划,并应制定防寒、防毒、防滑、防冻、 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3.6.2冬季施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1、车间气温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 2、施工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冰霜雪后,脚手架、脚 手板、跳板等应清除积雪或采取防滑措施。 3、爆炸物品库房,应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炸药冻结 ,严禁用火烤冻结的炸药。 4、水冷机械、车辆等停机后,应将水箱中的水全部放 净或加适当的防冻液。 5、室内采用煤、木材、木炭、液化气等取暖时,应符 合防火要求,火墙烟道保持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6、进行气焊作业时,应经常检查回火安全装置、胶管 、减压阀,如冻结应用温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1.0.8 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应按规定编 制相安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在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施工单位) 1.0.9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提 出安全施工要求,明确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并 列入工程概预算,应组织进行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 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估,提出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 预案。(建设单位) 1.0.10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涉及施工安 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施工安全和预防事 故的措施(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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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爆破、高边坡、隧洞、水上(下)、高处、多 层交叉施工、大件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及拆除 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设专人进 行安全监护() 3.1.5 施工设施的设置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 风、防雷及职业卫生等要求。() 3.1.6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分类存放标 识清晰稳固整齐并保持通道畅通() 3.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 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 护措施。() 3.1.9 临水、临空、临边等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2m的安全防护栏杆,下部有防护要求时还应设置 高度低于0.2的挡脚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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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消防 3.5.1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利用电热的车间、办公室及住 室,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3.5.9油料、炸药、木材等常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 用场所、仓库,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和相应的消防设施 ,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3.5.11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 守下列规定: 1、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 25m。 2、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建的建筑物 和其他区域不应小于20m。 3、易燃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应小 16
1.0.5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责 任) 1.0.6 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健全安全 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机构人员和监 管体系) 1.0.7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 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新进场厂从业 人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岗位更换应进行转岗 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安全 培训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 可上岗。(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