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5322-2003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教学文件3-12 可燃气体探测器国家标准
可燃气体探测器国家标准(部分)
GB/T 803-2008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 12474-2008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 14288-1993 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最小静电点火能测定方法
GB 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3-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4-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5-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5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6-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6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可燃气体报警器设计选型及安装指导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分类1.1可燃气体报警器与可燃气体探测器名称的来源与关系可燃气体报警器其叫法名称上,不同时期出版的标准以及个人习惯叫法各不相同如GA127-1996《家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CJ3057-1996《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把一般家庭使用的燃气泄漏检测的称为报警器。
GB15322-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把工业用途的报警器又称为探测器。
GB15322-2003的第一到第六部分把家用型又称为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把工业用(系统型:必须与可燃气体控制器配合使用的探测器)称为点型式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另外还有的人习惯把探测器称为探头。
总之在产品名称叫法上目前按现行国标已有了规定,但还有个人习惯的问题,不同的人在说法(叫法)上可能不同,但可能说的是一个产品。
2.1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分类1)按功能分类A.独立式(插市电独立使用),如右B.点型(必须与可燃气体控制器配套使用),如左下图。
/ k定理隼.(叮以任孟林向,\检测到人手不时到达.的 '法上百之回述等处.】\南鞋攫电,可连续工祚E小时以上2)按防爆性能分类A.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B.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3)按使用环境条件分类A.室内使用型环境温度范围为0℃-55℃B.室外使用型环境温度范围为-40℃-70℃4)按检测气种分类A.天然气用B.液化石油气用C.人工煤制气用D.其它气体(如:有机溶剂、空气污染、有毒气体等)5)按预防事故性质分类A.防止气体泄漏引起爆炸的防爆炸型B.防止不完全燃烧引起煤气中毒的防中毒型(如CO报警器)6)按配套要求分类A.简易型(只能声光报警、无输出)电源插座回a ---------------B.外部输出型(可输出多种控制信号,用以控制各种阀门、排风等外控设备)C集中监控型(可通过各种方式的通讯传输把报警信号传送到监控设备)点理我非S?始理可裤\体库瑞£点型式B灌叁可感七体操测器安装在拓德区城可攀、体裁著盘制罟(其右瓶替浓废品示、笈即、史帝等功也)安装在用筋埋制学二、可燃气体报警器的选型根据报警器的配套应用目的进行选型,分别按家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用于集中监控目的的点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二大类叙述。
GB 15322-6
25 0( 质 量小 于 1k g) 100(质量 在 1k g-10k g间)
50 (质 量 大于 10k g)
不通电状态
} 跌 落 次 数 1
5.2.1 指 示 灯 5.2.1 .1 应采用发光二极管指 示灯。 5.2.1 应以颜色标识 ,红色表示报警信号 ,黄色表示故障信号 ,绿 色表示电源工作正常 5.2.1 所有指示灯应清 晰地 标注出功 能。在一般 环境光线下 ,指示 灯在距 其正前 方 3m 远 处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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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322.6- 2003
淹 没 期 间,探测器应发 出报警信号或故 障信 号或气体浓度 超过测量范围的明显指示信号 。淹没后 ,
探测器应满足 a)或 b)条要求 : a) 探 测器不能处 于正常监视状 态。 b) 如 果探 测器能够处于正常监视状 态(可经手 动操作),则当试验 气体 为氢气 时,探 测器 的报 警 动作 值 与 报 警 设 定值之差不应超过 士20OX 1 0-;试验 气体为一 氧化碳时 ,探测 器的报警 动作 值 与报 警 设 定 值 之 差不应超过士80X 1 0-b
探 测 器 首先在温度为 一25℃ 士2℃环境下放置 24h ,然后在正常环境条件 下恢复至少 24h ,再 在温 度为 55℃士2℃环境下放 置 24h ,然后在正常环境条件 下恢复至少 24h 。试验后,探测器不应有 破坏涂 覆和腐蚀现象,功能应正常。试验气体为氢气时,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 士125X 10-;试验气体为一氧化碳时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 应超过士50X 1 0-s, 5.1.9 方位 (吸入式探测器除外 )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方案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工程方案本工程主要为xx危险场所提供可燃有毒气体监控报警系统,对现场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实时监控。
一旦达到设定浓度值,监控主机发出声光报警。
同时,在探测器安装现场同步实现浓度报警。
这样保障了所在危化场所的生命财产安全。
控制器和气体探测器符合以下国家标准:GB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七部分)GB12358-2006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3836.2-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4-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在设置气体报警监控系统及安装过程中遵循以下国家行业标准:GB12358-2006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T17614-2003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58-201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1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的检修产品检定标准:JJG 915-2008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551-2003 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 695-2003 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根据现场实地勘察及业主安全人员要求,需要在如下区域安装气体报警设备:1,飞灰鳌合车间飞灰坑。
设备清单如下:关于设备清单说明如下:输出模块1套;JB-TB-AT2020DH/4监视主机1台:AT0502AH丙烷探测器1只;便携式液化气探测器1只;XP3000氨气探测器2只;XP3000二硫化碳探测器6只;XP3000硫化氢探测器23只;JB—TB—AT2020DH报警控制器四台(分别装一二三期吊机控制室和厨房)、XG100监控主机两套(分别装一二期和三期中控室)。
基于单片机的烟雾检测报警系统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基于单片机的烟雾检测报警系统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
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日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处理。
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设计(论文)的内容包括:1)封面(按教务处制定的标准封面格式制作)2)原创性声明3)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4)外文摘要、关键词5)目次页(附件不统一编入)6)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7)参考文献8)致谢9)附录(对论文支持必要时)2.论文字数要求:理工类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不包括图纸、程序清单等),文科类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2万字。
可燃气体检测仪标准说明
关于GB15322新老标准的变化情况及产品应按新标准要求全项检测的说明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03于2003年2月21日发布,2003年12月1日实施。
由于其为修订标准, GB15322-2003与原标准范围的比较见表1:表1 GB15322-2003与原标准范围的比较现从结构、技术内容及使用检验设备等方面将GB15322-2003与GB15322-94版的异同做出比较(详见表2)。
一、与原标准在结构上有所改变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03在参考了欧洲标准EN50054、EN50055、EN50056、EN50057、EN50058(1999年版)后,结合我国的国情、产品的现状和未来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原国家标准GB15322-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修订为《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03系列标准。
标准分为七部分: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第5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6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7部分: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二、与原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保持基本一致1)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03的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技术内容基本上与原标准GB15322-94保持一致。
增加了“气体干扰试验”和“辐射电磁场试验”、“电瞬变脉冲试验”、“静电放电试验”等三项电磁兼容试验。
增加气体干扰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家庭厨房内使用的探测器抗气体干扰的能力。
而欧洲标准和UL标准对此性能也有考核;增加三项电磁兼容试验是因为国家标准《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GB16838-1997有明确规定。
GB153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发布时间:2009-6-3 15:52:07 浏览次数:6532【字体:大中小】PDF:GB15322-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定义4 分类5 技术要求5.1 性能5.2 主要部件性能6 试验方法6.1 试验纲要6.2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6.3 不通电贮存试验6.4 报警动作性试验6.5 方位试验6.6 报警重复性试验6.7 高速气流试验6.8 电压波动试验6.9 全量程指示偏差试验6.10 响应时间试验6.11 高浓度淹没试验6.12 绝缘电阻试验6.13 耐压试验6.14 辐射电磁场试验6.15 静电放电试验6.16 电瞬变脉冲试验6.17 高温试验6.18 低温试验6.19 恒定湿热试验6.20 振动试验6.21 跌落试验6.22 长期稳定性试验6.23 气体干扰试验7 标志7.1 产品标志7.2质量检验标志8 检验规则8.1 产品出厂检验8.2 型式检验9 使用说明书附录A(规范性附录)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设备A.1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温湿试验箱A.2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低温试验箱前言本部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为强制性。
GB15322《可燃气体探测器》分为七部分:——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第5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6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7部分: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本部分为GB15322的第1部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国家标准GB15322-19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多年的实施情况和我国的现状,参考了EN50054、EN50055、EN50056、EN50057、EN50058(1999年版)欧洲标准,制定了本部分的技术要求,并进行了相应的试验、验证工作。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AEC2232a使用说明书执行标准AEC2232a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设计、制造、检验、计量、防爆标准符合: GB15322.1-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一部份: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注意在安装、调试、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前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本使用说明书。
探测器的安装和检测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应定期对探测器进行校准和维护。
!禁止用纯气或高浓度气体试验。
!探测器壳体应可靠连接大地,其接地电阻应≤4Ω。
警告¾严禁在有可燃气体或蒸气的场所下带电打开探测器的外盖。
¾可燃气体或蒸气是通过冶金粉末罩进入传感器的,当该装置损坏或遗失时,严禁使用探测器,暴露的元器件将成为潜在点火源。
标准探测器的冶金粉末罩为铜制的,应定期清理,以防灰尘杂质堵塞防护孔,影响检测灵敏度。
铜制冶金粉末罩易与乙炔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如检测乙炔,探测器冶金粉末罩需定制。
说明AEC2232a探测器为智能总线制产品,需与安可信总线制控制器进行信号传输,在工业环境下对爆炸下限范围内的可燃气体进行监测和报警。
探测器通过控制器显示可燃气体实时浓度(%LEL)、监测正常、故障或报警状态;并通过控制器进行零点校准、灵敏度校准、高/低限报警值的设定等。
适配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AEC2301a、AEC2302a、AEC2303a目录一.主要技术指标 (4)二.主要特点 (4)三.使用场所 (4)四.探测器结构 (5)(一)组成 (5)(二)外形尺寸 (5)五. 探测器安装 (6)(一)安装原则 (6)(二)安装位置的选择 (6)(三)安装注意事项 (6)(四)安装示意图 (7)(五)安装步骤: (8)(六)连接电缆说明 (8)(七)其他注意事项 (9)六.设备调试 (9)七.故障信息 (9)八.故障信息处理一览表 (10)九.日常维护 (10)十. 校准 (11)十一. 术语解释 (11)十二. 质量保证 (12)十三.责任限定 (12)十四.装箱清单 (12)产品保修卡 (13)一.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气体:烷类等可燃气体及酒精、汽油等挥发性有机物可燃蒸气 检测原理:催化燃烧式 采样方式:扩散式测量范围:0~100%LEL 报警设定值:低限 25%LEL 高限 50%LEL 报警误差:±3%LEL示值误差:±5%LEL (控制器上显示) 响应时间:≤30S 工作电压:DC24±6 V功 耗:1W (DC24V )信号传输距离:≤1500m (2.5 mm 2) 防护等级:IP66防爆等级:Exd ⅡCT6信号传输方式:四总线(信号线:S1、S2;电源线:GND 、+24V ) 传感器使用寿命:三年(典型值)使用环境:温度-40℃~+70℃,湿度≤93%RH ,压力86kPa ~106kPa 存储温度:-25℃~+55℃出线孔连接螺纹:G3/4″管螺纹(内) 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二.主要特点z 可以采用集中总线供电也可采用独立区域供电;z 能够在工业环境下对爆炸下限范围内的可燃气体进行监测和报警,能将现场气体浓度信息实时传输给控制器;z 采用单片计算机技术和高灵敏抗中毒型气体传感器,能自动适应环境的变化,自动补偿传感器灵敏度衰减,保持较高的报警灵敏度;z 具备识别传感器故障及提供高浓度气体超限保护的能力;z 当传感器由于老化而可能失去功能时,探测器能自动识别并报警,有效避免漏报;z 每一探测器都有内置唯一的电子串号,无需拨码,避免了拨码开关的机械故障带来的系统不稳定; z 先进的贴片工艺及一体化设计,提高了性价比和可靠性;三.使用场所探测器为防爆产品,可安装于石油化工天然气生产及储运设施、工业生产车间、锅炉房、储气站、厨房等可能有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所。
烟雾报警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家庭烟雾报警系统的设计指导老师海洁职称讲师家庭烟雾报警系统的设计摘要随着现代家庭用火、用电量的增加,家庭火灾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烟雾报警器也随之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合。
我国的烟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其智能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且烟雾报警器种类比较多,主要是分立器件和单片机控制的烟雾报警。
鉴于目前家庭中的烟雾问题而设计的家庭烟雾智能报警系统设计,本设计是基于AT89S52单片机的烟雾报警器。
它主要是利用单片机的稳定性及设计简单实用,通过每个的独立电路组合起来组成一个以单片机为核心的烟雾报警电路。
其中有单片机的最小系统,MQ2气敏传感器,报警电路,实现对家庭烟雾的监测,及时避免由于烟雾造成的财才和人们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单片机/传感器/报警Home Smoke Alarm SystemABSTRACTWith the modern family the use of fir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ncreases, households are more frequent fires. Smoke alarm also will be widely used in various occasions. Our smoke alarm control system from scratch, from the simple to the complex process of development, the increasingly high level of intelligence, and more types of smoke alarms, mainly discrete devices and smoke alarms SCM . Given the current smog problem in the family home designed for intelligent smoke alarm system, this design is based on the AT89S52 microcontroller smoke alarm. It takes the single chip design is simple and practical stability and through the combination of each independent circuit to form a single chip as the core of the smoke alarm circuit. Including the smallest single chip system, MQ2 gas sensors, alarm circuit, the monitoring of the family smoke, in time to avoid the smoke was caused by financial and human lives.KEY WORDS MCU ,sensor ,alarm目录中文摘要 (I)英文摘要 (II)1绪论 (1)1.1论文研究来源、目的和意义 (1)1.2设计要求 (1)1.3设计方案 (2)1.3.1气敏传感器驱动555震荡报警 (2)1.3.2单片机检测气敏传感器再驱动蜂鸣器报警 (4)2硬件设计 (6)2.1烟雾传感器 (6)2.1.1光电烟雾报警IC种类 (6)2.1.2BL59A66光电烟雾报警器 (6)2.1.3离子烟雾报警IC (7)2.1.4KT-601型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8)2.1.5MF8892型烟雾检测仪 (8)2.1.6KING-01型可燃气体检测仪 (8)2.1.7 GS-1型火警报警器 (9)2.1.8MQ2型气敏传感器 (9)2.2主控制器AT89S52 (11)2.3ADC0804 (13)2.4电源电路 (15)2.5报警驱动电路 (16)3系统软件设计 (17)3.1软件流程图 (17)3.2K EIL U V ISION3软件环境简介 (17)总结 (20)致谢 (21)参考文献 (22)附录 (23)1 绪论1.1 论文研究来源、目的和意义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巨大的隐患由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产生。
GB15322—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322—94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2—22批准1995—10—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可燃气体危险场所使用的可燃气体(蒸汽)探测器,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探测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GB 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3 术语3.1 报警设定值(alarm set value)预置的可燃气体报警浓度。
3.2报警动作值(alarm operation value)探测器报警时的可燃气体浓度。
3.3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探测器从清洁空气中瞬间暴露在试验气体中,直到发出报警时的时间间隔。
3.4 多用型探测器(general purpose detector)能够响应两种以上可燃气体的探测器。
3.5 单一型探测器(selectable detector)只能响应一种可燃气体的探测器。
4 技术要求4.1 当被监测区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
4.2 贮存探测器按5.2.1条进行断电贮存试验后,通电检查其功能应正常。
4.3 方位对于扩散式探测器,分别在其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旋转45°,测得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5%LEL。
注:LEL=Low Explosion Limit 爆炸下限。
4.4 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可调,低限报警设定值应设置在25%LEL或以下;带有两段报警者,其高限报警设定值应设置在50%LEL。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报警动作值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3%LEL。
4.5报警重复性探测器实测6次报警动作值,每次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土3%LEL。
4.6 报警响应时间探测器的低限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高限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50s。
城镇燃气及燃器具标准精选(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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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烟雾报警器
毕业设计设计烟雾报警器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作为获取信息的手段——传感器技术得到了显著的进步,其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对其要求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迫切。
传感器技术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因此,了解并掌握各类传感器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特性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提高对传感器的认识和了解,尤其是对烟雾传感器的深入研究以及其用法与用途,基于实用、广泛和典型的原则而设计了本系统。
本文利用单片机结合传感器技术而开发设计了这一烟雾监控系统。
本论文以电阻式烟雾传感器和单片机技术为核心并与其他电子技术相结合,设计出一种技术水平较好的烟雾报警器。
其中选用MQ-2型半导体可燃气体敏感元件烟雾传感器实现烟雾的检测,具有灵敏度高、响应快、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而且价格低廉,使用寿命长。
选用的STC12C5410AD单片机,其整合了A/D转换、硬件乘法器、硬件脉宽调制器等资源,具有高速、低功耗、超强抗干扰等优点,是目前同类技术中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以STC12C5410AD单片机和MQ-2型半导体电阻式烟雾传感器为核心设计的烟雾报警器可实现声光报警、故障自诊断、浓度显示、报警限设置、延时报警及与上位机串口通信等功能。
是一种结构简单、性能稳定、使用方便、价格低廉、智能化的烟雾报警器。
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烟雾,报警器,STC12C5410,传感器AbstractWhile “information age” the arrival, obtained the remarkable progress as the gain information method - - sensor technology, its application domain is more and more widespread, is more and more high to its request, the demand is more and more urgent.The sensor technology has become weighs one of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evel of development important symbols.Therefore, understood and grasps each kind of sensor the basic structure, the principle of work and the characteristic is extremely important.In order to enhance to the sensor understanding and the understanding, in particular to the smog sensor thorough research as well as its usage and the use, based on practical, widespread and the model principle has designed this system.This article used the monolithic integrated circuit union sensor technology to develop has designed this smog supervisory system.。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0号——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等1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0号——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等1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7.19
•【文号】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0号
•【施行日期】2013.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国家标准公告
(2013年第10号)
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等1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等186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备注: GB/T 20501.1-2006、GB/T 20501.2-2006已全部被代替完。
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94)
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9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322-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可燃气体危险场所使用的可燃气体(蒸汽)探测器,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探测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GB 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3 术语3.1 报警设定值预置的可燃气体报警浓度。
3.2 报警动作值探测器报警时的可燃气体浓度。
3.3 响应时间探测器从清洁空气中瞬间暴露在试验气体中,直到发出报警时的时间间隔。
3.4 多用型探测器能够响应两种以上可燃气体的探测器。
3.5 单一型探测器只能响应一种可燃气体的探测器。
4 技术要求4.1 当被监测区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
4.2 贮存探测器按5.2.1 条进行断电贮存试验后,通电检查其功能应正常。
4.3 方位对于扩散式探测器,分别在其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旋转45°,测得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注:LEL=Low Explosion Limit 爆炸下限。
4.4 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可调,低限报警设定值应设置在25% LEL 或以下;带有两段报警者,其高限报警设定值应设置在50%LEL。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报警动作值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4.5 报警重复性探测器实测6 次报警动作值,每次同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4.6 报警响应时间探测器的低限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高限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50s。
4.7 全量程指示偏差对于带有计量检测功能的探测器,每一刻度下测出的测示值同相应的试验气体浓度之差不应超过±5%LEL。
4.8 高速气流扩散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
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只,其中2只作为检验样品,2只作为备用样品。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口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限值换算
目录一、可燃气控测器单位含义 (2)二、一氧化碳探测器单位含义 (3)三、国家标准 (3)四、探测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五、探头分布图 (5)一、可燃气探测器单位0-100 LEL% 的含义“LEL”是指爆炸下限,它是针对可燃气体的一个技术词语。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简称"LEL"。
英文:Lower Explosion Limited。
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值时,我们称这个场所可燃气环境爆炸危险度为百分之百,即100%LEL。
如果可燃气体含量只达到其爆炸下限的百分之十,我们称这个场所此时的可燃气环境爆炸危险度为10%LEL;对环境空气中可燃气的监测,常常直接给出可燃气环境危险度,即该可燃气在空气中的含量与其爆炸下限的百分比来表示:[%LEL];所以,这种监测有时也被称作“测爆”,所用的监测仪器也称“测爆仪”。
具体指标如下: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可燃气体浓度≤ 爆炸下限20 % (体积比,下同);若使用其他化学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小于10%、≥4%时,其浓度应小于%;当爆炸下限小于4%、≥1%时,其浓度应小于%。
若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可燃气体,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气体检测仪的检测范围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简称“UEL”。
英文:Upper Explosion Limited。
爆炸下限LEL是可燃气体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检测仪的一个重要指标。
如果环境中的可燃气体处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并有以下三个条件成立,就会发生爆炸。
1 可燃物(燃气);2 助燃物(氧气);3 点火源(温度)。
报警浓度一般设定在爆炸下限的“25%LEL”以下。
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的通常设有两个报警点(具体值与报警主机的型号有关):“10%LEL”为一级报警,“25%LEL”为二级报警。
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限值换算
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限值换算目录一、可燃气控测器单位含义 (2)二、一氧化碳探测器单位含义 (3)三、国家标准 (3)四、探测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五、探头分布图 (5)一、可燃气探测器单位0-100 LEL% 的含义“LEL”是指爆炸下限,它是针对可燃气体的一个技术词语。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简称"LEL"。
英文:Lower Explosion Limited。
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值时,我们称这个场所可燃气环境爆炸危险度为百分之百,即100%LEL。
如果可燃气体含量只达到其爆炸下限的百分之十,我们称这个场所此时的可燃气环境爆炸危险度为10%LEL;对环境空气中可燃气的监测,常常直接给出可燃气环境危险度,即该可燃气在空气中的含量与其爆炸下限的百分比来表示:[%LEL];所以,这种监测有时也被称作“测爆”,所用的监测仪器也称“测爆仪”。
具体指标如下: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可燃气体浓度≤ 爆炸下限 20 % (体积比,下同);若使用其他化学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小于10%、≥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小于4%、≥1%时,其浓度应小于0.2%。
若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可燃气体,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气体检测仪的检测范围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简称“UEL”。
英文:Upper Explosion Limited。
爆炸下限LEL是可燃气体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检测仪的一个重要指标。
如果环境中的可燃气体处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并有以下三个条件成立,就会发生爆炸。
1 可燃物(燃气);2 助燃物(氧气);3 点火源(温度)。
报警浓度一般设定在爆炸下限的“25%LEL”以下。
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的通常设有两个报警点(具体值与报警主机的型号有关):“10%LEL”为一级报警,“25%LEL”为二级报警。
消防安全标准精选(最新)
消防安全标准精选(最新)G795《GB/T 795-2008 卤代烷灭火系统及零部件》G803《GB/T 803-2008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G3445《GB 3445-2005 室内消火栓》G3446《GB 3446-2013 消防水泵接合器》G4066.1《GB 4066.1-2004 干粉灭火剂 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G4066.2《GB 4066.2-2004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G4327《GB/T 4327-2008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G4351.1《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l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4351.2《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G4351.3《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G4396《GB 4396-2005 二氧化碳灭火剂》G4397《GB4397-1998 手提式1211灭火器》G4398《GB4398-1999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G4402《GB4402-1999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G4452《GB 4452-2011 室外消火栓》G4715《GB 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4716《GB 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4717《GB 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G4968《GB/T 4968-2008 火灾分类》G5135.1《GB5135.1-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洒水喷头》G5135.2《GB5135.2-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G5135.3《GB5135.3-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3部分:水雾喷头》G5135.4《GB5135.4-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G5135.5《GB5135.5-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G5135.6《GB5135.6-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6部分:通用阀门》G5135.7《GB5135.7-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G5135.8《GB5135.8-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8部分:加速器》G5135.9《GB 5135.9-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G5135.10《GB 5135.10-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G5135.11《GB 5135.11-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G5135.12《GB 5135.12-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G5135.13《GB 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G5135.14《GB 5135.14-20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G5135.15《GB 5135.15-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G5135.16《GB 5135.16-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5135.17《GB 5135.17-20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G5135.18《GB/T 5135.18-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G5135.19《GB/T 5135.19-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5135.20《GB/T 5135.20-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 涂覆钢管》G5135.21《GB 5135.21-20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5907.1《GB/T 5907.1-2014 消防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G5907.2《GB/T 5907.2-2015 消防词汇 第2部分:火灾预防》G5907.3《GB/T 5907.3-2015 消防词汇 第3部分:灭火救援》G5907.4《GB/T 5907.4-2015 消防词汇 第4部分:火灾调查》G5907.5《GB/T 5907.5-2015 消防词汇 第5部分:消防产品》G5908《GB 5908-2005 石油储罐阻火器》G6245《GB 6245-2006 消防泵》G6246《GB 6246-2011 消防水带》G6969《GB 6969-2005 消防吸水胶管》G7633《GB/T 7633-2008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7956.1《GB 7956.1-2014 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7956.2《GB 7956.2-2014 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G7956.3《GB 7956.3-2014 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G8109《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G8181《GB 8181-2005 消防水枪》G12474《GB/T 12474-2008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G12513《GB/T 12513-2006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12514.1《GB 12514.1-2005 消防接口: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G12514.2《GB 12514.2-2006 消防接口: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12514.3《GB 12514.3-2006 消防接口: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12514.4《GB 12514.4-2006 消防接口: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12553《GB/T 12553-2005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12791《GB 12791-2006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G12951《GB12951-1996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用镅241α放射源的技术条件》G12955《GB 12955-2008 防火门》G12978《GB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13347《GB/T 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G13365《GB 13365-200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G13464《GB/T 13464-2008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G13495.1《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14003《GB14003-200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G14102《GB/T14102-2005 防火卷帘》G14287.1《GB 14287.1-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14287.2《GB 14287.2-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14287.3《GB 14287.3-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14287.4《GB 14287.4-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G14561《GB14561-2003 消火栓箱》G15060《GB15060-2002 磷酸铵干粉灭火剂》G15090《GB 15090-2005 消防软管卷盘》G15308《GB 15308-2006 泡沫灭火剂》G15322.1《GB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15322.2《GB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15322.3《GB15322.3-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15322.4《GB15322.4-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15322.5《GB15322.5-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15322.6《GB15322.6-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15630《GB/T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15631《GB 15631-2008 特种火灾探测器》G15930《GB/T 15930-2007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16172《GB/T 16172-2007 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G16280《GB 16280-201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16281《GB 16281-2010 火警受理系统》G16282《GB16282-1996 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16590.1《GB/T16590.1-1996 消防用不可折叠型橡胶和塑料软管:轴卷半硬性软管》G16668《GB 16668-2010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16669《GB 16669-2010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16670《GB 16670-2006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16806《GB 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6G16807《GB 16807-2009 防火膨胀密封件》G16808《GB 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16809《GB 16809-2008 防火窗》G16810《GB/T 16810-2006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16838《GB 1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G16840《GB16840.1~4-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G16840.1《GB/T 16840.1-2008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G16840.5《GB/T 16840.5-2012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电气火灾物证识别和提取方法》G16840.6《GB/T 16840.6-2012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SEM微观形貌分析法》G17428《GB/T17428-1998 通风管道的耐火试验方法》G17427《GB17427-1998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G17429《GB 17429-2011 火灾显示盘》G17591《GB/T 17591-2006 阻燃织物》G17802《GB/T17802-1999 可燃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G17835《GB 17835-2008 水系灭火剂》G17906《GB/T17906-1999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G17945《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18294.1《GB/T 18294.1-2013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紫外光谱法》G18294.2《GB/T 18294.2-2010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薄层色谱法》G18294.3《GB/T 18294.3-2006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气相色谱法》G18294.4《GB/T 18294.4-2007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18294.5《GB/T 18294.5-2010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5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18294.6《GB/T 18294.6-2012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红外光谱法》G18428《GB 18428-2010 自动灭火系统用玻璃球》G18614《GB 18614-2012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G19156《GB19156-2003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G19157《GB19157-2003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19572《GB 19572-2013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19880《GB 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20031《GB 20031-2005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20128《GB 20128-2006 惰性气体灭火剂》G20162《GB/T 20162-2006 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G20284《GB/T 20284-2006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G20285《GB/T 20285-2006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G20286《GB 20286-200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20487《GB/T 20487-2006 城市火险气象等级》G20517《GB 20517-2006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20702《GB/T 20702-2006 气体灭火剂灭火性能测试方法》G20829《GB/T 20829-2007 船舶固定式气溶胶灭火系统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21976.1《GB 21976.1-2008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G21976.2《GB 21976.2-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21976.3《GB 21976.3-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G21976.4《GB 21976.4-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G21976.5《GB 21976.5-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21976.6《GB 21976.6-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G21976.7《GB 21976.7-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G22134《GB 22134-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22370《GB 22370-2008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G23757《GB 23757-2009 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G24572.1《GB/T 24572.1-2009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G24572.2《GB/T 24572.2-2009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G24572.3《GB/T 24572.3-2009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G24572.4《GB/T 24572.4-2009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G24572.5《GB/T 24572.5-2013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G24573《GB/T 24573-2009 金库和档案室门耐火性能试验方法》G24978《GB/Z 24978-20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G24979《GB/Z 24979-2010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G25012《GB/T 25012-2010 船舶A类机器处所固定式局部水基灭火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25113《GB 25113-2010 移动消防指挥中心通用技术要求》G25200《GB 25200-2010 干粉枪》G25201《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25202《GB 25202-2010 泡沫枪》G25203《GB 25203-2010 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25204《GB 25204-2010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25205《GB/T 25205-2010 雨淋喷头》G25208《GB/T 25208-2010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G25506《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25971《GB 25971-2010 六氟丙烷(HFC236fa)灭火剂》G25972《GB 25972-2010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26783《GB 26783-2011 消防救生照明线》G26785《GB/T 26785-2011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26851《GB 26851-2011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G26875.1《GB 26875.1-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26875.2《GB 26875.2-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G26875.3《GB/T 26875.3-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G26875.4《GB/T 26875.4-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4部分:基本数据项》G26875.5《GB 26875.5-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G26875.6《GB 26875.6-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G26875.7《GB/T 26875.7-2015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G26875.8《GB/T 26875.8-2015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G27897《GB 27897-2011 A类泡沫灭火剂》G27898.1《GB 27898.1-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G27898.2《GB 27898.2-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27898.3《GB 27898.3-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G27898.4《GB 27898.4-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4部分: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G27898.5《GB 27898.5-2011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5部分:消防双动力给水设备》G27901《GB 27901-2011 移动式消防排烟机》G27902《GB/T 27902-2011 电气火灾模拟试验技术规程》G27904《GB/T 27904-2011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G27905.2《GB/T 27905.2-2011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G27905.3《GB/T 27905.3-2011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G27905.4《GB/T 27905.4-2011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27905.5《GB/T 27905.5-2011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G27906《GB/T 27906-2011 救生抛投器》G28184《GB 28184-201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28440《GB 28440-2012 消防话音通信组网管理平台》G28735《GB 28735-2012 消防用开门器》G28752《GB/T 28752-2012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G29174《GB/T 29174-2012 物质恒温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G29175《GB/T 29175-2012 消防应急救援 技术训练指南》G29176《GB/T 29176-2012 消防应急救援 通则》G29177《GB/T 29177-2012 消防应急救援 训练设施要求》G29178《GB/T 29178-2012 消防应急救援 装备配备指南》G29179《GB/T 29179-2012 消防应急救援 作业规程》G29180.2《GB/T 29180.2-2012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G29837《GB 29837-2013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30122《GB 30122-2013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G31252《GB 31252-2014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G31419《GB/T 31419-2015 火灾逃生面具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G31431《GB/T 31431-2015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G31540.1《GB/T 31540.1-2015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G31540.2《GB/T 31540.2-2015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G31540.3《GB/T 31540.3-2015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G31540.4《GB/T 31540.4-2015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G31592《GB/T 31592-2015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G31593.1《GB/T 31593.1-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G31593.2《GB/T 31593.2-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G31593.3《GB/T 31593.3-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31593.4《GB/T 31593.4-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G31593.5《GB/T 31593.5-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G31593.6《GB/T 31593.6-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31593.7《GB/T 31593.7-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G31593.8《GB/T 31593.8-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G31593.9《GB/T 31593.9-2015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50016《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50067《GB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50084《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116《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50151《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160《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50166《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50193《GB 50193-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年版)G50219《GB 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229《GB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50261《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50263《GB50263-19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50281《GB50281-19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50284《GB 50284-2008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50313《GB 50313-20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50347《GB 50347-2004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351《GB 50351-2014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50354《GB 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50370《GB 50370-2006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414《GB 50414-2007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50440《GB 50440-2007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G50444《GB 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50720《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50898《GB 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50974《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51080《GB 51080-2015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HB7044《HB 7044-1994 软管、硬管组件的防火试验》GA6《GA6-2004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GA7《GA/T7-2004 消防手套》GA13《GA13-2006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GA30.1《GA30.1-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消防气压给水设备》GA30.2《GA30.2-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30.3《GA 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GA30.4《GA 30.4-2008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GA44《GA44-2004 消防头盔》GA61《GA/T 61-2010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86《GA 86-2009 简易式灭火器》GA93《GA/T93-2004 防火门闭门器》GA95《GA 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114《GA/T114-2003 消防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A124《GA 124-2013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131《GA/T131-1996 消防车产品质量定期检查试验规程》GA137《GA 137-2007 消防梯》GA139《GA/T139-2009 灭火器箱》GA185《GA 185-2014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211《GA 211-2009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GA227《GA/T227-1999 火灾探测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A228《GA/T228-1999 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A229《GA/T229-1999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GA303《GA/T303-2001 软质阻燃聚氨脂泡沫塑料》GA304《GA/T304-2001 硬聚氯乙烯建筑排水管道阻火圈》GA305《GA/T305-2001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GA306.1《GA 306.1-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GA306.2《GA 306.2-2007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GA400《GA/T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其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401《GA 401-2002 消防员呼救器》GA402《GA 402-2002 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GA411《GA 411-2003 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GA412《GA/T412-2003 后援消防车》GA413《GA/T413-2003 救生缓降器》GA478《GA478-2004 电缆用阻燃包带》GA479《GA479-2004 耐火电缆槽盒》GA386《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GA411《GA411-2003 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GA412《GA/T412-2003 后援消防车》GA413《GA/T413-2003 救生缓降器》GA442《GA 442-2003 照明消防车》GA480.1《GA480.1-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GA480.2《GA480.2-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常规消防安全标志》GA480.3《GA480.3-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蓄光消防安全标志》GA480.4《GA480.4-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GA480.5《GA480.5-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荧光消防安全标志》GA480.6《GA480.6-2004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搪瓷消防安全标志》GA481《GA481-2004 排烟阀(口)》GA494《GA494-2004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495《GA495-2004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498《GA 498-201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GA499.1《GA499.1-2004 气溶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500《GA500-2004 气溶胶灭火剂》GA502《GA502-2004 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GA503《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4《GA504-2004 阻燃装饰织物》GA505《GA/T505-2004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GA506《GA/T506-2004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GA533《GA 533-2012 挡烟垂壁》GA534《GA/T 534-2005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GA536.6《GA/T 536.6-2010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液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GA536.7《GA/T 536.7-2013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GA578《GA/T 578-2005 超细干粉灭火器》GA579《GA/T 579-2005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GA587《GA 587-200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8《GA 588-2005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602《GA 602-2013 干粉灭火装置》GA603《GA 603-2006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GA604《GA/T 604-2006 消防安全系统技术框架结构》GA605《GA/T 605-2006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数据格式》GA620《GA/T 620-2006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GA621《GA/T 621-2006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GA622《GA/T 622-2006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GA623《GA/T 623-2006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630《GA 630-2006 消防腰斧》GA631《GA 631-2006 消防救生气垫》GA632《GA 632-2006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GA633《GA 633-2006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A634《GA 634-2006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GA635《GA/T 635-2006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GA636《GA/T 636-2006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GA653《GA 653-2006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4《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703《GA 703-2007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7《GA/T 707-2007 消防监督检查员岗位资格条件》GA714《GA/T 714-2007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GA767《GA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8《GA 768-2008 消防摩托车》GA812《GA/T 812-2008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GA817《GA 817-2009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A834《GA 834-2009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GA835《GA 835-200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GA836《GA 836-200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9《GA 839-2009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GA846《GA 846-2009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GA847《GA/T 847-2009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GA868《GA 868-2010 分水器和集水器》GA869《GA 869-2010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GA875《GA/T 875-2010 火场通信控制台》GA892.1《GA 892.1-2010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A979《GA 979-2012 D类干粉灭火剂》GA982《GA 982-2012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GA999《GA/T 999-2012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 热烟实验法》GA1025《GA 1025-2012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GA1034《GA/T 1034-2012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GA1035《GA 1035-2012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GA1036《GA/T 1036-2012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GA1038.1《GA/T 1038.1-2012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GA1038.2《GA/T 1038.2-2012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GA1038.3《GA/T 1038.3-2012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GA1131《GA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49《GA 1149-2014 细水雾灭火装置》GA1151《GA/T 1151-2014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GA1167《GA 1167-2014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GA1190《GA/T 1190-2014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GA1191《GA/T 1191-2014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GA1203《GA 1203-2014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GA1204《GA 1204-2014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GA1205《GA 1205-2014 灭火毯》GA1214《GA/T 1214-2015 消防装备器材编码方法》GA1250《GA/T 1250-2015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AQ1044《AQ 1044-2007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JT558《JT558-2004 船舶消防演习操作规程》CE154《CECS154:-2003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156《CECS 156:2004 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169《CECS 169:2004 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189《CECS 189:2005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CE213《CECS 213:2012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219《CECS 219:2007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229《CECS 229:2008 自动水灭火系统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234《CECS 234: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CPVC管管道技术规程》CE245《CECS 245:2008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252《CECS 252:2009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263《CECS 263:2009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292《CECS 292:2011 气体消防设施选型配置设计规程》CE312《CECS 312:2012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322《CECS 322-2012 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CE345《CECS 345:2013 探火管灭火装置技术规程》CE359《CECS 359-2014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386《CECS 386-2014 外储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394《CECS 394-2015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规程》SH3125《SH3125-2001 石油化工防火堤设计规范》SH3137《SH3137-2003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SY6306《SY/T6306-1997 易燃可燃液体常压储罐的内外灭火》SY6319《SY/T6319-1997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SY6655《SY/T 6655-2006 石油产品储罐通风口阻火器推荐作法》SY6670《SY/T 6670-2006 油气田消防站建设规范》TB10063《TB 10063-2007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YB4125《YB/T 4125-2005 冶金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YB4356《YB/T 4356-2013 钢铁企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规范》YB4357《YB 4357-2013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及施工规范》 YD1113《YD/T1113-2001光缆护套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特性》YD1114《YD/T1114-2001无卤阻燃光缆》LY1063《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1627《LY/T1627-2005 中国森林火灾编码》LY1679《LY/T 1679-2006 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JJF1368《JJF1368-2012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JJF1384《JJF 1384-2012 开口/闭口闪点测定仪校准规范》。
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限值换算
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限值换算目录一、可燃气控测器单位含义 (2)二、一氧化碳探测器单位含义 (3)三、国家标准 (3)四、探测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五、探头分布图 (5)一、可燃气探测器单位0-100 LEL% 的含义“LEL”是指爆炸下限,它是针对可燃气体的一个技术词语。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简称"LEL"。
英文:Lower Explosion Limited。
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值时,我们称这个场所可燃气环境爆炸危险度为百分之百,即100%LEL。
如果可燃气体含量只达到其爆炸下限的百分之十,我们称这个场所此时的可燃气环境爆炸危险度为10%LEL;对环境空气中可燃气的监测,常常直接给出可燃气环境危险度,即该可燃气在空气中的含量与其爆炸下限的百分比来表示:[%LEL];所以,这种监测有时也被称作“测爆”,所用的监测仪器也称“测爆仪”。
具体指标如下: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可燃气体浓度≤ 爆炸下限 20 % (体积比,下同);若使用其他化学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小于10%、≥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小于4%、≥1%时,其浓度应小于0.2%。
若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可燃气体,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气体检测仪的检测范围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简称“UEL”。
英文:Upper Explosion Limited。
爆炸下限LEL是可燃气体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检测仪的一个重要指标。
如果环境中的可燃气体处于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并有以下三个条件成立,就会发生爆炸。
1 可燃物(燃气);2 助燃物(氧气);3 点火源(温度)。
报警浓度一般设定在爆炸下限的“25%LEL”以下。
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的通常设有两个报警点(具体值与报警主机的型号有关):“10%LEL”为一级报警,“25%LEL”为二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