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供热采暖协议书
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编号:FS-DY-20261 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合同编号:_____签约地点:_____签约时间:_____供热人:_____用热人:_____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一)用热地点: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
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处。
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通用8篇)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通用8篇)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篇1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供热人:_________用热人:_________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气性质和用气量(一)用热地点: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
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_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
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随着冬季的临近,北京市的气温逐渐下降,供热采暖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对于非居民用户来说,签订供热采暖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就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指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户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供热单位向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责任等事项。
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商业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他们的供热需求与居民用户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来保障双方权益。
在签订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供热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供热单位应明确向非居民用户提供的供热服务范围,包括供热时间、温度要求、供热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同时,还需要约定供热服务的标准,如供热设备的效率要求、热力站的运行指标等。
这些都是保障供热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费用通常是按照实际用热量进行计费的,因此需要明确计量方法和计费标准。
供热单位可以通过安装热量表等设备来实现对非居民用户的实时计量,从而确保费用的准确性。
另外,还需要约定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这些都是为了方便双方的合作和交流。
此外,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还需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热单位应履行供热责任,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热服务的稳定性。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以解决非居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非居民用户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使用供热设备,遵守供热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双方应共同维护供热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最后,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还需要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供热单位和非居民用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违约行为,因此需要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补偿方式。
同时,还需要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解决等。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指由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户签订的一种合同,旨在规定供热单位提供热力资源给非居民用户使用的相关事宜。
采暖合同对供热单位和非居民用户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供热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一份关于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甲方(供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非居民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供热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就供热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同内容及签订时间1.1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乙方提供供热服务,保障乙方的采暖需求。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到期自动终止,除非另有约定。
第二条供热范围和方式2.1 供热范围:甲方将向乙方提供_______地区的供热服务,确保供热范围内的建筑物可以正常使用。
2.2 供热方式:甲方将采用_______方式向乙方供热,具体供热参数以甲方出具的供热计量表为准。
第三条供热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供热费用: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供热计量表,根据实际热量消耗支付供热费用。
3.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前一个月的供热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
第四条热力质量及供热安全4.1 热力质量:甲方将确保供热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供热质量。
4.2 供热安全:甲方将采取措施确保供热设备和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保障供热系统的正常供热。
第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同意,如需变更本合同内容,应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变更合同生效前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5.2 双方同意,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通过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6.2 未按时支付供热费用的,乙方需支付延迟支付费用。
西安供热采暖合同范本

西安供热采暖合同范本公司名称:[供热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姓名:[用户姓名]地址:[用户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面积及用热性质1. 乙方用热地点位于[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用热性质为[居民/非居民]。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用热面积及用热性质等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二条供热采暖期限及质量1. 本采暖期自当年[起始日期]至次年[结束日期]。
2.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西安市有关规定及标准,保证供热质量。
在供热期内,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应低于18℃,其他部位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第三条供热价格及缴费方式1. 供热价格按照西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本采暖期供热价格为[价格]元/平方米·采暖期。
2. 乙方应在每年[缴费日期]前向甲方缴纳本采暖期的采暖费用。
缴费方式为[具体缴费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支付等]。
3. 如乙方逾期未缴纳采暖费用,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采暖费用。
2. 按照国家和西安市有关规定及标准,为乙方提供稳定、连续的供热服务,并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3. 因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暂停供热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及时恢复供热。
4. 建立供热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和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享受甲方提供的供热服务,并对供热质量进行监督。
2. 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采暖费用。
3. 不得擅自改变用热性质、扩大用热面积或私自安装、改装、拆除供热设施。
4. 配合甲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向乙方供热,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退还相应的采暖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1. 引言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气候寒冷,冬季供热是居民和非居民都必需的基本服务,供热合同是居民和非居民与供热部门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
本文档将重点讨论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2. 背景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北京市供热部门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非居民用户之间签订的,规定供热服务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合同。
其目的是确保供热服务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热市场秩序。
3. 合同主要内容3.1 服务范围和标准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包括供热的起止时间、供热温度、供热面积等。
特别是对于非居民用户,由于其供热需求较大,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服务的容量和质量要求。
3.2 供热价格和计费方式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价格和计费方式,包括供热费的计算方法、付费周期和付费方式等。
供热价格的确定应遵循市场原则,保证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合理安排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费用。
3.3 合同期限和解除条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款。
期限通常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应在合同中详细说明,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3.4 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的方式。
对于违约行为,合同应明确规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和赔偿金额。
对于争端解决,一般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4. 注意事项4.1 合同语言清晰明确合同的语言应清晰明确,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法律术语,以便用户能够理解合同内容。
4.2 合同中的权益保障合同应保障非居民用户的权益,在供热服务范围、质量、价格等方面不得歧视,确保公平公正。
4.3 合同的签署和备案合同的签署应由供热部门和非居民用户共同进行,并在双方签字后备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5. 结论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保障非居民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热服务的范围和标准、供热价格和计费方式、合同期限和解除条款、违约责任和争端解决的方式等内容。
2024年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2024年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甲方(供热单位):___________
乙方(非居民用户):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为明确供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热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合同。
二、供热服务内容
1. 供热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供热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热面积和热量标准支付供热费用。
三、供热费用结算方式
1. 供热费用按照实际供热面积和热量消耗量计算,并按月/季度结算。
2. 供热费用应于每月/季度______日前结清。
四、供热设备维护与保养
1. 供热单位应定期对供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乙方应协助供热单位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清理供热设备周围杂物。
五、责任与义务
1. 供热单位要求乙方配合供热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 乙方应保持供热设备周围通道畅通,确保供热设备安全使用。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或解除。
2. 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供热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2024年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概述在北京市,对于非居民消费者(如酒店、购物中心、医院、写字楼等),若需要使用供热采暖服务,则需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采暖合同。
此文档将介绍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内容甲方和乙方甲方指供热企业,乙方指需求供热采暖服务的非居民消费者。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括对乙方所提供的建筑物、场地进行供热采暖服务,并负责相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约定的时间。
如果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则双方应提前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合同修改。
支付方式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供热服务费用。
支付方式可分为两种:1.预付费方式:乙方需提前缴纳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之后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缴或退款。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需每月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向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采暖费用和其他与采暖相关的费用。
采暖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一方也有权采取补救措施,要求违约方赔偿造成损失的相关费用。
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取消供热服务;•排除合同所规定的责任范围外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纠纷解决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行使司法救济。
结论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是保障供热服务的有效手段。
通过建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支付方式、服务费用、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等方面的约定,可以便于双方进行合作、维护各自的权益。
因此,签订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
黑龙江省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详细版

编号:JY-HT-04339黑龙江省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详细版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from damage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黑龙江省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详细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填写说明1.合同空白处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2.字迹清楚,页面整洁;3.合同条款中有选择项的,在选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在否定的项目前的括号内划×;4.合同中没有填写的空白处,用删除线划掉。
供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种类(一)用热种类:(___)采暖用热;(___)工业用汽。
(二)用热地点:_____(三)用热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建筑面积;(___)使用面积。
折合标准收费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用蒸汽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吉焦),每月按实际供用蒸汽量核算费用。
详见面积计算表。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有效期内,用热种类属于采暖用热的,由甲方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用热种类属于工业用蒸汽的,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热期限为乙方供热。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

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6篇篇1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政治中心,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拥有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在北京,冬季的供暖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对于非居民单位来说,合理合法地签订供暖费合同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北京市非居民供暖费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签订供暖费合同是指供热单位与非居民单位签订的,约定供暖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事项的合同。
合同签订是双方自愿的过程,对于非居民单位来说,选择合法合规的供热单位,签订正规的供暖费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在签订合同之前,非居民单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合同内容1. 供热范围:合同应明确规定供热范围,包括哪些区域、哪些建筑物可以享受供暖服务。
2. 供暖服务内容:合同应明确规定供暖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供暖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供暖温度等。
3. 服务质量:合同应规定供暖单位对供热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等责任,确保供暖服务的质量。
4. 服务费用:合同应明确规定供暖费用的计费方式、支付方式、标准等。
5. 其他条款:合同还应包括其他涉及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条款,例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三、合同履行1. 供暖费用支付:非居民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及时支付供暖费用。
供热单位应提供合格的账单和发票,确保费用清晰透明。
2. 服务质量监督:非居民单位有权监督供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热单位沟通,要求解决。
3. 合同变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 合同解除: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1. 如供热单位未按时提供供暖服务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非居民单位有权要求供热单位赔偿损失。
2. 如非居民单位未按时支付供暖费用,供热单位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追讨欠款。
3.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规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城市非居民住宅的供用热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和保护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的权益,烟台市制定并实施了新的合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的新规,并对其中的关键点进行解析和说明。
合同概述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是指供热企业与城市非居民住宅使用单位之间签订的合作合同。
该合同规定了供热企业向城市非居民住宅提供热能的条件、价格、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规定了住宅使用单位对供热企业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主要内容1. 供热能源和设备根据烟台市的新规定,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明确规定了供热企业提供的热能源和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燃煤、天然气、油气、热泵等。
同时,合同中还规定了供热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更新等方面的责任。
2. 热量计算和结算方式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还明确了热量计算和结算方式。
热量的计算一般采用采暖面积和热负荷等方法,结算方式可以选择月结、季度结或年结等不同方式。
同时,合同还规定了供热企业和住宅使用单位对热量计算和结算方式的监督和审核机制。
3. 热费价格和调整机制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还明确了热费价格和调整机制。
合同规定了热费的计算方法和价格组成,包括供热能源成本、供热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管理费用等。
同时,合同还规定了热费的调整机制,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成本变化进行合理调整。
4. 供热质量和服务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重点规定了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合同明确了供热企业应提供稳定、安全、低碳、高效的供热服务,确保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热源的稳定供应。
同时,合同还规定了供热企业应提供的应急服务和解决投诉的机制,以满足住宅使用单位的需求。
总结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规的出台,为规范和保护供用热双方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热能源和设备、热量计算和结算方式、热费价格和调整机制,以及供热质量和服务等关键内容。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甲方(供热方):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用热方):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为了明确供用热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热地点、面积及用热性质1、供热地点:_____2、供热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3、用热性质:_____二、供热期限及质量1、供热期限: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执行,一般为当年的 11 月 16 日至次年的 3 月 31 日。
2、供热质量:在供热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室内温度不低于18℃。
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原因造成供热不达标的除外。
三、供热价格及费用结算1、供热价格:按照烟台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_____元/平方米·采暖期。
2、费用结算:乙方应当在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本采暖期的供热费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供热费用。
2、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为乙方供热。
3、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4、在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正常供热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供热。
5、建立健全供热服务制度,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处理乙方的咨询、投诉和报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保质、保量供热。
2、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供热费用。
3、不得擅自改变用热性质、扩大用热面积或者增加用热设备。
4、爱护供热设施,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损坏供热设施。
5、发现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律师修订版)

【律师修订版】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
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符合节能标准;□正在实施节能改造;□不符合节能标准;□其他:。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供热设施二次支线;□楼栋;□其他:。
第二条采暖期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调整应当按XXX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约定供暖时间为: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
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
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
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非居民供热合同模板

非居民供热合同模板前言。
本非居民供热合同模板旨在为供热单位和非居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达成供热协议提供统一规范,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热责任。
本合同由供热单位和用户协商一致后签订。
一、合同双方。
1. 供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用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供热范围和期限。
1. 供热范围,本合同约定供热范围为用户的建筑物及所属附属设施。
2. 供热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供热标准。
1. 室内温度,用户室内温度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规定。
2. 供热时间,根据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四、供热方式和质量。
1. 供热方式,集中供暖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2. 供热质量,供热单位应保证供热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五、供热价格和费用。
1. 供热价格,双方协商一致,按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2. 费用构成,包括供热费、运行费、维修费等。
3. 计价方式,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
六、供热单位的义务。
1. 按时、足量、按质供热。
2. 提供供热设施的维护和抢修服务。
3. 及时处理用户报修。
4. 提供供热相关技术支持。
七、用户的义务。
1. 缴纳供热费用。
2. 合理使用供热设施。
3. 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行。
4. 按时报修供热故障。
5. 配合供热单位进行设施维护和抢修。
八、验收和结算。
1. 供热验收,用户应在供热期开始后及时对供热质量进行验收。
2. 供热结算,双方应在供热期结束后对供热费用进行结算。
九、违约责任。
1. 供热单位违约,如因供热单位原因导致供热不合格或延误,供热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用户违约,如用户不按时缴纳供热费用或不配合供热单位工作,供热单位有权采取停供或其他措施。
十、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暖协议书范本

供暖协议书范本
根据《供暖协议书范本》,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暖范围: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包括住宅内的暖气在内的供暖服务。
供暖期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二、供暖方式:甲方将按照当地政府的供暖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为乙方提供充足、稳定的供暖服务。
三、供暖费用:供暖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为每平方米XX元/季度,按照住宅实际面积计算,每季度一次性支付。
四、供暖保障:甲方承诺在供暖期间内保证供暖设施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及时维修,确保乙方享受到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供暖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供暖设施的设置或操作,如有损坏需赔偿。
六、供暖期间维护:在供暖期间,甲方将派专业人员对供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供暖质量。
七、供暖期间变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供暖协议,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后才能生效。
八、供暖纠纷处理:对于因供暖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当地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处理。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供热方):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用热方):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非居民供热采暖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合同主体1.1 甲方为具备供热采暖资质的供热企业,负责为本合同约定的供热区域提供供热采暖服务。
1.2 乙方为非居民用热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供热采暖服务。
二、供热采暖范围及服务内容2.1 供热采暖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供热采暖范围为甲方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内,具体供热采暖地址为:_______。
2.2 服务内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以下供热采暖服务:(1)保证供热采暖期内,乙方所在区域的供热采暖温度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
(2)及时维修、养护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3)提供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供热采暖问题。
三、供热采暖费用3.1 供热采暖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供热采暖价格支付供热采暖费用,具体价格如下:(1)_______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_______元/月;(2)_______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_______元/月。
3.2 供热采暖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供热采暖费用,逾期未付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服务。
四、供热采暖期限4.1 供热采暖期限:本合同供热采暖期限为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2 供热采暖期限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或延后供热采暖期限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调整。
五、双方权利义务5.1 甲方权利:(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供热采暖费用;(2)对乙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3)对乙方供热采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 甲方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供热采暖服务;(2)保证供热采暖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行;(3)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供热采暖问题。
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

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如下:甲方(供暖方):乙方(受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暖时间和地点1. 供暖时间:自供暖季开始之日起至供暖季结束日止。
具体供暖日期和时间按照甲方制定的供暖计划执行。
2. 供暖地点:乙方指定的供暖房屋地址。
二、供暖方式和温度1. 供暖方式:甲方采用集中供暖方式为乙方提供供暖服务。
2. 供暖温度:供暖期间,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以内。
三、供暖设备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建筑构造下如下要求:(见附图)。
2. 乙方因取暖需要,应当设置以下取暖设备:(包括规格、数量、型号、质量等)。
四、供暖费用1. 供暖费用按照甲方制定的供暖费标准计算。
2. 乙方应在供暖季开始前支付供暖费用。
五、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暖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3.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供暖季开始之日起至供暖季结束日止。
甲方(供暖方):乙方(受热方):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以上为供暖合同协议书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需求和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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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
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
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
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符合节能标准;□正在实施节能改造;□不符合节能标准;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供热设施二次支线;□楼栋;第二条采暖期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质量要求及保障条件1.甲方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及相关设施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乙方运行调节方式的要求。
甲方需要调整运行工况的,应当符合乙方的运行调度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资料和实际用热状况,按国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热量指标,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热量,制定热能供应方案。
热能供应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建筑物所遵守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和耗热量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的热量调整等。
热能供应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暖,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
3.甲方(含甲方负责管理的采暖用户)按热能供应方案,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1.缴费标准(1)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元/吉焦)。
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热价标准的,应当按调价方案的规定计算采暖费。
(2)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时间的缴费标准:甲方应当缴纳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
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2.缴费期限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基本热费足额缴纳给乙方。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缴纳:□直接向乙方缴纳;4.双方应当在供暖起、止日,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进行书面确认。
5.热计量装置损坏、出现故障等不能正常计量时,甲方按热计量装置损坏前一个查表周期的日平均用热量计缴热计量装置损坏期间的采暖费。
6.甲乙双方对热计量装置计费数据产生争议的,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的规定解决。
经检测,热计量装置准确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热计量装置不准确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热计量装置。
第五条供热采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甲乙双方按分界点承担各自负责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
具体划分如下:(1)从热源至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之间的供热设施的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双方约定的管理分界点至甲方户内散热设备之间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担相应的供热采暖设施管理、维修的责任,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对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的其他约定:第六条热计量装置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热计量装置首次检定和安装后,其运行、周期检定、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热能供应方案供热,并对乙方的供热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采暖期内,应当指派具有供热运行调节、维修技能的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供热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采暖系统进行调节,执行乙方的供热调度指令,做好节能工作。
采暖期内,甲方负责运行管理的人员应当填写运行调节、维修记录,按乙方要求提交有关供热运行参数。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缴纳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
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核实。
4.对管护责任范围内的供热采暖设施进行管护,排查安全隐患,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
5.负责管护责任范围内供热采暖设施的应急处置。
按本市供热管理、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保障供热安全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
在应急处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动或改装供热采暖设施、热计量装置、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
确需改动供热采暖设施、增加采暖面积和采暖设施的,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7.依据本市有关规定,在管护责任区域内公告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8.乙方根据计量管理、供热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需要改动、更换热计量装置的,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9.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热能供应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供热参数符合双方的约定。
2.有权对甲方实际用热情况进行核查,制止甲方超标准、超范围用热行为。
3.对甲方的供热采暖设施运行进行指导。
发现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甲方存在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运行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伪造运行记录、自行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或整改。
4.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
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暖前20日,应当与甲方沟通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安排,并与甲方约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进度。
6.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08)、《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管护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甲方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应甲方要求,协助、配合供热采暖设施抢险、抢修作业。
9.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缴纳采暖费,经乙方书面催交仍未缴纳的,除须按合同约定缴纳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限制供热或暂缓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