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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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合成氨项目
管廊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会签
质量:
安全:
中化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六国化工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1. 编制说明 (1)
2. 编制依据 (2)
3. 施工具备的条件 (3)
4. 施工方法及程序 (4)
5. 材料 (5)
6.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6)
7. 钢构件组装 (12)
8. 钢结构安装 (13)
9. 钢结构的焊接 (15)
10. 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措施 (22)
11. 施工危险点、危险源控制对策表 (23)
12. 竣工验收 (25)
13. 附表 (26)
1. 编制说明
1.1 本方案仅适用于由我公司承担施工部分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合成氨项目管廊钢结构现场制作、安装及验收,不包括其防腐施工。
1.2工程概况
1.2.1管廊横向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纵向采用钢梁,钢梁与混凝土框架铰接连接,沿管廊纵向设有柱间支撑。
1.2.2管廊纵向钢梁主要为H型钢,管廊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上与纵向钢梁连接处设有牛腿,牛腿顶面有预埋钢板。滑动端处纵向钢梁通过螺栓连接,其它地方设安装螺栓,采用焊接连接。
1.2.3管廊横梁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处外其它地方为H型钢钢梁。
1.2.4跨度较大的过马路钢桁架主梁为H型钢,其它构件为角钢,焊接连接。
1.3 我公司仅承担管廊钢结构一部分施工任务,总重约550t,其明细见表1.3
管廊钢结构主要数据表1.3
2. 编制依据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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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2.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2.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
2.7设计图纸(图号200921-010-1~64及目录)有关部分。
3. 施工具备的条件
3.1施工图已经会审,本方案已经批准。
3.2 施工各工种配备齐全,所有施工人员熟悉本岗位操作要领,熟悉领会本方案。
3.3工程技术人员向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4焊接使用公司编制的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报监理审核批准。
3.5参加施焊的焊工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证,合格项目应与施焊的钢种、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相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6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临时用电、用水接至现场并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3.7吊装机械、焊接设备、无损检测设备等施工机具到场,性能良好,满足施工需要。
3.8钢结构用材料、焊接材料等到场,质量合格且具有质量证明书。
3.9与钢结构有关的土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3.10测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 施工方法及程序
4.1施工方法
4.1.1针对本工程的设计特点,管廊钢结构在预制场地下料、制孔,焊接连接筋板,现场单根安装主纵梁,然后安装钢横梁、次纵梁。安装过程中先用安装螺栓临时固定,钢架经找平、找正,空间尺寸检查合格后再焊接;过马路桁架在地面整体预制,整片吊装安装;柱间支撑把两根型钢背靠背预制好后,现场单根安装;直爬梯整体预制整体安装,平台钢格板现场铺设并及时安装护拦。
4.1.2预制场地设在综合仓库(159)的东侧,我公司项目部办公区的西侧位置。
4.2 主要施工程序
主要施工程序如图4.2。
图4.2 主要施工程序
5. 材料
5.1用于钢结构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和材质等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图纸中规定。
5.1当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5.1.1质量证明文件的特性数据不符合产品标准。
5.1.2对质量证明文件的特性数据有异议。
5.1.3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5.1.4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
5.2钢结构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应做外观检查,钢材表面或端面上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夹杂和分层。表面锈蚀、凹陷或划痕等缺陷深度不应超过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厚度负偏差的1/2。钢材表面锈蚀等级不应低于GB8923 规定的C级。
5.3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5.4焊接材料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焊接材料库应控制其温度和湿度,库内温度不宜低于5℃,相对湿度不应大于60%;
5.4.2焊接材料应按牌号和规格分别存放,存放位置与地面和墙面的距离应不小于300 mm。
5.5受潮变质、药皮破损、焊芯生锈的焊条和生锈的焊丝以及受潮结块的焊剂不得使用。
5.6螺栓、螺母和垫圈到货验收合格后,应按材质、规格和型号分别存放,并防止锈蚀和损伤。
6.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6.1 放样、号料
6.1.1 放样平台应平整、稳固,表面不得有妨碍放线的焊瘤和杂物。
6.1.2 放样和号料应留切割及焊接收缩余量,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认。
6.1.3号料前应核对材料规格及材质,并对钢材进行矫正,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要求。弯曲构件号料或孔眼划线应在弯曲加工成型,并经工序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
6.1.4零件采用样板、样杆号料时,号料样板、样杆制作后应进行校准,并经检验人员复验确认后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对样板、样杆进行保护,保持量值准确,当发现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对用其完成号料的零部件进行追溯复验。
6.1.5 放样和样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5的要求。
放样和样板的尺寸允许偏差表6.1.5
6.1.6 钢尺直接号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6的要求。
钢尺直接号料的允许偏差表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