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大唐新能源云南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电能技术监督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1.2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1.3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并网运行的风电场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1.4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5电压能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6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2监督机构与职责2.1云南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云南公司,第二级为云南公司安生部;第三级为各风电场,第四级为班组。
2.2云南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云南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为:2.2.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2.2.2负责制定云南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订云南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2.2.3监督和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2.2.4组织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2.2.5组织交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先进技术。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风能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正渐渐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紧要构成部分。
然而,随着风电场的快速进展,风电电能质量问题也愈加突出,其中谐波、电压波动、电压暂降、频率偏差等问题更是高频显现,单个风电场可能会对电网的稳定性和电能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订立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对于确保风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电能质量至关紧要。
一、风电电能质量监测与评估为了适时把握风电电能质量情形,风电场应配备完善的监测系统,对电压、电流、谐波、电能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完成数据采集、分析、评估。
监测数据应获得永久存档,并向当地电力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二、电能质量指标的订立和管束对于风电场的电能质量指标,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标准等订立,并对风电场实现最佳电能质量的要求进行规定与管束。
同时,考虑到风电场的实在情况,适当提高风电场的运行稳定性标准,确保电能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三、异常警报和应急措施当显现风电场电能质量异常情况时,应立刻给出警报,并独立发起应急预案,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电力监管部门也应严格依照国家法规、规范等,对违反监管要求、危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影响电能质量的行为进行惩罚。
四、技术培训与人才建设对于风电场从事管理、维护的相关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和人才建设,提高对电能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视程度。
尤其是针对新员工,应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和学问普及,以确保风电场从业人员对电能质量学问的全面把握并在实践中快捷运用。
总之,建立一套完整的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是确保风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电能质量的紧要保障措施。
同时,还应注意其实施的切实可行性,确保风电场的正常运营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
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未报服务协议不得分;
20
序号
监督项目
监督要求
执行制度、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中心核备。
术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服务协议。
少报一份协议扣5分。
1.5
工作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技术监督专业会议,总结、
交流技术监督工作,讨论部署技术监督工作的任务要求;传达上级技术监督工作精
神,总结表彰,交流经验,针对存在问题
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序号
监督项目
监督要求
执行制度、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1.基础管理
140
1.1
机构与职责
各风电企业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督网,建立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分级管理体系;并能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完善。
龙源集团《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最新正式书面文件和技术监督网络图
训。
龙源集团《风电技
术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培训计划、记
录及有关资质证书
未开展培训工作扣10分
10
总分
140
要求时间内未上报的不
得分;计划不详细、有缺漏项酌情扣5-10分
20
1.7
工作总结
7月10日前、1月10日前上报前面半年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龙源集团《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未上报扣10分,未按时上报扣5分
未上报扣10分;未按时
上报扣5分;报告不详细或不符合要求扣5-10
分
10
1.8
人员培训
制定专业及岗位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
10
1.3
监督报表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应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实行设计、制造、安装、交接、检验、检修、改造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电测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六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电测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电测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监督各发电企业标准器具送检和仪表周检执行情况,检查发电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五)负责开展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负责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定期编制电测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电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电测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电测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制度摘要】业务类别生产管理适用范围XXX公司内容概要《XXX公司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为保证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XXX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明确了线路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监督范围与内容、线路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X公司(以下简称“XXX”)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XXX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技术监督是风电场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线路设备要从设计选型、现场安装、验收、运行和检修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线路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设备评估分析以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防止由于设备选型不当、材质不当、运行工况不良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线路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线路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公司各风电场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线路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X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XXX公司本部,第二级为生产技术部;第三级为各风电场。
第八条XXX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线路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细则等。
(二)制定XXX公司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
(三)制定XXX公司线路技术监督规程、标准、细则、规定、技术措施等。
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3.
5
3.6
3.7 . 绝缘子
. 橡塑绝缘电
缆线路
. 电容器
的试验周
期为1~3
年。
1) 66kV
及以上零
值绝缘子
检测的试
验周期
为1~5
年。
2) 绝缘电
阻的试验
周期为1~
5 年。
3) 交流耐
压试验的试
4) 污秽物等值盐密的试验周期
为1 年。
5) 瓷及玻璃绝缘子开展清扫工
作,清扫周期根据地区污秽程
度每年1~2 次。
6) 66kV 以上的复合绝缘子和涂
覆RTV
涂料的外绝缘应每年进行憎水
性试验。
. 电缆主绝缘绝缘电阻、外护套
绝缘电阻、电缆内衬层绝缘电
阻的试验周期:汇流电缆;发
现龟裂、破损、过度扭曲等外
观检查异常的电缆:1 年
一般电缆3.6/6kV 以上:3 年
一般电缆3.6/6kV 以下:5 年
极对未按要求进行试验不得分,
试验报告数据不正 5
确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 试验数据扣 1 分 未按要
求进行试验不得 分,试验报告数据不正 5
确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 试验数据扣 1
分。
XX新能源XX分公司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总则)
XX新能源XX分公司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为加强XX新能源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风电机组等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2.1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监督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风电设备实施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
2.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技术监督工作。
2.3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高公司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 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围本实施细则在绝缘、继电保护、电测、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监控自动化、风机、环保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
4 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分类4.1 绝缘监督实施细则绝缘监督内容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变压器、互感器、高压开关设备、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无功补偿装置、氧化物避雷器、设备外绝缘防污闪接地装置、电力电缆、架空线路、母线。
4.2 继电保护实施细则风电场及升压站的继电保护装置、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控制屏和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继电保护专用通道。
4.3 化学监督实施细则风电场设备、系统以及绝缘油、齿轮油、液压油、六氟化硫、润滑油脂和冷却液。
4.4金属监督实施细则风机塔架及其附件、机舱底盘、焊缝连接用高强度紧固件、旋转部件、液压装置、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铁塔。
4.5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风电场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等。
4.6风电机组监督实施细则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叶片、轮毂、机舱、塔架、基础、发电机、传动系统、控制系统、液压系统、制动系统、变桨系统、偏航系统等系统及设备。
4.7电能质量实施细则风力发电场电压控制与无功配置、有功功率控制与运行频率、— 1 —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低电压穿越等。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报告失实不得分,指标
低于要求,每下降1%扣
5分。
10
序号
监督项目
监督要求
执行制度、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2.2
频率
频率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9.5%;或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用仪器检测,报告合格。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
差》
检查电能质量记录和分析报告。
10
3.2
电能质量分析
每季度对风电场电能质量进行分析及上报工作
龙源集团《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季度电能质量分析文件及报表
没有按季度进行分析或
上报报表不得分,分析有误每项扣2分。
10
序号
监督项目
监督要求
执行制度、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3.3
干扰源监控
按照国家颁布的电能质量标准,严格控制
新建和扩建的谐波、负序污染源和负序分量干扰风电场,并对原有超标的污染源,
报告失实不得分,指标低于要求,每下降1%扣
5分。
10
2.3
波动
三相电压波动合格率不低于99%;或经技
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用仪器检测,报告合格。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检查电能质量记录和分析报告。
报告失实不得分,指标
低于要求,每下降1%扣
5分。
10
2.4
不平衡度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合格率不低于98%;或
限期要求或协调其整改,以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电综[1998]211号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1.3 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工作。
1.5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技术监督工作。
2.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2.1 技术监督的范围: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化学(油品)、金属、电能质量、节能、振动等主要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
2.2 技术监督主要内容:2.2.1 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对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2.2.2 电测监督: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
2.2.3 继电保护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2.2.4 化学(油品):变压哭绝缘油、风力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质量检验。
2.2.5 金属监督:金属材料部件在承压、交变应力下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
机械性能试验、无损探伤、焊缝检验、金相组织。
2.2.6 电能质量监督:电能质量合格率。
3.职责分工3.1 公司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督网和各级监督责任制,做好日常监督。
各级职责如下:3.1.1 生产管理部门职责3.1.1.1 贯彻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标准、规则等,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技术措施。
3.1.1.2 负责电力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3.1.1.3 组织对各风电场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
3.1.1.4 对违反技术监督规定而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疑难技术问题。
3.1.1.5 组织技术监督工作的验收和先进技术的交流。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电场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风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国家电力供应和能源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风电场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科学监督,公正执法,勇于担当。
第三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
第四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的监督管理格局。
第五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稳妥决策,回应社会关切,讲求规范管理。
第七条各级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第八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保障他们依法履职,协助检查和执法,依法查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九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是对风电场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和标准,统筹协调各部门的监管工作。
第十条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是对风电场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和标准,统筹协调各部门的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风电场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风电场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风电场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评估,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风电场技术的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风电场技术的追溯体系,对风电场设施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追溯管理。
第十五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工作。
第三章监管机制第十六条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2024年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____年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风电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风电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风电企业,包括风电设备制造企业、风电项目开发企业、风电运营企业等。
第三条风电企业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生产管理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逃避考核。
第四条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分为两大类,即基本考核和综合考核。
第六条基本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风电设备制造企业:设备质量、产品技术、供应链管理、生产能力等;(二)风电项目开发企业:项目规划、选址、前期调研、环境影响评价等;(三)风电运营企业:运维管理、运行安全、电网接入等。
第七条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风电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二)风电企业创新能力;(三)风电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第八条考核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由国家能源局发布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九条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十条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时间由国家能源局确定。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包括考核指标的制定、考核方案的编制、考核现场的检查等。
第十二条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进行,考核时间和方式由国家能源局确定。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由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对考核优秀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
第四章考核权责第十四条国家能源局是本细则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发布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是本细则的协管部门,负责承担一部分考核工作,协助国家能源局进行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风电企业是考核的对象,须按照要求参与考核,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风电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生产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生产活动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风电企业应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升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管理能力。
风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风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风电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执行方案)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全国电力建设各研究院、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电建公司等单位在2000年颁布的《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完成的。
内容涉及到安全、人体健康、环境资源保护、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其内容是直接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章、节、条、款等,按照工程分类、内容联系和逻辑关系,排列汇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是土建目前现行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另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
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执行《强条》也是实现达标投产全过程控制和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某风电项目,结合该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目标,把工程建设成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确保各项指标在过程中可控、在控,达到预定目标,本工程在严格遵循《强条》中的相关规定同时,确立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使其在工程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主要内容及摘录范围1.综合规定1.1摘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2002版)》部分内容,内容主要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遵循条文,包括噪音控制方面。
1.2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内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2.施工及验收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2.1.1摘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7—1990,主要内容包括:验收应进行的相关检查,其中包括断路器、密度继电器、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露量以及接地的要求。
风电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一、风电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了加强对风电场转动设备的振动监督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振动技术监督制度》,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转动设备运行中,对振动及有关参数进行详细的观察记录、分析振动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 设备检修过程中,对振动有关的检修工艺和技术措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因检修工艺问题而产生异常振动。
2 振动监督网各级人员职责2.1 振动监督组组长职责:2.1.1 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或修订振动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1.2 及时完善公司振动监督网,规范监督网各级人员工作行为,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2.1.3 督促检查振动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振动监督网总结会,在设备出现振动异常故障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振动异常原因及制定相应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实现监督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通报。
2.1.4 研究开发、推广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在线监测,实现计算机联网闭环管理。
2.2 公司振动监督专责人职责:2.2.1 在振动监督组组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振动监督制度,展开振动监督的日常工作及管理活动以及公司发生的振动技术监督事故调查分析。
2.2.2 负责监督振动监督指标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指导督查风场振动监督工作并向振动监督组组长汇报工作情况,及时上传下达振动监督信息,确保振动监督网的正常运转。
2.2.3 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修振动监督项目,跟踪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及考核意见。
2.2.4 掌握监督设备的振动状况,按时完成公司振动监督月、季、年度报表,完成振动监督季度分析总结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公司振动监督专责人每月分析一次设备振动趋势,并作为振动监督季度、年度分析会的资料。
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本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关要求,旨在确保工程实施的规范化、安全化和有效性。
2. 监理资格要求2.1 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并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
2.2 监理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证书,并具有丰富的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3. 监理工作职责3.1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问题。
3.2 监理人员应进行工程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的审查和处理,维护工程合法权益。
3.3 监理人员应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4. 监理工作程序4.1 施工前期,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种工程文件、评审各项预算、监督招投标等。
4.2 施工中期,监理人员应制定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3 施工后期,监理人员认真制定工程竣工验收计划,并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5. 监理报告及备案5.1 监理人员每周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详细描述工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5.2 监理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安全生产责任6.1 监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6.2 监理人员应与承包方联合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6.3 监理人员应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并协助处置和调查相关责任。
7. 总结风力发电场建设工程的有效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风力发电场监理实施细则
风力发电场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风力发电场具备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特点,已成为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确保风力发电场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发电,监理工作显得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风力发电场监理实施细则,对于规范监理工作,提高风电行业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理责任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对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对风电技术、电气工程等领域有深入了解,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监理标准和规范。
3. 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做到真实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理内容1. 风力发电场建设前期的监理工作,包括设计评审、施工前勘查、施工方案审核等,确保风电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2. 风力发电场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包括现场施工管理、材料验收、工程质量检测等,保障风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风力发电场运行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设备运行监测、事故处理、维护保养等,保证风电场的连续运营和发电效率。
四、监理标准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风力发电行业标准,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和流程。
2. 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数据分析,建立监测档案,及时上报风电场运行情况。
3.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风力发电场技术创新和性能提升。
五、监理报告1. 监理机构应及时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风电场各阶段的监理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建议等。
2. 监理报告应准确客观,指导风力发电场经营者做好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3. 监理报告的存档和归档工作应规范有序,便于日后查阅和追踪监理情况。
六、监理效果评估1. 定期对监理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分析监理成果和不足,改进监理措施和方法。
2. 根据评估结果,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提高风力发电场监理工作水平和质量。
七、结论风力发电场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风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提高风电场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1.技术文件及档案
30
1.1
技术档案
电测技术监督档案必须齐全,实现规范化管理。档案内容必须包含附件二内容。
龙源集团《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技术档案的完备性。
技术档案不齐全,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0
1.2
异常报告
龙源集团《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是否有缺陷记
录,是否有处理意见和建议。
无缺陷记录,不得分;
无缺陷处理意见和建议扣5分。
10
2.指标管理
40
2.1
电测仪表完好率
设备完好率100%
龙源集团《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检验报告结果
损坏一件扣5分,扣完为止
20
2.2
仪器、仪表校验率
校验率100%
龙源集团《电测监督导则》
检查检验报告结果
检验报告不齐全或缺
失,每少一个扣5分,扣完为止
20
3.试验及检验
90
序号
监督项目
监督要求
执行制度、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实得分
3.1
电工测量仪器试验
电工测量仪器应根据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定,并出具报告。
电工测量仪器应根
据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定,并出具报
告。具体检定周期和检定标准请参考
关口电能表试验
关口电能表应根据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定,并出具报告,检定合格的应施加检定机构的检定封印。并检测关口电能表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
关口电能表应根据
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定,并出具报告。
具体检定周期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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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目录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1. 概述本导则规定了风力发电场电测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它包含电测监督的对象、监督项目、技术条件和检验标准。
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NB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关于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表等电测仪器仪表的技术监督工作。
3. 定义与术语3.1.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是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引用的标准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980-2005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JJG 124-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125-2004 《直流电桥检定规程》JJG 126-1995 《交流电量变换为直流电量电工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JJG 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JJG 314-2010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JJG 315-1983 《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JJG 366-2004 《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441-2008 《交流电桥检定规程》JJG 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8-1989 《直流数字电流表试行检定规程》JJG 622-1997 《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检定规程》JJG 724-1991 《直流数字式欧姆表检定规程》JJG 984-2004 《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检定规程》JJG 1005-2005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规程》JJG 1021-2007 《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JJG (航天)34-1999 《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JJG (航天)35-1999 《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Q/GDW 440-2010 《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现场校准规范》5. 监督范围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对象包括: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表等。
a) 电工测量仪器包括: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电桥、兆欧表、相序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等常见仪器;b) 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包括:发电机、主变、箱式变压器、场用变压器、10kV及以上母线、旁路、35kV 及以上线路的交流、直流系统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等;c) 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的现场校验;d) 电压、电流互感器,包括计量级、测量级绕组互感器;e) 电能表,包括多功能电能表、标准电能表、多费率电能表等。
6. 监督内容与要求6.1. 电测技术监督具体要求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表、电能表为强制检定仪器;需按照其检定标准要求,委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点定期检定;并做好检定记录,应有明确标示。
6.1.2. 检定前应检查电能表的原有封印完好,封印无缺失,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在制造商原封印基础上施加检定机构的检定封印。
6.1.3. 基建项目委托方应委托电测技术监督机构,对基建工程中电测计量部分进行监督和验收,使其符合相关规程的规定,监督和验收的结果作为监理单位审核的依据。
6.1.4. 各类计量器具和装置,经检定或检验后,应附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施工结束后,将有关技术图纸、资料、计量器具说明书和检定合格证及电能计量装置检验报告等,一并移交运行单位,作为计量原始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6.1.5. 建立并维护运行计量器具及装置的台帐。
6.1.6. 运行和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封印完整,标志正确、清晰,并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合格证书),其准确度等级应符合要求。
6.1.7. 应有定期巡视运行计量器具的制度,并应及时解决计量器具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6.1.8. 计量器具和装置的检修、改造或调整,均应在最后的检定执行中注明检修改造部位或调整情况,更改二次回路时还应修改二次回路图纸,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在工作结束后整理归档。
6.1.9. 经验收合格的电测仪器仪表应办理入库手续,实现仪器仪表的采购、质量抽检、验收检验、安装、故障(周期)拆换、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6.2. 电工测量仪器技术监督6.2.1. 直接指示模拟直流和交流(频率 40Hz~10kHz)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电阻表(电阻1Ω~1MΩ)以及测量电流、电压及电阻的万用表采用J JG 124-2005 标准进行检定。
上述各表准确度等级小于等于0.5 的,检定周期为1年。
其余仪表检定周期一般不大于2年。
6.2.2. 直流数字电压表采用J JG 315-1983 标准进行检定。
交流数字电压表可参考J JG (航天)34-1999 标准进行检定。
数字电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6.2.3. 直流数字电流表采用J JG 598-1989 标准进行检定。
交流数字电流表可参考J JG (航天)35-1999 标准进行检定。
数字电流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6.2.4. 直流数字电阻表采用J JG 724-1991 标准进行检定。
其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
6.2.5. 手摇式绝缘电阻表采用 JJG 622-1997 标准进行检定,电子式绝缘电阻表采用 JJG 1005-2005 标准进行检定。
手摇式绝缘电阻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2年。
电子式绝缘电阻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6.2.6. 常用的具有上述各项功能的数字万用表参考D L/T 980-2005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
如果数字万用表在测量电压、电流、电阻之外还有其他功能,则需要采用涉及到其他功能的检定规程进行。
例如,其电容、电感测量功能需使用J JG 441-2008 交流电桥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6.2.7. 接地电阻表采用J JG 366-2004 标准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6.2.8. 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采用J JG 984-2004 标准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1年。
6.2.9. 相序表的检定无相应标准,可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一般需要检查其缺相、逆相、三相电压不平衡、过电压、欠电压响应性能,检查周期不超过1年。
6.2.10. 上述各表和仪器在修理后必须进行修理后检定。
初次进口或初次购置的应进行首次检定。
6.3. 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的技术监督6.3.1. 风电场变电站所使用的电测指示仪表的配置应能正确反映电力装置的电气运行参数和绝缘状况,其安装条件、准确度等级等设计应符合 DL/T 5137-2001 的有关有求。
选用的电测量指示仪表的测量范围,宜使电力设备额定值指示在仪表标尺的2/3 左右。
6.3.2. 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可按照各仪器仪表对应的规程进行检定,参考附录。
6.4. 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的技术监督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的现场校验可参考国家电网公司Q/GDW 440-2010《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现场校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校准规范予以实施。
6.5. 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监督6.5.1.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DL/T 5137-2001 标准的有关要求。
6.5.2. 电能计量设计方案要以有关电能计量设计和管理的规程、规定为依据。
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量点、计量方式(接线方式、计量器具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装设套数)、互感器二次回路及负载特性、防窃电措施、电能计量柜、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以及预付费装置的选用。
6.5.3. 订购的电能计量器具应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 证)。
进口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电能计量器具计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符合设计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6.5.4. 电能表采用JJG 596-2012 标准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1年。
6.5.5. 电能计量封钳(印模)、封铅的管理按D L/T 448-2000 标准的要求执行。
电能计量封钳(印模)、封铅的使用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审批、等级制度,领用人员实行唯一的编号并对领用的编号终身负责。
外委计量中心的企业,按照 DL/T 448-2000 标准做好监督工作。
6.6. 电压电流互感器技术监督6.6.1. 电压电流互感器技术监督对象包括计量级、测量级互感器。
6.6.2.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采用J JG 314-2010 标准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2 年,满足该标准规定的特定条件的可以为4年。
6.6.3. 6kV 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用于电流、电压测量的互感器以及组合互感器(简称电力互感器)采用J JG 1021-2007 标准进行检定,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检定周期不超过10 年,电容式电压互感器检定周期不超过4年。
6.6.4.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采用J JG 313-2010 标准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2 年,满足该标准规定的特定条件的可以为4年。
附件一:电测技术监督检定规程列表45【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1. 概述本导则提出了风力发电场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它包含绝缘监督的对象、监督项目、技术条件和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