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整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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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关于进出口产品标注
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进口食品生产者的标注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澳门、),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出口产品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配料书写顺序
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写,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复合配料(不包括食品添加剂)
应标示复合配料名称,并在括号按递减顺序写明它的原始配料。但有例外,即已有相关标准,且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原始配料。
配料中“水”的标示
若在食品制造、加工过程中,有水加入,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但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标示。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表一、标签整体要求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容
表三、标签强制容的具体标识要求
表一、标签整体要求
具体容
具体要求
产品标签方式
可粘贴
粘贴、印刷、标识在包装上,但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加贴缺失信息可以去质监局打加贴报告,以防被撕掉遭恶意举报)
产品标签要求
标签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表二、标签强制标注容
标识的强制标注具体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条形码;(十)营养成分表(有豁免,具体看下方容)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条形码放大系数(0.8-2.0)
从被委托方拿到条形码后,不得任意放大缩小。
条形码放置数量限制
1、一个商品不能有两个以上代表不同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2、通常一个商品只放一个条码,但对于沉重、体积大、不规则等商品,可放置一个以上标示同一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申请8位代码的情形
一、包装很小
二、1)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积的四分之一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一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标签内容
具体情况
具体要求
名称
标注位置
应在食品标签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放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国标、行标---没有则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在包装正面醒目标注后,包装背面是否标注不强制。
进出口食品名称标签
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名称应为中文标识。出口预包装食品则按进口国相关规定等,若进口国没有相关要求,则应符合我国相关规定。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
(三)药品、医疗器械。
条形码放置位置
并未强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进出口产品标注
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进口食品生产者的标注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准通常由各国家或地区的食品监管机构制定和管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预包装食品标签所需要遵守的常见标准要求:
产品名称:清晰明确地标示产品的名称,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种类或品牌。

成分表:列出产品的成分和配料,按照重量或体积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特别是对于过敏原物质(如大豆、麦、牛奶、坚果等)必须清楚标注。

净含量:标示产品的净含量,通常以重量(克、千克)或体积(毫升、升)为单位。

保质期:标示产品的保质期或最佳食用日期,以确保消费者在安全和品质可接受的范围内食用。

储存条件:提供产品的储存条件和建议,如冷藏、避光、防潮等。

生产日期/批号:标示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或批号,以便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管理。

生产厂商信息: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者信息。

使用说明:如需要特定的使用方法、烹饪指南、食用建议等,应
清晰明确地标示在产品标签上。

营养信息:标示产品的营养成分,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等,通常以每100克或每份为单位。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标准要求,具体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的食品监管机构的规定,了解和遵守当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的要求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食品包装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备受关注。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包装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确保食品在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就食品包装在食品安全法中的要求进行探讨。

一、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1. 安全性要求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材料应该无毒、无害,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包装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该考虑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给消费者带来伤害。

2. 保鲜性要求食品包装应具备良好的保鲜性能,能够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包装材料应该适当阻隔空气和湿气,防止食品变质、腐败或受到微生物污染。

此外,包装材料还应具备一定的抗冲击和防震能力,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食品造成损害。

3. 信息标识要求食品包装上必须清晰、准确地标示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这些信息关系到消费者对食品的选择和使用,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包装上的标识还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4. 可追溯性要求食品包装应具备一定的可追溯性,即能够追溯到食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

这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包装上应有清晰的生产许可证号码、生产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监管机构和消费者能够有效地进行溯源和投诉。

二、食品包装材料的限制要求1. 包装材料的选择食品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禁止使用劣质、不合格或过期的包装材料。

对于特定食品,还应遵循相应的特殊要求,例如高温或冷冻食品应选用耐高温或耐低温的材料。

2. 包装材料中的添加物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添加物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限量标准。

禁止使用任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添加物。

包装材料中的添加物应当明确标示,并避免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三、食品包装的监督与处罚食品包装的监督与处罚是确保食品包装符合法律要求的重要手段。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
1. 标签得清晰呀!就像你去看地图,模模糊糊的能找到路吗?比如说饮料上的成分表,你得让人一眼就能看清啥成分在里面,对吧!
2. 信息得准确啊!别误导人呐!这就好比你告诉别人一个地方怎么走,可不能指错路啊!像食品的保质期,可不能乱写。

3. 内容要完整哟!不能少这缺那的。

你想想,要是一本书缺了几页,那多难受啊!像食品的营养成分,都得好好标上。

4. 标签不能乱改呀!这可不是能随便开玩笑的。

就好像你本来写好的信,不能随便乱涂乱画吧!不然别人怎么知道原来写的啥。

5. 得让大家都能看懂啊!不能弄些高深莫测的词汇。

和大家说话不也得用通俗易懂的词嘛!像一些专业术语,得解释清楚。

6. 标签得容易找到呀!别藏起来让人找半天。

就像你找手机,不能半天找不到吧!得放在显眼的地方。

7. 印刷质量也得好啊!别模糊不清的。

这就像老师写黑板字,要是太潦草学生怎么看得清!比如标签上的字不能模糊。

8. 要符合法规呀!这可不敢乱来。

就像遵守交通规则一样,不能随便闯红灯啊!不然会有麻烦的。

总之,预包装食品标签真的很重要,关系到大家的健康和权益呢!一定要重视起来呀!。

食品包装安全规定(3篇)

食品包装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包装是食品生产和流通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为了规范食品包装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包装安全规定。

本文将对食品包装安全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食品包装安全基本要求1. 包装材料要求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无毒、无害,不与食品发生化学反应,不影响食品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2)具有足够的强度、密封性和耐久性,能够有效防止食品污染、变质;(3)易于清洗、消毒,方便回收和处置;(4)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要求。

2. 包装设计要求食品包装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合理布局,确保食品在包装内的安全;(2)使用无毒、无害的印刷油墨、粘合剂等辅助材料;(3)包装容器、标签、标识等应符合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4)包装结构设计应便于消费者识别、使用和携带。

3. 包装生产要求食品包装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1)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环保要求;(2)生产设备、工具应符合生产食品包装的要求;(3)生产过程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4)生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健康条件。

4. 包装标识要求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1)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识别;(2)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3)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要求;(4)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三、食品包装安全监管措施1. 加强监管执法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包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1)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包装进行查处;(2)加强对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对涉嫌违法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2. 完善标准体系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包装标准体系,提高食品包装安全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1)制定和修订食品包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高标准水平;(2)加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推动食品包装行业健康发展;(3)加强对食品包装标准宣贯和培训,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能力。

包装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包装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包装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加强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包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包装预包装食品在生产、销售和经营过程中,应遵循“安全、卫生、规范、诚信”的原则,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等。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在进行包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杜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

(二)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确保生产场所和设备的清洁、无异味和无污染。

(三)制定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准确记录食品的生产信息,以便对食品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对包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检验和评估,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销售和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在进行包装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和经营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加强食品质量检验和监控工作,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维护食品销售环境的清洁、整洁、卫生,杜绝存放、展示和销售过期、变质或有异味的食品。

(四)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对食品销售和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确保食品销售和经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对包装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食品包装管理规定(3篇)

食品包装管理规定(3篇)

食品包装管理规定是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规范食品包装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包装管理规定:1. 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标准,不能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 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包装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3. 食品包装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选择和安全食用。

4. 包装上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不得使用虚假的食品功效和成分说明。

5. 包装上的食品配料和添加剂应准确标明,不得含有未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6. 包装上应清晰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方便消费者投诉和咨询。

7. 食品包装应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和变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保鲜性和耐用性。

8. 食品包装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不得乱倒乱丢。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包装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还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和补充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也存在差异。

因此,食品企业和生产者应仔细了解和遵守当地的食品包装管理规定。

食品包装管理规定(2)是指针对食品包装方面的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食品包装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防止食品包装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以下是一份对于食品包装管理规定的详细解析,内容共计____字。

一、食品包装管理规定的背景和意义食品包装是食品行业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食品包装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食品包装的各个环节,保障食品包装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包装管理规定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包装是食品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第一道屏障,合理的食品包装能够有效阻隔灰尘、细菌、毒素和外界异物的侵入,减少食品变质和感染食品中毒的风险。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2)商品标签的最大面面积小于40cm2或全部可印刷面积小于80cm2
3)产品本身是直径小于3cm的圆柱体
营养成分表
不需要强制标示的食品
(不得有任何营养信息描述,否则仍需标注)
(1)生鲜食品;
(2)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3)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
(4)现制现售的食品;
最低高度限制
(2毫米)
<=50mg/ml,字符最低高度为2mm
(2、50-200ml/g:3mm; 200-1000ml/g:4mm;1000ml/g以上:6mm)
标注位置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标注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注:符合这要求后,在其余地方多标注净含量并不违反规定)
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大包装
大包装要标明净含量和规格(例:40克x5)
销售单元外包装标识
含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销售单元食品
在外包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外包装易于开启
可不重复标注
外包装能清晰识别内部个独立包装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注内容
可不重复标注
外包装不易开启或不能清晰识别内部独立包装
要标注标签内容,且在标注净含量时,要标明规格
文字高度
最大表面面积>35cm2
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最大表面面积<=35cm2
没有上述要求。
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的食品或其包装的部分标签豁免
最大表面积<10cm2
其标识可以仅标注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标注的,依照其规定。(条形码)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完整版)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完整版)
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 A ),强制标
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m 。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
1kg Q > 1kg Q > 1L
字符的最 小高度/
mm 2
3
4
6
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如糖水梨罐头),除 标示净含量外,还应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用 质量或质量分数表示。
示例:糖水梨罐头 净含量:425克 沥干物(也可标示为固形物或梨块):不低于255克,或不低于60%
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 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项目)要求
那么预包装食品标签内容(项目)有哪些呢?
1.强制标示的内容(项目)。
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
2.非强制标示的内容(项目)。
强制标示内容的有哪些?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产品标准号
4.净含量 5.生产日期
6.保质期
7.厂名、厂址、 联系方式
8.贮存条件
9.产地
10.其它特 殊要求
可以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 “牌号名称”、 “地区俚名称”或“商标名称”,应在所 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解读: 2.配料表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 词。

预包装食品标签基本要求——整理一下

预包装食品标签基本要求——整理一下

预包装食品标签基本要求——整理一下一、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概念1、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对预包装食品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选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按照定义,预包装食品具有两个基本的特征,首先是'预先定量',其次是'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的容器中'。

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的加工食品就是预包装食品,任何一个特征不具备,则不成为预包装食品,即仅定量不包装或仅包装不定量都不是预包装食品。

2、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标签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或压印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罐或其他包装容器上;二是单独印制纸签、塑料薄膜签或其他制品签,粘贴在食品包装容器上。

'一切说明物'是广义范畴的标签,包括吊牌、附签或商标等。

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的承诺。

3、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配料的本质是指在制造、加工或调制食品时使用的所有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配料可以存在或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

食品添加剂属于配料范畴。

4、生产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5、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用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是保持食品品质的期限,准确讲是最佳食用期限,由生产者经过科学验证后确定并通过标签、标示等方式提供给消费者。

预包装食品标签制作时的详细要求及食品标签知识汇总

预包装食品标签制作时的详细要求及食品标签知识汇总

预包装食品标签制作时的详细要求及食品标签知识汇总预包装食品标签制作时需要遵循以下要求:1. 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反应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能够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特征的名称,使消费者一看便能联想到食品的本质。

当通过预包装食品名称本身能够获得产品的配料信息及其真实属性,却不会是消费者误解时,可以不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真实属性的专供名称。

2. 风味描述:食品名称中关于风味的描述应根据其组分中的特定原料或其生产的特定工艺真实描述。

例如草莓风味可以通过添加草莓粉或食用香精来实现。

当产品风味来自所使用的香精是,不应直接使用该配料的名称来命名,如使用草莓香精但不含草莓成分的冰淇淋,产品名称不应命名为“草莓冰淇淋”,可命名为“草莓味冰淇淋”。

3. 真实属性: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通常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

若上述名称有多个时,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或不引起歧义的等效名称;在没有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应使用能够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4. 商品名称:标示商品名称如果是“创新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标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放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使用的商品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标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如果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而易使人误解时,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5. 直观性: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这是对食品标签直观性的要求。

食品标签要体现直观性,不能使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与其他产品混淆。

例如,以胡萝卜为原料做成的蜜饯,命名为“红参脯”,或者在标签上画一颗中草药红参,这样的食品名称和图形会使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该食品的原料为红参。

食品安全预包装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预包装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预包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

三、责任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四、预包装食品的定义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好、定量或标明重量、体积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罐头、瓶装、袋装、盒装等。

五、原料控制1. 采购原料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对原料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确保无污染、无变质。

六、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生产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

3.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七、包装材料控制1. 使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 包装材料应妥善存放,避免污染。

八、产品标识与标签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标签信息应清晰、准确,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九、储存与运输1. 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光,避免食品变质。

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温度变化,确保食品品质。

十、产品召回与处理1. 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2. 对召回的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鼓励员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十二、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记录与档案1. 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储存运输等。

2. 所有记录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验。

十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预包装制度范本

预包装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预包装食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

三、基本要求1. 预包装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

2. 预包装食品应当具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4.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清晰、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四、生产环节管理1. 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预包装食品。

2.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记录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数量、原料来源、生产过程、检验情况等内容。

3. 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4. 生产企业应当在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经营环节管理1. 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

2.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验证供货商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保存相关凭证。

3. 经营者应当对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行储存、运输和销售,确保食品安全。

4. 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监督检查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依法处理。

3. 消费者有权对预包装食品进行监督,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包装过度包装的标准

预包装过度包装的标准

预包装过度包装的标准咱们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呀,常常会看到那些包装得特别漂亮的东西。

比如说,你想买一块小小的橡皮,结果它外面包了一层又一层的纸盒子,还有塑料壳,打开这些包装得费好大的劲儿呢。

这呀,可能就是过度包装啦。

那怎么知道什么是过度包装呢?就像咱们过年的时候,会收到一些糖果的礼盒。

有一些礼盒呢,里面的糖果没多少,但是盒子超级大,而且盒子外面还有好多层彩色的纸包装着,盒子里面还有很多小隔层,每个隔层里就放着几颗糖。

这就有点像是过度包装了。

本来我们只是想吃糖,可是却要花好多时间去拆开那些没用的包装。

再比如说,我有一次看到一个小小的玩具,它被放在一个特别大的塑料盒子里,这个盒子比玩具大好多倍呢。

盒子里面还有好多泡沫,把玩具紧紧地围着。

其实呀,这个玩具本身不大,根本不需要这么大的盒子和这么多泡沫来装。

这些多余的包装,既浪费材料,又让我们在打开的时候觉得很麻烦。

对于预包装的东西,合理的包装应该是刚好能保护里面的东西就好。

就像我们的书本,有一个简单的书皮来保护它不被弄脏、弄坏就足够了。

要是给书本包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花里胡哨的包装,那就没必要啦。

如果商家总是搞过度包装,那会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呢。

首先呀,这是一种浪费。

那些用来过度包装的纸、塑料、泡沫,都是用材料做出来的。

如果不搞过度包装,这些材料就可以用来做其他有用的东西啦。

比如说,那些纸可以用来做更多的本子给我们写字,塑料可以做成小水桶之类的东西。

而且呀,过度包装还会让我们买东西的时候花更多的钱。

那些多余的包装也是要算在商品价格里的呢。

就像那个装小玩具的大盒子和很多泡沫,我们其实是为这些没用的包装付了钱的。

这多不划算呀。

所以呀,我们也要学会辨别过度包装。

当我们看到那些包装特别夸张的东西,我们可以和爸爸妈妈说,这个可能是过度包装了呢。

我们要让商家知道,我们不需要那么多没用的包装,只要能好好保护里面的东西就好啦。

这样呀,我们就能节约资源,也能让我们买东西的时候更实惠呢。

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整理篇)

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整理篇)

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编制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制定。

术语和定义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一、预包装食品材质要求(1)预包装食品的袋装食品必须采用食品级包装袋;(2)瓶装食品可采用PET瓶、玻璃瓶、马口铁、纸罐等符合要求的包装形式。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一)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者监制商的联系方式;(4)保质期(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保质期必须是经过食品保质期加速试验稳定测试,通过科学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

(5)产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国标(GB)或者地标(DB)中明确要求产品等级的,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添加产品等级(进口食品可免);(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可免);(9)营养标签符合国家要求的“4+1”原则(1指的是能量,4指的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按照此顺序排列);产品明确表示富含某营养成分的,应该在营养标签中增添该营养成分的名称及营养素参考值,营养成分的排列顺序参照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执行;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10)QS图标,商品条形码;(11)食用方法和用量;(12)温馨提示;(13)爱护环境等标识;(14)口感(描述专业);(15)其他描述性说明(二)预包装食品标签注意事项(1)红色字体部分非标签必须要求的;(2)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计算方法同上),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正本)

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正本)

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一、目的为明晰包装物标签要求,做到我公司产品包装设计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包装标签的相应要求进行梳理。

二、参考标准: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三、内容:根据标签的实际运用,按照使用类别分为,A不直接面向消费者(内部装有可销售单元)的标签、B、直接面向消费者(单个或复合型可销售单元)的标签2种。

A类标签主要用于外包装纸箱等承装多个可单独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该类包装主要用于流通过程中对产品起到保护作用,该标签强制要求体现内容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市场准入标示(QS);B类标签强制要求体现内容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市场准入标示(QS)、营养标签、质量等级、其他。

标签信息强制要求如下:以上12项为预包装食品标签一般要求内容的强制标示项目,在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cm2时以上项目文字、数字、符号字体不得小于1.8mm,净含量、规格的字体大小见附表。

附表: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净含量计量单位的表示方式附件: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1 概述本附录以示例形式提供了预包装食品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标示相应项目时可选用但不限于这些形式。

如需要根据食品特性或包装特点等对推荐形式调整使用的,应与推荐形式基本涵义保持一致。

2 净含量和规格的标示为方便表述,净含量的示例统一使用质量为计量方式,使用冒号为分隔符。

标签上应使用实际产品适用的计量单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空格或其他符号作为分隔符,便于识读。

2.1 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规格)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450g;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25 克(200 克+送25 克);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 克+赠25 克;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25)克。

现行最新的部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

现行最新的部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

4.3需冷藏或冷冻贮存和运输的产品应在标签上标识存和运输条件3、蒸储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4.2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4.3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

4.4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4、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2758-20124.5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4.6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

P”为单位。

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XX%”标示。

4.7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

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

4.5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5、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5.1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

6、灭菌乳GB25190-20105.1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汉字标注“纯牛(羊)奶”“纯牛(羊)乳”。

5.2全部用乳粉生产的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XX%复原乳”或“含XX%复原奶”。

注:“XX%”是指所添加乳粉占灭菌乳中全乳固体的质量分数。

5.3“复原乳”或“复原奶”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乳”或“复原奶”字样应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7、浓缩乳制品GB13102-20224.1炼乳应标示“本产品不能作为婴幼儿的母乳代用品”或类似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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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编制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制定。

术语和定义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一、预包装食品材质要求
(1)预包装食品的袋装食品必须采用食品级包装袋;
(2)瓶装食品可采用PET瓶、玻璃瓶、马口铁、纸罐等符合要求的包装形式。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一)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者监制商的联系方式;(4)保质期(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保质期必须是经过食品保质期加速试
验稳定测试,通过科学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

(5)产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国标(GB)或者地标(DB)中明确要求产品等级的,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添加产品等级(进口食品可免);(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可免);
(9)营养标签符合国家要求的“4+1”原则(1指的是能量,4指的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按照此顺序排列);产品明确表示富含某营养成分的,应该在营养标签中增添该营养成分的名称及营养素参考值,营养成分的排列顺序参照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执行;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10)QS图标,商品条形码;
(11)食用方法和用量;
(12)温馨提示;
(13)爱护环境等标识;
(14)口感(描述专业);
(15)其他描述性说明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注意事项
(1)红色字体部分非标签必须要求的;
(2)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
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计算方法同上),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3)进口食品必须具备中文标签;
(4)标签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的功能。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其保健作用;
---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
---食品描述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三、预包装食品其他要求
(1)包装的分辨率要高;
(2)色彩搭配好,整体性强;
(3)印刷清晰;
(4)封装严实。

附录A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
A.1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计算方法
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的最大一个侧面的高度(cm)乘以宽度(cm)。

A.2圆柱形包装物、圆柱形包装容器或近似圆柱形包装物、近似圆柱形包装容器计算方法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高度(cm)乘以圆周长(cm)的40%。

A.3其他形状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计算方法
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总表面积的40%。

如果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有明显的主要展示版面,应以主要展示版面的面积为最大表面面积。

包装袋等计算表面面积时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

瓶形或罐形包装计算表面面积时不包括肩部、颈部、顶部和底部的凸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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