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场证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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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场证明讲义-有栖川有栖

推理小说中的讲义似乎以卡尔在《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最为著名。作为专攻密室的卡尔在讲义中对很多密室手法进行了分析,颇具权威性。后来不少日本的推理小说家有效仿在文中加入××讲义(欧美倒是没怎么听说了)。目前中译的日本推理小说虽然有些也谈及计谋涉及,如横沟正史的《黑猫旅店杀人事件》中关于无面尸诡计的论述,但是都短小的很,略略带过。而这篇关于不再场证明的讲义有十几页,论述了9种大类的不在场证明,算是比较全面了。不在场证明也可以算得上广义的密室,作者对于不在场证明的设计也算不错,虽然涉及列车时刻表的诡计但是毕竟还有其他的谜要靠脑子来破解,这也给那些不喜欢看火车时刻表的读者留下了思考的余地。

不在场证明讲义:

"首先,第一种类型,‘证人作伪证’型。也就是说,证人在作证,由于某

种原因掩盖了事实真相。这种场合,问题的焦点在于是什么原因促使证人作伪证

的呢?也就是说,证人为什么要撒谎呢?如果在推理小说中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因

为证人是罪犯的同谋故而撒谎,这种作法肯定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但如果作者对证人是同谋这一环节进行一下巧妙构思,就可以成功地抓住读

者的心了。大家回忆一下克里斯蒂或坂口安吾先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第二种类型,‘证人产生错觉’型。是什么促使证人产生错觉的呢?围绕

这一点,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究竟让证人产生一种什么样的错觉呢?我将其

归纳为如下几点:一、时间;二、地点;三、人物。可以是其中任一种,也可以

是其中的两种以上。比如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一点,空知雅也在界大学二0三

号教室’这句话,证人可以就其中任何一点作伪证。

"关于第一点,即在时间上作伪证,可以有多种可能性。

例如,证人所看见的钟表上是否被人做过手脚?证人是不是把具体日期搞错

了?是否把当天是星期几记混了?抑或把时间段弄岔了?甚至有些时候,还可以

假设证人把年份记混了。至于具体应该采取哪种作法,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分类所

能解决的,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第二点,在地点上作伪证。例如,证人在接受刑警的询问时回答‘不,那

时我正在他公寓里。’‘我和他一同乘坐了"光"号109次列车,’我们一起去

登谷川山去了,‘我们当时正在淀河边上散步,等等,诸如此类。但实际上,这

都是证人在撒谎。这种情况下,证人不仅会证明自己当时曾和嫌疑人在一起有时

还可能在电话号码上做手脚,然后对刑警说’我当时还给他打过电话,我们一块

聊了会天‘。而很有可能他当时所拨的电话号码正是案发现场的。

"第三点,在人物上作伪证。也就是说,罪犯使用了替身。

举个例子来说,或许站在这里给各位作讲座的不是我空知雅也本人,而是我

的双胞胎弟弟。"

"读者如果不想被作者所欺骗,就会仔细分析证人的证词。

证人有没有可能把时间、地点和人物其中之一搞错了呢?我建议大家在碰到

这种情况时,先仔细分析一下证人的证词有无漏洞。——哎呀,糟糕!说这种话,

我这不是在拆自己的台吗?"

听众席上又是一阵笑声。

"但是作为作家来说,当然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漏洞是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就让

读者发现的。鲇川先生在他的一篇长篇推理小说中,就给大家展示了他的令人拍手

叫绝的高超写作技巧。他在作品中将这三种情况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使人眼花缭

乱,但又合情合理。

"我们接着往下讲第三种类型,即‘犯罪现场有误’型。

打个比方,我现在正在这里做讲座,这是事实。但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

读者认为犯罪现场是武藏野的丛林,但实际上却是河内长野的山林。如果是这样,

那么我在讲座完毕之后,是完全有可能赶到脚现场去的。然后,我可以将尸体再

运到武藏野。这其中也有多种可行性。我想在座肯定也有一些同学能够想起这样

的例子来。——坐在那边的那位同学,请你不要告诉你旁边的同学你读过的那些

作品,给他留一点悬念为妙。——我这样讲,听起来好像与埃拉里·奎恩在其作

品中描述的教人以犯罪为职业极为相似。"

"第四种类型是‘伪造证物’型。在正式的推理小说的伪造不在现场的计谋中,最典型的要数伪造照片了。照片合成虽然已经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犯罪手段,但是用其作为例子来讲却是再通俗易懂不过了。如果一种计谋对于不懂照相机原

理的读者来说很难理解的话,那么这种计谋只是面向喜欢相机的那一部分人的,

是不会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的,因此作家都千方百计地避开这种复杂的计谋。克

劳夫茨在他的一篇作品中就曾经设计过这样一个计谋,不过效果很不理想。"

"接下来是……应该是第五种了吧?这是伪装不在现场的计谋中的精华,即

‘犯罪时间推测有误’型。这种类型还可以细分为如下两种类型。第一类,将犯

罪时间提前;第二类,将犯罪时间推迟。有的推理小说在描述罪犯决定采取哪一

类时,往往采取一种抛硬币的方法来决定。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情况只能采

取其一,这是由具体情况决定的。

"我们来看第一类情况。罪犯将其于三点杀死的被害者的死亡时间伪装成两点,用以洗脱自己的嫌疑。我们随便举个例子吧。假设两点时,一个男子去访问

住在山间一所小屋的罪犯,他离开罪犯家后,无意中从窗户外看到一间屋子有一

个人,好像已经死了。于是他慌忙下山去喊人。但实际上,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

罪犯早已预备好的假人。等那个男子离开屋子后,罪犯再把被害人带到小屋,在

三点时将被害人杀害。喊人的男子与警察到达小屋后,已经是四点了。因为犯罪

行为看起来是两点时发生的,而两点之前罪犯和证人一直在一起,所以在外人看

来他当时确实不在现常简单地说,这种计谋就是这种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把犯罪时间推迟。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罪犯于三点

在名古屋杀了人,接着于四点回到大阪,打电话给被害人的朋友,伪装一个被害

人还活着的假象。——你说什么?如果这样就跟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类型相同了?确实,这两种情况很容易混淆,但还是有所区别的。既然大家这样认为,那

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假设被害者是一位小说家,三点钟时他刚刚写完三十页的

草稿。

他的尸体被发现时,现场有四十多页的草稿。按常理分析,一般人都会认为

他四点之前仍在写稿。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这多出来的十几张草稿是罪犯

后来带到杀人现场的,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情况呢?也就是说,被害的小说家原本

就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所有作品原本都是罪犯为他代写的。目前为止,我的

作品中还没有此种计谋,但我想大家应该明白这个概念了吧?

"我们再来看看鲇川先生的那篇长篇推理小说。在那部小说中,有两起凶杀

案件,一件是第五种类型的第一种情况,另一件是第二种情况。他对这种技巧的

纯熟程度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了。

"实际上,第五种类型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分类方法,即医学计谋与非医学计谋。所谓的医学计谋,就是采取一些手段,如将尸体加热或制冷,或对尸体胃里

的物体进行物理处理,使尸体处于一种特殊状态,以此来迷惑法医,使之对死亡

时间作出错误判断;至于非医学计谋,我刚才在第五种类型中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就是非医学计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分类,第一大类是医学计谋,第二大类是

非医学计谋,而这两大类中又可以分出前面所讲的那两种情况。

"读者对犯罪时间也应该多加注意。"

"第六种类型是‘路线存在盲区’型。有关利用铁路线犯罪的推理小说作品

很多。僻如说,从P地到Q地,需要一个小时,但罪犯却在中途利用了其他路线。以前的推理小说中经常有这种情形:罪犯乘坐普通列车,然后改乘特快车。但现

在国内的铁路时刻表已经相当完善了,这种情况已经不太适合了。当然,如果仔

细寻找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找出这种情况。

想要追上特快车,必须动用其他的交通方式,如汽车、长途客车,甚至飞机,这种情况在如今的推理小说中已经屡见不鲜了。——我本人也写过几本这样的书,但看来还不算成功。不过这没关系……

"但是这种计谋存在着与前几种类型的计谋不同的困难。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犯罪分子利用按照列车时刻表运行的交通方式的话,那么只要警方仔细调查,必然会识破其计谍的。因此,作者必须想出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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