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11个(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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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清洗方法: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3、消毒方法: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 10分钟以上。

b、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 (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残留消毒剂。

4、保洁方法: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6、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目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目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目录一、总则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食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六、食品进出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制度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行为,明确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流通、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和员工的卫生素质,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

三、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销售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对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

四、食品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控,确保餐饮服务的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对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

五、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保证流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条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11条)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方针本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食品安全方针,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三条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食品采购管理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安排。

2. 选择合格供货商,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来源合法。

3. 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责任划分。

4. 索取食品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检测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退货处理。

第五条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储存。

2. 小批量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需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3. 储存食品时,确保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六条食品加工管理1.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2. 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不得添加非法添加剂。

第七条食品销售管理1. 销售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

2. 销售食品时,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

3. 禁止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

第八条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食品安全首位原则:食品安全工作应贯穿于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强化源头治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全过程控制原则: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1.4 诚信自律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2.2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

2.3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信息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2.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2.5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三、食品安全责任3.1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3.2 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3 社会共治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4.1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2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4.3 加大食品安全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4.4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5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五、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所有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负总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食品经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四)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报告食品安全情况;(六)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四)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二)对食品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三)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加工步骤、工艺、设备、卫生要求等内容;(二)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加工过程中不添加违禁物质;(四)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1月7日修正)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1月7日修正)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 年 8 月 31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 号公布根据2017 年 11 月 7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目录(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目录(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目录(餐饮)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3.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4.环境卫生管理制度5.食品进货查验与报告制度6.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7.食品卫生检查制度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食品贮存制度10.食品贮存管理和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11.销售管理制度12.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13.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1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5.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

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健康体检证明要存入档案备查。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许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2016年1月13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4、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

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2、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

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

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

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

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

以上材料规范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2、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6、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4篇)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4篇)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守以下各种制度:1. 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度。

2. 食品品质标准制度:食品品质标准包括原料采购、制作工艺、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制度。

3. 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追溯管理等相关制度。

4.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5. 食品标识和广告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标签、产品标识和广告宣传等相关管理制度。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资质认证和管理制度。

对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制度和规定,具体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2)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____份)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____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明复印件;(____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____明复印件;(____份)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各____份)5、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使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复印件;(____份)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的地理位置示意图;(____份)6、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书内含);7、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____份)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见后面附件,____份;制度目录____份);9、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暂时可以不提供)以下为符合条件的业户准备:10、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____明复印件(____份)。

11、有下列特殊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备案表》;(2)《食品送货车登记表》;(3)《食品仓储库备案表》;(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4篇)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4篇)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食品经营活动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食品经营许可制度1.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获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包括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3.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食品经营档案,包括经营许可证、产品进货证明、销售记录等。

二、食品经营场所管理1. 食品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应当保持清洁、整齐,设有必要的防虫、防鼠设施。

2. 食品经营场所应当设有足够的储存设备和货架,并保持食品的适宜温度、湿度以及避免阳光直射。

3. 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三、食品采购与进货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当选择合法的供应商,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日期、数量、厂家、批次等信息,方便进行食品追溯。

3.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储存食品,使用合适的容器、包装材料,并定期检查食品的有效期。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的加工与制作,保证原料的质量安全和工艺的卫生。

2. 食品经营者应当将生产过程记录下来,包括生产日期、加工人员、消毒记录等,以备查证。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当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和整洁,定期清理和消毒。

2. 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售后服务政策,确保消费者对食品质量有异议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3.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配送台账,记录配送人员、配送日期、销售地点等信息,方便追溯。

六、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1. 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接受食品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抽样检验,配合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件。

2. 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篇1一、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四、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七、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九、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十、禁止经营《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十二、协助食品安全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不合格食品。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切实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食品安全经营制度(热门11篇)

食品安全经营制度(热门11篇)

食品安全经营制度(热门11篇)食品安全经营制度第1篇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

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

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

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

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

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1度作用10分钟以上。

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食品安全经营制度第2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食品经营许可-范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食品经营许可-范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文本编号
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7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8 废弃物处置制度
9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0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申请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隶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录:1、店面管理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粗加工间管理制度5、库房管理制度6、烹调加工管理制度7、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8、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9、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二、具体内容(一)店面管理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

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擦净台面.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4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4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第一条为保障食品销售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核准食品销售许可后开始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并将许可证悬挂或摆放于显著位置。

第三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销售安全。

第四条按照许可要求,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配齐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配置销售设备、设施和注重操作流程有效防止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第五条当销售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销售许可要求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十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

第七条采购食品时,按规定查验、留存供货者的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同时,向供货者索取、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八条批发食品时,使用印有销售者详细信息的一式两联(销售联、进货联)票据,如实填写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____等内容,并将销售联按照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保证批发食品去向可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4、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5、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6、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7、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8、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9、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0、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1、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12、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13、食品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14、废弃物处置制度15、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留样制度18、顾客食品安全投诉管理制度19、从业人员晨检制度20、食品安全承诺书21、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销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小组,主要任务是: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

3、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1、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内容(15篇万能)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内容(15篇万能)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内容(15篇万能)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制度一般指的是规章或操作模式,调节个人行为的社会结构。

这里供应优秀的食品平安相关制度内容,便利大家写食品平安相关制度内容参考。

食品平安相关制度内容篇1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平安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平安,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平安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需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供应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养分要搭协作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

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需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

留样食品必需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觉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

准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食品平安相关制度内容篇2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目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4.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55.食品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76.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87.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118.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129.食品安全承诺书 1310.食品出入库记录制度 1411.定期除虫灭害记录制度 1512.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1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规范。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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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内容和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四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发现健康证明过期后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健康证明有效后重新上岗工作。

第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常剪指甲,常理头发,保持手部清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现场加工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帽、口罩或防护罩。

第七条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等情况及时归档。

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第二条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

第三条食品安全自查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二)设施、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三)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四)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六)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七)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八)其他事项。

第四条经营场所布局、食品经营项目、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第五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第六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安全的食品。

第二条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等不符合食品运输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状,标签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显著标识,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第四条严格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五条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

购入进口食品时应当查验并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和海关出具的通关证明。

第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七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销售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管理,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及时自查清理。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保存食品,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采用手工或信息化等方式多频次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二、设定专区保存。

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有食品退货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

三、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

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或通过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

需要销毁的,根据待销毁食品的品种、数量等具体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销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再次影响食品安全。

必要时,及时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四、建立台账备查。

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停止经营的日期、停止经营的原因、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

建立退货和回收食品台账。

退货和回收食品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回收)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退货(回收)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相关记录建档备查。

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台账。

如实记录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时间和地点、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方法、承办人、监督人等内容,并同步保留可供查阅的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同时将相关台账记录定期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一)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二)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一、保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

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绝不经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第一条食品销售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第二条规模以上食品销售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食品管理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落实;(二)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相关岗位;(三)制订、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四)审核进货查验执行情况;(五)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六)督促处置不安全食品;(七)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八)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随机抽查考核。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方案。

一、食品安全事故范围本单位发生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一)通过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发现的;(二)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三)经核实的公众投诉举报信息;(四)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的信息;(六)其他渠道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成立处置小组本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体系,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检查督促本单位各部门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食品安全事故评估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本单位应当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开展先期评估,初步判定是否为食品安全事故。

五、食品安全事故响应通过评估确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本单位负责人立即召开应急处置小组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防止事故扩大,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六、事故应急措施(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当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危害人数等基本情况。

(二)立即将事故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或者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三)妥善保护事故发生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设施和设备,并查清涉及事故食品的品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销售数量、在库数量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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