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钻机安全操作规程(doc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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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挖钻机安全操作规程(doc 30页)
第一章旋挖钻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总则
1.1 为正确使用旋挖钻机,确保设备完好及施工质量、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包括:一般规定、施工准备、钻探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等内容。
1.3 旋挖钻机操作人员在作业时,除必须按本规程执行外,还应认真执行钻机的操作维护保养手册。
1.4 旋挖钻机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要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以便修订与完善本规程。
二、一般规定
2.1 在使用、管理或进行各种作业前,必须仔细阅读制造商提供的各种技术、管理资料。
2.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钻机的构造、性能、熟练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定,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2.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未掌握钻机的使用、润滑、保养、维修等要求前,不得操作机器。
2.4 操作人员工作前、工作中严禁喝酒及服用有可能削弱操作能力的药物及其它食品或饮料。
2.5 对钻机资料中注明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充分理解,严格遵守。2.6 钻机各部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拆卸或更换,如有拆卸或更换时,应提出改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实施。
2.7 钻机运输、安装、调试、行走都必须由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并由专职人员指挥。
2.8 钻机进入施工现场前,操作人员必须对现场有充分的了解(如电缆、煤气、管线、暗沟、周围建(构)筑物、高压输电线路等),钻机必须有充分的作业空间,场地必须满足设备承重及平整要求。
2.9 钻机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施工在平地行走距离不超过100m 时,可不放下桅杆;上下坡时桅杆必须放平,将回转台制动,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0°,上大坡时应用外力协助,下坡时应慢速行驶。严禁在坡上换档变速及空档滑行。严禁横向穿过斜坡。
2.10 钻机转弯不应过急过大。若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不得超过20°。
2.11 通过桥涵、管道时,应首先了解其承载能力。通过铁道路口时,应预先跟铁道部门取得联系,并铺设木板或草垫、胶垫,严禁在轨道上转向。
2.12 旋挖钻机连续行走1km,应停下来使行走系统冷却不少于30分钟。履带可采用自来水冷却方式,行走减速机要自然冷却。
2.13 装运旋挖钻机时,必须做到:
2.1
3.1旋挖钻机运输必须采用平板拖车。平板拖车的拖运能力必须满足所运钻机的重量及规格要求;
2.1
3.2上平板拖车时,应通过装卸坡,装卸坡应有足够的长度、宽度、强度。其坡度不宜大于15°;平板车相对地面不得有移动或滑动现象,严格处于静止状态。
2.1
3.3上平板拖车时,钻机应停在拖车后面,使钻机中心线与平板拖车中心线一致。驱动轮应放在钻机后部,倒行开上平板拖车。
2.1
3.4钻机应尽量停在拖车中心,停稳后将所有的制动器置于制动位置,用三角木塞住履带,用合适的缆绳加以合理牢固的固定。
2.1
3.5当没有足够合适的拖车运输钻机时,也可以分解运输。可将配重、动力头、钻桅卸下分装运输,钻桅过长也可三节分解后运输。
2.14 旋挖钻机卸下平板拖车时,由于其体积庞大价格昂贵,务必保证
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必须做到:
2.14.1平板拖车应停在较为密实的地面,确保拖车相对地面无运动。2.14.2保证拖车后方有足够的空间停放钻机。
2.14.3装卸坡有足够的长度宽度和强度。
2.14.4下车时,保证平稳慢速直线行走。特别在通过平板拖车与装卸坡的结合处时,要保证钻机处于平板拖车的中位。
2.14.5下车时要注意动力头不能碰撞地面,若与地面接触,要提升动臂,使动力头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
2.15 钻机不论在作业或行走时,机体和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见表1和表2),如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或停电后方可工作。
2.15.1对达不到上条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增加屏障、遮栏或防护网,并悬挂醒目的标志牌。
2.15.2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电工负责监护。
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在最大弧垂时对机械设备顶部的最小垂直距离表
表1
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在最大弧垂时对机械设备任何部位的最小水平距离
表2
10
2.16 对上条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变更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2.17 遇大风、雷雨、大雾天气和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不得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2.18 在存在地下管线、电缆等区域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管线的走向,用明显标志、标识标注,施工时应保持钻机在2.0米以外的距离。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需会同有关人员和部门研究,采取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2.19 在悬崖下或超高工作面工作时,应预先作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20 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任何人员不得在钻机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或通过,钻机行走过程中严禁靠近履带及回转范围;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其它设备停滞或运行情况,防止碰撞、伤人等事故发生;严禁其它机械在钻机回转半径范围内同时作业。
2.21 设备在运转时,禁止进行任何保养、润滑、调整和修理工作。对桅杆顶端滑轮和钢丝绳进行检修、保养或拆换时,必须使桅杆平置后进行。
2.22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设备的规定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并将绳端头与卷筒卡牢。放出钢丝绳时,最后应在卷筒上缠留三圈以上,以防止钢丝绳末端松脱。
2.23 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绳卡结合处的牢固情况。绳卡的规格数量和间距应按规定使用,并根据钢丝绳直径按标准排列。
2.24 严格注意卷筒内钢丝绳的排列,不得缠乱、挤压,并经常检查钢丝绳的断丝、破损情况,发现超出安全使用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处理。
表3
2.25 操作钻机之前,必须观察、了解钻机四周有无人员停留、物体摆放等异常情况,并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开机操作。
2.26 钻机上的提升设备严禁吊装超过其额定提升力的物体;严禁斜拉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