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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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勤俭办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事业发展。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财务预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严格控制学校支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是学校年度内计划用款的依据,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六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教育费用、人员费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务预算应当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预算,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十条财政拨款是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拨款,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事业收入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学校应当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部门对学校各项事业给予的补助,学校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经营收入是学校开展非教育 activities取得的收入,包括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经营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维护财务安全,提高财务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的财务工作,包括财务收支、财务报账、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

3.中小学校的财务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定、透明。

二、财务管理机构1.中小学校应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2.财务管理机构应由具备相关财务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财务收支管理1.财务预算(1)每年起草一份财务预算,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经费来源,科学、合理地安排财务支出。

(2)财务预算应按照年度计划编制,并提交给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和批准。

2.财务收入管理(1)校长负责对学校的财务收入进行监督和管理。

(2)财务收入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收取,并开具相应的收据和发票。

(3)对属于非财政拨款性质的财务收入,应及时进行核算和上报。

3.财务支出管理(1)财务支出应根据财务预算进行安排,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支付。

(2)对于大额支出,应经过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

(3)对于重要的财务支出,应严格进行资金审核和凭证核对。

四、财务报账管理1.凭证管理(1)所有财务收付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填制凭证,凭证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财务事项,并确保与实际发生的财务交易相符。

(2)凭证必须以黑色或蓝色的墨水或钢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墨水或涂改液进行修改。

2.会计账簿管理(1)根据会计法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学校应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

(2)会计账簿和相关凭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合理地保管和存储。

3.财务报表编制(1)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的编制应由具备相关财务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完成,并经过审核和确认。

五、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管理(1)学校应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包括固定资产清册、固定资产登记册、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等。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全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全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全文)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育经费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管理办法》,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由校长统一领导,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2.学校每年度确定一名会计专业和经验丰富的教职员工担任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

3.学校每学年成立财务工作小组,由财务主管带领学校主要领导和教职员工组成,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制度1.收费标准(1)根据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教育公平。

(2)学费标准、教材费用、实验费用等费用应当透明公开,在学校网站、公示栏等地方进行公示。

2.资金管理(1)学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学校按照财务核算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明细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3)学校资金管理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禁止挪用、挥霍、挪窝。

3.审计监督(1)学校每年度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2)学校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财务报告(1)学校每月制作财务报告,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2)学校每学年制作年度财务报告,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家长委员会报告,接受监督。

四、财务监督1.校长负总责(1)校长是学校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明确主要财务职责,依法依规管理学校资金。

(2)校长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财务工作。

2.家长委员会监督(1)学校家长委员会有监督学校财务工作的权利,可以随时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查阅、询问和检查。

(2)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应当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评议,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监督(1)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学校财务工作起到内部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和财务部门。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筹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透明性原则,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合规、安全、高效。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应设立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学校财务处(室)和财务监督小组。

第五条学校财务处(室)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二)负责学校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三)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四)负责学校财务报告的编制和上报;(五)负责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六)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财务监督小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机构,由学校领导、财务人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二)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学校财务报告进行审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预算是学校财务管理的核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真实性: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需求;(三)完整性:预算编制应当全面、细致,不留盲区;(四)科学性: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合理预测和安排资金;(五)绩效性:预算编制应当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杂费、捐赠收入等;(二)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教育教学经费、事业发展经费等;(三)资产负债预算:包括学校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确保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2. 预算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

3.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 监督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安全、规范、透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以下岗位:1.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财务人员工作。

2. 财务会计:负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3.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票据管理等工作。

4. 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应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编制:依据学校发展规划、事业计划和经费来源,合理编制预算。

2. 预算审批:预算编制完成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经批准后执行。

3. 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报批。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条财政拨款: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地接收财政拨款。

第十一条事业收入:包括学杂费、住宿费、校产租赁收入等,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全社会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大幅增加,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财务安全、规范财务运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等方面,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财务管理目标中小学财务管理目标是合理利用财务资源,确保学校财务的透明、规范、高效运作,最大限度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

同时,还负责审批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处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办理学校的经济业务,保管和管理学校的财务文件和资产,制定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等。

3.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方,他们要负责学校的财务决策、监督和检查。

他们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财务规划和管理措施,并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具体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核算、报销审批等环节。

下面将依次对各环节的制度进行介绍。

1. 预算编制学校财务处应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必要时还需进行合理的预测和测算。

预算编制要保证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资金管理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具体要求包括: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费用核算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坚持风险防范和节约用钱的基本要求,保护学校资金安全。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私分、截留学校财产。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应当注重效益评价,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范。

第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须与学校领导班子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对学校财务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合理规划资金使用,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制定年度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收支情况和用途,经学校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可控。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章费用报销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规范各种费用的报销流程。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费用报销的外部审计制度,确保报销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费用报销的核实和核对,杜绝违规报销行为。

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篇)

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篇)

正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中小学校作为公立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公正、合理和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职责包括:(1)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2) 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报告;(3) 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和账务管理;(4) 负责学校财务统计和分析工作;(5) 负责学校财务审计和监督。

三、财务预算管理1. 学校每年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财务预算,并报教育部门审核。

2. 财务预算编制包括:(1)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求确定财务预算的目标和总额;(2) 根据教育部门要求编制预算细则和项目清单;(3) 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和流程。

四、财务收支管理1. 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计划进行财务收支管理。

2. 财务收支管理包括:(1) 收入管理:学校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学生学费、赞助款等,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和使用;(2) 支出管理:学校的支出主要包括教职工工资、教材教具采购、设备维修等,必须按照预算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支付和报销;(3) 税收管理:学校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保持相关票据和凭证的完整性。

五、账务管理1.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记录准确、完整。

2. 账务管理包括:(1) 收入记账: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准确记账,并及时对账验证;(2) 支出记账:对学校的各项支出进行准确记账,并及时对账验证;(3) 资产管理: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登记、盘点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折旧和清理工作;(4) 财务报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核和发布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六、财务统计和分析1. 学校定期进行财务统计和分析,了解和掌握学校财务状况。

2. 财务统计和分析包括:(1) 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统计分析;(2)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分析;(3) 各项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财务目标和管理原则:中小学校的财务目标通常是以合理利用财政资源,确保校园基础设施和教育教学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为核心。

财务管理的原则包括规范性、透明性、效能性、公正性和风险可控性。

2. 预算编制和管理:校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需求,编制中小学校各项收支预算的有关指导文件。

预算编制和管理主要包括财务部门的财务规划、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报告等环节。

3. 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涉及到各类资金的管理,包括财政拨款、学杂费、捐赠、社会资金等。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措、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监督和资金评估等方面。

4. 采购管理:中小学校的采购管理是指对教育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实验仪器等物资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监督。

采购管理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申请、招投标、合同管理、验收入库和资产管理等环节。

5. 财务核算和审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是对学校各项收支情况进行会计记账、分类核算和汇总报表的过程。

财务审计是对校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合规性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6. 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中小学校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编制和发布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一般情况,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落实。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二),是指规范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中小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其财务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益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一、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概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指学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收支核算、财务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 资金来源和使用:规定学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明确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学杂费等各种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

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

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1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中小学最新财务制度

中小学最新财务制度

中小学最新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小学的财务管理,保障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教育部门拨款:中小学校根据教育部门下达的教育经费拨款,用于学校的日常运转和教学活动。

2. 地方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需求,适当拨款给中小学校,用于改善教育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

3. 自筹经费:中小学校可通过各种途径筹集经费,如募捐、办学活动等,用于教育教学设备的购置和维护。

4. 其他收入:中小学校还可以通过租赁校园设施、合作办学等方式获得其他收入。

三、资金使用1. 教育经费使用:中小学校应根据经费拨款的用途,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费进行合理使用。

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师生生活福利、教学设备和教学活动等方面。

2. 自筹经费使用:中小学校应将自筹经费用于教育教学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学生奖励等方面,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

3. 其他收入使用:中小学校应根据收入来源和收入用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他收入进行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四、财务监督1. 内部监督:中小学校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2. 外部监督:中小学校的财务使用情况应接受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督,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3. 社会监督:中小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

五、处罚规定对中小学校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有权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退还违规支出、停止拨款等处罚措施。

六、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中小学校应严格执行,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为中小学最新财务制度,供全体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家长参考。

愿我们共同努力,为中小学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篇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篇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4、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7、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9、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11、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2、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

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有哪些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有哪些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有哪些一、资金管理1.1校务公开透明: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校内财务的公开透明。

学校应当定期公开资金收入、支出情况,向教职工和家长公布财务规定,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

1.2财务监督机制:学校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1.3严格管理:学校应当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对教职工的资金使用行为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1.4 防范风险:学校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二、收费管理2.1收费依据:学校应当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规范。

对于非教育收费项目,学校应当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和用途。

2.2 收费程序:学校应当建立收费程序,明确收费时间、方式、标准等事项,确保学生家长了解和自觉履行缴费义务。

2.3 收费用途:学校应当建立收费用途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确保收费资金用于学生教育和生活服务。

2.4 收费政策:学校应当根据需求和公平原则,制定公正合理的收费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优惠或减免。

三、财务报销3.1 报销流程:学校应当建立财务报销流程,规范报销文件的准备、审核、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报销规范、及时、真实。

3.2 收支平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平衡制度,控制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止财务风险。

3.3 发票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对开具、保管、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财务报销真实可靠。

3.4 审计监督:学校应当定期对财务报销进行审计监督,查验报销事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加强内部监督。

四、审计监督4.1 定期审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财务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2 效果评估:学校应当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4.3 教育培训:学校应当加强教职工的财务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素养和风险意识,增强财务管理能力。

全国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全国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包括公办、民办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三)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

第六条中小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中小学校预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收支平衡,量入为出;(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三)科学编制,规范程序。

第九条中小学校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应当按时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的编制应当以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人员编制和资产状况为基础。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支出,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中小学校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二)收支两条线,规范操作;(三)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资金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使用。

第五章财务核算第十五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二)权责发生制;(三)持续经营。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应当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活动。

中小学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中小学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中小学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一、财务制度财务制度是中小学校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保障学校财务安全和效率的重要保障。

财务制度包括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等内容,旨在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1.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是指学校制定和执行财务制度的组织结构,在校务会议制定了完整的学校财务制度之后,学校须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

一般来说,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通常包括校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等。

- 校长办公室: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负责全校的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工作。

校长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学校各项工作,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进行有效督导和监督。

- 财务会计部门:财务会计部门是学校的具体财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是贯穿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学校财务的规范运作。

- 审计监督部门:审计监督部门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

审计监督部门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是有效保障学校财务安全的重要保障。

2.财务管理职责分工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职责分工是指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各级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务管理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和领导工作,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

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简单版7篇)

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简单版7篇)

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学校校财务制度(简单版7篇)篇1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两者虽服务于不同的组织,但其核心都是建立一套有效、合规的财务管理机制。

重要内容包含:1. 财务政策与原则: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理念,规定资金筹集、使用、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原则。

2. 账户设置与记账规定:规定如何设立会计科目,以及会计凭证、账簿的管理方法。

3. 预算管理:包含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的流程及标准。

4. 决策支持:如何利用财务信息为管理层供应决策依据,如本钱分析、绩效评估等。

5. 内部掌控:设定防备和发现错误、舞弊的程序,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审计与报告:规定内外部审计的要求,以及财务报告的格式和时间表。

篇2z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是管理其财务活动的紧要框架,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一是会计核算方法,规定如何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二是财务管理规定,涉及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和审批流程;三是内部掌控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审计程序,对财务报表进行定期审查,以保证合规性;五是财务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频率、内容和格式。

篇3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特别是针对学校校的财务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预算管理:订立年度财务预算,包含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2. 收支核算:认真记录和报告全部的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3. 资产管理: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管理和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4. 审计监督: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符合法规要求,防止财务风险。

5. 报表编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以便于管理层和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学校财务情形。

篇4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尤其是针对学校校财务制度,重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1. 预算管理:包含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与调整,确保资金的有效调配。

2. 收支核算:规范收入来源(如政府拨款、学费等)的记录与支出(如教学运营、设施建设)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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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

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二十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

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二十四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

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

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三十四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

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第四十一条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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