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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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管理规定
宝农林()2号
关于印发《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局、中心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局对《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作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机关管理规定通知
抄送:市农林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优化办,存。
宝应县农林局办公室 6月2日印发
共印:45份。
宝应县农林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
为保证县农林局机关履行职责,规范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责任制度
1、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其它局领导根据分工协助工作。
2、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局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或受局长委托负责其它方面工作及专项任务的局领导,必须对局长负责。对自己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局长作出的决定,要严格执行。
4、对分管科室及基层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廉洁自律情况,局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并定期不定期地向主要领导汇报。
5、每年年初由局务会研究确定各科室(基层单位)目标责任,推行一岗四职(本职工作、安全、廉政、维稳),并签订目标责任状,由局职能科室分年中和年末两次组织考核。
6、推行逐级承诺。各科室应与工作人员签订细化的工作目
标考核。
二、议事制度
7、凡需提交局务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由相关局领导提出,报局长批准。会议不搞临时动议,事先未提出的议题,原则上不作为局务办公会议内容。
8、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有关议题应由办公室汇总并尽可能提前告知与会人员,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重点突出,议而有决。
9、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局务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意见一致的,即形成决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主要负责人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10、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归档,与会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三、政务公开制度
11、推行阳光行政,规范农林执法行为。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项目建设、人事任免、省市以上表彰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宝农网、戗牌、报纸等方式之一进行公示。
12、局发文件、法律法规、计划规划等政务事项,根据情况及时经过宝农网等形式公示。
13、严格保密制度,涉及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暂时不能公开的文件及其它保密的事项,所有文档一律不得经过网络传输,在获得相应级别的批准后,才能公开。
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4、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以局名义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对外发布的文件等;②农林牧业重大活动;③农林牧业重大案件、疫情、病虫情;④有负面影响的宣传报道(信息);⑤涉及产量、灾情、目标考核、重点工作等方面的重要统计数据上报;⑥局级领导,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离开宝应县域的;⑦其它重大事项。
15、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应由局分管领导报告局长,或由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局长及分管局领导,重大事项一般采用书面报告的方式,并同时告知局办公室。
16、对请示报告中局领导提出的明确意见和要求,要认真落实,重要内容要认真记录,以备查证。局办公室负责对请示、报告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五、学习制度
17、加大“学习型”机关创立力度,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局、中心正常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科技、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活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18、局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不定期组织学习,必要时可扩大到股站长。
19、推进机关学习“日读、周学、月评、季查、年考”制度,即按照局推荐书目,每日读书、记读书笔记1小时,每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