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_规章守则.doc
支教人员安排规章制度
支教人员安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教人员的活动,保障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支教人员指的是由志愿者或参与支教组织的成员组成的团队,前往贫困地区开展教育支援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支教活动地点包括农村学校、贫困地区、偏远地区等需要帮助的地方。
第四条支教人员应当尊重当地的习俗和风俗,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礼貌、谦和有礼。
第五条支教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知识技能,做好支教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支教工作要以帮助当地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增强自信心为目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教活动。
第七条支教人员要保持团结和友爱,相互尊重,共同为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努力。
第八条支教人员要注意个人安全和健康,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和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第一。
第二章:支教人员招募和选拔第九条支教人员的招募应当面向全社会,避免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
第十条招募支教人员应当注重选拔具有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一条支教人员应当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奉献,并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第十二条支教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支教工作。
第十三条支教人员在选拔过程中,还应当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确保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第十四条支教人员应当签订支教协议,明确支教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制定支教计划和具体安排。
第三章:支教活动组织和实施第十五条支教活动应当由支教组织牵头组织,明确支教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安排。
第十六条支教活动需提前调研当地教育情况和学生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十七条支教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工作,不得私自更改教学内容和方式。
第十八条支教人员应当与当地教师和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传授知识、提升能力。
第十九条支教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教学反馈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支教人员在支教活动中需保持团结合作,共同努力,互相协助,共同完成任务。
暑期支教队规章制度
一米阳光暑期支教队规章制度
一、纪律
1.具有团队精神,相互协作,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对贫困家庭的孩子要平等相待,不能有施恩的心理。
3.遵守规定,服从工作安排,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积极完成工作。
4.自我激励,克服工作中的困难。
5.不向学生宣传偏激言论,不向他们阐述与教学无关的言论。
6.不利用义教工作和自己的特殊身份为个人谋取私利。
二、规章制度
1.为了坚持支教的初衷,进行支教的志愿者队需统一,服从集体决定,不能在支教期间擅自行动,离队或开小差,按统一时间工作和休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着装请尽量朴素大方整洁,不得奇装异服,浓妆艳抹;队员做事必须与支教大学生身份相符;待人礼貌,不说粗话,打骂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
2.做事善始善终,许诺学生的事一定要认真及时完成。
3.在教学时不能发表有违反国家、反党,以及抨击当地政府和学校等过激言论。
4.不随便接受吃饭邀请和馈赠。
5.注意言行保持中立,谦虚谨慎,不要介入当地居民的纠纷,不鼓动学生打架斗殴,不参加赌博;对学生一定要公允。
6.教学时需要有亲和力,语言通用普通话,用词通俗易懂,严肃活泼,如遇语言沟通问题请尽量耐心。
7.备课一定要认真,教学尽量按计划。
队员及时反馈当天的情况,同时把临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来,互相帮助解决问题,教学中应调整不适合的地方,一定做到切合当地学生素质及教育条件。
8.如果出现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必须及时向队长进行汇报,妥善处理,不可隐瞒病情坚持参加活动。
支教队队伍规章制度范本
支教队队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支教队队伍的行为,提高支教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团结意识,保障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建与管理1. 支教队队伍由支教队长负责组建和管理,支教队长由支教团领导选派或自行推选产生。
2. 支教队队伍成员名额不得少于5人,应包括教学、医疗和心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也可招募志愿者。
3.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支教活动,并接受队长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活动安排1. 支教队队伍应提前确定支教地点、时间和内容,并制定详细的支教计划。
2. 支教队随时准备接受支教团领导的调配和指挥,听从支教活动的安排。
3.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全程参与支教活动,不得擅自离队或缺席。
第四条行为规范1.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言行不检、影响支教活动的进行。
2.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互相攻击或挑衅。
3.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保证身心健康,不得擅自熬夜或饮酒作乱。
第五条纪律处分1. 支教队队伍成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暂停支教资格等。
2. 支教队队伍成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支教队长有权决定取消其支教资格,并向支教团领导作出报告。
第六条奖惩机制1. 对支教队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支教团领导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支教队队伍成员因擅长、工作积极的,将被列为支教队的骨干成员,并享有相应的待遇和优先选择权。
第七条其他规定1. 支教队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中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支教队长汇报,并听从其指挥和安排。
2.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保护好支教队的财物和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修订,应经支教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支教队队伍成员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支教团领导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如有其他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报告支教团领导。
大学顶岗实习支教管理办法
大学顶岗实习支教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有关精神,确保我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支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在强化师范生教学实践环节,创新高师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师范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我省教师教育改革,拓展学校服务社会的平台,实现高师教育和基础教育的良性循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第二条顶岗实习支教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即我校组织师范类专业高年级学生在经过系统培训达到中学教师的基本要求后,到农村中学进行为期半年的“全职”教师岗位锻炼。
同时,发挥我校教育资源优势,采用适当方式对被顶岗的基层中学教师进行置换培训,为基础教育服务。
第三条顶岗实习支教是加强学生教师养成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要在顶岗实习支教县市建立党团组织。
要教育、引导师范生“体国情、受锻炼、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教师的职业理想和教育信念,使学生进一步提高在实践中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学生对知识学习的积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顶岗实习支教是建立开放有序、上下衔接、培养培训一体化新型教师教育体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有效服务基础教育的平台。
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人才、智力资源,积极做好被顶岗教师的置换培训工作,通过与顶岗实习支教县市多种形式的合作,密切高师院校与中学的联系,切实帮助农村中学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推动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五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顶岗支教指导中心与教师教育中心具体负责。
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各相关学院、附属单位具体落实。
各学院要成立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
第六条每期顶岗实习支教时间为一个学期。
选择教学条件相对较好、具备教学指导能力,生活、安全有保障的县、乡示范初、高中作为顶岗实习学校。
顶岗支教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顶岗支教工作的管理,确保顶岗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支教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参加顶岗支教的所有教师和支教单位。
第三条顶岗支教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服务国家教育战略;2.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3.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教师意愿;4.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支教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顶岗支教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支教单位应当成立顶岗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支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支教单位应当设立支教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联系协调相关部门;2. 组织教师报名、选拔和培训;3. 安排支教岗位;4. 监督支教工作进度;5. 处理支教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条支教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三章支教岗位与职责第八条支教岗位根据支教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支教单位的实际需求确定。
第九条支教教师的主要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4. 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6. 配合学校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支教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十条支教教师的管理:1. 支教教师应当遵守支教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支教单位的管理;2. 支教教师应当接受支教单位的培训和指导;3. 支教教师应当定期向支教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支教教师的考核:1. 支教教师的工作考核由支教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师德表现等;3. 考核结果作为支教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某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
某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
某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如下:
1. 实习时间:实习支教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学院和相关合作机构的协商确定,一般为暑假或寒假期间。
实习时间一般为2-3个月。
2. 实习地点:实习地点为贫困地区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在农村地区或边远山区。
3. 实习任务:实习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当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组织课外活动等。
同时,实习生还要关注和了解当地教育资源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4. 实习费用:实习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和相关费用一般由学院承担,但实习生自愿承担一部分费用也是可以的。
实习生可以向学院申请资助和奖学金。
5. 实习辅导:学院会安排专门的老师负责实习生的指导和辅导工作,确保实习生的顺利完成任务和自身的成长。
6. 实习报告:实习生需要按照学院的要求完成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和收获,并提交给学院进行评估。
7. 实习评价:实习结束后,学院会对实习生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实习评价将考虑实习生的工作表现、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等因素。
总之,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要求实习生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注重实际动手能力和沟通能力,以便更好地参与到支教工作中,为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支教章程(管理制度)
支教管理制度一.支教规章制度1.作为一名支教志愿者,应无私奉献,要有一颗责任心和爱心。
2.志愿者应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切实保证将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志愿者要树立好良好的团队精神,成员间相互协助,团结一致。
4.志愿者应树立端正工作态度,展现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严格遵守支教制度。
5.每学期中旬会进行一次支教考核,优秀志愿者有优先评优资格,如有不遵守制度者,按情节轻重进行警告,情节重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二.相关支教准备及其他1.志愿者于每周日前上交教案一份(交与相应负责人处)2.支教期间用具安排I.公交卡①如次日有支教活动,需提前一天于相关负责人处领取,当日使用完毕请及时归还。
II.教学用具①如次日有支教活动,需提前一天于相关负责人处领取。
②课时完毕请清点数目,保证用具完好上交。
③如需其他教学用具,可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三.教学要求1.在保证课堂纪律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教案进行授课,同时保证学生能学到新知识,如2名志愿者同时上课应做好沟通协调,分配好工作。
2.教学过程中不得给予学生物质奖励,可实行精神鼓励等。
3.突发情况处理事宜四.请假及代课制度1.①代课制度:提前1个半天向负责人请示并与代课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②请假制度:应至少提前一个半天向相应负责人说明请假缘由。
2.与校方关系处理①如志愿者遇校方不公平待遇(如上其他课),可第一时间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取得帮助。
五.支教负责人制度1.定期与校方联系,校方如有临时活动,负责人应提前一个半天通知志愿者,并做好安排调整工作。
2.每周一前整理好各自负责的志愿者上交的教案。
3.负责人要做好教学用品收发工作。
4.支教听课,做好听课问题记录及支教志愿者表现。
支教注意事项
团队安全守则(一) 团队安全守则十不得:1. 不得私自离队,特别是晚上不得独自外出,无论何时何地,外出必须经过队长同意;2. 、团队成员应积极就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对队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的,可自由提出,不得与队友发生矛盾;3. 不得当地居民发生任何冲突,相互克制忍让,如有矛盾须及时向队长汇报;4. 不得下河游泳或接近有安全隐患的地方;不得进入网吧或者娱乐场所;5. 不得随意购买食品以及随意吃零食;不得吸烟喝酒;6. 不得扰乱当地居民生活;7. 不得接收居民的物品或者随便到居民家里吃饭;8. 在支教活动中保护好每一名孩子的安全。
如户外活动的举行,考虑好当天的天气情况并做好防护措施;9. 团队成员的通讯工具(手机)要处于开机状态(电池带足),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与团队成员联系;10. 不得给孩子传授不良习惯,不得歧视任何孩子或家长。
(二) 团队安全守则四注意:1. 注意出行交通安全;2. 注意遵守相关保险条例;3. 注意自身安全与财产安全;4. 注意饮食卫生。
可选参考支教方案目的:增加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学生基础知识的学习,激发对学习的热情与兴趣。
方式:德育为主,因材施教。
课程安排及简介:1、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语文、趣味数学、、体育活动、美术美工、科学文化、音乐欣赏、人文地理、作业辅导等课程。
2、内容: 思思想道德修养:通过一些经典故事和现实事例使学生了解尊老爱幼、孝顺父母,团结同学等的传统美德,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语文:学习唐诗宋词,回溯中国经典文化。
欣赏少年美文。
赏析国内外文学名著,安排情景表演作为课堂活动。
趣味数学:加强数学分析能力,提高学生对数学的兴趣并给以数学辅导。
音乐欣赏:教一些爱国、健康向上的歌曲。
并欣赏一些典型的中外民族音乐和现代音乐。
美术美工:教授一些手工制作,美术基本知识,提高学生审美能力。
科学文化:借助多媒体展出一些图片和视频,引发学生对科技知识的兴趣,鼓励他们积极探索人文地理:通过世界奇观,民俗文化,历史故事的介绍开扩学生的视野。
支教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教工作,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支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支教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支教工作的支教教师、志愿者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支教工作应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改革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际效果。
第二章支教人员管理第四条支教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农村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五条支教人员选拔:1. 支教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支教人员选拔由支教单位负责,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3. 支教人员选拔结果应予以公示。
第六条支教人员培训:1. 支教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等;2. 支教期间,支教单位应定期组织支教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支教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支教人员考核:1. 支教人员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2. 支教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团队合作等方面;3. 支教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支教工作内容第八条支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承担教学工作,完成教学计划;2. 开展课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3.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参与学校管理,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5. 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为学生提供关爱和帮助。
第九条支教人员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支教人员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支教人员应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支教工作保障第十二条支教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支教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支教期间的生活补贴由支教单位承担。
支教的管理制度范文
支教的管理制度范文支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教活动,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全体支教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支教活动由学校组织并负责具体组织安排。
第三条支教活动的负责人由学校指定,负责支教队伍的招募、培训和管理。
第四条支教队伍由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教师组成,支教队伍的成员由学校择优选拔并签订支教协议。
第五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充分了解支教地区的文化特点和教育现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俗风情,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指挥。
第六条支教队伍成员不得擅自离开支教地区,如确需离开,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填写《支教人员离队申请表》。
第七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行为。
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支教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期间应当尊重当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和教学活动。
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九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超出工作范围。
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或内容,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同意。
第十条支教队伍成员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不得临时调整、取消或擅自添加教学内容。
如确有需要,应向学校请示并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十二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认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和课堂教案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第十三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支教队伍成员应当密切与当地学校的教师团队合作,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五条支教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期间将定期接受学校的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将以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为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支教队伍成员获得相应奖励和荣誉的重要依据。
支教队员守则
支教队员守则一、服从队伍安排,遵守队伍纪律1.不得中途退出队伍2.往返路程必须与队伍同行3.不得无故缺席与支教有关的训练与会议,积极参与支教的每一项活动,不懒惰,跟支教人员相处融洽,互谅互让,互助互爱,团结友爱。
4.队伍在外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队伍,如需外出,应提前向领队说明,获得批准后方可离队。
5.不得参与威胁人身安全的任何活动(如下水游泳等)6.不得拒绝领导检查备课情况的要求,谦虚接受领队及其他队员的监督与意见。
7.未经领队允许,任何队员不得以学校、社团或队伍的身份接受他人赠送的任何物品。
二、为人师表,注意个人形象1.不得在队伍及支教活动中说脏话,做侮辱性的动作、手势。
2.无特殊情况,不得因个人原因进入异性宿舍。
3.无特殊原因,不得在宿舍外的其他地方过夜。
如操场、教室等。
4.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学员或当地其他人员赠送的价值超过5元的物品。
5.支教活动期间,穿着得体,端庄大方。
三、认真负责,提高授课质量1.每位有课程安排的队员,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备课工作。
2.上课期间,不得因个人原因中断课堂,如发短信、接电话等。
3.不得无故拒绝授课。
如确有其他原因应提前向领队说明情况。
4.如课堂纪律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应及时向领队反应情况。
5.不得体罚或间接体罚学生。
6.每堂课要检查到课情况,确保学生的安全。
如有无故缺课现象发生,应做出及时的调查和相应的处理。
如支教队员违反以上守则,由领队和队伍协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此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停课审查处分。
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其退出队伍。
注:1、本次支教报名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
2、此次支教活动,志愿辅导团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支教队伍也不得向队员收取费用,一切所需费用由队员个人承担。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组织本专科大学生分期分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主动为地方基础教育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我院落实办学指导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我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自1997年9月实施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实践证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提升了学生服务基础教育的思想素质和教师技能,创新了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扎根山老贫困地区农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形成了我院鲜明的办学特色。
同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国家领导人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学校、干部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根据20XX年12月4日党委扩大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管理,巩固成果,扎实推进”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和地方有关文件、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重大意义,齐心协力抓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社会能力和综合办学水平。
通过扎实组织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使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县情、乡情、村情,增进对贫困农村和农村教育的感情,巩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在实践岗位锻炼中增强新时期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
通过扎实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强化全程实践教育教学,使学生在完整的一个教学周期的岗位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教师技能和实践能力,成为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掌握中小学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文化素质和教师技能,愿意到基层献身党和人民的基础教育事业的合格教师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建设人才。
学校支教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支教工作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学校支教工作在我国广大学生和教育工作者中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支教工作,有效推进乡村教育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支教类型与范围1. 支教项目分为定向支教和公开支教。
定向支教主要针对特定地区或学校,公开支教则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学校。
2. 支教地区主要包括农村和山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学校。
三、支教志愿者的选拔与培训1. 志愿者报名由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注明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支教意向。
2. 志愿者选拔主要参考志愿者个人素质、专业背景和对支教工作的热情等方面。
3. 通过初审的志愿者需要参加培训,包括教学理论、心理辅导、文化沟通等相关课程。
四、支教工作的组织和协调1. 学校支教工作由学校成立专门的支教工作组织,负责志愿者的组织、培训和后续管理工作。
2. 支教工作组织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学校对接工作,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支教工作的基本要求1. 志愿者要遵守支教地区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
2. 志愿者需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学校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志愿者要尊重当地教师的教育教学观点和做法,与当地教师开展有益的交流和合作。
六、支教工作的督导和评估1. 学校支教工作组织要定期对志愿者的支教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
2. 每位志愿者要填写支教日志,记录教学收获和困难,供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
七、支教工作的安全保障1. 学校支教工作组织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志愿者养成安全意识,确保支教工作的安全进行。
2. 学校要做好志愿者的健康教育和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志愿者身体健康。
八、支教经费的拨付与使用1. 支教经费由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拨付,主要用于志愿者的交通费、生活费以及支教过程中的教育资源开支。
2. 志愿者需要详细记录支教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材料。
助学支教工作制度范本
助学支教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助学支教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助学支教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第三条助学支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二)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提供教学资源和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三)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助学支教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助学支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助学支教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企业、机关、团体、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助学支教工作。
第二章助学金制度第七条助学金的设立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资助。
第八条助学金的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社会捐赠;(三)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九条助学金的发放应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第十条受助学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
第十一条受助学生所在学校应当对受助学生进行定期评估,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时调整,确保助学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教学资源和支持第十二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以下支持:(一)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通过选派优秀教师、教师培训等方式解决;(二)教学设施和教学器材不足的,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捐赠;(三)学校基础设施不足的,可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协助解决。
支教守则
支教守则
1、上课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尽量不要使课堂出现冷场;
2、准时,不能迟到。
可以提前到和孩子玩一会上课;上
课前可以和老师多做沟通,询问一些相关建议;
3、不能带糖果或是其他什么东西给小孩,因为会引起哄
抢,如果答应要送,必须公平,最好还是结束课程时给;
4、要多关心那些不怎么说话的,不太参加活动的孩子,
5、不可因个人喜好差别对待孩子,一定要公平对待;
6、多和孩子们进行沟通交流,以一种创新的方式进行教
育;尽可能不要把手机拿出来,更不能把手机给孩子们;
7、如果几个孩子之间发生了争执,要给予解决,进行劝
阻,并通知班主任;
8、有部分小孩脾气较古怪,叛逆,要宽容对待;
9、注意自己的穿着举止,要给孩子们做一个好的榜样;
10、可能大部分的孩子家境较为差,穿衣等较不合适,一
定不能有任何嫌弃的态度;
11、和孩子们做游戏时要注意安全问题。
12、上课时,要严肃对待,端正态度不能过于和蔼可亲,
该有的威信的还是得树立的;
13、如果和孩子有进行书信往来的,要坚持,答应回信的
一定要记得回,不能说了有不去做;。
最新-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 精品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组织本专科大学生分期分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主动为地方基础教育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我院落实办学指导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我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自1997年9月实施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实践证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提升了学生服务基础教育的思想素质和教师技能,创新了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扎根山老贫困地区农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形成了我院鲜明的办学特色。
同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国家领导人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学校、干部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根据2019年12月4日党委扩大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管理,巩固成果,扎实推进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和地方有关文件、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重大意义,齐心协力抓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社会能力和综合办学水平。
通过扎实组织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使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县情、乡情、村情,增进对贫困农村和农村教育的感情,巩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在实践岗位锻炼中增强新时期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
通过扎实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强化全程实践教育教学,使学生在完整的一个教学周期的岗位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教师技能和实践能力,成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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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二)信息网络中心1、负责协同宣传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网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题网站建设工作,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数据库的技术维护和保障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三)电教中心1、负责协同宣传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摄像及资料归档工作。
2、负责协同教务处、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宣传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培训、报告、座谈、调研、考察等的摄录像等相关技术维护和保障工作。
3、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四)武装保卫处(部)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和各系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五)各教学系1、负责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成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系领导专门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同时制定本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教育、管理、培训、考核以及选派和培训指导教师、调研研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结合专业实际完善本系全程实践教学方案。
对新生从入学到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前不间断、有计划、多形式地强化师德师能教育、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项教育,扎实做好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按岗前培训考核情况对学生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确定结果,协同配合教务处做好发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工作。
2、负责在本系本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进点前的上一学期中期,组织完成该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岗前考核、发放合格证等工作。
对不合格学生继续强化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对极个别经过多次培训仍不合格的学生,安排参加下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派出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3、负责本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安排分配,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因身体原因不宜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不派出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本系派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指导教师的规划,选派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任教师、教学法教师,组织进行思想教育,统筹合理安排其他工作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保证派出的指导教师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协同配合学院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加强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联系,关心学生的教学等工作和生活情况,组织进行切实有效的指导,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6、负责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的安排,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程实践教学方案,组织师生做好基础教育教学案例研究工作。
7、负责对本系学生撰写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总结、基础教育案例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指导和审核,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8、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本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离校前的欢送、返校时的迎接工作,做好本系每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及带队队长、指导教师的交接工作。
9、负责协同计财处、学生工作部(处)做好本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到岗前完成应缴纳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10、负责协同学生工作部(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住宿安排调整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六)陶行知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系(部)、附属中学等单位做好陶行知教育思想、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工作,做好本专科教育教学和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七)附属中学1、负责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基地建设工作,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接收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安排工作。
2、负责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晋教人[2006]24号)等文件要求在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点选择若干农村学校结对子安排教师支教,进行对口扶持,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3、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系(部)、陶行知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协同配合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单位,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有关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其他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促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五、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职责要求(一)教职工1、各级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作为全局性、长期性重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所肩负的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任务,从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指导检查、落实责任奖惩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不断提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质量。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讲党性、作表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服从安排,积极投身并扎实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好所承担的牵头与配合任务,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带头骨干作用,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作好表率,为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做出应有的贡献。
2、学院按照每50名左右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安排1名指导教师、200名以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安排1名带队队长、200名以上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安排1名带队队长(必要时可安排1名副队长)的原则,根据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需要和校内工作实际,选拔责任心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处科级干部和中青年优秀教师,担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副队长和指导教师。
带队队长对本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的工作全面负责。
原则上,带队队长和副队长由处科级干部担任,带队队长、副队长和指导教师均不再安排其校内的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搞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3、带队队长、副队长带队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指导教师在各县(市、区)中小学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指导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带队队长、副队长、指导教师按学院安排更换时,要按规定做好全面交接工作,确保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圆满衔接,顺利交接,扎实有序地开展。
新任队长要积极参与并协助原任队长完成学期末学生返校、总结、交接等相关工作,做好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各项准备,特别是做好本学期与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交接、培训等相关工作。
原任队长要积极协助新任队长完成其接任后第一学期学生进点到岗等相关工作,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新任队长尽快熟悉并组织开展工作。
4、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从离校到返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教学实践、工作纪律、安全健康等各个方面全面负责。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前,要向各系和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兴趣特长、性格倾向、参加党团活动情况等,并扎扎实实教育、引导、动员工作,督促学生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要关怀学生,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使学生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认真服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在服务贫困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和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真正在思想政治素质、教师技能和实践能力等各方面切实得到锻炼提高。
5、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期间要严格遵纪守法,服从学院安排,尊重当地干部群众和师生,时时事事处处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学生合法权益,积极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沟通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要协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加强对所聘任的指导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全方位做好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6、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在自觉接受学院管理的同时,要服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的安排,到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校后,由带队队长负责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充分协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和生活,建立完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的具体教育、管理等制度,提出并组织落实安全等措施和纪律等要求,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加强全过程的教育和管理。
对违反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纪律规定的要严肃批评,对屡犯不改、影响恶劣的,由带队队长负责停止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送学院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严肃处理,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学生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以不合格计。
7、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师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临时党总支、团总支,带队队长任党总支书记,副队长和指导教师任团总支书记,负责在学院组织部、团委、扶贫实习支教处的指导下,协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以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中小学为单位,组建临时党支部、团支部或党小组、团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和所在学校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党员、团员和青年,按规定积极开展党团组织生活。
8、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到岗后1个月内,深入全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中小学巡回安排、指导、检查工作至少1次。
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坚守一线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带队队长在全面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的管理及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当地中小学的协调配合等工作,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指导工作,在学生到岗1个月内对所负责的每个学生至少听评课1-2次,经常深入课堂进行听评课指导,写出课堂教学、班级活动组织等指导工作的详尽记录,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手册》,帮助学生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提高班级管理能力。
要认真采集每个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班级活动和课堂教学录像、任课情况等教育教学工作数据资料,及时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期间和结束返校1年内,须在学院学报及以上层次的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研究基础教育教学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