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制度08260812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避免手术部位错误,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2023版)》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T813-2023)》制定本制度。
各手术科室必须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一、标识原则:1.主刀医师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2.患者和/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宜参与标识。
3.患者由接送人员转运到手术室前,病房护士核实,应标识而未标识的患者不能转运,核对正确后送达手术室交接区。
在交接区手术室护理人员再次核对并确认标识情况。
在手术室内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遵循三方核查制度。
4.涉及左右侧的器官(如:左右侧的眼、耳、鼻腔、胸壁、肺、肾、附件等)、多重结构(如:四肢、足趾、关节等)和多节段部位(如:脊柱等)以及非正常解剖部位的器官或组织的手术,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5.患者消毒前,手术部位标识应清晰可见。
6.不做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a.需紧急抢救手术时;b.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等);C.开放性骨折、损伤;d.经人体自然腔道(阴道、尿道、直肠)的手术;e.心脑血管介入;f.唯一正中的器官或组织。
二、标识人员:主刀医师或经主刀医师授权执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医师。
三、标识时间:进入手术室之前完成手术标识。
四、标识工具: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
五、标识方式:1.在手术部位上以标识,直径23cm;2.一般标识于体表;3.眼科手术标识于患侧眉弓上方正中;4.口腔手术可在相对应的面部皮肤进行标识;5.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若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已去除包扎物,宜在患处标识。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1、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3、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4、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6、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XXXX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核查流程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的《患者安全目标》、《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主刀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由主刀医师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不掉色的黑色油彩笔以“+”字进行标识,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在手术部位的“+”标识旁另以蓝色油彩笔用“L”进行标记,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在手术对侧的相应部位以红色油彩笔用“NO”进行标记,以示警示。
责任护士对手术部位及切口标识进行确认核对后,再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然后在标识旁用黑油彩笔签名。
四、病区护士将手术患者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时,由两名护士查看是否有手术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及时与主刀医师联系核实。
五、手术患者到达手术室时,由两名手术室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和红色油彩笔“NO”及蓝色油彩笔用“L”字图形体表标示,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和红色油彩笔“NO”及蓝色油彩笔用“L”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手术者为患者手术前,由手术者和一助共同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以及标识的位置是否正确。
若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应拒绝手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患者辨认标识轨制【1 】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然,防止手术进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消失辨认错误.特制订本轨制.请相干科室与人员按照履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辨认标识.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辨认标识;自动邀请患者及家眷介入敌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配合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构造(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敌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表记标帜.
3. 对于便利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辨认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大夫在医疗运动中要严厉履行《术前评论辩论轨制》及《手术进程治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眷三方查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辨认标识.
6.手术大夫.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端前和手术开端前,严厉按照手术安然核查轨制进行三方查对,特殊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经重复查对后,方可开端麻醉.手术.术后患者分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现实手术方法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行前.手术开端前.患者分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辨认.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3、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之患方及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要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6、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物时,标识在包扎物上方。
7、手术患者或家属拒绝做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经治医生要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进行替代。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12修订)一、对涉及左、右侧(如一侧肾、肺、乳腺、甲状腺、肢体)、多组织(手指、脚趾)或多水平(即脊柱手术、颈、胸、腰)等部位的手术,术前必须准确标记手术部位。
二、手术标记在术前一天完成,统一应用手术用体表专用标记笔,部位标记用“o”表示,注意标记不能拭除。
在标记下方可以标注手术术式的英文缩写。
至于具体切口选择则可在与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师进行术前核对之前完成。
标记需清晰、规范。
三、医师在做术前标记过程中,必须注意仔细查看患者术前诊断、影像报告、亲自核对影像资料,并主动邀请清醒患者参与认定,以防止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四、对术前需标记的患者,手术当天早晨交班时,医护对是否进行了术区标记要交接班,以防遗漏。
五、手术标记必须由术者本人完成,术者是直接责任人,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流程(2012修订)术前“六查十二对”确认制度(2012修订)一、术前六查:即术前六次核查手术患者各项信息是否准确;一查:病房护士对行术前准备的患者进行第一次核查。
二查:手术室人员持注明手术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术间号的接诊单到病房,病房护士与手术室人员进行交接,包括手术患者、病历及影像资料、相关备品、手术风险评估表等,手术室人员进行第二次核查。
三查:手术患者被送入手术间时,手术室护士进行第三次核查。
四查:麻醉师对手术患者进行第四次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五查:手术前刻进行第五次核查。
术者完成术前患者核查后,主持由手术组成员、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及清醒患者四方共同参与的术前暂停程序,履行口头语言确认仪式,所有项目及程序核对完全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
术者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六查:手术室巡回护士对患者离开手术室之前进行第六次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二、十二对:即每次检查核对的十二项内容;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需药品、药物过敏情况、灭菌器械及敷料是否合格、用品是否齐全。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依卫计委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主刀或一助医生:在患者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识,特别是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病区护士与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麻醉医生: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二、标识时间: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识。
危重的急诊患者直接入手术室,可以不作标识。
择期: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识。
三、标识原则:手术部位的标识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同意,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识时,或不适合做皮肤标识的患者如婴幼儿,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在术前谈话单写明手术部位:“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
下列特殊手术可以不做标识:1、单器官手术,如前列腺、胆囊,心脏手术等;2、介入手术,如心导管插入术、起搏器植入术;3、涉及会阴、肛门等解剖上不适宜进行标识的的手术。
四、标识方式:手术标识方式以黑色油性记号笔标识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
1.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黑色油性记号笔画一直线;2.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画“-”;3.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黑色油性记号笔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两个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
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必要时在手术室C臂机引导下再次标识准确手术部位或手术切口);4.无法标识的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5.患处已有纱布敷料、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方4到5厘米处,以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一、引言手术部位标识管理是医疗机构手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目的是确保手术过程中准确识别手术部位,避免手术部位标识错误引发的医疗事故。
本文将介绍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实施细则。
二、手术部位标识的规定1. 标识的内容手术部位标识应包含患者姓名、手术部位、手术日期、手术医生等信息,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标识的形式手术部位标识可以采用贴纸、红色纱布、消毒棉签等方式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可见,不易脱落。
3. 标识的位置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周围健康皮肤上,避免标识直接粘贴在伤口上,以免影响手术操作和伤口愈合。
三、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的要求1. 术前核实手术前,手术医生、护士和患者应共同核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确保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的一致性。
2. 标识确认制度手术医生在手术前应再次确认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并在手术记录中详细记录确认过程,避免出现疏漏。
3. 防止标识脱落手术围手术部位应严禁使用含有酒精或溶剂性物质的消毒液,以免引起标识脱落。
手术医生应注意手术区域的湿度,及时更换标识,确保标识的持久性。
4. 术中标识监测手术过程中应由手术医生和护士共同监测手术部位标识的完整性,一旦发现标识有脱落、移位或不清晰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补充标识,避免出现手术部位混淆的情况。
5. 手术结束标识确认手术结束后,手术医生和护士应再次核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并在手术记录中明确标识情况,避免术后混淆。
四、手术部位标识管理的责任分工1. 手术医生责任手术医生负责准确核实手术部位标识的信息,术前术中术后均要确认标识的准确性,并在手术记录中记录相应情况。
2. 护士责任护士负责协助手术医生核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术前核对患者身份以及术中术后监测标识的完整性,及时更换或补充标识。
3.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责任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标识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与规范
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与规范
一、术前一日,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
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二、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三、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
部位注明左、右。
四、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
是否与医嘱相符。
五、患者到手术室前,责任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皮肤准备情况。
六、手术病人确认程序:
1、手术医生应该在术前一日或手术医嘱开出后用记号笔对患者手
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
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3、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患者在麻醉开始前,应进行
四方核对,特别是涉及左右侧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并签字。
4、手术医生与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切皮前再次核对患者的
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尤其是左右侧),确认无误后签字。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手术患者的安全管理,确保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强化手术部位标识意识,规范手术标识流程。
一、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与手术相关制度,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等手术时,应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经治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择期手术在手术当日的8时30分前,急诊手术即时),由经治医生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油性标示笔,用符号为“Ο”进行标识,并与病房责任护士共同核对确认,同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部位。
若患者神志不清或无行为能力者,若直系亲属或受委托人不在,由医生、护士双人行手术切口标识。
主管医师需在术前病程记录中对手术部位的标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遇到手术部位标识困难(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或患者拒绝进行标识的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填写《手术部位确认记录单》,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替代,并邀请患者共同参与手术部位的确认,如未进行标识的必须有《手术部位确认记录单》,手术室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交接患者,并保存在病历中。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房护士共同查看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邀请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核对确认,若未进行标识,手术室工作人员不能接患者。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左右脑手术、左右耳手术、左右眼手术、左右侧颈部手术、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胸腔手术、左右上肢手术、左右下肢手术、左右侧肾脏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脊柱手术、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1.在手术部位医院统一使用蓝色油性标示笔,符号为“Ο”。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4、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请相关科室与人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6、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凡涉及患者左右部位的医疗文件,包括病历、各种
申请单、通知单、检验检查报告单,均应用“L”标识左侧,用“R”标识右侧。
特别是手术患者,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二、凡决定施行手术的患者,术前4小时主管医师必须
在患者手术部位作出标识。
三、原则上采用龙胆紫进行标识,碘酒固定或用记号笔
作标识。
四、标识方法:凡体表能显露包块的,沿包块周边划线
进行标识,同时对预定切口划线作出标识;对体表无包块或对深部组织器官进行手术的,直接对预定切口划线作出标识。
五、凡没做好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室可拒绝安排手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工作流程
中医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目的定义(一)目的加强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定义本制度是指病人上手术台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用专用笔画上规范统一的标示,然后通过手术医师、病房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与患者五方确认,并经反复核对无误后方能开始手术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所有手术科室。
三、方法要求(一)方法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手术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记号笔画“↓”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示。
6.涉及多部位手术的,除上述标示外,还应用记号笔在标示处以阿拉伯数字标记顺序。
7.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二)要求1.对涉及有双侧肢体及器官、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必须要有规范统一的标记。
2.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由手术医师执行。
3.手术标示应让患者或家属参与,使其了解将进行的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并由其证实患者身份及手术部位标示正确。
4.手术标记应在手术前一天进行,最迟在离开病区前,手术医师必须对患者手术部位按统一记号进行规范的体表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手术部位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6.麻醉医师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核查即将手术的患者手术部位标示是否正确,并规范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有权拒绝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示清楚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麻醉。
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与规范
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与规范一、手术前一日上午由手术医生核对患者身份与手术部位,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关于手术标记的规定如下:1、手术部位标记在患者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的同意。
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暂停手术。
2、标记须用不褪色记号笔,在手术切口或附近做好标记,标记必须在患者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清晰可见。
3、可采用写标记者姓名的缩写、英文或画一条切口线的方法进行。
但不允许用“X”图形作为标记,因为有时“X”图形指的是“不是这侧”,容易产生歧义。
二、术前一日下午,病房护士负责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记情况,如:标记部位是否正确,标记是否符合规定;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三、手术部位标记适用于下列情况:1、具有左、右双侧的组织、器官手术,如:肺、卵巢手术等;2、四肢手术和手指、脚趾手术;3、具有不同平面的手术,如脊柱手术。
四、单器官手术及新生儿不做标记。
五、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六、手术病人腕带颜色为“绿”色。
七、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八、患者到手术室前,值班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皮肤准备情况。
九、手术病人确认程序: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该患者的手术前讨论及各项准备工作应全部完成,同时由病房主管医师填写《手术患者术前复核单》。
2、接病人时,病房当班护士和手术室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3、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麻醉师、手术医生术前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尤其是左右侧)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明确手术部位标识的方法,防止手术部位发生错误,规范和明确手术标识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手术部位标识是指对所有需要手术患者(除剖宫产),进手术室前必须有规范统一的标记,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按照术前讨论后的手术方案确定手术部位标识的位置,手术医师与患者进行手术前手术部位确认后进行标记。
(三)基本要求
1.原则上所有手术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已标记手术部位,无需或无法进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需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清单,规范统一手术部位标识的样式、符号和具体操作程序在医院内进行公示。
2.医院对标记方法、标记颜色、标记实施者及患者参与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四)具体细则
1.手术患者被转运至手术室前,应当核查手术标识的执行情况和清晰程度。
对于应当标识而未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有误的患者,转运人员应当及时向手术医师进行反馈,并有权在纠正以前拒绝转运患者。
2.在实施手术三方核查过程中,相应医护人员应当把手术部位标
识作为重点事项进行复核,并应当按要求进行记录。
在实施手术患者麻醉前安全核查时,如果发现患者的手术部位标识与医师陈述不一致或未进行标记麻醉医师不应予实施麻醉。
3.在手术部位标识、核查和复核过程中,应当鼓励患者参与,以尽可能减少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或术式出现错误。
4.抢救过程中或者无意识、未成年患者,应当通过多种方式标识、复核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确保患者安全。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关于加强手术部位标识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标识范围
外科手术前均应对手术患者的手术部位进行标识,特别是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必须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二、标识方法
(一)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或记号笔在患者的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
(二)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患者左手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科别、姓名、性别、手术部位、手术名称。
(三)手术医师在进行体表或腕带进行标识后,应当在《手术部位标识核查表》上用红笔明确标记手术部位,同时应正确描述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
三、标识核查
(一)手术医师在术前标识时应会同病区护士、患者本人或代理人三方共同对手术部位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在《手术部位标识核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手术室护士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代理人三方共同对手术部位进行再次核查,确认无误后在《手术部位标识核查表》上签字确认。
(三)术中对手术部位的核查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照《手
术安全核对表》执行。
(四)如遇患者昏迷、无自主认知能力、无代理人等无法履行签字手续的,应由手术医师在签字栏注明未签理由。
(五)急诊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填写手术部位标识相关文书,但必须按《手术安全核对制度》严格实施手术安全核查。
医院患者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医院患者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新的患者安全管理要求,原则上所有手术患者的手术部位(面部手术除外)均应做标记。
2.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3.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yes”进行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4.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5.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6.手术医生、麻醉医生、护士均应按照手术部位标识核查流程图进行核查,否则,如发生手术部位错误,有环节中没有履行职责的一方对差错负责,医务处检查中发现没有术前标记的,扣除当台手术站台费。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手术患者的安全管理,确保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强化手术部位标识意识,规范手术标识流程。
一、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与手术相关制度,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等手术时,应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经治医生在术前要确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知患方,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择期手术在手术当日的8时30分前,急诊手术即时),由经治医生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油性标示笔,用符号为“Ο”进行标识,并与病房责任护士共同核对确认,同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部位。
若患者神志不清或无行为能力者,若直系亲属或受委托人不在,由医生、护士双人行手术切口标识。
主管医师需在术前病程记录中对手术部位的标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遇到手术部位标识困难(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或患者拒绝进行标识的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填写《手术部位确认记录单》,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替代,并邀请患者共同参与手术部位的确认,如未进行标识的必须有《手术部位确认记录单》,手术室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交接患者,并保存在病历中。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房护士共同查看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邀请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核对确认,若未进行标识,手术室工作人员不能接患者。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左右脑手术、左右耳手术、左右眼手术、左右侧颈部手术、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胸腔手术、左右上肢手术、左右下肢手术、左右侧肾脏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脊柱手术、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1.在手术部位医院统一使用蓝色油性标示笔,符号为“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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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管床医生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标记实施: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会同责任护士和患者共同参与完成。
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相应部位用黑色标记笔标注。
其余手术科室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标记笔标注。
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及切口部位标示的审核。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标记笔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标记笔画三个“×”;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标记笔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二个数字,标记如下:2.1,2.2;3.1,3.2,3.3;4.1,4.2……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标记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急诊除外)。
此环节发现未按要求标示者,每发现1例给予管床医师经济处罚100元,责任护士经济处罚50元,并予以院内通报。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标记笔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并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若发现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急诊除外)。
在此环节发现未按要求标示者,每1例给予管床医师经济处罚100元,责任护士经济处罚50元,手术室接病人工作人员经济处罚50元,并予以院内通报。
六、发现未标示而进行麻醉者,每1例给予管床医师经济处罚100元,责任护士经济处罚50元,手术室接病人工作人员经济处罚50元,,麻醉医师经济处罚100元,并予以院内通报。
七、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室巡回护士按要求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不得敷衍应付,不得提前填写。
八、因手术部位标示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医教部
201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