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5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要在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完成。
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高中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结果(高一、高二、高三各占30%、30%、40%),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六个方面具体分解为20项评价要素,明确主要要求,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见附表)。
(二)评价等第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如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撤消的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在学习能力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①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②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按期末考试各学科总分前20%的学生为A等,由教育局教研室划定A等分数线);③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④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⑤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⑥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C:①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0节;②考试作弊一次;③多数学科成绩一般刚过及格线等。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学生综合素养的评价体系,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在学术、道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下面就从学术、道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介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供参考。
一、学术素质:学术素质是评价学生在学术领域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学术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1.知识储备:评价学生对相关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基础知识、理解能力、应用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
2.学习能力:评价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包括信息获取、问题解决、批判性思维等。
3.学术态度: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术道德意识,包括对知识的敬畏、积极学习的态度、独立思考的能力等。
二、道德素质:道德素质是评价学生的道德水平和道德认识的综合体现。
1.道德理念:评价学生对道德的理解和价值观念,包括尊重他人、守法守纪、勇于担当、诚实守信等。
2.道德行为:评价学生的行为表现,包括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团结合作、克服困难等。
3.道德情感:评价学生的道德情感、情感管理和情感表达等,包括正直、宽容、尊重他人的情感等。
三、身心健康:身心健康是评价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的体现。
1.身体健康: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包括体能、体态、运动习惯等。
2.心理健康:评价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情绪管理、自尊自信、抗压能力等。
3.卫生习惯:评价学生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包括个人卫生、饮食、睡眠等。
四、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评价学生对社会的关注程度和实践能力的体现。
1.社会责任感:评价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积极参与,包括公益活动参与、社会问题意识等。
2.实践能力: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社会实践经验、实践总结、创新项目等。
3.社交能力:评价学生的社交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包括合作能力、沟通能力、互助友爱等。
以上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些参考指标,这些指标可以量化评价学生的综合素养,有助于学校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情况,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措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一、品德与道德品质1. 诚实守信:表现为言行一致,诚实守信,不撒谎、不作弊。
2. 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能力,不参与违法乱纪、不利于个人或集体利益的行为。
3. 社会责任感:关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关注社会问题,有责任感。
4. 尊重他人:尊重师长、尊重同学、尊重家长,不歧视、不欺负他人,乐于帮助他人,懂得与他人协作。
5. 爱国主义情怀:具备深厚的爱国情怀,热爱祖国文化,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学业水平1. 学习态度: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参与课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 学习方法: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能够高效地获取、整理和运用知识。
3. 学科成绩:在各学科中取得良好的成绩,能够掌握基本的学科知识和技能。
4. 创新思维:具备创新思维能力,能够独立思考问题,提出新颖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5. 知识应用: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习能力1. 自主学习:具有独立自主学习的能力,能够根据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高效地学习。
2. 动手实践:能够通过实践活动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培养实际动手能力。
3. 批判思维:具备批判性思维能力,能够分析问题,提出有理有据的观点。
4. 解决问题: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5. 学习困难克服:在遇到学习困难时,能够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具备克服学习困难的毅力。
四、社会交往能力1. 语言表达: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善于沟通交流。
2. 团队合作:乐于团队合作,愿意与他人共同完成任务,具备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3. 人际关系:与他人相处融洽,关爱他人,善于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 社会公德:遵守社会规则和礼仪,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能够恰当应对社会环境变化。
5. 文化素养:具备良好的文化修养,关注社会文化现象,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五、创新能力1. 创新思维:具备独立思考、敢于质疑的创新思维,勇于尝试新的观念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一、学业水平
1.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包括对各学科基础知识、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和拓展性的掌握情况。
2.学科能力发展:包括学生在学科方面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道德品质
1.民主和法治观念:包括学生对法律和社会规范的认识、尊重和守法意识的培养。
2.诚信和廉洁意识:包括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诚信表现和对不正当行为的拒绝和抵制。
3.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包括学生对正义、公平、友善和科学精神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的培养。
三、身心健康
1.体质健康:包括学生的身体状况、体能测试和体育锻炼等方面的评估。
2.心理健康:包括学生对自己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认知、情绪管理和压力调适等方面的评估。
四、实践能力
1.综合实践活动:包括学生在学校的社团、班级以及社区的参与情况和表现。
2.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志愿者工作和实习经历等方面的评估。
五、创新创业能力
1.科技创新能力:包括学生在科技创新项目中的表现和科学思维的培养。
2.创业素养:包括学生对创业意识、创新思维和创业实践的培养。
以上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价和考核,学校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发展方向和个性化的教学支持。
同时,这也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具备高素质能力的社会人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交等方面表现出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的一种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更注重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的全面评价。
以下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和要求。
一、学习素质评价标准学习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进行评价。
1. 学业成绩:评价学生在各门学科中的成绩、学科综合知识掌握情况。
2. 学习态度:评价学生对学习的积极程度、认真程度以及学习目标的设定和追求情况。
3. 学习方法:评价学生的学习方法是否科学、高效,是否善于总结和归纳知识。
4. 学习能力:评价学生的理解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新知识的接受和应用能力。
二、品德素质评价标准品德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生活和社交中表现出来的道德修养和品德特点进行评价。
1. 守纪律:评价学生是否守时,是否尊重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 诚信守信:评价学生的诚实守信,是否信守承诺,是否讲究道义。
3. 社交能力:评价学生的社交技巧,包括与人相处、沟通表达、合作协调等方面。
4. 社会责任感:评价学生是否关心社会问题,有无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意识和行为。
三、身心素质评价标准身心素质评价是对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状态进行评价,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 体育运动:评价学生的体育锻炼情况,包括体能水平、运动技能等。
2. 心理健康:评价学生的心理状态,包括情绪稳定性、自信心等方面。
3. 生活习惯:评价学生的生活习惯,包括饮食、作息、卫生等方面。
4. 安全意识:评价学生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关注和防范意识。
四、创新素质评价标准创新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进行评价。
1. 创新思维:评价学生对问题的创新思考、开拓性思维、逻辑思维等能力。
2. 创造力:评价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创造性表现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践能力:评价学生实践活动中动手能力、动脑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业水平: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科综合运用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
2. 创新能力:指学生对问题的发现、分析和解决能力、创造和创新思维的能力,以及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创意和创造成果等。
3. 社会责任感:指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对他人的关心和帮助、对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的意愿和行动等。
4. 综合运动技能:包括身体素质、运动技能、体育运动表达能力和体育意识等。
5. 艺术表现能力: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艺术表现能力和艺术沟通能力等。
6. 综合人文素养:指学生对传统文化、历史、地理、道德伦理等人文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学生发展良好的审美情操、社会人文素养和人际交往能力等。
7. 自我管理能力:指学生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情绪的调节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等。
8. 团队合作能力:指学生在团队中合作的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以及对集体行为和集体利益的认同和实践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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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
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细则1. 背景高中班级学生个人素质评分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和成长情况,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提升个人素质。
通过对学生的评分,可以促进他们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自我管理能力。
2. 评分指标2.1 研究态度评估学生对待研究的态度和表现。
- 优秀(90-100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研究,主动寻求知识,勤奋完成作业,尊重老师和同学。
优秀(90-100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学习,主动寻求知识,勤奋完成作业,尊重老师和同学。
- 良好(80-89分):基本上积极参与课堂研究,乐于接受新知识,完成作业较为认真。
良好(80-89分):基本上积极参与课堂学习,乐于接受新知识,完成作业较为认真。
- 合格(70-79分):有时参与课堂研究,但不够主动,作业完成不够仔细。
合格(70-79分):有时参与课堂学习,但不够主动,作业完成不够仔细。
- 需要改进(60-69分):较少参与课堂研究,对知识研究不够积极,作业完成质量较低。
需要改进(60-69分):较少参与课堂学习,对知识学习不够积极,作业完成质量较低。
- 不合格(0-59分):基本上不参与课堂研究,对知识研究不感兴趣,作业常常未完成。
不合格(0-59分):基本上不参与课堂学习,对知识学习不感兴趣,作业常常未完成。
2.2 社交能力评估学生在与他人沟通、合作和交往方面的能力。
- 优秀(90-100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协调良好,乐于助人,能够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优秀(90-100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协调良好,乐于助人,能够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 良好(80-8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基本顺畅,能够合作完成一般的团队任务。
良好(80-8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基本顺畅,能够合作完成一般的团队任务。
- 合格(70-7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较为困难,合作完成团队任务时需要引导和帮助。
合格(70-79分):与同学和老师之间沟通较为困难,合作完成团队任务时需要引导和帮助。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级指标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主要观测点一、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1.道德品质.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诚实守信维护公德维护公德关心集体关心集体环境保护环境保护2.公民素养.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社会责任感二、交流与合作能力二、交流与合作能力 3.自我认识与调控.自我认识与调控 能客观评价自己的行为能客观评价自己的行为能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约束自己的行为能融入集体,与老师和同学建立良好的关系能融入集体,与老师和同学建立良好的关系4.同伴认识与交流.同伴认识与交流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运用恰当的方法进行交流和沟通能运用恰当的方法进行交流和沟通5.合作与分享.合作与分享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能采取恰当的方法与他人进行合作能采取恰当的方法与他人进行合作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观点、方法与经验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观点、方法与经验三、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学习能力与学业成就 6.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兴趣与态度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坚持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能坚持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7.学习能力.学习能力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能力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能力8.学业成就.学业成就 学校必修和选修模块总平均综合成绩和总学分学校必修和选修模块总平均综合成绩和总学分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试成绩综合实践活动总平均成绩和总学分综合实践活动总平均成绩和总学分四、体育与健康四、体育与健康9.体育锻炼.体育锻炼 热爱体育运动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10.健康心理.健康心理 讲究个人卫生讲究个人卫生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有一定承受挫折的能力,有积极、健康的心态有一定承受挫折的能力,有积极、健康的心态 11.健康体质.健康体质 身体形态正常身体形态正常运动技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运动技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五、审美与表现五、审美与表现12.艺术感受与欣赏艺术感受与欣赏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艺术欣赏成绩艺术欣赏成绩 13.艺术表现.艺术表现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能用某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能用某种形式进行艺术表现六、个性与创新六、个性与创新14.特长.特长 学科特长学科特长体育运动特长体育运动特长艺术特长艺术特长技术特长技术特长其他特长其他特长15.有新意的成果.有新意的成果 活动成果活动成果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制作成果制作成果研究性学习成果研究性学习成果其他成果其他成果。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是指评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素质表现,包括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
1. 学术能力方面:
- 学业成绩:包括各个学科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等。
- 学习能力:包括学习方法、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 学术竞赛成绩:包括参与科技创新竞赛、学术奥赛等的成绩。
2. 品德素养方面:
- 自律能力:包括遵守纪律、规矩,守时守信等。
- 社交能力:包括与他人的关系处理、团队合作能力等。
- 诚实守信:对待学习、考试等方面的诚信表现。
3. 实践能力方面:
-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
- 实践技能:包括体育运动、艺术表演、手工制作等实践技能的表现。
4. 创新意识方面:
- 科学研究:包括参与科学研究项目、撰写科研论文等。
- 创新项目:包括参与创业项目、创意设计等。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细则和权重分配。
学校可以结
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教育理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同时,对于
评价结果的使用,也需要学校设计合理的奖励机制和辅导措施,帮助学生在综合素质上的提升。
(最新修订)高级中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标准
(最新修订)高级中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标准引言为了全面评估高中生的综合能力,本标准依据我国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教育专家的意见,从多个维度对学生的能力进行评价。
本评估标准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学习指导。
一、评估目标1. 知识与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过程与方法: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进行学习,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尊重他人,积极面对挑战。
4. 习惯与素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增强身体素质。
二、评估内容1. 学科知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综合素质:包括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表达、艺术素养等。
3. 学习方法: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
4. 情感态度:包括学习兴趣、自信心、责任意识、公正客观等。
5. 生活习惯:包括作息规律、饮食健康、锻炼身体、人际交往等。
三、评估方法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测成绩等。
2. 考试成绩:包括单元测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3. 实践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实验报告、社会实践活动等。
4.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老师评价、同学评价、自我评价等。
四、评估流程1. 制定评估方案:根据本标准,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评估方案。
2. 开展评估活动: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各项评价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 收集评价数据:整理各项评价活动的结果,形成学生的综合评价数据。
4. 分析评价结果:对评价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学生的优势和不足,为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提供依据。
5. 反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帮助他们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制定改进措施。
五、修订说明本标准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专家意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过程中,我们力求使标准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高中学生素质评价之维度评价标准
高中学生素质评价之维度评价标准
高中学生素质评价可以从以下维度进行评价:
1. 学业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参与度等。
2. 学科能力:评价学生在学科知识、学科理解、学科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等。
3. 思维能力:评价学生的逻辑思维、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包括思维清晰度、信息筛选能力、问题发现能力等。
4. 社会责任感:评价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程度、社会参与能力、公民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对社会问题的理解程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意愿等。
5. 创新能力:评价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实践等方面的能力,包括创意产生能力、解决问题的创新思路、创新产品或方案的实践等。
6. 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品德评价、体育健康状况、团队活动参与度等。
综合以上维度的评价,可以全面地评价高中学生的素质水平和综合能力。
具体评价标准可以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需求和目标进行制定。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 ,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 ,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 ,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 ,然后进行汇总 ,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 ,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 ,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 ,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 ,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 ,学生互评权重为50% ,教师评价权重为40%。
高中生终合素质评价
高中生终合素质评价
对于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学习成绩:高中生应该努力学习,掌握所学知识,并在考试中取得良好成绩。
2. 学术能力:高中生应该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包括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等方面。
3. 社交能力:高中生应该具备良好的社交能力,与同学、老师、家长等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善于沟通和合作。
4. 品德修养:高中生应该具备优良的品德修养,尊重他人、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勤奋刻苦等。
5. 身体素质:高中生应该注意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6. 艺术素养:高中生可以参与各种艺术活动,培养自己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7. 领导能力:高中生也可以通过参与学生组织或社团活动,培养自己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在评价高中生的综合素质时,应该注重全面性和客观性,不能只看一方面或几个方面。
同时,评价应该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评价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学生和家长能够了解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交流与合作方面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版本
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版本一、综合能力评价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能力评价主要包括智能、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三个方面。
1. 智能评价(1)学习能力:包括自主学习意识、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的掌握程度,以及逻辑思维、创新思维、批判思维等思维方式的灵活运用能力。
(2)创造能力:包括创新思维和创造性问题解决能力。
(3)实践能力:包括科学实验与探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实践管理能力。
2. 学科能力评价(1)语文能力:包括听、说、读、写能力,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能力。
(2)数学能力:包括数学应用、数学推理和数学建模能力。
(3)英语能力:包括听、说、读、写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
(4)科学能力:包括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运用和科学思维培养。
(5)历史能力:包括对历史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以及对历史事件的评价与判断能力。
(6)地理能力:包括地理知识掌握、地理问题解决和地理思维培养能力。
(7)物理能力:包括物理知识的掌握、物理实验能力和物理问题解决能力。
(8)化学能力:包括化学知识的掌握、化学实验能力和化学问题解决能力。
(9)生物能力:包括生物知识的掌握、生物实验能力和生物问题解决能力。
(10)信息技术能力:包括信息获取、信息处理和信息利用的能力。
3. 学科素养评价(1)文化素养:包括高尚情操、健康人格、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民族自尊自信等素养。
(2)法治素养:包括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培养。
(3)人文素养:包括对人文科学的基础知识掌握、人文精神的传承和人文思维的培养。
(4)科学素养:包括科学思维培养、科学方法运用和科学精神的培养。
二、创新能力评价创新能力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对新事物的理解、分析和创造力,以及创新的能力和潜力。
1. 创新意识:指学生对新事物的敏感性和包容性。
2. 创新能力: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创新潜力:指学生在创造新理论、新方法等方面的潜力。
三、实践能力评价实践能力评价主要评价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学生在学术、思想道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通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表现和潜力,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学术表现学术表现是衡量一个学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科成绩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但仅仅依靠学科成绩是不够的,还应该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自主学习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学术表现的评价应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纯粹追求分数的高低。
二、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是培养学生成为有道德、有责任心的公民的重要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中,应该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道德行为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评价。
通过对学生的评价,可以发现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是否具备正确的心态和价值观,以及是否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挑战的勇气。
三、身心健康身心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该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
学生是否具备科学的学习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及是否具备积极向上的心态和适应压力的能力等,都是评价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指标。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关注和指导,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健康环境和支持。
四、艺术素养艺术素养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内容。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该注重对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创作能力的评价。
学生是否具备欣赏和理解艺术作品的能力,是否具备一定的艺术表达和创作能力等,都是评价学生艺术素养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可以发现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并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五、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该注重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评价。
学生是否具备学以致用、勇于实践的精神,是否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都是评价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指标。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正逐渐受到重视。
对于学生而言,综合素质评价既是一种学习态度和能力的综合体现,也是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十二个方面展开回答,探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1. 学业成绩与知识掌握:高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是评价其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这不仅包括对学科知识的熟练掌握,还包括对跨学科知识的应用和理解能力。
2. 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培养高中学生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学生能否独立思考、分析问题、提出创新解决方案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能够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3. 社会实践与服务意识:社会实践和服务意识是培养高中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能够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交能力。
4. 艺术素养与创作能力:发展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作能力有助于提高其审美能力和创造力,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至关重要。
学生参与音乐、舞蹈、绘画、戏剧等艺术类活动,能够培养他们的艺术修养和表达能力。
5. 体育健康与团队合作:体育健康和团队合作能力是学生身心健康和团队协作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
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和团队活动,能够培养他们的身体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6. 心理健康与自我管理能力:高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自我管理能力是评价其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
学生能否有效应对压力、建立健康的心理状态,并具备良好的时间管理和自我规划能力,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的高低。
7. 工作态度与创业精神:培养学生的工作态度和创业精神,有助于促进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
学生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对职业规划和创新创业的思考和实践,能够体现其综合素质的高度。
8. 创新创业与社会责任: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和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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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要在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完成。
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高中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结果(高一、高二、高三各占30%、30%、40%),评价结果记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一)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六个方面具体分解为20项评价要素,明确主要要求,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见附表)。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如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撤消的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
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在学习能力方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
①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②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按期末考试各学科总分前20%的学生为A等,由教育局教研室划定A等分数线);
③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④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⑤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⑥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C:
①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