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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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APP操作课件 (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APP操作课件 (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APP操作课件(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及APP操作课件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强化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一步优化了个税的税制,积极推进了税制一体化改革。

本文将解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APP操作课件。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指纳税人按照个人实际支出的教育、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费用,在税前扣除相应的额度。

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可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抵扣或者在每个月的预扣预缴中分月享受抵扣。

具体来说,个人可以在APP上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如下:1.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孩子每年可扣除1.2万元,其中包括教育培训、校外培训、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等,可以是自己及子女的教育费用。

2.子女赡养、抚养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年可扣除3万元赡养、抚养费用,与教育费用的扣除不冲突。

3.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专项附加扣除对纳税人在限购城市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个月可扣除1.2万元,即每年最高可扣1.44万元。

租房则每个月可抵扣800元,每年最高可扣除9600元。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个老人每年可扣除2.4万元赡养费用。

二、APP操作课件1.下载打开APP Store或应用商店,在搜索框中输入“个税APP”,点击搜索,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那款App进行下载。

2.注册下载安装完成后,注册账号,填写手机号、姓名等个人信息,并绑定银行卡。

3.提交申报打开APP,选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系统将自动计算缴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税前扣除总额,并按月折算出每个月可享受的抵扣额度,纳税人可选择进行申报,实现预算优惠即时生效。

4.发票管理APP还提供老年人赡养、住房贷款利息、租房、教育培训等费用的发票管理功能,缴税人可将上述费用用电子发票录入APP,存储发票信息,方便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使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样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样表)

附件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勾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一、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

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

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

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基础信息栏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ppt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ppt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申请条件包括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和全日制学历教育阶 段的支出,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 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案例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总结词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个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或取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居民个 人,具体标准由税务部门确定。
扣除标准和申请流程
扣除标准
根据不同项目,扣除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标准由税务部门发 布。
申请流程
居民需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专项 附加扣除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的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确定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如何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了解税收政策
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掌握个人所得税 的缴纳规定,以便合理规划。
做好记录
记录个人的收入、支出和投资等财务信息, 以便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合理安排支出
通过合理安排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 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了解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个人所 得税的税负。
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的,包括子女教育、继续 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支出。具体扣除标准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 而定。
例如,子女教育扣除是根据子女的受教育阶段和数量进行确定的,继续教育扣除是根据实际 发生的学费、考试费等支出进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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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 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

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培训

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培训
建议用手机出厂自带的应用市场, 搜索“个人所得税”安装APP, 以防中毒。
2. 注册后登录,可通过点底部“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或点底部“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
3.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七项附加扣除中逐一选择符合自己的项目,点 击填报项后选择扣除年度“2023”。(自身不符合的项目,不用填报)
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样就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扣 除。如果是对个人家庭隐私特别在意,则可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 次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当年扣缴的个税多退少补。
5.“子女教育”项目填报流程:点底部“办税”——“专项附加扣
除填报”——“子女教育”,进入填报界面。点“选择子女”,添加 子女信息。
10.1 基本信息完成后选择被赡养人:录入老人(必须满60岁以 上)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与本人的关系。
添加被赡养人信息和前面“婴幼儿照护”添加子女的操作
一样。
10.2 填完后Βιβλιοθήκη 点击“下一步”进入分摊方式,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如果本人非独生子女,还要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
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分摊金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培训材料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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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介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七项目 第二部分:个税APP系统填报操作指引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解析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解析
1月份:(13000-6000-2500-2000)*3%=75元; 2月份:(13000*2-6000*2-2500*2-2000*2)*3%-75=75元; 3月份:(13000*3-6000*3-2500*3-2000*3)*3%-75-75=75元; 进一步计算可得,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 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 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 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税人自己判断是否需要进行 ——大病医疗支出不能通过单位(扣缴义务人)
直接扣除,只能由员工通过APP软件上报后进 行汇算清缴。
五、汇算清缴
• 需要汇算清缴的具体情形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
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 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 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 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四、申报方式
•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时间段为次年3月1日-6月30日)由纳
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 申请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 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 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 或经常居住地主客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精)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01
02
03
扣除标准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 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 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不能变更。
房屋范围
夫妻双方名下仅有一套住 房,且为购买中国境内住 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 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 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 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 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范围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
继续教育支出扣除
0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 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最长 不超过48个月。
02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 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 元定额扣除。
按时进行申报
留意扣缴义务人通知
扣缴义务人会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 通知纳税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和审核工作,纳税人需留意并配合完 成相关工作。
纳税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项附 加扣除的申报工作,逾期将无法享受 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避免常见错误
准确填写信息
纳税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需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 附加扣除培训课件
汇报人: 2023-12-31
目 录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概述 •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 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 案例分析与实务操作演示 • 政策变化及影响分析 • 互动环节与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法专扣讲解PPT课件

个人所得税法专扣讲解PPT课件

2020/3/22
6
专项附加扣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办理
级数
1 2 3 4 5 6 7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6000元的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 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 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税率 (%)
3 10 20 25 30 35 45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找对应税率计税。
2020/3/22
7
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
税法条文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 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 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 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 条
2020/3/22
税法条文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 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 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 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 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对同一专项扣除项 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2.二女儿B还没有参加工作,可以由小张和小李在子女教育 项目中扣除,扣除方式可由一方按1000元/月扣,也可以双方各按 500/月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PPT课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PPT课件
19
二、专项附加扣除-其它相关规定
• 5、扣除信息必须要每年确认吗? 答:必须的 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
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 扣除。 • 6、未能及时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怎么办?
答:有办法 A、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以在当年内在剩余 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能补差,税率跳档税后变少)。 B、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 4.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可以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即一
人每月500元。 • 5.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选定扣除方式(一方全额、双方平摊)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方案:工资高 者扣,二个娃的扣除方式可不同) • 6.享受扣除的学校与资料有何要求?
• 6.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 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包括因病、
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 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14
二、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
• 7.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应当留存相关证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培训
1
目录:
一、专项附加扣除汇总表
二、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赡养老人
3、住房贷款利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一)近年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备受社会关注,很多人对此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因此政府通过开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来全面普及该政策。

本文将针对该课件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政策背景和目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源于2019年9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是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政策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政府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旨在普及政策知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课件内容介绍该课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概述:包括政策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等等。

2.申报方式:介绍扣除方式和申报途径。

3.具体扣除项:详细介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五项扣除内容。

4.扣除额度:将以上五项扣除的最高额度以及如何计算都一个一个详细地展示。

5.实操案例: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展示如何正确地进行操作和申报。

三、课件的价值1.政策普及:该课件内容清晰明了,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原则阐述到位,深入浅出地向国民普及该政策,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受益。

2.规避风险:课件详细介绍了各项扣除的操作方式、申报途径、计算做法等,避免了个人因理解误差或者操作不当而产生的纳税风险,也降低了国家的税收征收成本。

3.提升自身素质:如今科技发达,课件教学可以有效提高社会群众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民众更加理解政策精神,并且有助于自我学习和提高能力。

四、结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的开设为国家税收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广大民众正确缴纳个人所得税,消除了社会疑虑和误解,构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制度体系。

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而为自我的经济贡献做好基本功。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018高清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2018高清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 1 -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一、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

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

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

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2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基础信息栏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

【教你填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写指引

【教你填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写指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一、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

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

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

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基础信息栏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一、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

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划“√”。

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件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围(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

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各信息项填写完整。

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一)表头项目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填写自然人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的,填写公民身份;没有公民身份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基础信息栏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电子、联系地址。

其中,手机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

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有效件名称及。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ppt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课件ppt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范围
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在中国境内购买的 住房。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
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 240个月。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申请方式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 。
案例分析五:住房租金扣除实战演练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概述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是指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 扣除在主要工作城市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最新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培训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2
目录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背 景与意义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内 容与解读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 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案 例分析与实战演练
0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 策背景与意义
政策实施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适 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纳 税人。
实施对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 实施对象包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及其家庭成员。具体包括纳税人 本人、பைடு நூலகம்偶、子女、父母等。
0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 策内容与解读
子女教育扣除政策内容及解读
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 除,多个子女可叠加计算。
子女教育扣除范围
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 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
子女教育扣除申请方式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自行申报的方 式进行申请。
案例分析二:继续教育扣除实战演练
继续教育扣除政策概述
继续教育扣除标准
继续教育扣除政策是指纳税人可以按照规 定标准扣除继续教育期间的相关费用。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教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教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教案一、课题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二、教学目标1. 知识与技能目标- 学生能够准确说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项目类别。

- 理解各项专项扣除的具体含义、扣除范围和标准。

- 能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包含专项扣除后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2. 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探究性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培养学生收集、整理和运用信息的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增强学生的纳税意识,理解税收政策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意义。

三、教学重点&难点1. 教学重点- 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六大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其具体扣除标准。

- 能够正确运用专项扣除知识计算个人所得税。

2. 教学难点- 理解大病医疗专项扣除中的自负费用的界定以及扣除限额的计算。

- 在实际计算中,综合考虑多种专项扣除项目的叠加与应用。

四、教学方法1. 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学生理解专项扣除的概念和应用。

2. 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分组讨论案例,促进学生之间的思维碰撞,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3. 模拟计算法:让学生模拟计算个人所得税,巩固所学知识。

五、教学过程(一)导入(10分钟)1. 教师展示一张工资条,上面列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项目,以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 教师讲解:“同学们,大家看这张工资条,上面有一项是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涉及到的税种。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项非常利民的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学习一下。

”2. 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 教师提问:“你们知道为什么要设置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吗?这对我们个人和国家有什么意义呢?”- 请几位同学分享自己的初步想法,教师不做评价,只做记录。

(二)知识讲解(20分钟)1. 发放资料- 教师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资料上详细列出了六项专项扣除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基本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操作流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操作流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带扣除信息填报操作流程
1、下载 APP
2、注册
注册有两种方式,注册码或许人脸辨别。

在这里,建议大家使用人脸辨别,因为注册码是需要大家到税局大厅去取的,会比较麻烦。

因此人脸辨别相对而言比较轻松。

因为全国同时注册的人数众多,可能会临时注册不了,请多操作几次或等一会再注册。

而后就会出现主界面,里面显示的就是我们的各项个税附带扣除项目。

以儿女教育为例,点击进去。

第一填写自己信息
而后下一步,填入儿女的信息,个税专项附带扣除自2019 年 1 月 1 日奏效,因此扣除年度就填写2019,填写完剩下的详细信息就能够了。

分摊比率,能够选择你个人100%扣除,儿女教育的扣除金额是1000;或许夫妇均分,就是每人扣500。

牢记,只有 100%或 50%两种比率,选好了一个纳税年度不可以改正。

下一步,扣缴义务人指的是你的工作单位,你能够选择经过单位帮你申报,也能够选择第二种,到第二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自行申报。

选择达成以后,确立即可。

第一项儿女教育的已经填写达成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带扣除信息填报操作流程其余的几项也是依据引导进行填写。

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

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

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纳税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纳税人应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相关专项支出。

为了享受这些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以便纳税人准确并合规地享受相应的税务优惠。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简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个人的特定支出项目给予税前扣除的政策。

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是纳税人享受这些税务优惠的前提。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的填写要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是一种正式的税务表格,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准确填写信息。

下面是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的要点:1. 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首先要求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纳税人类型等。

请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2. 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要求填写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项目填写。

例如,如果纳税人有子女,可以选择填写子女教育费用扣除;如果纳税人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填写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等。

3. 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在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时,纳税人需要填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请仔细核实并填写准确的金额,确保与实际支出相符。

4.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了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例如,如果填写了子女教育费用扣除项目,需要提供相关的教育费用发票、学校收据等。

请将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5. 签字并提交材料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表后,请在相应的位置签字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

而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对于合理减轻税负、增加个人实际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一、子女教育如果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那么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扣除 1000 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而且,多个子女的扣除金额可以累加。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也有相应的扣除政策。

如果您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

如果您接受的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比如说,您在一年内看病自付部分累计达到了 20000 元,超过了15000 元的起扣线,那么可以扣除 5000 元。

但要注意,扣除时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以备核查。

四、住房贷款利息如果您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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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子女教育终□ 女年 月( (且婚后分别扣除 50%□是□否精品文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报日期:年 月 日 扣除年度: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信息纳税人配偶信息手机号码联系地址姓名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配偶情况 □有配偶□ 无配偶一、子女教育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首次报送(须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要重复填写)有变化需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姓名子女一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当前受教育阶段身份证件号码□学前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 □高等教育□ 子 当前教育阶当前受教育阶段月结束时间止时间就读国家姓名就读学校身份证件类型 本人扣除比例身份证件号码□100%□50%子女一出生日期当前受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 □高等教育□ 子 □ 女当前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就读国家年 月当前受教育阶段 结束时间就读学校年 月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本人扣除比例年 月□100%□50%二、继续教育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首次报送(须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要重复填写)有变化需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 年 月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年 月学历(学位)继 续教育阶段□专科 □本科 硕士 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职业资格 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 □技能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证书名称发证日期三、住房贷款利息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首次报送(须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要重复填写)有变化需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房屋信息住房坐落地址省(区、市) 市 县(区) 街道(乡、镇)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本人是否借款人贷款信息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月)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是 □否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首次还款日期贷款银行( ( ( 精品文档贷款期限(月)首次还款日期四、住房租金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首次报送(须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要重复填写)有变化需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房屋信息住房坐落地址出租方(个人)姓名 省(区、市) 市 县(区) 街道(乡、镇)身份证号码租赁情况出租方(单位)名称主要工作城市(填写市一级)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租赁期起租赁期止五、赡养老人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首次报送(须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要重复填写)有变化需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纳税人身份□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被赡养人一被赡养人二共同赡养人信息(兄弟姐妹)姓名出生日期姓名出生日期一、姓名 二、姓名 三、姓名 四、姓名五、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本人关系身份证件号码与本人关系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父亲□ 母亲□ 其他□父亲□ 母亲□ 其他分摊方式(独生子女不需填写)□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元六、大病医疗(仅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填写)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首次报送(须填写全部信息) □无变化(不需要重复填写)有变化需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患者一姓名医疗费用总金额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负担金额 与本人关系 □本人□ 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号码患者二医疗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 与本人关系□本人□ 配偶□未成年子女需要在任职受雇单位预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重要提示:当您填写本栏,表示您已同意该任职受雇单位使用本表信息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本人承诺:我已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

本人已就所填 写扣除信息进行了核实,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字:扣缴义务人签章:经办人签字:代理机构签章: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办人签字:受理人:受理税务机关(章):精品文档接收日期:年月日代办人身份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简易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第一部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可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或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第二部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项1、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2、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第三部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项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第四部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项1、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2、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其经常居住城市。

城市范围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第五部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1、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2、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六部分: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项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第七:其他说明一、自行申报办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二、有关补扣措施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其他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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