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

合集下载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矿长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措施。

二、矿总工程师(一)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措施。

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措施。

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5、在同一个采面采用两种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安全措施。

6、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7、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时, 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 对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切眼扩大断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用分层陷落法的采煤工作面, 如果确认冒落的顶板岩石能够形成再生顶板, 拟不铺设人工假顶时制定防止下分层回采时冒顶的安全措施。

9、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 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 并制定安全措施报扩总工程师批准。

10、采煤工作面过老空、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

11、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形式变更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开拓掘进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包括在矿范围内建井单位施工工程的作业规程)。

2、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掘进作业, 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编制的安全技术措。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管理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流程1.起草申请:安全技术措施的起草人根据需要,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的申请书,包括技术措施的名称、目的、方法、时间周期、预期效果等详细信息。

2.内部审查:申请书提交给内部安全评估部门进行审查,评估部门将根据申请书中提供的信息,对技术措施的可行性、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估。

3.决策审批:评估部门完成评估后,将评估报告提交给决策层进行审批。

决策层将根据评估报告中提供的信息,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决策,决策结果将记载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4.资源分配:决策层审批通过后,将根据技术措施的具体需要,为其分配必要的资源,包括资金、人力、设备等。

5.技术措施实施:在资源分配完成后,技术措施的实施团队将根据决策结果,按照预定方案,开始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完成验收:技术措施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将根据事先确定的评估标准,对技术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预期效果。

7.效果评估: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需要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部门将根据实际效果,对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8.改进优化:根据效果评估的结果,技术措施的实施团队需要对其进行改进优化,以提高安全性能,并将改进后的方案反馈给内部安全评估部门。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制度1.制度建立:公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管理制度,明确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详细流程、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2.资源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资源的调配、监控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障。

3.风险评估:在安全技术措施申请过程中,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评估预测潜在风险,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决策层责任:决策层应明确技术措施的决策责任,并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透明,决策结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5.信息共享:公司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及管理信息的获得和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篇)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篇)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安全技术方面的各类工程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绘制、编制必须由具备一定实际现场经验的专职技术员担任。

2、以上图纸、资料必须经具备采矿工程师资格的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审批后方准执行。

3、所有工程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方案)等编制,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4、根据矿井灾害及地质变化情况,技术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有关安全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

5、对擅自修改和拒不执行已审批的安全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矿将严肃追查,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是指通过审批程序和机制,对安全技术的应用和实施进行评估和批准的一种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安全技术合规、有效和可靠地应用于各个领域,并保障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安全和权益。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审批范围:明确哪些应用和实施需要经过安全技术审批。

2. 审批程序:明确整个审批的流程和步骤,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3. 审批机构和责任:确定负责安全技术审批的机构,并规定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 审批标准和准则:制定一套明确的安全技术审批标准和准则,以便对申请进行评估和判断。

5. 信息披露和保密:明确安全技术审批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保密原则,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6. 申请和评估:规定申请安全技术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并制定评估方法和流程。

7. 审批结果和监督:公布审批结果,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已批准的安全技术的有效运行和合规。

8. 变更和更新:规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的变更和更新程序,以适应技术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安全技术的滥用和失误,确保安全技术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应用,提升相关领域的安全保障能力。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是指针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如煤矿生产、通风、瓦斯防治、防尘、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进行审批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能有效地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来说,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涉及以下方面:
1.审批程序: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包括材料的申报、审查和评审等环节。

2.审批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标准,明确符合哪些安全要求和技术指标才能通过审批。

3.审批权限:规定谁有权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等。

4.审批时限: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的进度和效率。

5.审批结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结果,包括通过、不通过或需要改进等。

通过建立和实施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可以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控制,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生产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及监督。

第四条编制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结合企业实际,注重实效;3.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4. 坚持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

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第五条编制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 安全生产培训;6. 安全生产投入;7. 安全生产检查;8. 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9.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第六条编制要求1. 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生产安全;2. 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找出安全隐患;3. 编制内容应全面、系统,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4. 编制过程中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确保措施的实施效果;5.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第七条编制程序1. 各生产部门、车间、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3. 编制完成后,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内部评审;4. 评审通过后,报企业负责人审批;5. 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第八条审批权限1.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2. 初审通过后,报企业负责人审批;3. 企业负责人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九条审批要求1. 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实际需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予以否决;3. 审批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确保措施的顺利实施。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2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2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般规定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由____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是指在特定工作场所或活动中,为确保安全,制定和审批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工作中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和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一般而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流程和要求: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流程和要求,例如确定编制范围、编制人员、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等。

2.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例如确定编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编制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3. 安全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指引: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指引,例如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作为编制依据。

4.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批准:明确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和批准的程序和人员,确保编制的技术措施合理可行。

5. 编制和审批记录的保存和管理:明确编制和审批过程中相关文件、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确保记录完整准确,以备日后审查和使用。

6. 修订和更新:明确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和更新的程序和要求,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措施进行修订和更新。

总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是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明确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质量和可行性,提高工作场所和活动的安全水平。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的工作。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应当依法进行,依据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审批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和审批能力。

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通知和相关文件的归档等环节。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申请人应当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审批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第八条根据审核结果,审批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

第九条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决定的结果和相关文件进行归档。

第三章审批依据第十一条审批部门在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应当依据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决策。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审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标准和方法,并不断更新和完善。

第十四条审批部门应当进行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以提高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审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档案,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审批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审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和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

第十八条凡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决策和变更,应当进行专家评审或公开听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3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3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措施要明确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具体办法。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把安全技术关,确保规程、措施等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3.新建、扩建矿井的《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核,经相应管理部门(省厅、市局)批复后方可施工。

4.基建矿井应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市局、省厅)批复,瓦斯涌出量预测预报需经有资质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相关部门备案。

5.设计变更由矿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设计修改建议,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预算费用,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签署变更意见后,报煤业公司审批。

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下达设计变更卡或者办理批文。

设计变更资料与施工图纸一起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

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的,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向建设单位赔偿工期损失和其他损失费用。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更改,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出更改分析报告并负责审核更改工程量及预算费用,报煤业公司基本建设部履行审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双方要做好工程更改记录,填写工程更改书。

7.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等,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业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不得传阅审批,经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煤业公司批复。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矿工程、技术、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煤业公司批复,再到县局批复。

13.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1)各类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提前____个月编制开掘作业规程,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煤业公司备案。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用于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和管理。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并能够有效保护组织的信息资产和关键设施。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审批范围和权限:确定需要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和不同审批权限的分工。

2. 审批流程:确定安全技术审批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等。

3. 审批标准:明确审批的标准和要求,例如法规、政策和标准的遵守程度、风险评估和管理等。

4. 审批材料和信息:确定需要提交的审批材料和信息,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描述、设计图纸、测试报告等。

5. 审批结果和记录:记录审批的结果和决策,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审批文件和记录。

6. 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符合审批决策。

通过建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减少安全风险和漏洞的存在,保护组织的信息资产和关键设施的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的依据。

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评定办法》、《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指令和技术标准。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经。

1、审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审批,由总工程师和采掘专业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复杂硐室的组织设计,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采区首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方式:①会审。

由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传审,相关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复审。

②会审。

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更生审查、复审、审批。

3、传达贯彻:①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对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传达、学习。

做好学习记录并存档。

②施工单位每月至少重新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而且要做好学习记录。

③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情况,每月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复查,出现问题有时补充修改。

五、参审人员(一)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

(二)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人员或业务部门参加:总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及技术科、机运队、调度室、安监科。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技术负责人确定参加会审人员。

六、贯彻执行(一)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使用前5天由区队长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参与学习人员必须在作业规程上签字,未听取人必须补课,做到人人皆知。

同时还要组织工区干部、职工进行作业规程考试,不及格的停职停工学习,经补考及格后方可下井工作。

跟班监察的安全人员也必须参与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考试。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所分管地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所有生产地区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2、施工单位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矿井新采区设计和审批: 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机电、运输、安监科、通风、供应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采区生产系统、通风系统、供电、排水系统的设计方案。

具体由技术科依据“采区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区设计,生产矿长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和总经理进行批示,并报上级机关审批备案。

4、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审批: 由技术科、地测科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积极采用新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作业规程出总工程帅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机电、运输、通风区、施工队等有关单位和分管副总,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并签字生效,并下发到有关单位,施工队组织学习贯彻(学习后进行签字)。

5、采掘工作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地测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并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通风等进行审批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签署审批,并下发有关单位。

6、工程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将作业规程及措施存档。

严禁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及设计丢失。

7、机电运输方面的措施需经机电运输副总审查批示,总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

8、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措施,需经通防科审查,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

9、专项施工措施中涉及到各个专业的安全问题,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职能部室签批。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审批,由矿(区)和施工队组负责人共同参与研究,矿井总工程师主持,主管矿(区) 长参加,召集有关业务人员研究签署后上报。

2、初采掘特殊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提前两周报集团公司审批。

3、如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涌水量增大,和遇有其他地质条件有特殊变化的情况,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4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4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公司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外来人员。

公司全体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包括劳务派遣等形式)的在职员工。

外来人员是指临时进入公司场所从事工作或观摩学习等活动的个人。

第三条定义1. 安全技术措施: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2. 审批:指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 安全技术措施由有关部门负责编制。

2.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3.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审批程序1.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分为初审、复审、终审。

2. 初审:由有关部门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3. 复审: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复审。

4. 终审: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终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第六条审批权限1. 初审、复审阶段的审批权限归有关部门负责人。

2. 终审阶段的审批权限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审批要求1.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背景。

2. 审批人员应认真审核提供的材料,并及时作出审批决策。

3. 审批过程中应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保密措施。

第八条审批决策1. 终审阶段的审批决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

2. 审批决策应明确责任和义务,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3. 审批决策可以是通过、不予通过或延期决策。

第九条审批记录1. 审批过程中应做好审批记录,包括审批意见、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

安全审批制度

安全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组织机构为便于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公司成立安全技术审批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生产技术部成员、安环部成员、各车间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

职责: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日常审批工作。

2.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情况。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一)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权限:1、《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由生产技术部和安环部组织编写,由总工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2、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切实可行的隐患排除措施,由总工审批后方可施行。

3、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由总工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4、各单位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工签字后方可施行。

5、公司开停车方案、大中修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方案及票证(特殊动火作业等)等,由总工签字后方可施行。

6、厂控工艺指标修改,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签字后方可施行。

7、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与会审意见不同的情况时,总工程师必须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形成统一的修改意见,由参加制定修改意见的全体人员签字后生效,并同时废除上次形成的会审意见。

8、实施技改项目,生产技术部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环部审核,由总工签字后方可施行。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权限:1、各单位编制的安全危害一般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安环部会审后,由总经理助理签字后方可施行.2、总工程师外出不在公司或经总工程师授权的审批,由总经理助理签字后方可施行.3、一般工艺指标调整,由总经理助理签字后方可施行.三、审批程序1、为了提高安全技术措施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全面性,做到规范操作和有序管理,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审批规定2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审批规定2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审批规定1、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⑴、提交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首先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在工程开工五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由矿生产技术部组织,必须是矿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集体会审时除各专业副总负责本专业部分内容审查外,采掘通风部分由生产科负责审查,机电运输部分由机电科负责审查。

参加集体会审的部门分别为:各副总、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及相关采掘区队。

⑵、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要派本单位主管或技术主管参加,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各主管部门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等)。

⑶、参加集体会审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无故不派人参加者,对该部门处以100元罚款,由此带来的规程与现场不符,对该部门主管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⑷、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⑸、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由参加会审的人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术有效性负责。

(6)、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严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造成重大失误的;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的事项而未明确,存在严重缺陷的,按照《马蹄沟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三天由主管部门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2、批准程序和权限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参加会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其他人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委托副总以上人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以下几类:(一)预防性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潜在的安全风险,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三)改进性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现有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程序:(一)安全技术措施的提出:各部门、各岗位员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建议。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对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行性和实施条件。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将评估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请企业负责人审批。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审批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要求:(一)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岗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完毕后,相关部位要进行验收,确保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三)对实施效果不明显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及时调整、改进。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的档案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技术措施档案,包括措施建议书、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实施记录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1、企业权限内的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采区设计方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然后由总工程师和长签字,报上级总工程师或煤炭主管部门审批。

3、总工程师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对设计的施工项目进行技术编制,然后由总工程师和长审批,并报公司或煤炭主管部门备案。

4、采掘作业规程及其他施工项目的作业规程,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监部门会审,会审后由总工程师和长批准。

5、对一些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如: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年度反风演习方案等都必须经过长、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6、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与原编制的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然后经专业主管部门、执行单位负责人、安监部门签署意见,上报总工程师批准。

7、对审批人员签署的意见、要求必须附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上。

8、对设计方案、重大的安全技术实施计划、作业规程、各安全技术措施及审批人员签署的意见要求原件存档。

9、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对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审批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程序和流程: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主体、组织方式、审批流程等具体步骤,确保审批过程规范有序。

2.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责任分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人,规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合作方式,明确审批的层级和审核程序。

3. 审批标准和要求: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应满足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确保审批的决策符合相关规定。

4.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资料和信息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提交资料和信息的内容、形式和保存方式,确保审批过程的记录和信息的安全保密。

5.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结果反馈和监督:规定审批结果的通知和反馈方式,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符合审批的要求。

通过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可以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的监管,提高组织对安全问题的防范和应对能力,确保组织的运作更加安全可靠。

第 1 页共 1 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煤股份〔2009〕98号关于印发《平煤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通知各原煤生产单位,机关有关部门:为了落实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方面的要求,保证平煤股份公司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平煤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此为电子公文)平煤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明确平煤股份公司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理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公司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一)公司技术负责人1.立井井筒穿过含水岩层或破碎带,采用地面或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加固的注浆工程设计;2.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的工程设计及施工措施;3.水平、采区、立井、斜井以及其他主要井巷的报废;4.改变矿井、一翼、水平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5.主要通风机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6.主要通风机挂网投运安全技术措施;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安全技术措施;8.两个矿井之间贯通安全技术措施;9.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10.突出煤层使用综合掘进机安全技术措施;11.封闭、启封火区安全技术措施;12.矿井、区域防治水设计,防水闸门设计、报废或拆除;13.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设计;14.地面瓦斯抽放系统设计;15.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16.矿井各种永久保安煤柱的留设、变更。

(二)公司各业务处室1.机电处(1)新安装大型固定设备试运行、技术测定安全技术措施;(2)新建35KV变电站送电运行安全技术措施;(3)矿井6KV电网电容电流测定安全技术措施;(4)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水管、风管、输料管、安全梯及电缆等使用的钢丝绳延期使用措施;(5)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包括输送机上、下山)敷设电缆安全技术措施;(6)安装3m及以上永久提升机、多绳轮提升机、直径2.5m以上或矿井主扇风机、60m3/min及以上压风机、永久井架、主、副井井筒装备、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强力皮带输送机等大型设备单位工程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7)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下井及防爆安全技术措施;(8)矿区供电网络停电检修及安全技术措施。

2.通风处(1)采面结束回撤设备时安装局扇的专门措施;(2)灌浆站设计;(3)井下瓦斯抽放系统设计。

3.开拓处斜井、立井井筒和采用特殊方法施工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地质测量处(1)矿井水平与采区地质报告或说明书;(2)重要贯通测量设计;(3)各种测量观测站设计;(4)一次探放水量大于200m3的探放水设计。

(三)生产矿矿长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四)生产矿技术负责人1.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技术措施;(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5)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6)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对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7)分层开采上分层未铺设底网时,下分层回采时必须制定的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8)采煤工作面过老巷的安全技术措施;(9)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

2.开拓掘进(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3)掘进期间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4)高、突煤层开掘巷道过采空区、停采线安全技术措施;(5)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3.“一通三防”(1)改变采区、采面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3)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安全技术措施;(4)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6)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7)局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预防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0)矿井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1)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12)装有胶带输送机的井筒兼做回风井时的安全技术措施;(13)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4)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5)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6)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7)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技术措施;(2)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1)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2)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五)生产矿副总工程师1.采煤(综采)副总工程师(1)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

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

倾角大于25°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2)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3)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煤柱、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4)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5)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放炮安全技术措施;(6)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9)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的安全技术措施;(10)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11)运输机和转载机缩短、延长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2)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1)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掘进巷道过老巷、断层、停采线及松软岩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开掘巷道停、开工安全技术措施;(5)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补充措施;(6)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硐室等)措施;(7)绞车窝、水泵窝等临时工程施工措施;(8)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9)处理巷道冒顶安全技术措施;(10)开掘巷道所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运输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1)掘进机拐弯安全技术措施;(12)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13)开掘巷道回收、运输支架和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防突、安全)副总工程师(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技术措施;(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3)局扇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通风、防突设施施工措施;(5)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6)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副总工程师(1)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2)固定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3)机电设备安装、回收安全技术措施;(4)采煤工作面拉、移皮带机尾,皮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5)斜巷、大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6)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7)井下停、送电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8)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9)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0)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11)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2)更换高强皮带、钢缆皮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13)采用皮带运输设备及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14)卸煤犁、卸矸犁安装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15)高空作业、起吊大件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实行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

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附有会审意见及参加会审人员签名。

(一)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组织预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后上报公司,公司技术负责人可根据情况直接主持会审或委托公司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会审。

(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采煤(综采)副总、通风(防突)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机电科、安检科、综机管理部门(炮采除外)、通风科(防突科)、调度室、煤质科、支护管理部门、施工队。

(三)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必须有以下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开拓副总、通风(防突)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开拓掘进科、机电科、通风科(防突科)、总办室、地质测量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煤质科、综机管理部门(炮掘除外)、施工队。

(四)其他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技术负责人确定参加会审人员。

(五)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

(六)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应审批权限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正式生效。

(七)生效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7天送达各相关施工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3天送达)。

(八)生效后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贯彻,并有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

(九)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作业规程每月必须至少复查、贯彻一次。

(十)其他需要上报政府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题词:生产技术技术安全制度通知平煤股份公司综合部2009年5月26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