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分类与列报
投资产 品等 ) ,为上市公 司用募集 资金
购买 银行 理财 产 品扫 清 了障碍 ,拉 开
二、银行理 财产 品的会计 分类
( 一 ) 固定 收 益 类
了上 市公 司大 规模 购 买理财 产 品 的序
幕。
行 )收取 现金 或其 他金 融资 产 的合 同
权利。
属 于 纯债 权 的非 衍 生金 融 资产 ,
根据 《 商业 银行 个 人理 财业 务管 理暂行 办法》 ,按照 客户获取收益 方式
的不 同 ,理财 计 划可 以分 为保证 收 益
益 的理 财产 品 、信托 公司 发行 的 固定 收益 类信 托产 品 、证券公 司发 行 的固
定 收 益 类 的 资产 管 理 计 划 等 理 财 产
属 于债务 工具 投资 ,虽 然理 财产 品 的
《 商业 银 行 个 人 理 财业 务 管 理 暂 行办
法 》规 定 ,个人 理 财业 务 ,是指 商业 银 行为 个人 客户 提 供 的财务 分析 、财 务 规划 、投 资顾 问 、资 产管 理等 专业
化服务 活动。
类 ( 保本保 固定 收益 ) ,对应 于保证收 益 理 财计 划 中的 固定 收益 型 ;B . 保 本 浮动收 益类 ( 包 括保 本保 固定 收益 附
合 同约 定分 配给 投 资 人 的金 融 产 品 。
金 的权利 符合 债务 工具 的定义 。根 据
《 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 》 ,金 融资产应 当在初 始确认 时 划 分为 下列 四类 :( 1 )以公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和指定 为 以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一、引言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设计并发行的,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规定,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但并未对理财产品进行明确的定义。
经过10年的发展,国内银行理财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上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或超10万亿元。
根据华宝证券发布的《2013年银行理财与资管年度报告》,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达到44,492个,同比增加38.41%,发行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2012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允许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为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扫清了障碍,拉开了上市公司大规模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二、银行理财产品常见类型1、金融属性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其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商业银行理财
产品是指银行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以现金为主要投资对象、以获取固定收益为主要投资目标、由银行履行其他业务职能、不具有股份性质的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资产确认、估值和会计分录。
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资产确认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生时,银行应确认理财产品的资产以及相关负债。
资产应该是理
财产品投资的对象,例如各类债券、票据、基金份额等。
银行在确认资产时,需要进行尽
职调查、风险评估,确保所确认的资产安全、流动性强、回报符合理财产品的投资目标等
要求。
除此之外,银行还需确认涉及到的相关负债,例如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等。
第二,估值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估值是指银行对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以反映
当前的市场价值。
商业银行在估值时,应考虑到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和可能引起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估值信息。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估值应建立在市场价值的基础之上,同
时应考虑到投资期限等因素。
第三,会计分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录包括各种账户的记账和销售费用的会计记录。
银行应当
根据会计规定,将理财产品的持有资产和相关负债分别列入资产和负债账户,同时将理财
产品的投资收益计入收益账户。
销售费用应该列入费用账户。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资产确认、估值和会计分录。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理财产品的透明度和安全性,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银行理财的会计计量和列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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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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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的会计计量பைடு நூலகம்列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对于理财产品持有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进行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其公允价值。通常情况下,金融工具初始确认 的成本不符合后续公允价值计量要求,除非有充分的证据或理由表明该 成本在计量日仍是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2、减值 理财产品持有的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之外的金融 资产,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资产减值的规 定,评估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以及确定减值损失的金额并进行会 计核算。 商业银行作为编报理财产品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如果相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要求报送或公开理财产品财务报表,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其 报送或公开的理财产品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银行理财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种理财产品,包括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单等。
为了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会计核算,保护客户权益,银监会制定了《银行理财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下面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会计处理原则1.1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地反映交易过程及其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完整地记录交易各环节的信息。
1.2 对于银行理财业务的财务报表,应该按照准确、公正、谨慎和规范的原则来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
1.3 银行应该确保其会计信息在计算和汇总过程中准确、可靠和完整。
同时,银行应该采取措施来保护客户隐私并防止信息泄露。
二、会计分类方案2.1 银行理财产品应该按照其性质、特点和风险等级进行会计分类。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产品。
2.2 短期产品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活期宝等。
这些产品的特点是流动性强、风险低、回报率稳定。
2.3 中期产品主要包括资管计划、理财计划和优先股等。
这些产品的特点是风险和收益都较为平衡,产品周期一般在半年到三年之间。
2.4 长期产品主要包括基金、信托和重仓股票等。
这些产品的特点是回报率高、风险较大、周期长。
三、会计核算办法3.1 银行理财业务的核算周期应当与理财产品的周期相一致,且应当在会计年度内完成会计核算。
3.2 银行应当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账户,并对其进行独立的核算。
对于组合型产品,银行应当为其建立对应的组合账户。
3.3 银行应当对已发行的理财产品按照其持有期进行分类,并进行分类管理和核算。
对于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理财产品,银行应当按照实际持有期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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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者:孙王艳来源:《经营者》2017年第12期摘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多种理财产品是上市公司极好的投资选择方式之一。
但由于不同的理财产品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上大相径庭,且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故此,企业在确定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过程中面临重要的会计判断。
本文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及报表列示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理财产品账务处理报表列示2012年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出台,上市公司闲置资金使用范围适度放宽,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从此愈演愈烈。
A股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从2012年的71亿元暴增至2017年10月9日的1.11万亿元,沪深两市共计1142家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蔚然成风。
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和目的第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
一是理财产品收益稳定、获利快。
上市公司在经济紧缩、实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热衷于购买理财产品规避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具有收益稳定、获利快的特点,上市公司由此能得到稳健的投资回报,同时能扮靓上市公司年报业绩。
二是主营业务增长有限,经营性盈利艰难。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多为闲置的募集资金,而公司在投资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规划,主业增长空间有限,赢利困难,投资风险大,所以上市公司更愿意购买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一是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上市公司持有大量现金,如果在具备投资机会时没有投资,那么损失的久是机会成本,在没有合适的投资工程时,持有现金的成本则为损失的购买力。
面对无合适的投资机会,上市公司为了提高收益率,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就会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并根据理财种类进行账务处理。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2012-10-13 09:14:52)转载▼标签:分类:税务筹划杂谈在银根紧缩、资金流动性不断抽紧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为满足存款规模、缓解存贷比监管压力、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率,纷纷通过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招揽优质客户。
随着基准利率不断提高和银行间竞争加剧,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水涨船高。
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可谓盛况空前。
据统计,截至6月上旬,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已达7万亿元。
光今年以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有6000多只,已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节节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过7%。
及此同时,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也屡见不鲜。
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均未专题规范理财产品的入账处理。
笔者浏览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中报,重点分析了公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
从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看,部分公司对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对财务分析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现将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1.委托贷款账务处理分析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具体核算为: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因行业和主营业务不同,金融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业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委托贷款实务处理中的问题但在实务中,不少上市公司误将委托贷款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并将取得的利息误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设(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贷给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万元、法尔胜(000890)通过渣打银行南京分行贷款1亿元给江阴市辰华物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问题分析(2012-10-13 09:14:52)转载▼标签:分类:税务筹划杂谈在银根紧缩、资金流动性不断抽紧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为满足存款规模、缓解存贷比监管压力、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率,纷纷通过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招揽优质客户。
随着基准利率不断提高和银行间竞争加剧,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水涨船高。
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可谓盛况空前。
据统计,截至6月上旬,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已达7万亿元。
光今年以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有6000多只,已接近去年全年总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节节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过7%。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理财也屡见不鲜。
但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均未专题规范理财产品的入账处理。
笔者浏览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中报,重点分析了公司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
从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看,部分公司对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对财务分析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现将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1.委托贷款账务处理分析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具体核算为: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因行业和主营业务不同,金融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应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业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委托贷款实务处理中的问题但在实务中,不少上市公司误将委托贷款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并将取得的利息误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设(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农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贷给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万元、法尔胜(000890)通过渣打银行南京分行贷款1亿元给江阴市辰华物资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与列报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与列报分析一、理财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相对于储蓄存款,银行接受客户授权将款项进行投资,客户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按约定承担。
与储蓄存款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在流动性、风险、收益、交易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银行理财产品更加侧重于投资的功能。
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本金是否保证分为保本产品和非保本产品;按照收益是否保证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产品。
按照期限不同从7天到3个月、6个月、1年期、2年期不等,进而满足不同客户的购买需求。
按照投资方式与方向不同分为债券类产品、新股申购类产品、银信合作品、QDII 产品、结构型产品。
按照挂钩标的分类可分为利率挂钩外汇挂钩指数挂钩股票篮子挂钩债券基金挂钩和黄金挂钩等产品。
按币种分类,可以分为本币和外币两类。
二、现行准则及相关规定1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20XX年及20XX年8月1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证监会公告[20XX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证监会《20XX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不当。
三、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1固定收益产品。
如果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固定、回收金额也基本固定,一般没有公开市场报价,且企业持有的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通常应划分为贷款与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2可随时赎回型理财产品。
可以随时赎回并且每天有赎回价格,应根据公司管理层购买目的以及产品期限不同,在交易性金融资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产之间进行划分。
3固定期限型理财产品。
(1)对固定期限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虽具备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但由于没有活跃市场,因而确认划分为贷款与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2)对于固定期限不保本理财产品,其可回收金额不固定或无法确定,可以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浅谈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处理及列示
浅谈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处理及列示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近年来,企业对投资、理财、抗通胀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越来越旺盛。
目前多数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都在4%一5%之间,高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这意味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比将资金存放在银行活期账户获利更多,银行理财产品也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热衷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与2012年底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一定关系,该指引适度放宽了上市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范围。
而在该指引发布前,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只限于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不能使用募集资金。
所以,该指引的发布,应该是导致上市公司近两年理财热情高涨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从2014年年初至8月,上市公司共计披露了约1 300亿元(上限)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二、现行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不方法由于理财产品大多不保本,也没有确定的收益率,更没有公开活跃的市场提供报价,因此有观点认为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口常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然而,实务中上市公司的处理却各不相同,除了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外,有不少上市公司将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还有一些公司计入了交易性金融资产。
年末,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不等问题也出现了较大差异。
以下是上市公司儿种有代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账务处理和报表列不方法:1.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列T。
如洋河股份(002304) 2013年的资产负债表披露,其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1亿元,相比期初的1.5亿元增长了400 0,主要系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增加。
2.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摘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各类理财产品,吸收个人和机构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的金融产品。
其特点包括风险较小、流动性较高、收益稳定等。
在会计处理上,商业银行需要遵循基本原则,包括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会计处理流程包括产品发行、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产品到期等环节。
会计科目设置主要涉及资金募集、投资运作、收益计提等方面。
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市价法等。
在确认和计提原则上,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并及时进行计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的重要性体现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方面。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化将更加重要。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基本原则、会计处理流程、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确认、计提原则、重要性、发展趋势、规范化1. 引言1.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具有一定风险性、收益性的金融产品。
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客户可以将闲置资金进行有效配置,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通常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投资需求。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收益性高、风险分散、灵活性强等。
与传统银行存款相比,理财产品的收益通常更高,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金融渠道和专业投资团队,为客户提供的一种投资工具。
客户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增值,同时也帮助商业银行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和盈利。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和形式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1.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点1. 多样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种类繁多,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等,投资目标、风险程度各不相同,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是指由商业银行发行的,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金融产品。
这些产品通常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产品、股票投资产品等。
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中,会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银行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下面将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析。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应当被纳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理财产品的收入应当被视为银行的营业收入,并反映在银行的利润表上。
理财产品的成本和费用也应当被计入银行的成本费用,同时反映在利润表上。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购买或出售资产或负债时可以获得的市场价格。
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是由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的。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映在银行的财务报表上。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在发行后,应当根据投资者的申请进行赎回。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投资者申请的赎回价格,计算赎回金额,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
商业银行应当将赎回款项计入负债,同时减少理财产品的净资产价值。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纳入财务报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按照净值法计量和赎回款项的支付。
这些方法可以保证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符合准确、公正和真实的原则,提高银行的财务透明度和资金安全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财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12期2012年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出台,上市公司闲置资金使用范围适度放宽,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从此愈演愈烈。
A股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从2012年的71亿元暴增至2017年10月9日的1.11万亿元,沪深两市共计1142家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蔚然成风。
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和目的第一,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
一是理财产品收益稳定、获利快。
上市公司在经济紧缩、实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热衷于购买理财产品规避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具有收益稳定、获利快的特点,上市公司由此能得到稳健的投资回报,同时能扮靓上市公司年报业绩。
二是主营业务增长有限,经营性盈利艰难。
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多为闲置的募集资金,而公司在投资方面缺乏长期的发展规划,主业增长空间有限,赢利困难,投资风险大,所以上市公司更愿意购买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一是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上市公司持有大量现金,如果在具备投资机会时没有投资,那么损失的久是机会成本,在没有合适的投资工程时,持有现金的成本则为损失的购买力。
面对无合适的投资机会,上市公司为了提高收益率,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就会购买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并根据理财种类进行账务处理。
二是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上市公司除了生产经营必用的资金外,闲置资金为实现财务收益,或者在投资理财的收益大于投资工程的收益时,公司为资产保值、增值,会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以更愿意购买理财产品。
二、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现行账务处理方法近年来,上市公司融资规模增大,在缺少稳定的实体投资环境下,购买理财产品的热情高涨,在实务中的会计处理及报表列示多有不同。
理财产品的确认和计量应以其分类为基础,上市公司近年来的年报体现出部分上市公司对于理财产品的分类与列报并不恰当。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
浅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需求,利用自有资金或者募集的资金,通过金融工程手段,向客户提供的各种金融产品。
这些产品不仅可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还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盈利。
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理财产品是非常重要的业务之一。
商业银行在处理理财产品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的表现、收入确认、费用确认等。
首先是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产品业务时,需要确认理财产品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并对理财产品进行计量。
商业银行通常会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对理财产品进行合理的评估和计量。
其次是要对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表现进行清晰的展示。
商业银行需要对自己持有的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和报表,以便于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其理财产品业务的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再者是商业银行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
商业银行以理财产品的销售和持有为手段,获得了一定的理财产品收入。
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合理的方法对理财产品的收入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体现。
最后是商业银行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成本进行确认。
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产品业务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合理的方法对这些成本进行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体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商业银行在处理理财产品的会计问题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合规合法。
商业银行需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银行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准则,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
商业银行还需要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进行合规合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确认和计量、资产负债表的表现、收入确认、费用确认等方面,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如何在会计报表中列报
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如何在会计报表中列报?问题:在实务中会遇到各类不同性质和收益水平的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这些金融工具计入哪些会计科目较为合适?解析:1.结构化存款结构性存款通常是指商业银行在吸收客户存款的基础上加入一定的衍生产品结构,通过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各类指数挂钩,使投资者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普通存款更高收益的产品。
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种类较多,常见的挂钩标的包括境内外利率、汇率、股票、基金、商品价格指数等。
从上述定义可看出,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包括两部分:主合同和衍生工具部分。
(1)关于主合同的分类分析:有观点认为结构化存款里的主合同由银行提供本金偿还保障,主合同信用风险与通常的银行定期存款无异,持有人承担的是银行信用风险,因此可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也有观点认为结构性存款主合同可能无法等同于银行存款。
因为实务中,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资金投向、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商业银行对于结构性存款的管理方式与普通存款可能存在较大的不同。
我们建议如果银行对该项结构性存款提供了相应的存款单/存款证明,证明其属于企业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而非理财产品,则企业可以/应当将该类结构性存款主合同计入银行存款。
反之则因为理财产品性质,需分析合同条款从而计入应收款项类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参考“2.银行理财产品”中的分类分析。
(2)衍生工具部分的分类分析:结构性存款内的衍生工具部分则需要进行分析是否可进行分拆,依次考虑以下几项分拆的条件:嵌入衍生工具是否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是否存在紧密关系?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单独、可靠地计量?基于上述分拆条件的依次分析后,如果结构性存款中的嵌入衍生工具同时满足1)嵌入衍生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2)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不存在紧密关系;3)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单独、可靠地计量三个条件时应进行分拆,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商业银行应当怎么对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处理
商业银⾏应当怎么对其发⾏的理财产品进⾏会计处理商业银⾏应当如何对其发⾏的理财产品进⾏会计处理?商业银⾏发⾏的理财产品应当作为独⽴的会计主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会计处理。
(⼀)会计核算对于理财产品持有或发⾏的⾦融⼯具,在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融⼯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融⼯具列报》(以下简称《⾦融⼯具列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时,应当⾄少考虑以下内容:1、分类对于理财产品持有的⾦融资产或⾦融负债,应当根据持有⽬的或意图、是否有活跃市场报价、⾦融⼯具现⾦流量特征等,按照《⾦融⼯具确认计量准则》有关⾦融资产或⾦融负债的分类原则进⾏恰当分类。
如果理财产品持有的⾮衍⽣⾦融资产由于缺乏流动性⽽难以在市场上出售(如⾮标准化债权资产),则通常不能表明该⾦融资产是为了交易⽬的⽽持有的(如为了近期内出售,或者属于进⾏集中管理的可辨认⾦融⼯具组合的⼀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采⽤短期获利⽅式对该组合进⾏管理),因⽽不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中的交易性⾦融资产。
如果理财产品持有的权益⼯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采⽤估值技术后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则不得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资产。
如果商业银⾏因为估值流程不完善或不具备估值能⼒,且未能或难以有效利⽤第三⽅估值等原因,⽆法或难以可靠地评估理财产品持有的⾦融资产或⾦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则通常不能表明其能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理财产品持有的⾦融资产或⾦融负债进⾏管理和评价,因⽽不得依据《⾦融⼯具确认计量准则》,将该⾦融资产或⾦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益的⾦融⼯具。
理财产品发⾏的⾦融⼯具,应当按照《⾦融⼯具列报准则》的相关规定进⾏分类。
在对理财产品进⾏会计处理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规范使⽤会计科⽬,不得使⽤诸如“代理理财投资”等可能引起歧义的科⽬名称。
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与列报分析
2014年第8期综合S ynt hes is【摘要】银行理财产品自2005年出现以来,每年以数万亿的规模递增,不仅是家庭的理财渠道,也成为众多企业的投资方式。
理财产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列报,其产生的收益是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等诸多问题应运而生,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列报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中图分类号】F235.2一、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取决于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特征、可交易性和持有意图等方面。
(一)理财非存款,不应确认为其他货币资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5号,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风险提示书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每一份理财产品说明书的首页都是风险提示,说明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不应该将其确认为其他货币资金,更不能确认为银行存款。
(二)理财产品是金融投资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以下简称《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1.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但是,《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
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当由客户承担,并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明确告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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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报表列报一、引言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设计并发行的,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2号)规定,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但并未对理财产品进行明确的定义。
经过10年的发展,国内银行理财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上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或超10万亿元。
根据华宝证券发布的《2013年银行理财与资管年度报告》,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达到44,492个,同比增加38.41%,发行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2012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允许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为上市公司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扫清了障碍,拉开了上市公司大规模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二、银行理财产品常见类型1、金融属性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其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实践中,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以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主。
2013年银行共发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3,284个,占比29.86%,其中保本固定型产品4,684个,保本浮动型产品8,600个;发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1,208个,占比70.14%。
(华宝证券《2013年银行理财与资管年度报告》,2014年3月)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从发行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1)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2)商业银行代销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1)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按收益类型分为以下三类:A.固定收益类(保本保固定收益),对应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固定收益型;B.保本浮动收益类(包括保本保固定收益附加浮动收益及保本不保收益),包含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中的承诺最低收益并享有其他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C.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不保本不保收益),对应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商业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类型主要为封闭式不可公开交易,通常具有固定到期日,不能提前赎回。
此类理财产品可能是上述三类中任一种。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常见的投资资产类别主要包括:①债券及货币市场类(标准化债权资产-固定收益);②股票市场类(上市公司股票-高风险高收益);③股权市场类(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高风险高收益);④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类(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⑤混合类(以上各类的混合)。
但是,无论是何种收益类型的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在扣除向理财投资人支付的预期回报后,剩余的超额收益均归银行所有。
如下图:(2)商业银行代销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代销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按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分也包括上述A、B、C三类。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交易类型包括以下三种:开放式可随时公开赎回、封闭式可公开交易和不可公开交易。
开放式可随时公开赎回的理财产品主要是各类开放式基金,购买人可以随时或在较短时间间隔内(如提前2、3天)赎回;开放式基金属于不保本不保收益性型理财产品。
封闭式可公开交易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的封闭式基金,购买人不能赎回,但是可以在公开市场交易,封闭式基金也是属于不保本不保收益性型理财产品。
不可公开交易的理财产品,通常具有固定到期日,不能提前赎回;此类理财产品可能是上述A、B、C三类中任一种。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常见的投资资产类别与商业银行类似,除上述①、②、③、④之外,还可能有⑤衍生类投资(期货、期权、认股权证等-高风险高收益)及⑥混合类(以上各类的混合)。
其中,可随时公开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可公开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多以投资上述①、②、⑤类、或①②混合类为主;不可公开交易的理财产品多以③、④类,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为主。
2、会计属性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实质属于委托理财;企业是委托人,理财产品的发行人是代理人,代为管理企业受托的理财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因为其代表从其他单位(银行)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对于企业直接参与的投资类的产品,如买入返售类投资、国债逆回购类投资、直接参与的股权类投资等,因企业(投资人)是自身亲自参与投资决策的,因此均不属于此本文讨论的委托理财产品。
由于理财产品的发行人必须向理财产品的购买方支付现金,而发行人并不拥有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的权利,因而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通常属于债务工具投资,虽然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可能是股权市场,但对于不控制理财产品的投资方而言,收取现金的权利符合债务工具的定义。
但若该投资属于可回售工具,且同时具有《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所述的特征,则属于权益工具投资。
如按基金资产公允价值赎回的基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因此,企业购买上述A、B、C三类理财产品,应该按照准则要求划分为四类金融资产核算,在进行此分类时,除了考虑是否保本保收益,还要考虑企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等。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分类1、固定收益类上述三类理财产品中,A类属于纯债权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其未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如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保收益且无上浮收益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其中,不具有活跃市场(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且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的不能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根据企业投资目的分类为贷款或应收款项、初始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具有活跃市场的,若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可以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者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若企业的持有目的为按公允价值管理该投资,可以分类为初始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若持有目的是近期出售或从价格的短期波动或买卖差价中获利,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若企业的持有目的是在持有期间获取固定收益,则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或者企业可以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鉴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通常难以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而且通常无报价,即通常不存在活跃市场,因此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极少可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另外,对于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理财产品,因其不属于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而是委托银行进行理财,通常不属于现金类别。
2、保本浮动收益类上述三类理财产品中,B类保本,但存在浮动收益。
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如果收益与利率、汇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该等理财产品在主债务合同中嵌入了衍生工具,属于混合金融工具,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拆,或者整体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收益未与利率、汇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则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嵌入的特征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且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债务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不紧密相关,则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与主合同分离,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一般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除非被作为有效套期工具)。
但若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理财产品由于未来回收金额不是固定或可确定的,不能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且通常不存在活跃市场,因此也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不保本浮动收益类上述三类理财产品中,C类不保本也不保收益。
如各类可随时公开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可公开交易的封闭式基金类理财产品。
各类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到期日、不可提前赎回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资产管理计划等,因其通常不具有活跃市场,若企业的持有目的为按公允价值管理该投资,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若可随时赎回或可公开交易,且企业的持有目的是近期出售或从价格的短期波动或买卖差价中获利,则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由于此类投资未来回收金额不是固定或可确定的,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
不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也可能嵌入衍生工具,但若以投资单位计价的赎回金额反映了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嵌入的衍生工具通常与主合同紧密相关,从而不需要分拆,混合工具整体可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理财产品投资的报表列报1、理财产品投资的报表列示对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理财产品,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