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最新)
寺庙管理制度范本
寺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寺庙的管理,保障寺庙的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寺庙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寺庙。
第三条寺庙管理工作应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四条寺庙管理工作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寺庙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寺庙应当成立管理组织,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由信教群众代表和寺庙僧侣组成。
第六条寺庙管理组织应当选举产生负责人,负责寺庙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宗教品德和领导能力。
第七条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寺庙财务的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第八条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加强环境保护,保障寺庙环境整洁,维护生态平衡。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服务社会,传递正能量。
第三章寺庙的宗教活动第十一条寺庙应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不得干涉政治、社会、公共事务。
第十二条寺庙僧侣应当遵守戒律,保持良好的宗教形象,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提倡正信,反对迷信,不得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寺庙的文物保护第十四条寺庙内的文物应当得到妥善保护,不得损坏、转移、出售。
第十五条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
第十七条寺庙管理组织及其成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
第十八条寺庙僧侣违反本制度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宗教职业人员资格证书。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寺院正常秩序,保障信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寺院应当坚持爱国爱教,弘扬佛教优良传统,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寺院管理应当实行民主协商、自律自净,充分发挥僧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二章寺院组织结构第四条寺院设立民主管理组织,负责寺院日常管理工作。
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由信众代表和僧团代表组成。
第五条寺院民主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二)制定和执行寺院管理制度;(三)维护信众和僧团合法权益;(四)管理和保护寺院财产;(五)组织宗教活动;(六)其他应当由民主管理组织负责的事项。
第六条寺院设立僧团,僧团负责人(如住持、监院等)由民主管理组织选举产生,负责僧团事务和宗教活动。
第七条寺院民主管理组织和僧团应当相互尊重、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寺院正常秩序。
第三章寺院管理制度第八条寺院应当实行门票制度,门票收入用于寺院维护和僧团生活费用。
门票价格由寺院民主管理组织确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信众监督。
第十条寺院应当加强文物古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或擅自移动寺院文物。
第十一条寺院应当加强环境整治,保持寺院整洁卫生,禁止乱扔垃圾、焚烧纸钱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第十二条寺院应当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众和僧团人身安全。
第四章宗教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寺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宗教传统,举行各类宗教活动。
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寺院应当加强对信众的引导和教育,提倡文明敬香、理性信仰。
第十五条寺院不得举办非法宗教活动,不得擅自邀请未经批准的外来僧侣讲经说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僧团负责人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确保寺院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维护寺院秩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寺院应当坚持爱国爱教,弘扬佛法,利益众生,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三、寺院全体僧众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努力,维护寺院的清净和团结。
第二条寺院组织结构一、寺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寺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董事会成员由信众代表、僧众代表和寺院负责人组成。
二、寺院设立僧团,负责宗教活动的开展和僧众的日常管理。
僧团长由全体僧众选举产生。
三、寺院设立各个部门,负责寺院的各项事务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一、寺院财务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接受信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寺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寺院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
三、寺院财务收入包括门票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入等。
财务支出包括寺院日常运行费用、僧众生活费用、寺院建设费用等。
四、寺院财务预算和决算应当报董事会批准。
每年年底,寺院应当公布财务报告。
第四条寺院文物保护一、寺院内的文物、古迹应当加强保护,不得私自损毁、出售或者转让。
二、寺院应当建立文物管理制度,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文物安全。
三、寺院应当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信众和游客的保护意识。
第五条寺院宗教活动一、寺院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寺院应当坚持僧众自治,维护僧团团结,弘扬佛法,利益众生。
三、寺院应当定期举行法会、讲座、禅修等活动,引导信众正确修行。
四、寺院应当加强对信众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信众的宗教素养。
五、寺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增进与其他寺院和宗教团体的友谊。
第六条寺院环境卫生一、寺院内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二、寺院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
三、寺院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第七条寺院安全管理一、寺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寺院安全。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寺院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精选5篇模板,是指作图或设计方案的固定格式,有时也指DNA复制或转录时,用来产生互补链的核苷酸序列。
模板是将一个事物的结构规律予以固定化、标准化的成果,它体现的是结构形式的标准化。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寺院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最新1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立景区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对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岗位职责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德箱、功德薄等收入;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的财物安全及游客秩序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景区管理者沟通汇报;景区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尽力配合寺庙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寺庙收入统计交接程序寺庙内的香火收入管理,与公司制定的出入库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相匹配,香火的采买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制度,由寺庙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经景区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由景区库管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相关手续。
香火收入由寺庙管理员收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交接入账(交接时间以每半月为准,亦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及时沟通确定时间);寺庙的功德箱,寺庙管理员和景区指定的专人各保管一把钥匙,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其收入一般每月收取一次为宜,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财务部确定,法定长假等收入高峰期,可根据情况及时收入并交接入账;功德薄收入应于行善游客当面记录,游客确认无误后署名,每月由财务部与寺庙管理员进行交接入账。
第五条香火库存管理寺庙管理员与库房管理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香火库存量的盘点核对,确保香火收入账目与库存香火数量一致。
第六条游客秩序维护寺庙管理员有义务协助景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游客秩序进行协调帮助。
佛教寺院规章制度范本
佛教寺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佛教寺院的正常秩序,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寺院在弘扬佛法、利益众生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寺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寺院内的一切僧众、职工和信众。
第三条本寺院以爱国爱教为根本宗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履行佛教事业的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寺院管理第四条寺院住持为本寺院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寺院的全面工作。
住持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佛学修养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寺院设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成员由住持、监院、财务负责人、僧众代表和信众代表组成。
管委会负责寺院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住持的决策,并向住持报告工作。
第六条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人事、图书、资产管理等制度,确保寺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七条寺院财产为公有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寺院财产主要用于佛教事业的发展和寺院的维修、建设。
第八条寺院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寺院内的财产安全、人员安全和生活安全。
第三章佛教活动第九条寺院对外开放,欢迎信众前来礼佛、修行、参加佛教活动。
寺院应保持庄严、清净、和谐的氛围,禁止一切有碍佛教形象的活动。
第十条寺院定期举行法会、佛事活动,弘扬佛法,利益众生。
法会活动应严格按照佛教仪轨进行,住持和僧众应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寺院应重视僧众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僧众的佛学水平和文化素养。
寺院可设立佛学院、培训班等,培养佛教人才。
第四章信众管理第十二条寺院应热情接待信众,为信众提供方便,解答信众的疑问。
寺院可设立信众团体,组织信众开展各类佛教活动。
第十三条信众应遵守寺院的规章制度,尊重佛教仪轨,维护寺院的庄严和清净。
信众在寺院内不得从事一切有碍佛教形象的活动。
第十四条信众可捐赠财物,支持寺院的发展。
寺院应公开捐赠收支情况,接受信众的监督。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寺院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寺院安全管理,保障寺院工作人员、信教群众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寺院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寺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寺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寺院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寺院保卫处负责具体实施寺院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寺院全体工作人员和信教群众均有义务维护寺院安全。
三、安全防范措施1. 防火安全(1)寺院内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报请保卫处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寺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已存放的应立即清理。
(3)寺院内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2. 防盗安全(1)寺院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对重点部位和时段的监控。
(2)夜间关闭寺院大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对寺院内财物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财产安全。
3. 防人身伤害安全(1)加强对寺院内道路、楼梯、扶手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
(2)对寺院内进行定期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3)对寺院内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
4. 防自然灾害安全(1)加强对寺院内建筑物、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其抗震、抗风、抗雨等性能。
(2)对寺院内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应对。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寺院工作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寺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寺院管理制度三篇
寺院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寺院管理制度XXX寺院管理制度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工作职责机关建设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办事指南通知公告民族政策法规宗教政策法规民族概况民族风情宗教概况宗教文化民族宗教局首页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肃南民族肃南宗教您现在的位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民族宗教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正文XXX寺院管理制度 XXX寺院管理制度一、寺院内的一切有文物价值的壁画、雕塑、石碑、经书、史料、法器、古具等必须制定措施,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
接受地、县文物部门的监督指导,若发现被盗、被毁或监守自盗者要追究看寺僧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
寺院治安消防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水源、电源和各种易燃物品,各庙殿管护人员在信众朝拜完毕的当日下午要细致检查殿堂内的香烛、油灯、线路及寺区内的森林、草原等,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治安、消防小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起记载制度。
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寺院要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勤俭节约原则,自力更生,自已动手创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生产服务事业,增加寺院收入。
寺院的一切收入,归寺院集体所有,寺院财务接受僧众监督。
四、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寺院知名度。
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开好殿门,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五、寺院境内应保持安全、庄严肃穆。
任何人不得在寺院境内饮酒、戏闹、吸烟、打架、燃放鞭炮等,未经许可严禁在殿堂内录像、拍照,严禁神汉、巫婆等人在佛教寺院内稿迷信活动。
寺院僧人请假管理制度为维护寺院整体利益,强化寺院管理,使寺院僧人正常有序的开展佛事活动,特制定如下请假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寺院常住的僧人,无论何种原因外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寺。
二、寺管会主任、副主任由僧人担任的,外出请假须经行政管理所领导或所在区、乡主管领导审批。
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范文(4篇)
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寺院良好的经营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的管理应坚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原则,遵循宗教事务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寺院应严格履行对文物、治安、自养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寺院的文物保护、治安稳定和自养能力。
第四条寺院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治安防范系统,建立自养机制,保障寺院经济自给自足。
第二章文物管理第五条寺院应设立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寺院内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寺院住持、文物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寺院应按照国家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对文物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建立文物档案和台账。
对于重要的文物,应建立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七条寺院应严禁擅自移动或改动文物,如需进行维修保养或搬迁工作,需提前向文物管理委员会申请,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寺院应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培训,提高寺院工作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寺院应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文物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文物的安全。
第三章治安管理第十条寺院应建立治安管理人员队伍,配备必要的治安设施,保障寺院的治安稳定。
第十一条寺院应加强对信众的管理,建立健全信众登记制度,对进入寺院的信众进行登记,确保信众的安全。
第十二条寺院应定期开展治安防范演练,提高寺院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寺院应与公安机关和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社区治安情况,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十四条寺院应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自养管理第十五条寺院应建立自养管理委员会,制定自养计划和经营管理规范,加强对自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十六条寺院应依法经营经济实体,合理利用寺院资产,开展经济活动,提高寺院的自养能力。
第十七条寺院应加强对经济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济账务管理。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篇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寺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精选2篇(一)以下是一个寺院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寺院的管理,保持寺院的良好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寺院内的所有僧侣和居民。
第三条寺院的管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本规章制度为辅助。
第四条无论是僧侣还是居民,在寺院内都要遵守寺院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寺院的安宁和和谐。
第五条寺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寺院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寺院主持和僧侣代表组成。
第六条寺院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寺院的管理事宜。
第七条寺院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寺院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寺院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二章寺院内的基本规定第九条寺院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寺院内禁止酗酒。
第十一条寺院内禁止吵闹、打闹。
第十二条寺院内禁止闯红灯、乱扔垃圾。
第十三条寺院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
第十四条寺院内禁止滋扰其他居民或僧侣的生活。
第十五条居民应尊重僧侣的习惯和生活规律,不得干扰僧侣的修行。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寺院的设施和房屋结构。
第十七条寺院内禁止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寺院内的卫生管理第十八条寺院内禁止乱堆乱放垃圾,保持寺院的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居民应自觉遵守寺院的卫生管理规定,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第二十条寺院内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居民应自觉遵守。
第二十一条寺院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寺院的卫生状况。
第四章宗教活动和法事管理第二十二条寺院的宗教活动和法事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三条居民可以参加寺院的宗教活动和法事,但不得干扰活动的进行。
第二十四条寺院可以组织僧侣和居民参加宗教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二十五条寺院内的宗教活动和法事应保持秩序,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寺院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寺院管理委员会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寺院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寺院管理委员会可以采取辞退、除名等措施。
寺院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寺院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寺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寺院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寺院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寺院管理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所有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寺院管理要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促进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寺院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寺院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寺院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项管理措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寺院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财经制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审核。
第八条寺院财务管理要做到基本账务清晰、凭证齐全、收支平衡、核算准确。
第九条寺院财务管理要进行定期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及时向上级宗教管理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开财务情况。
第十条寺院财务管理要加强对财产的保护,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确保财产安全、合理使用和增值。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一条寺院人事管理要依法进行,根据寺院的实际需要,制定并实施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相关制度。
第十二条寺院人事管理要注重人才的选拔和激励,建立健全人才储备和绩效考核制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第十三条寺院人事管理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寺院人事管理要加强对员工的福利保障,建立健全员工薪酬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五条寺院人事管理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寺院设备管理要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寺院设备管理要加强对设备的保护和安全,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防止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八条寺院设备管理要加强对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根据需要采购新设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寺院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寺院安全的管理和防范。
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范本(3篇)
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如下:寺院文物管理制度范文:1. 寺院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是寺院的重要职责之一,寺院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制定文物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寺院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大家都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对寺院内的文物进行登记和分类,建立文物档案。
对于重要的文物,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拍照,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对文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包括清洁、修复和保养。
对于有损坏的文物,应及时修复,并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二次破坏;- 对寺院内的文物进行定期的巡回展览和推介活动,增强人们对于寺院文物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社会的文化素质。
治安管理制度范文:1. 寺院是人们修身养性的地方,也应该是安全的地方。
为了保证寺院内的安全,寺院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设立专门的治安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的治安人员,负责寺院内的治安工作;-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提高治安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配置必要的治安设施,如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警报系统等,加强对寺院内部和周边环境的监控和防范;- 加强对寺院工作人员和信众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合作,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涉及安全的事件。
自养管理制度范文:1. 寺院的自养是维持寺院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寺院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开展寺院内的经济活动,如佛事法会、寺院商店、僧众养殖等,提高寺院的经济收入;- 合理利用寺院的资源,如土地、建筑等,进行开发和经营,增加寺院的自养能力;-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会计体系,确保寺院的财务规范和透明;- 加强寺院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增加信众的捐助和支持,为寺院的自养提供更多的资源;- 加强对寺院自养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避免出现问题和损害寺院的形象。
以上是针对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实施细节应根据寺院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间寺院管理制度范文
民间寺院管理制度范文民间寺院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间寺院的管理,维护宗教秩序,促进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民间寺院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民间寺院应当加强宗教理论研究,推进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信教群众提供宗教教育和服务。
第四条民间寺院应当诚信经营,不得进行商业经营性活动,不得谋取私利。
第五条民间寺院应当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民间寺院应当设立住持及寺务人员,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住持是民间寺院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秩序。
第八条寺务人员是民间寺院的日常管理人员,包括行政、财务、物资等方面的职责。
第九条民间寺院可以设立宗教协会、僧众代表会等组织,为民间寺院提供咨询、协助和监督。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十条民间寺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民间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报备。
第十二条民间寺院应当定期进行宗教理论研讨和宗教法规宣讲,促进宗教教义的正确传达。
第十三条民间寺院应当加强与宗教界、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宗教事业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相结合。
第十四条民间寺院应当开展宗教培训和教育,提高僧众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四章维护秩序第十五条民间寺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纪律,制定行为规范,规范僧众和信教群众的行为。
第十六条民间寺院应当加强对寺院举办的宗教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宗教秩序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民间寺院应当合理利用宗教场所和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第十八条民间寺院应当加强对外部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收留外来人员,维护社区安全和公共秩序。
第十九条民间寺院应当严禁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和宗教反社会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寺庙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寺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的场所,是信众寻求心灵慰藉、修行提升的地方。
为了维护寺庙的清净庄严,确保信众在此环境中得到精神的滋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寺庙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保障信众的合法权益,引导信众虔诚信仰、正信修行。
2. 寺庙内的所有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信众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3. 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寺庙管理制度,对寺庙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二、寺庙基本制度1. 寺庙对外开放时间:根据寺庙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 寺庙内的磬、钟、鼓等法器,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合使用,不得滥用或私自借用。
3. 寺庙内的经书、佛像、法器等宗教文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触摸、翻阅、拍照。
4. 寺庙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5. 信众在寺庙内修行、礼佛、参加法会等活动,应遵循佛教仪轨,尊重僧众和工作人员。
6. 寺庙内禁止商业活动,不得干扰寺庙的正常宗教活动。
三、安全管理1. 寺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寺庙内的安全。
2. 寺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寺庙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等。
4. 寺庙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
5. 寺庙应制定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
四、环境保护1. 寺庙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倡导绿色环保,减少污染。
2. 寺庙内禁止乱扔垃圾,应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信众垃圾分类。
3. 寺庙应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
4. 寺庙内禁止私自采摘花草树木,保护寺庙生态环境。
五、财务管理1. 寺庙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透明、合法。
2. 寺庙的捐赠收入、门票收入等财务收入,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3. 寺庙的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4. 寺庙应定期向信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信众监督。
寺庙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管理,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保障僧侣和信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寺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寺庙的所有僧侣、信众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寺庙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二)民主管理,尊重僧侣和信众的意愿;(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寺庙资源。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寺庙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寺庙管理委员会:负责寺庙的全面管理工作;(二)僧侣大会:负责审议寺庙的重大事项,监督寺庙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三)僧侣事务委员会:负责僧侣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等工作;(四)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寺庙财务的预算、审批、监督等工作。
三、僧侣管理第五条僧侣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二)信仰坚定,品行端正,遵规守法;(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宗教知识;(四)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宗教活动的条件。
第六条僧侣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寺庙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认真学习佛教经典,提高自己的宗教素养;(三)维护寺庙的声誉,不得从事有损寺庙形象的活动;(四)关心信众,积极参加寺庙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僧侣的选拔、培养、考核和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选拔:由僧侣大会负责,根据僧侣的德才表现,公平、公正地选拔;(二)培养:由僧侣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僧侣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僧侣的宗教素养和综合素质;(三)考核:由僧侣事务委员会负责,对僧侣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四)晋升:根据僧侣的考核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晋升。
四、财务管理第八条寺庙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保证财务安全;(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寺庙资源。
第九条寺庙财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预算:由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经僧侣大会审议通过;(二)财务审批:寺庙的各项支出,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三)财务监督:由僧侣大会和财务管理委员会共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寺庙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寺庙管理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寺庙在弘扬佛教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寺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寺庙管理制度适用于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宗教活动等方面。
第三条本寺庙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四条寺庙财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寺庙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禁违规使用寺庙资金。
第六条寺庙财务收支必须经过民主管理组织审核,定期向信教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第七条寺庙财产不得转移、抵押、出租或者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确保寺庙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文物保护第八条寺庙内的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加强保护。
寺庙应当设立文物保护组织,明确文物保护责任人,制定文物保护措施。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寺庙内进行考古发掘、修复、重建、拆除文物。
确需进行的,应当依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条寺庙应当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一条寺庙应当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二条寺庙内的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等应当妥善管理,禁止在寺庙内吸烟、烧香、点烛等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寺庙环境整洁卫生,为信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宗教活动场所。
第十五条寺庙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清洁用品,定期进行卫生清理,确保寺庙内外的环境卫生。
寺院内规章制度范本
寺院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寺院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寺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寺院内的一切僧众、职工和信众。
第三条本寺院以爱国爱教为宗旨,弘扬佛教优良传统,倡导和谐、和平、利的氛围,积极投身于宗教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章寺院管理第四条寺院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寺院的日常工作。
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僧众、职工和信众代表组成,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设董事长(或主任)一人,副董事长(或副主任)若干人,负责寺院的全面工作。
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处理寺院日常事务。
第六条寺院僧众应遵守佛教戒律,严格执行寺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宗教活动和寺院管理工作。
第七条寺院职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参与寺院各项工作。
第八条寺院信众应遵守寺院规章制度,尊敬僧众,和谐相处,积极参与寺院举办的各类活动。
第三章宗教活动第九条寺院每周举行一次例行法会,僧众应准时参加。
法会内容主要包括诵经、说法、供佛等。
第十条寺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各类佛教节日庆典活动,如浴佛节、盂兰盆节等。
第十一条寺院应定期举办佛教讲座、禅修等活动,弘扬佛教文化,引导信众正确认识佛教。
第十二条寺院可根据信众需求,提供法事服务,如祈福、超度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寺院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寺院收入主要包括门票收入、香火收入、捐赠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寺院日常开支、宗教活动费用、职工工资等。
第十五条寺院财务报告每年向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汇报一次,并在寺院内公示。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寺院应加强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寺院内外的绿化、卫生工作。
第十七条寺院应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或非法转让寺院文物。
寺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寺院安全管理,保障寺院及僧俗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寺院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寺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寺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寺院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责任1.寺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寺院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寺院安全。
2.寺院僧侣、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寺院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防火安全管理(1)定期对寺院建筑、设施进行防火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2)禁止在寺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3)加强僧侣、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2.防盗安全管理(1)加强寺院门窗、围墙等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夜间加强寺院巡逻,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3)定期对寺院内的贵重物品进行清点,确保物品安全。
3.食品安全管理(1)寺院食堂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3)严禁在寺院内售卖、食用过期、变质、有毒食品。
4.交通安全管理(1)寺院内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
(2)禁止在寺院内乱停乱放车辆,保持寺院内道路畅通。
(3)加强寺院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5.公共卫生管理(1)保持寺院内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加强僧侣、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公共卫生教育,提高公共卫生意识。
五、奖惩措施1.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寺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寺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寺庙大殿管理制度范文
寺庙大殿管理制度范文寺庙大殿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大殿的管理工作,维护宗教秩序,规范寺庙活动,本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寺庙大殿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寺庙大殿是宗教信仰的空间,所有信徒应遵守《宗教法》等法律法规,并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寺庙大殿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信徒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寺庙大殿管理者应具备宗教素养和管理能力,并依法受到宗教机构的委派。
第五条寺庙大殿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高管理者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寺庙大殿管理机构应保守信徒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任何与信徒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信徒有权参与寺庙大殿的管理工作,如有抱怨或建议,可以向管理机构提出,并及时得到回应。
第八条寺庙大殿应当与当地政府、宗教团体、社区进行联系与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寺庙大殿管理机构应建立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配备的合理性与稳定性。
第十条新招募的寺庙大殿工作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岗位培训,熟悉各项管理制度,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寺庙大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寺庙大殿工作人员应遵守员工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形象。
第十三条寺庙大殿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反宗教法和制度的行为,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信仰行为。
第十四条寺庙大殿工作人员应保守信徒的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寺庙大殿工作人员应依法享受公正合理的薪酬待遇,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三章设施维护第十六条寺庙大殿管理机构应建立设施维护制度,确保大殿内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养。
第十七条寺庙大殿的设施设备应定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寺庙大殿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九条寺庙大殿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大殿内的装饰品和文物,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寺庙大殿应设置定时警报系统和防火设备,确保大殿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寺庙大殿应实施严格的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品安全和正常使用。
寺院场所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寺院场所安全生产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院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信众和僧侣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寺院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条寺院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综合治理、全面参与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寺院场所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第五条寺院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信众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寺院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演练。
第七条寺院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施和器材,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报告。
第八条寺院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定期向信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信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寺院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
第十条寺院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寺院场所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防止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寺院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寺院财产不受损失。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寺院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寺院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少林寺 管理制度
少林寺管理制度【最新版4篇】《少林寺管理制度》篇1少林寺是中国佛教禅宗的发源地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
由于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少林寺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和朝拜。
为了保护少林寺的文化遗产和确保游客的安全,少林寺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1. 门票管理制度:少林寺实行门票制度,游客需要购买门票才能进入寺院参观。
门票价格根据不同季节和场次而有所不同,同时少林寺也提供其他收费服务,如讲解、摄影等。
2. 开放时间管理制度:少林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 点到晚上6 点,游客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观。
此外,在特殊节假日或者大型活动期间,少林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时间。
3. 游客数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参观质量,少林寺限制了每天游客的数量。
游客需要在入口处领取参观券,并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参观。
4.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少林寺拥有众多珍贵的文物和历史建筑,为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少林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置防护设施、定期维护和修缮等。
5. 僧侣管理制度:少林寺是一个佛教寺院,拥有大量的僧侣。
少林寺对僧侣的管理也非常严格,包括僧侣的修行、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
综上所述,少林寺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其文化遗产和确保游客的安全。
《少林寺管理制度》篇2少林寺的管理制度一直在不断演变和完善中。
近年来,少林寺通过建立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召开发布会等方式,加强了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同时也加强了对寺院内部管理的规范和监督。
少林寺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结构管理:少林寺设有方丈、四大金刚、八大护法等职务,负责管理和维护寺院的日常秩序和安全。
2. 财务管理:少林寺的财务管理制度十分严格,所有收入和支出都要经过审批和登记,确保寺院的财务状况透明和公开。
3. 僧尼管理:少林寺对僧尼的管理也非常重视,要求僧尼遵守戒律和寺规,定期进行修行和念经,同时也要参与寺院的日常劳动和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
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
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
把本寺的事情办好。
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
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 威仪不整、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
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仓库的管理和制度
1、仓库管理员须深信因果,了知此岗位责任,妥善保管好所有的商品、结缘品、耗用品及其他常住物品。
2、所有到库商品必须即时验收,出具入库手续。
3、所有商品的存放要有条理,分类保管,库房保持干净、整洁。
4、流通处所领商品必须凭领料单出库。
5、所有结缘商品必须凭手续支取,手续要有师父签字方可生效。
6、所有的常住物品要登记造册,凡常住正在使用的物品,则由保管或使用人签字;凡所有公共物品如被子、床单等,也须清点登记,包括寺庙内的一个凳子,一张桌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查,保管得当。
7、仓库物资账要规范明了,每月定时盘点,做好盘存表,做到帐物相符。
8、耗用品的领取也须凭规范手续。
9、如需增补耗用物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也须事先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
10、如结缘商品要出售的,当先经师父签字批准,到财务室交钱
后,凭交款单到仓库领取。
为了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
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物以及耕地、草场、牲畜的均属寺院资产。
价值在3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属寺院固定资产;价值在3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为本寺的低值易耗品。
寺院资产及文物建立固定资产帐目。
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护制。
寺院资产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
寺院资产的增减由民管会研究决定,文物的保护、修缮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管理
收入。
按宗教习惯公民自愿捐献的和合法捐赠的钱物以及草山、耕地、牲畜等方面的收入为寺院收入。
支出。
支出范围为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方面。
寺院设定会计、出纳各一人,设置财务账目,做到帐帐、帐物、帐证、帐卡相符。
寺院200元以下的开支,由民管会主任决定审批,
200元以上的支出由民管会集体研究决定。
支出实行民管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
民管会年终要公布财务帐目,接受僧侣及信教群众的监督。
吉尔孟乡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寺院维护国家安全管理的能力,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寺院的参透破坏活动,根据<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特制定本法。
一、寺院民管会负责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民管会主任为维护寺院国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动员、组织本寺僧侣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寺院僧侣根据<国家安全法>,严格履行[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权利的行为。
对参与和有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僧侣,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开除寺籍。
三、民管会组织僧侣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每个僧侣掌握和懂得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有关部门将对学习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民管会要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苗头和言行,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报告。
五、寺院、僧侣不得自行留宿和与外来无[四证"僧侣从事佛事活动,不得自行接收国家规定以外的境外捐赠。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属地政府的领导和各级政府民宗、文物、园林、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指导。
2(寺庙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众自己管理;在教内,寺庙受佛教协会的领导。
3(寺庙是僧人修学、寺管会主任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存、发扬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国内外佛教徒的纽带。
寺庙须保持清净庄严,树立纯正的学风,正常开展法务活动,运用其多方面职能,庄严国土,以利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4(寺管会主任,须根据选贤任能原则,由当地或上级佛教协会主持,经本寺两序大众民主协商推举礼请之;寺管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除特殊情况外,寺管会成员一般不宜兼任。
5(寺庙适当安排讲经说法,提高信众的佛教基本教义水平及广学力行、爱国利民的积极性。
6(佛教活动须在寺庙举行,寺庙举行重大的宗教活动,须向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及佛教协会汇报。
寺庙不得进行不属佛教的迷信活动。
7。
寺庙应安排时间,建立制度,组织僧人学习宪法和法
律,学习时事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爱国守法观念。
8。
寺庙可以接受信徒自愿的布施,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向信徒勒捐。
寺庙应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向寺庙摊派财物。
9。
寺庙在涉外活动中坚持爱国爱教、独立自主的原则。
寺庙原则上不聘请外国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中的佛教界人士担任职务或名誉职务。
10。
寺庙文物,包括经像、法器、供具、古建、碑碣、灵塔、壁画以及字画古玩等,均应登记造册,确定级别,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对有重大价值的文物,应采取特殊措施,避免香火薰染和人为损坏。
11。
寺庙的文物、树木等属寺庙经管,不接受任何单位占用。
12(寺庙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帐目,接受大众监督。
13(寺庙根据国家治安条例,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具体措施,接受公安部门指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寺庙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