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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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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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庙管理,维护宗教秩序,保护寺庙财产和信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寺庙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寺庙,包括佛教寺庙、道教寺庙、伊斯兰教清真寺等。

第三条寺庙管理应遵循宗教信仰自由、国家法律、道德规范、社会公德、文明习惯、自愿性原则,并将寺庙建设和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寺庙管理应遵循政策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不违法经营、不乱收费、不搞商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寺庙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者协会,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确保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或者协会由遵纪守法、具备一定宗教学识和管理能力的代表组成,由当地宗教事务部门依法任命。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或者协会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宗教事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八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日常巡视和保洁工作,确保寺庙环境清洁整洁。

第九条寺庙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寺庙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条寺庙管理应当规范宗教活动,严禁违规举行宗教仪式和活动。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确保寺庙内的文物安全。

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应当加强对信教人员的宗教教育和引导,防止极端宗教活动的发生。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应当加强对宗教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宗教人员依法依规从事宗教活动。

第十四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寺庙环境卫生,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五条寺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合法、公开的宗教慈善事业。

第十六条寺庙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并主动接受财务审计。

第十七条寺庙管理应当依法保管和维护寺庙财产,确保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寺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寺庙管理应当做好防火防盗和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寺庙财产和信教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寺庙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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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宇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一、庙宇管理机构:1. 庙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庙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庙宇管理规章制度,协调管理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 庙宇管理人员:确定庙宇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主任、副主任、保安、祭祀人员等,确保庙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

3. 庙宇管理办公室:设立庙宇管理办公室,处理来访者的咨询、投诉、意见等事务,保持与信众的沟通。

二、庙宇管理规章制度:1. 庙宇开放时间:规定庙宇开放时间,以便接待信徒和参观者,同时确保庙宇安全和秩序。

2. 庙宇礼仪规范:规定信徒和参观者在庙宇内的礼仪规范,如注意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维护庙宇的肃穆氛围。

3. 庙宇祭祀仪式:规定庙宇的祭祀仪式流程和内容,确保祭祀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庙宇保洁规定:规定庙宇的保洁工作,包括庙宇内外的卫生清洁、废物处理等,保持庙宇的整洁和卫生。

5. 庙宇安全管理:规定庙宇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盗、应急救援等,确保庙宇内外安全。

6. 庙宇文物保护:规定庙宇的文物保护措施,包括文物的保护、修护和展示,维护庙宇的历史文化价值。

7. 庙宇财务管理:规定庙宇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公开,确保财务透明和合法。

8. 庙宇活动管理:规定庙宇的活动管理办法,包括开展文化交流、宗教论坛等活动,丰富庙宇的功能。

9. 庙宇外卖售规定:规定庙宇内外的商业活动,包括庙会、祈福品销售等,避免商业活动干扰庙宇的宗教氛围。

10. 庙宇纠纷处理:规定应对庙宇内外纠纷的处理办法,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确保纠纷及时妥善解决。

以上是庙宇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庙宇管理者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庙宇安全、有序、文明管理,让信徒和参观者在庙宇内感受到宗教信仰的力量和文化底蕴。

愿每一个庙宇都能成为信仰者心灵归宿的圣地,展现出宗教文化的无穷魅力。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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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图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庙的管理和运作,保障信教者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寺庙的管理,具体执行单位为寺庙的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寺庙是信教者进行信仰活动的场所,是宗教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管理应注重维护其宗教特色和文化传统。

第四条寺庙管理委员会是寺庙的决策机构,负责寺庙的全面管理和规划。

第五条寺庙管理委员会由寺庙的主要僧侣和信教者组成,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寺庙的设立第六条寺庙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宗教教义的用地和建筑;(二)有一定数量的信教者支持;(三)有完喂的宗教法人资格。

第七条寺庙的设立需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方可正式开展宗教活动。

第八条寺庙的名称应当与宗教教义相符,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寺庙的经营第九条寺庙的经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信教者的正常信仰活动;(二)开展宗教文化传承和普及教育;(三)合理利用寺庙资源,增加自身收入。

第十条寺庙应当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寺庙应当根据需求合理规划宗教活动,确保信教者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寺庙的保护第十二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寺庙建筑和文物的保护,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十三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教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对信教者的宗教教育,防范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

第五章寺庙的管理第十五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十六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保证寺庙正常运作。

第十七条寺庙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落实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寺庙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处理。

寺庙管理规章制度寺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寺庙管理委员会成员:主要僧侣:信教者:制定人:__________________审定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便是关于寺庙管理规章制度的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作为一个神圣的宗教场所,寺庙的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维护宗教秩序,保护信徒的权益,加强寺庙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信徒参拜规定:1.信徒参拜寺庙前,应先进入庙堂前的净手池洗手。

2.信徒应保持内心神圣,衣着整洁,不穿着奢华、暴露的服饰。

3.信徒应尊重寺庙中的佛像和其他供奉的神圣物品,不得随意触摸、移动或损坏。

4.信徒参拜时,应按照宗教仪式要求,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

5.信徒应遵守排队秩序,不得插队或推搡他人。

三、寺庙开放时间:1.寺庙每日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9点。

2.寺庙在特殊节日或仪式庆典时,可能会延长开放时间,具体时间由寺庙管理者决定。

四、寺庙仪式和讲解活动:1.寺庙每日定时举行佛事仪式,信徒可自愿参加。

2.寺庙每周安排一次佛法讲解或禅修活动,信徒可按时参加。

五、静坐和讲经:1.信徒进入寺庙静坐或听经前,应先进入庙堂前的净心池洗净内心。

2.信徒应保持沉静专注的心态,不得大声说话、嬉笑或走动。

3.凡参加禅修课程的信徒,需爱护场地设施,不得乱扔杂物或损坏寺庙设备。

六、禁止行为:1.禁止在寺庙内吸烟、喧哗、争斗或吵闹。

2.禁止携带毒品、酒精和其他违法物品进入寺庙。

3.禁止破坏、涂抹或损坏寺庙的建筑、佛像、经像和其他供奉物品。

4.禁止在寺庙内进行商业活动、摄影、录像等未经批准的行为。

5.禁止随意进入寺院内的茅厕、厨房、禅堂等非公众区域。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寺庙规章管理制度的信徒,会由寺庙管理者进行劝导和教育。

2.对于严重违规的信徒,将被暂时禁止进入寺庙,并作出适当的处罚。

3.对于破坏寺庙设施、损坏佛像和其他供奉物品的行为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1.寺庙接待游客和团体参观时,应事先进行预约,并遵守寺庙管理者的安排。

2.寺庙举办特殊活动或庆典时,应提前公告,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以上为本寺庙规章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寺庙管理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通知相关信徒及人员。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庙宇管理,保障庙宇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庙宇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庙宇,包括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教堂、基督教教堂等。

第三条庙宇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庙宇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庙宇活动的合法性。

(二)民主管理:庙宇内部事务应充分发挥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庙宇管理水平,优化庙宇环境。

(四)文明管理:倡导文明敬香、文明参观,营造和谐、宁静的庙宇氛围。

第四条庙宇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国家宗教政策,维护庙宇合法权益。

(二)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弘扬宗教文化。

(三)管理庙宇财务、资产,确保庙宇财产安全。

(四)维护庙宇治安、消防、卫生等秩序,保障信教群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五)组织开展庙宇维修、文物保护工作。

(六)负责庙宇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庙宇登记与审批第五条设立庙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庙宇的申请书。

(二)庙宇的管理组织成员名单和管理制度。

(三)庙宇的财务、资产状况报告。

(四)庙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庙宇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庙宇活动管理第八条庙宇应当定期组织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弘扬宗教文化。

宗教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庙宇内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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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管理规章制度全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寺院正常秩序,保障信众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佛教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寺院应当坚持爱国爱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佛教教义,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寺院管理应当遵循民主、法治、科学、效能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寺院组织和人员管理第四条寺院应当设立民主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由信众代表、僧职人员和职工组成。

第五条寺院住持(方丈)作为寺院最高领导人,负责寺院的全面工作。

住持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佛学修养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寺院僧职人员应当遵守佛教戒律,具有良好的宗教情操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七条寺院职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遵守工作纪律,服务信众和游客,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三章寺院活动和场所管理第八条寺院应当定期举行法会、佛事活动,服务信众。

法会、佛事活动应当遵循佛教教义,弘扬正能量。

第九条寺院应当加强宗教教育,开展佛学研究和交流,提高信众的宗教素养。

第十条寺院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庄严,不得乱扔垃圾、损坏设施。

信众和游客应当遵守寺院规定,保持公共秩序。

第四章财务和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寺院财务应当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寺院资产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寺院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营利性场所。

第五章安全和管理第十四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信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寺院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六条寺院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寺院管理组织应当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

庙宇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庙宇管理,规范庙宇活动,保障庙宇正常运营,维护宗教活动秩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庙宇性质及宗旨1. 本庙为宗教活动场所,以弘扬佛教文化、传承佛教精神、服务信众为宗旨。

2. 本庙秉持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的理念,致力于为信众提供精神寄托和心灵慰藉。

三、庙宇管理组织1. 庙宇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庙宇的全面管理工作。

2.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由寺庙住持担任,副主任由寺庙僧人担任,委员由寺庙僧人、信众代表等组成。

3. 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庙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庙宇管理活动;(2)负责庙宇财产、财务的管理;(3)负责庙宇的维修、保养工作;(4)负责庙宇的宗教活动、佛教文化的传播;(5)维护庙宇的宗教活动秩序,保障信众的合法权益;(6)接受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庙宇财产及财务管理1. 庙宇财产包括:土地、房屋、寺庙设施、宗教文物、宗教用品等。

2. 庙宇财务管理:(1)设立财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财务收支必须依法纳税;(3)财务账目应定期审计,接受信众监督;(4)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五、庙宇维修及保养1. 庙宇维修:(1)定期对庙宇房屋、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2)按照实际情况,对庙宇进行必要的扩建、改建。

2. 庙宇保养:(1)保持庙宇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2)对庙宇内的佛像、宗教文物等进行保养。

六、庙宇宗教活动及佛教文化传播1. 庙宇宗教活动:(1)按照佛教传统,开展法会、讲经、拜佛等宗教活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宗教活动秩序。

2. 佛教文化传播:(1)举办佛教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传播佛教知识;(2)加强与信众的联系,了解信众需求,提供精神服务。

七、庙宇安全管理1. 加强庙宇安全防范,确保庙宇及信众安全;2. 定期对庙宇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3. 加强庙宇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庙宇周边环境整洁。

寺院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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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管理规章制度最新1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景区寺庙的管理,加强相关人员的工作协作,树立景区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景区寺庙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与寺庙工作对接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岗位职责景区经理对景区寺庙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责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寺庙管理人员定期盘点交接香火、功德箱、功德薄等收入;寺庙管理员负责寺庙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对寺庙范围内的财物安全及游客秩序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景区管理者沟通汇报;景区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应尽力配合寺庙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寺庙收入统计交接程序寺庙内的香火收入管理,与公司制定的出入库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相匹配,香火的采买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制度,由寺庙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经景区经理同意并上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由景区库管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相关手续。

香火收入由寺庙管理员收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交接入账(交接时间以每半月为准,亦可根据实际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及时沟通确定时间);寺庙的功德箱,寺庙管理员和景区指定的专人各保管一把钥匙,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其收入一般每月收取一次为宜,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由财务部确定,法定长假等收入高峰期,可根据情况及时收入并交接入账;功德薄收入应于行善游客当面记录,游客确认无误后署名,每月由财务部与寺庙管理员进行交接入账。

第五条香火库存管理寺庙管理员与库房管理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香火库存量的盘点核对,确保香火收入账目与库存香火数量一致。

第六条游客秩序维护寺庙管理员有义务协助景区相关工作人员,对游客秩序进行协调帮助。

佛教寺庙日常规章制度范本

佛教寺庙日常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佛教寺庙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保障僧尼、信徒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佛教寺庙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佛教寺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弘扬佛教优良传统,维护佛教声誉。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佛教寺庙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住持:寺庙的最高领导者,负责寺庙的全面工作。

2. 知客师:负责寺庙的日常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

3. 照客师: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

4. 管事僧:协助住持管理寺庙事务。

5. 民工:负责寺庙的日常清洁、维护等工作。

三、日常管理第五条寺庙内部管理:1. 寺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寺庙财产。

2. 寺庙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寺庙环境整洁。

3. 寺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寺庙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4. 寺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六条僧尼管理:1. 僧尼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2. 僧尼应当遵守寺庙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戒律。

3. 僧尼应当积极参加寺庙的宗教活动,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

4. 僧尼应当关爱寺庙内外的信徒,为他们提供宗教服务。

第七条客堂管理:1. 客堂负责接待游客和信徒,提供宗教服务。

2. 客堂工作人员应当热情、礼貌、耐心,为游客和信徒提供优质服务。

3. 客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客堂规章制度,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民工管理:1. 民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2. 民工应当遵守寺庙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戒律。

3. 民工应当服从寺庙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四、奖惩制度第九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僧尼、信徒和民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僧尼、信徒和民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寺庙住持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庙管理,保护寺庙文化遗产,维护寺庙秩序,促进宗教和谐,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佛教、道教、儒教等宗教寺庙,包括寺庙的建筑、法物、僧侣和善信等。

第三条寺庙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各种宗教教义和仪式的正当运行。

第四条寺庙管理应坚持宗教和谐、善信幸福、社会稳定的原则,遵循以管理为中心,服务为宗旨,和谐为基调的管理理念。

第二章寺庙管理机构第五条各地区的寺庙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寺庙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并针对不同规模的寺庙设立相应的管理团队。

第七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第八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寺庙基本管理第九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对寺庙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寺庙的日常维护、修缮、安全等。

第十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寺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相应的健全的记录和档案。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十二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寺庙的文物和法物,严禁私自挪用、破坏或贩卖。

第四章僧侣管理第十三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对僧侣进行管理,包括入寺审批、学习培训、工作调动等。

第十四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僧侣管理档案,记录其个人信息和修行经历等。

第十五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保障僧侣的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合理的食宿和医疗保障。

第十六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僧侣进行佛学、禅修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修行水平。

第五章善信管理第十七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管理善信,包括宗教活动参与、捐赠行为、感言上香等。

第十八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对善信进行宗教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宗教教义和规范行为。

第十九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规范收取善信的捐赠款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寺庙管理制度范本

寺庙管理制度范本

寺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寺庙管理工作,保障寺庙经济利益和宗教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寺庙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寺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寺庙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寺庙应当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得强迫、干扰他人的宗教信仰。

第二章寺庙管理机构第五条寺庙设立方丈(住持)或主持,由宗教界代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信教群众共同选举产生或者依法继承产生。

第六条寺庙管理机构包括寺务主任、办公室、宗教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

第七条寺庙管理机构负责本寺庙的经济管理、宗教活动组织、宗教事务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寺庙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寺庙的各项工作,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寺庙经济管理第九条寺庙应当依法管理和利用宗教活动所需的资金和财物。

第十条寺庙不得以牟利为目的,不得从事非法经济活动。

第十一条寺庙应当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经济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保障资金的安全。

第十二条寺庙应当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

第四章宗教活动组织第十三条寺庙应当按照宗教仪轨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举行违法违规的宗教活动。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教育、慈善、社会公益等活动,服务于信教群众和社会。

第十五条寺庙应当根据需要,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宗教活动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第十六条寺庙应当依法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活动权益,不得干扰、限制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

第五章宗教事务处理第十七条寺庙应当依法处理宗教事务,不得擅自决定重大宗教事务问题。

第十八条寺庙应当尊重信教群众的意见,定期召开宗教事务座谈会,听取信教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寺庙应当加强对宗教事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保证其遵守宗教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宗教事务。

第六章督查和检查第二十条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寺庙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寺院管理制度范文(4篇)

寺院管理制度范文(4篇)

寺院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寺院的管理工作,提高寺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寺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寺院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宗教信仰的原则,坚持公正、执法、廉洁、高效。

第四条寺院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寺院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寺院内部的组织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科学决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寺院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寺院的主持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管理委员会是寺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寺院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寺院设立办公室,负责寺院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八条寺院可以设立其他专门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寺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审批重大决策和事项。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寺院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其他专门机构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寺院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寺院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物资管理、宣传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十四条寺院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院管理制度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寺院的管理工作必须接受上级宗教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寺院必须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和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监督寺院的管理工作,寺院应积极处理并及时回应。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寺院的管理制度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批和颁布。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寺院的主持和管理委员会所有。

寺庙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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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庙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寺庙内外的宗教活动和信教人员的安全和正常宗教生活,根据宪法和宗教信仰自由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寺庙是宗教信仰场所,所有活动都应当听从国家法律法规的管理,并遵循宗教信仰自由原则。

第三条寺庙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寺庙内外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寺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寺庙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保障寺庙的宗教正常秩序。

第五条寺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僧尼的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相关指导。

第六条对于寺庙产权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并确保寺庙的财产安全。

第七条寺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宗教活动监督制度,确保寺庙内外的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

第八条寺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寺庙内外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寺庙组织结构和人员管理第九条寺庙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包括住持、执事、门僧等职务,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条寺庙应当对僧尼的管理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宗教活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保障僧尼的宗教生活权益。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宗教活动组织、仪轨规范、庙风禅事、财务管理等。

第十二条寺庙的僧尼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宗教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加强自我修养和学习。

第十三条寺庙的僧尼和管理人员应当尊崇佛教戒律,恪守宗教纪律,严格遵循佛教教规。

第三章寺庙财产管理第十四条寺庙的财产应当由住持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管理,并依法合规报送相关财产信息。

第十五条寺庙的财产应当用于维护和发展寺庙事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救济帮助。

第十六条寺庙的财产使用应当进行合规审计,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寺庙的财产捐赠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合法合规的财产捐赠。

第四章宗教活动管理第十八条寺庙内的宗教活动应当遵循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不得强制信仰、迫害信教人员和非信教人员。

寺院管理制度三篇

寺院管理制度三篇

寺院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寺院管理制度XXX寺院管理制度机构概况领导介绍工作职责机关建设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办事指南通知公告民族政策法规宗教政策法规民族概况民族风情宗教概况宗教文化民族宗教局首页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肃南民族肃南宗教您现在的位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民族宗教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正文XXX寺院管理制度 XXX寺院管理制度一、寺院内的一切有文物价值的壁画、雕塑、石碑、经书、史料、法器、古具等必须制定措施,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

接受地、县文物部门的监督指导,若发现被盗、被毁或监守自盗者要追究看寺僧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

寺院治安消防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水源、电源和各种易燃物品,各庙殿管护人员在信众朝拜完毕的当日下午要细致检查殿堂内的香烛、油灯、线路及寺区内的森林、草原等,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治安、消防小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起记载制度。

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寺院要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勤俭节约原则,自力更生,自已动手创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生产服务事业,增加寺院收入。

寺院的一切收入,归寺院集体所有,寺院财务接受僧众监督。

四、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寺院知名度。

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开好殿门,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五、寺院境内应保持安全、庄严肃穆。

任何人不得在寺院境内饮酒、戏闹、吸烟、打架、燃放鞭炮等,未经许可严禁在殿堂内录像、拍照,严禁神汉、巫婆等人在佛教寺院内稿迷信活动。

寺院僧人请假管理制度为维护寺院整体利益,强化寺院管理,使寺院僧人正常有序的开展佛事活动,特制定如下请假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寺院常住的僧人,无论何种原因外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寺。

二、寺管会主任、副主任由僧人担任的,外出请假须经行政管理所领导或所在区、乡主管领导审批。

寺院规章制度

寺院规章制度

寺院规章制度寺院规章制度一、尊重宗教信仰,恪守佛教戒律1. 信众应尊重佛陀以及佛教教义,严禁诽谤、亵渎佛陀和佛教。

2.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佛教戒律,包括禁欲、非暴力、不妄语、不饮酒等。

二、保持安静,敬拜虔诚1. 进入寺院时,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打闹。

2. 进入佛堂进行祭拜时,应保持肃静,不得喧哗或玩弄手机等影响他人专注的行为。

3. 所有人员应保持肃静,尊重他人的敬拜,不得干扰他人。

三、勤修心灵,遵守作息时间1. 所有人员应按时起床、睡觉,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寺院的课程和修炼活动。

2. 起床和睡觉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或使用手机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四、爱护寺院设施,保持环境清洁1. 所有人员应爱护寺院的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或污损。

2. 使用寺院公共设施时,要做好清理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五、团结互助,和谐共处1. 所有人员应团结互助,不得争吵、斗殴或进行不良行为。

2. 如有矛盾或纠纷,应以和平解决为原则,寻求和谐共存的方式。

六、遵守寺院礼仪,尊敬僧侣1. 进入寺院时,应恭敬地跪拜,表达对佛陀和佛教的尊敬。

2. 遇到僧侣时,应向其鞠躬致敬,恭敬对待。

七、禁止酗酒赌博,远离邪恶行为1. 所有人员在寺院内严禁酗酒、赌博等不道德行为。

2. 远离邪恶的行为,例如吸毒、抢劫等犯罪行为。

八、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安排1. 所有人员应服从管理,遵守寺院的规定和安排。

2. 需要配合寺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和修炼课程。

以上是我们寺院的规章制度,希望各位信众和工作人员能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宁静的佛教修行环境。

寺院是我们修行的圣地,只有遵守这些规定,我们才能更好地修行佛法,达到心灵的宁静和超脱。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向寺庙的工作人员咨询。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寺院的规章制度

寺院的规章制度

寺院的规章制度寺院是佛教信仰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寺院的秩序和宗教纯洁性,寺院通常都会设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为了管理寺院内部的事务,也是为了维护寺院的形象和佛教的尊严。

下面将会介绍一些常见的寺院规章制度。

1. 宗教仪式规定寺院作为佛教的重要场所,举行各种宗教仪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寺院的规章制度中通常会有详细的宗教仪式规定,如何进行佛经诵读、法会举行、祈福仪式等等。

这些规定往往涉及到佛教教义的传承和仪式的庄严性,寺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2. 准入要求寺院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为了保持寺院的纯洁性,通常设有一些准入要求。

这些要求可以包括对寺院成员的宗教修养要求,如出家为僧尼、持戒等;也可以包括对外来访客的要求,如佛学知识的了解程度、行为规范等。

准入要求的设立可以有效控制寺院的人员构成,保持寺院的宗教氛围。

3. 礼仪规范礼仪是寺院规章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寺院的成员在进寺、出寺、参与仪式等场合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礼仪规范。

比如,进入佛堂需行三礼,参拜佛像需合掌福寿,离开佛殿需恭敬后退等等。

这些礼仪规范是为了向佛陀和佛法表示敬意,同时也是培养内心虔诚的方式。

4. 居住与饮食规定寺院通常提供给僧尼居住和进食的地方,为了维持僧尼的修行和寺院的秩序,寺院规章制度中会有关于居住与饮食的规定。

僧尼的日常生活作息时间、卧室的布置、用餐的方式等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

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持僧尼的修行状态和精神风貌。

5. 行为规范寺院作为佛教的场所,提倡一种正直、善良的生活方式。

寺院的规章制度中往往也会有涉及到伦理行为的规定。

比如,禁止谎言、偷盗、色欲等不道德行为;禁止争斗、批评他人等负面情绪的流露。

这些规定是为了培养寺院成员的品德修养和促进和谐共处。

6. 经济管理寺院的运营和维护需要经费支持,因此寺院的规章制度中通常也会有一些经济管理方面的规定。

这包括资金的筹集、财务的管理、财产的保护等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寺院的经济状况健康、透明,并且为寺院的发展提供支持。

寺院管理制度表

寺院管理制度表

寺院管理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寺院管理,规范宗教活动,保障信徒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寺院,研究制定寺院内部管理事项、规章制度等。

确保寺院内的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条寺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信徒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信徒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寺院应当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僧侣和信徒的教育和引导,防止极端思想和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信徒的宗教需求。

第六条寺院应当严格遵守宗教礼仪,按照规定开展宗教活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确保寺院内部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保障领导班子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寺院应当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保障寺院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寺院应当设立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处理,维护寺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寺院应当建立僧侣委员会和信徒委员会,负责对僧侣和信徒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二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保障寺院的经济运转。

第十三条寺院应当设立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工作和外联活动,提升寺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四条寺院应当设立监督部门,加强对寺院内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宗教活动第十五条寺院应当遵守宗教礼仪,按照规定组织宗教活动,保持宗教活动的秩序和规范。

第十六条寺院应当组织僧侣和信徒参加宗教仪式和礼拜活动,提升僧侣和信徒的信仰水平。

第十七条寺院应当定期举办宣讲讲座和活动,增强信徒的宗教信仰和文化素质。

第十八条寺院应当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宗教文化传承和发展,增强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九条寺院应当提倡善行善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二十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人事任免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人事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寺庙规章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篇一:寺院制度东初寺“两务”公开办法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二、财务公开(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

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东初寺财务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物以及耕地、草尝牲畜的均属寺院资产。

(二)价值在300元(包括3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属寺院固定资产;价值在3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为本寺的低值易耗品。

寺庙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寺庙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管理,提高寺庙工作效率,保障寺庙的正常运营,维护寺庙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庙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住持、僧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寺庙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宗教信仰,热爱寺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四条寺庙员工应认真履行以下基本职责:1. 遵守寺庙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寺庙的正常秩序;2. 负责寺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寺庙的安全、卫生、整洁;3. 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寺庙的经济稳定;4. 负责寺庙的宗教活动组织,确保宗教活动的顺利进行;5. 负责寺庙的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树立寺庙的良好形象;6. 负责寺庙的文化建设和教育活动,传承佛教文化;7. 完成寺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五条寺庙员工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2. 保守寺庙的秘密,不得泄露寺庙的机密信息;3. 严格执行寺庙的工作规定,不得擅离职守;4. 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执行工作任务;5. 不得利用寺庙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6. 不得在寺庙内饮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7.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工作考核第六条寺庙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成绩;4. 团队协作;5. 个人品德。

第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寺庙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或工作纪律的员工,寺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条受到处罚的员工,如有悔改表现,经寺庙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

第六章保障与福利第十一条寺庙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寺庙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寺庙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寺庙的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寺庙管理,保障信徒利益,保护佛教信仰和传统,维护宗教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寺庙是佛教徒修行的场所,应当恪守佛陀教诲,遵守佛教戒律,尊敬和爱护寺庙。

第三条寺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护寺庙财产,照顾信徒需求,维护寺庙和谐稳定。

第二章寺庙建筑和设施第四条寺庙建筑应当符合佛教传统风格和规格,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清洁,保持寺庙的神圣和庄严。

第五条寺庙内禁止吸烟,饮酒,酗酒,酗烟,喧哗,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寺庙应当配备足够的佛像,经典,供品,以供信徒敬礼和供奉。

第七条寺庙应当设立警卫人员,保障寺庙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对寺庙进行破坏和盗窃。

第三章信徒管理第八条信徒应当遵守寺庙的规定,尊重和爱护寺庙管理人员,参加寺庙活动,虔诚礼拜,学习佛法,修行积德。

第九条信徒不得在寺庙内吸烟,饮酒,使用手机等干扰礼佛和祈祷的行为。

第十条信徒应当保持礼貌,和谐,爱心,遵守佛法戒律,尊重长者,关爱弱势群体。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寺庙财务管理应当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保障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寺庙财产应当用于佛教教育,修缮维护,慈善公益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寺庙财务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流程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寺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佛教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经验,遵守管理规定,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违反寺庙规定,扰乱寺庙秩序,破坏寺庙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第十七条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寺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九条寺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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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寺院制度
东初寺“两务”公开办法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

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东初寺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
(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佛堂、昂欠、佛像、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壁画、唐卡、版刻、经典、经卷、法器和捐赠物以及耕地、草尝牲畜的均属寺院资产。

(二)价值在300元(包括3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属寺院固定资产;价值在3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为本寺的低值易耗品。

(三)寺院资产及文物建立固定资产帐目。

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护制。

(四)寺院资产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

(五)寺院资产的增减由民管会研究决定,文物的保护、修缮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管理
(一)收入。

按宗教习惯公民自愿捐献的和合法捐赠的钱物以及草山、耕地、牲畜等方面的收入为寺院收入。

(二)支出。

支出范围为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方面。

(三)寺院设定会计、出纳各一人,设置财务账目,做到帐帐、帐物、帐证、帐卡相符。

(四)寺院200元以下的开支,由民管会主任决定审批,
200元以上的支出由民管会集体研究决定。

支出实行民管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

民管会年终要公布财务帐目,接受僧侣及信教群众的监督。

东初寺国-家-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寺院维护国-家-安-全管理的能力,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寺院的参透破坏活动,根据《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寺实际,特制定本法。

一、寺院民管会负责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民管会主任为维护寺院国-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寺院国-家-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动员、组织本寺僧侣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寺院僧侣根据《国-家-安-全法》,严格履行“公民(僧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权利的行为。

对参与和有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僧侣,除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外,开除寺籍。

三、民管会组织僧侣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每个僧侣掌握和懂得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有关部门将对学习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民管会要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协调和指导,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苗头和言行,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报告。

五、寺院、僧侣不得自行留宿和与外来无“四证”(身份证、阿卡证、介绍证、暂住证)僧侣从事佛事活动,不得自行接收国家规定以外的境外捐赠。

篇二:寺院管理制度
寺庙管理人员寺规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

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

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

把本寺的事情办好。

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

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威仪不整、
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

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东初寺管理委员会
香客注意事项
1、不要穿着短裙、短裤、露背、露脐的衣服、剪奇怪发型、
染奇怪头发、化浓妆进寺烧香;宽领、短衣、低腰裤也最好不要穿,以免在礼佛时露出不雅之态。

2、不要在寺庙内抽烟、嬉笑、拍照摄影、说对佛菩萨不敬
的言语。

3、进寺院门,游客进寺院门应尽量走两边,走右边门先迈
右脚,走左边门先迈左脚,不要跨中间门槛,更不可站在或坐在门槛上,那是对佛和菩萨的不敬。

4、跪拜礼佛的规范动作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一见钟情,就不能天长地久,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么好的福气,遇到愿意疼你爱你,陪你在俗世烟火里细水长流的人。

让你心动的,不一定可以陪你一生到老,只有愿意陪你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过平淡生活的人,才是你最终的选择。

我们很多人,心里都有一颗浪漫的种子,只是有的种子不断发芽,抽枝,最后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密匝的情感叶子,遮挡住了现实的视线,沉迷在浪漫的追求之中,不得自拔。

都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它围住了你的某一些欲望,尤其对浪漫的欲望。

如果没有婚姻这座围城,那么关于性,人和低级动物,就没有了区别。

那么你的人生,可真谓是乱七八糟。

别一直去询问对方爱不爱你,嘴巴上的甜言蜜语,解决不了现实的残忍。

时间,是最好测量感情的仪器。

只有相互懂得和理解,感情才会不被时间扼杀,谁都渴望心底深处的浪漫。

但是浪漫,只能做为一种生活情趣,而不是生活的全部。

浪漫的感情,是相辅相衬的,需要的是相互的平衡,只有一个人默默付出,那么必定会失败。

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和一个男人浪漫的相爱了,于是他们一起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的感情,开始也是和婚前一样甜蜜浪漫,幸福。

她在他的眼里,苗条、美丽、活泼可爱,让他如痴如醉;他在她的眼里,正直、淳朴、深情是她的爱之所至。

只是浪漫也会随着时间的迁移逐渐消减。

她变得迷恋家,迷恋美好的生活,而他却开始为了工作,疏忽她。

她犯娇发嗔,他开始不断解释,她不断的原谅,吵闹之后他又开始我行我素。

他们的浪漫爱情花,是凋落了吗?
应该不是,而是现实生活,告诉他浪漫不能当饭吃,柴米油盐的日子,也必须工作。

所以说,婚姻,其实就是一种责任。

虽然说谈金钱,是庸俗的,可是没有金钱,拿什么来浪漫?
尽管爱你,可是也必须工作。

有一位西方作家说:“纯洁真挚的爱情,是最伟大的,最宝贵的财富。

”无论是妻子还是老公,不光需要浪漫的爱情和温存,更加需要谅解、寄托和信念。

也只有如此,你的生活才会过的满足而丰满。

漫漫人生路,需要在简单中领悟幸福和浪漫的深切道理。

在困境之中相互帮扶,在有足够支撑你浪漫的时候,日子,既要蕴含高雅的诗情画意,也要接受俗世的人间烟火味。

恋爱和婚姻,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别。

恋爱的时候,是两个人的事情,不在乎父母朋友是否反对,只要觉得快乐浪漫就好。

很多时候恋爱也会让人忘乎所以,法国著名的数学家帕斯卡对爱情,有这样一个描述:伟大的灵魂一旦开始恋爱,就超乎寻常的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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