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的财务管理-新版.pdf
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庙宇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庙宇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庙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庙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庙宇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政策;2. 安全原则:确保庙宇财产的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4. 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财务事务。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庙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庙宇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庙宇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庙宇财务收支的核算、监督和审计;3. 负责庙宇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4. 负责编制庙宇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5. 负责处理庙宇财务纠纷,维护庙宇合法权益。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庙宇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庙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庙宇收入来源包括:1. 门票收入;2. 捐赠收入;3. 活动收入;4. 其他收入。
第八条庙宇支出项目包括:1. 人员工资及福利;2.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公共费用;3. 购置固定资产;4. 维修保养费用;5. 其他支出。
第九条庙宇财务收支必须实行审批制度,任何支出需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庙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条庙宇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一条庙宇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庙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庙宇流动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安全、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十三条庙宇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庙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五条庙宇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庙宇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六条庙宇财务报告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寺院的财务管理
寺院的财务管理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关于寺院的财务管理2009-07-04 08:39 阅读148评论0赵朴初会长今年2月在中国佛教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级佛教协会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国佛教为社会主义服务取得的重大成绩之后提出“佛教内部还存在着忧患”、“突出表现为信仰淡薄,道风不正,戒律松弛,学修不讲,追逐名利,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维护佛教纯洁,保持道场清净,坚持正信正行,制止社会不良之风的侵袭”。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法师来湖南省佛协主持工作还不到一年,就作了大量的工作,效果很好,改变了湖南佛教的面貌,僧众的宗教生活走上正轨,佛教刊物《正法眼》已经发行,寺院执事进修班第二期即将结业,培养了爱国爱教的管理人才和研究骨干,促进了佛教事业的发展。
我在中国佛教协会做佛教财务管理工作四十多年,成为高级会计师。
我很荣幸受湖南省佛教协会的邀请,写湖南省佛教协会执事进修班讲稿,提供参考意见,乞望有助于寺院财务管理。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拜金主义,亨乐腐化思想造成道风败坏,沾污了佛教的声誉,违反了佛教的法规,少数佛教内部人员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严格损害佛教的利益,是寺院财务管理混乱造成的。
寺院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基础,寺院财务搞的好坏,直接影响佛教事业的)1:展,影响教徒的生活和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此,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81)178号文件和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都作了“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经济民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现行财务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寺院的特点,对如何进行寺院财务管理作简要的阐述:第一:加强寺院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寺院财务管理必须贯彻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这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有悠久的历史。
例如:我国最早的会计档案,已经发现了唐朝的档案。
寺庙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财务管理,规范寺庙建设资金使用,确保寺庙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登记的寺庙及其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寺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寺庙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寺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寺庙建设资金必须安全、合规。
(四)公开透明原则:寺庙财务情况应向有关部门和信教群众公开。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寺庙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编制寺庙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二)管理寺庙建设资金;(三)审核寺庙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四)负责寺庙财务档案的管理;(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承认的财务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七条寺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八条年度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寺庙收入预算;(二)寺庙支出预算;(三)寺庙建设资金预算;(四)寺庙其他预算。
第九条年度财务决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寺庙收入决算;(二)寺庙支出决算;(三)寺庙建设资金决算;(四)寺庙其他决算。
第十条寺庙财务预算和决算经寺庙负责人批准后,报送上级宗教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建设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寺庙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二条寺庙建设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二)经寺庙负责人批准;(三)由财务部门审核;(四)按照批准的计划使用资金。
第十三条寺庙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寺庙负责人和信教群众公开。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四条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佛教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佛教寺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寺院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佛教协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寺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寺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佛教协会的相关规定;2. 依法自主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3.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4. 严谨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5. 节约使用,确保寺院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寺院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批、报销等工作;3. 负责寺院财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4. 负责寺院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5. 负责寺院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6. 负责寺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资金管理1. 资金筹集:寺院资金来源包括捐资、政府资助、经营活动收入等。
资金筹集应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
2. 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寺院发展规划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资金核算: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财产管理1. 财产登记:对寺院财产进行登记,明确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限。
2. 财产保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产的保管,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3. 财产使用:财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财产发挥最大效益。
4. 财产处置:财产处置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的原则,经寺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报告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寺院领导班子审批。
(财务知识)寺院的财务管理最全版
(财务知识)寺院的财务管理关于寺院的财务管理寺院管理2009-07-0408:39阅读148评论0字号:大中小赵朴初会长今年2月在中国佛教协会六届壹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级佛教协会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国佛教为社会主义服务取得的重大成绩之后提出“佛教内部仍存在着忧患”、“突出表现为信仰淡薄,道风不正,戒律松弛,学修不讲,追逐名利,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维护佛教纯洁,保持道场清净,坚持正信正行,制止社会不良之风的侵袭”。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法师来湖南省佛协主持工作仍不到壹年,就作了大量的工作,效果很好,改变了湖南佛教的面貌,僧众的宗教生活走上正轨,佛教刊物《正法眼》已经发行,寺院执事进修班第二期即将结业,培养了爱国爱教的管理人才和研究骨干,促进了佛教事业的发展。
我在中国佛教协会做佛教财务管理工作四十多年,成为高级会计师。
我很荣幸受湖南省佛教协会的邀请,写湖南省佛教协会执事进修班讲稿,提供参考意见,乞望有助于寺院财务管理。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拜金主义,亨乐腐化思想造成道风败坏,沾污了佛教的声誉,违反了佛教的法规,少数佛教内部人员和社会上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严格损害佛教的利益,是寺院财务管理混乱造成的。
寺院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基础,寺院财务搞的好坏,直接影响佛教事业的)1:展,影响教徒的生活和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此,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81)178号文件和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都作了“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经济民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现行财务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寺院的特点,对如何进行寺院财务管理作简要的阐述:第壹:加强寺院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壹、寺院财务管理必须贯彻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这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有悠久的历史。
例如:我国最早的会计档案,已经发现了唐朝的档案。
苏州大学历史系将卫荣在《档案工作》1990午七期撰文介绍,经中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从三、四万件(确切数字无法统训‘,有的尚在整理之中)的唐代档案文献中,整理数十件唐代会计文书,这是我国当下最早的会计档案,(大多为纸的)原件主要有:l、开元九年(721)年于阗(填)某寺支出簿;2、斯坦文书五七五三号口口寺硙(畏)课等帐;3、斯坦文书四七八二号乾元年间口口寺则:物收支帐目;4、中和四年(884年)正月沙州上座比丘口园等会计牒;5、后唐敦煌寺院三件寺院三件会议文书等等。
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寺庙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寺庙作为宗教场所,具有特殊的财务管理需求。
为了确保寺庙财务活动的透明、规范和有效,制定了本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目标寺庙的财务目标是确保寺庙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稳定性,提供良好的详细记录和报告,以支持寺庙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 财务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寺庙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财务主管: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
•会计人员:负责寺庙财务的日常会计处理和记录工作。
•财务管理员:负责寺庙财务文件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4. 财务制度4.1 收入管理•收入来源:寺庙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信徒捐赠、佛事活动收入、寺庙资产运营等。
•收入核算:寺庙应建立严格的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所有收入记录准确完整,并及时入账。
•收入使用:寺庙的收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合理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审计和检查。
4.2 支出管理•支出预算:寺庙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年度预算,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支出审批:寺庙支出应经过合法授权和核准后才能进行,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支出记录:寺庙应建立详细的支出记录制度,包括支出凭证、报销单据等,以便日后核查和审计。
4.3 财务报告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提供对寺庙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了解。
财务报告应具备真实、准确、可靠的特点,且应及时向寺庙相关人员披露。
4.4 财务监督与审计为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和透明,寺庙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对寺庙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以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5. 财务风险管理寺庙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寺庙的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风险评估:对寺庙可能遭受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宗教局 寺院财务制度
宗教局寺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寺院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宗教局管理下的寺院,凡属财政管理范围内的收入和支出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寺院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合法、诚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透明。
第四条寺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条寺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缴纳税费、会计报告。
第六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财务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七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专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保障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寺院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第十条寺院应当接受宗教局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宗教局有权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寺院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权限和流程。
第十二条寺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规范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和保存。
第十三条寺院应当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四条寺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要求进行记账、报账、结账,确保账目准确、清晰、真实。
第十五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使用,建立授权检查、多人管理、审批制度,避免财务风险。
第十六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建立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核查。
第十七条寺院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建立财务人员考核机制,激励财务人员工作。
第十八条寺院应当建立财务盘点制度,定期对资产、负债、权益进行盘点,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寺院应当建立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收支、结转,避免资金挪用。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寺庙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农村寺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到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责任明确、程序合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农村寺庙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收支、核算、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二)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合理配置资金,保障日常开支和建设发展需要;(三)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四)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负责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布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农村寺庙应当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主持法师(住持)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理事会成员组成。
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农村寺庙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的账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农村寺庙的预算编制应当以合理的收入和支出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十条农村寺庙的财务核算应当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账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农村寺庙的资金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农村寺庙的财务预算、收支、资产等情况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三条农村寺庙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按照规定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四条农村寺庙的财务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五条农村寺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关寺院的财务管理(doc 12页)
有关寺院的财务管理(doc 12页)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3)少数寺院公私不分,收受布施、捐款给寺院常住和供养个人的混在一起,该交常住的不交,收受巨额捐款也不上报,甚至傍落到个人手里。
(4)有的地方主管部门向寺院伸手,揩寺院的“油’,,挤占寺院的财物,乱摊招待费等。
(5)有的利用寺院修建工程,营私舞弊,它们使用个体不法户,由于承包手续不完善收取回扣或好处费,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走过场,发生质量事故无从追究。
(6)有的寺院内部法制观念淡薄;过于追求寺院利益,用寺院的财物拉关系,买名声。
三、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树立廉洁道风佛教界必须树立良好的道风学风,才能护持佛法,不断提高佛教界自身的素质,抵制社会上各类不良影响。
寺院内部所发生的问题,究其根源,多发生在经济问题—上。
为此,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是当务之急。
将寺院逐步建设成为清净廉洁,遵纪守法,增收节支,爱国爱教的道场。
四、必须认真贯彻《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提出的要求:“寺庙应根据本身财力,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安老、施诊、修桥补路等利生事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寺庙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凭证记帐,严格手续”。
“寺庙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寺庙物资,必须指定僧团有关执事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
寺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寺院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寺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院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寺院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寺院财务状况。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风险防范,确保寺院资产安全。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寺院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寺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寺院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与管理。
(三)编制寺院财务报表,分析寺院财务状况。
(四)参与寺院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提出财务建议。
(五)负责寺院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财务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水平。
(三)热爱佛教事业,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寺院资金分为预算资金、自筹资金、捐赠资金等。
第八条预算资金的管理:(一)寺院年度财务预算由寺院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上级宗教管理部门备案。
(二)预算资金按照预算项目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三)预算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九条自筹资金的管理:(一)自筹资金的使用应经寺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自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寺院僧众公布。
第十条捐赠资金的管理:(一)捐赠资金的使用应遵循捐赠者意愿,并报上级宗教管理部门备案。
(二)捐赠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公布。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寺院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庙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庙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庙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庙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庙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庙会期间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门票收入、赞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条庙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庙会财务状况;(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传递;(五)安全性原则:确保庙会财务资金的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四条庙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庙会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庙会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庙会财务收支的核算、审批和监督;(三)编制庙会财务报表,向庙会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四)参与庙会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五)负责庙会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庙会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七条庙会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一)门票收入:按照规定的票价收取门票费用;(二)赞助收入: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庙会的赞助;(三)商品销售收入:庙会期间销售商品所得收入;(四)租赁收入:庙会场地、设施租赁所得收入;(五)捐赠收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所得收入。
第八条庙会财务收支活动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预算编制:庙会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庙会活动需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庙会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二)审批流程: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经过审批,审批流程如下:1. 由使用部门提出用款申请;2.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申请;3. 经庙会理事会审批;4. 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支付手续;(三)支付方式:庙会财务收支活动采用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四)凭证管理: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必须取得合法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场所的名称是寺庙,地址是第一山。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场所财务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本场所设立财务管理小组,张三为负责人张四为成员,其中张五、张六负责管理功德箱(奉献箱)。
功德箱(奉献箱)配有两把锁,由张五、张六各持一把钥匙,每月5号开箱。
财务管理小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场所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本场所配备的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且按规定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第七条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相互兼任。
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特殊亲近关系的,予以回避。
第八条本场所更换财务人员,由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监督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第九条本场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十条本场所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档案,并妥善保管。
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场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代理记账。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本场所每年制定年度预算,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预算编制原则为收支平衡,量入为出。
第十四条本场所年度预算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并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本场所各项收入及时入账,纳入财务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下列任务:(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场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二)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实施财务公开,如实反映本场所财务状况;(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本场所正常运转;(四)规范本场所收支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五)规范本场所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
第七条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必要的财务人员。
财务管理机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场所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机构一般由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等组成。
会计、出纳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
民间小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间小寺庙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寺庙的正常运行和宗教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间小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民间小寺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凭证、账目、报表等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庙的经济活动。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民间小寺庙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寺庙的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寺庙的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三)管理寺庙的资金收支;(四)监督寺庙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安全;(五)参与寺庙重大经济决策;(六)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收入管理:(一)寺庙的收入来源包括捐赠、香火钱、法会收入等;(二)所有收入应如实登记,不得隐瞒、截留;(三)捐赠款项应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四)香火钱和法会收入应定期上交财务管理部门。
第七条资金支出管理:(一)寺庙的支出包括工资、水电费、维修费、宗教活动用品购置等;(二)支出应根据寺庙的实际需要和预算安排,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寺庙负责人审批;(三)严禁挪用、侵占寺庙资金,严禁违规支出。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财务核算:(一)寺庙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二)财务核算应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三)寺庙应定期进行财务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财务报告:(一)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庙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财务报告应定期向寺庙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送。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民间小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宗教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寺院财务制度规范最新文件
寺院财务制度规范最新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寺院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寺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资金透明、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寺院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四条寺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制度的正常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寺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管理、报销管理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寺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做到收支合理,确保寺院财务稳健运行。
第七条寺院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存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寺院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做到资金安全可控。
第九条寺院应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规范费用的发生和报销流程,确保费用的合理、合法使用。
第十条寺院应建立健全报销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和审核程序,杜绝虚假报销行为。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监督与审计第十一条寺院应设立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财务情况。
第十二条寺院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第十三条寺院应接受上级机构的财务审计,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的其他规定第十四条寺院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十五条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财务档案,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寺院应建立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做到共同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寺院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另行发布。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寺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宗教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宗教寺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寺庙合法权益,促进寺庙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寺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接受信徒和有关部门监督。
3.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寺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坚持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寺庙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寺庙负责人提名,经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3. 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寺庙日常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收入管理(1)寺庙收入主要包括香火钱、捐资、租赁收入、其他收入等。
(2)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3)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责任,确保收入安全。
2. 支出管理(1)寺庙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维修保养、祭祀用品、办公费用等。
(2)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
(3)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规。
3. 资产管理(1)寺庙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设备等。
(2)资产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维护、处置等规定。
4. 负债管理(1)寺庙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
(2)负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
(3)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明确负债审批、使用、偿还等规定。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寺庙财务状况。
3. 寺庙应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的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寺庙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寺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寺院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寺院财产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入管理1. 寺院收入主要包括:信众捐赠、香火收入、门票收入、法会收入、佛教用品销售收入等。
2. 寺院收入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
3. 寺院收入应当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账管理。
第三条支出管理1. 寺院支出主要包括:宗教活动支出、维修养护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
2. 寺院支出应当遵循节约、合理、必要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预算。
3. 寺院支出需经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重要支出需经信众大会决议。
第四条资产管理1. 寺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施、文物、财务等。
2. 寺院资产应当设立专门账簿,实行分类管理。
3. 寺院资产的购置、处置应当经过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重要资产处置需经信众大会决议。
第五条负债管理1. 寺院负债主要包括:借款、应付账款等。
2. 寺院负债应当设立专门账簿,实行分类管理。
3. 寺院负债的产生、偿还应当经过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财务报告1. 寺院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寺院财务状况。
3. 财务报告经寺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向信众公布。
第七条财务监督1. 寺院应当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寺院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2.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寺院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合法。
3. 财务监督机构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寺院管理委员会,并由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八条财务人员管理1. 寺院财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 寺院财务人员应当接受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寺院财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九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寺庙的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寺庙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寺庙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结合本寺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寺庙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寺庙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领导负责制:寺庙主要负责人对本寺庙财务工作全面负责;2.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3. 安全高效: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5. 严谨规范:财务管理严谨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寺庙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寺庙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寺庙的财务计划编制、执行和监督;2. 负责寺庙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审核;3. 负责寺庙的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4. 负责寺庙的财务风险控制;5. 负责寺庙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三、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条财务收支项目包括:1. 资金收入:包括捐赠、捐款、宗教活动收入等;2. 资金支出:包括宗教活动支出、维修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
第八条财务收支实行审批制度,下列支出需经寺庙主要负责人批准:1. 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支出;2. 与寺庙业务无关的支出;3. 临时性、应急性的支出。
四、资金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2. 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3.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寺庙业务需要,不得挪用、侵占;4. 资金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条寺庙设立资金专户,资金收支通过专户进行,不得混用。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一条寺庙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上级宗教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寺庙应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报送上级宗教管理部门。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寺庙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寺庙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1. 寺庙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信徒捐赠、香油费等。
2. 寺庙应当建立资金专用账户,由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清点和核对。
3. 寺庙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审批,支出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禁止私自挪用和挪窜资金。
4. 寺庙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5. 寺庙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个人使用。
三、财务管理1. 寺庙应当设立财务部门,由专业人员管理,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档案。
2. 寺庙应当建立完整的账簿和账目清单,定期进行资产负债核对和清点。
3. 寺庙财务部门应当对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报告给主持和民主会议。
4. 寺庙应当实行年度财务审计,对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四、资产管理1. 寺庙的资产主要包括建筑、文物、器具等,应当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2. 寺庙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应当经过审批,不得私自倒卖和毁坏。
3. 寺庙的文物和器具应当进行定期清点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和完好。
4. 寺庙的建筑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五、支出管理1. 寺庙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修缮维护、供奉物品等,应当根据需求进行规范管理。
2. 寺庙的支出应当经过审批,并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禁止私自挪用和挪窜资金。
3. 寺庙应当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寺庙运营的正常进行和信徒的合理需求。
4. 寺庙应当制定节约型支出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监督管理1. 寺庙应当建立监督委员会,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寺庙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外公开财务状况和管理情况。
3. 寺庙应当建立民主会议制度,由信徒代表和寺庙管理人员共同管理和监督寺庙的事务。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寺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寺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1. 前言寺院是宗教场所和社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寺院的财务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证寺院的财务管理有序、合规、透明,制定寺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本文档将介绍寺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2. 财务管理机构寺院的财务管理机构应当由专门的人员组成,负责财务管理的规划、实施和监督。
具体的机构设置应根据寺院的规模、业务量和特点等因素考虑。
3. 财务管理流程3.1 费用管理寺院应该对各项费用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各项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和寺院的决策。
主要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如文具、打印、办公室维护等•仪式活动费:如供花、饮食、音乐等•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包括固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等•其他费用:如家具设备维修、公用事业等3.2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应当是寺院财务管理的重点。
寺院应该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流动的渠道和规范,从而保证资金安全。
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 •资金收入管理:明确资金来源,及时记录,例如捐赠、慈善、信徒买品、住宿等收入•资金支出管理:审慎支出,精打细算,例如生活开支、修缮、道场运作等支出•资金固定管理:定期更新资金的计算和确认,例如银行存款、投资理财的选择、使用各类资金管理软件•资金监督管理:对资金的管理程序进行监督,例如审计、预防腐败等3.3 税务管理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寺院应该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税收义务,确保税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具体的税务管理工作包括:•纳税申报税收申报:准确计算各项税收的应纳税额,及时申报并缴纳税款•税收筹划:合法地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款的机制,降低税负•税务监督:及时了解税收制度变化和税务风险,完善风险评估和预防机制。
4. 管理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内部财务管理的效果,寺院应该制定一些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纠正不合理之处,促进整个管理流程的规范化和效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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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寺院的财务管理寺院管理 2009-07-04 08:39 阅读148 评论0赵朴初会长今年2月在中国佛教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级佛教协会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我国佛教为社会主义服务取得的重大成绩之后提出“佛教内部还存在着忧患”、“突出表现为信仰淡薄,道风不正,戒律松弛,学修不讲,追逐名利,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和严肃对待”,“维护佛教纯洁,保持道场清净,坚持正信正行,制止社会不良之风的侵袭”。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法师来湖南省佛协主持工作还不到一年,就作了大量的工作,效果很好,改变了湖南佛教的面貌,僧众的宗教生活走上正轨,佛教刊物《正法眼》已经发行,寺院执事进修班第二期即将结业,培养了爱国爱教的管理人才和研究骨干,促进了佛教事业的发展。
我在中国佛教协会做佛教财务管理工作四十多年,成为高级会计师。
我很荣幸受湖南省佛教协会的邀请,写湖南省佛教协会执事进修班讲稿,提供参考意见,乞望有助于寺院财务管理。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拜金主义,亨乐腐化思想造成道风败坏,沾污了佛教的声誉,违反了佛教的法规,少数佛教内部人员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严格损害佛教的利益,是寺院财务管理混乱造成的。
寺院财务管理是寺院管理的基础,寺院财务搞的好坏,直接影响佛教事业的)1:展,影响教徒的生活和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此,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81)178号文件和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都作了“寺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经济民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现行财务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寺院的特点,对如何进行寺院财务管理作简要的阐述:第一:加强寺院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一、寺院财务管理必须贯彻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这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有悠久的历史。
例如:我国最早的会计档案,已经发现了唐朝的档案。
苏州大学历史系将卫荣在《档案工作》1990午七期撰文介绍,经中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从三、四万件(确切数字无法统训,,有的尚在整理之中)的唐代档案文献中,整理数十件唐代会计文书,这是我国现在最早的会计档案,(大多为纸的)原件主要有:l、开元九年(721)年于阗(填)某寺支出簿;2、斯坦文书五七五三号口口寺硙(畏)课等帐;3、斯坦文书四七八二号乾元年间口口寺则:物收支帐目;4、中和四年(884年)正月沙州上座比丘口园等会计牒;5、后唐敦煌寺院三件寺院三件会议文书等等。
其中8至13件系法国人伯希和窃走的一组较完整的会计文书,现藏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
宋朝比较软弱,有西夏、辽金的军事压力,面临强敌,时刻都有覆灭的危险。
朝廷为了巩固它的江山,对国内进行整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帐、证、实、核算的规范化,以巩固它的统制,宋以前的帐,用骨、竹、木、帛及部分用纸。
因此,必然影响寺院财务管理。
元朝德辉法师编写的《百丈清规》,对寺院则务加强管理,是长期延续和积累起来的经验总结。
当时有财务副司、库头、库司、司帐等是掌管常住钱、粮、布生活用品的,有进行系统核算的组织领导,相当于现在的会计主管,会计人员、出纳、保管员等各司其职。
并有清正廉洁,勤俭办事的良好道风。
二、寺院财务管理的现状全国有部分寺院财务管理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有健全的组织领导和会计人员(会计、出纳)各司其职,大致能按有关规章制度办事,基本做到民主理财。
由于道风好促进了爱国爱教和佛教事业的兴旺发达;但是,有相当多的寺院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者无章可循,由于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业务技术培训,加之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以致寺院财务管理混乱,严重的铺张浪费,给贪污盗窃以可乘之机,把本来清静的寺院搞的也不清静了,违反教规戒律的事屡禁不止,破坏了佛教的优良传统,沾污了佛教的形象,使佛教事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综合如下:(1)有的寺院财会人员素质差,缺乏职业道德;业务技术不熟练,帐目混乱,家底不清,情况不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放弃原则,违纪行为严重。
(2)有些寺院资财没有统一管理,搞帐外帐,设小金库,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胡支乱用。
(3)少数寺院公私不分,收受布施、捐款给寺院常住和供养个人的混在一起,该交常住的不交,收受巨额捐款也不上报,甚至傍落到个人手里。
(4)有的地方主管部门向寺院伸手,揩寺院的“油?,,挤占寺院的财物,乱摊招待费等。
(5)有的利用寺院修建工程,营私舞弊,它们使用个体不法户,由于承包手续不完善收取回扣或好处费,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走过场,发生质量事故无从追究。
(6)有的寺院内部法制观念淡薄;过于追求寺院利益,用寺院的财物拉关系,买名声。
三、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树立廉洁道风佛教界必须树立良好的道风学风,才能护持佛法,不断提高佛教界自身的素质,抵制社会上各类不良影响。
寺院内部所发生的问题,究其根源,多发生在经济问题—上。
为此,加强寺院财务管理是当务之急。
将寺院逐步建设成为清净廉洁,遵纪守法,增收节支,爱国爱教的道场。
四、必须认真贯彻《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提出的要求:“寺庙应根据本身财力,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举办安老、施诊、修桥补路等利生事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寺庙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健全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人员,各司其职,一切收支,均凭证记帐,严格手续”。
“寺庙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必须经由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定期向常住大众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寺庙物资,必须指定僧团有关执事专责保管,造册登记,严格采购、发放手续”。
以上办法,对寺院财务管理有是力的促进,因此,寺院管理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
切实贯彻执行,不能用各种借口进行抵制。
五、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以及会计业务技术水平,促进寺院财务管理规范化。
寺院财务管理的好坏,是关系到佛教存亡的关键。
根据目前寺院财务管理的现状,必须大力进行清理整顿。
挑选品学兼优、德才兼备、能为佛教献身,热情为寺院服务的人做财会工作。
这项工作是“光荣的岗位,艰苦的任务”。
要做到收支依法,核算公正,帐表真实,理财廉洁,忠诚可靠,不合适的人要进行调整。
收支依法,核算公正,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天职”。
做好会计工作要依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要依法收支,秉公办事,对于那些违反财经制度,非法的收支,如果你不收不付就有人骂你“呆板”,这里有舆论压力、有人情压力、有上司权威,这对每一个会计人员在执行财务制度问题上都是一个严竣的考验。
只有依法为“闸”,才能力排纷繁,择正而从。
因此,要有为佛教事业克服困难的勇气和献身的精神。
关于公正的问题,说明财会工作的重要性,在需要与可能相适应的情况下,对正当的开支,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不能设卡,不能刁难,要“戒欺”、“戒霸”,对合法合理应报销的,不能任意降低标准,掌握制度,要防左防右,防松防紧,做到上下左右,亲疏一个标准,这是财会人员应尽的职责,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
要求实事求是,必须真实、准确,会计的责任是为寺院常住管家理财,如家底不清,数字不实,余亏不明,怎能管好家、理好财)怎能真实体现寺院利益。
寺院会计是为佛教服务的,必须真实的反映资金活动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钉是钉,铆是铆,来不得半点虚假。
会计资料反映真实,为发展佛教事业提供可靠的信息,会计人员应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的模范。
理财廉洁,这对会计人员有特殊重要意义,整天和钱打交道,处于这样的工作岗位上,要求遵纪守法,一尘不染,正道直行的品德就显得特别重要。
“红包”、“回扣”,各种馈赠:对此,绝大多数会计人员眼不红、手不长、嘴不馋,经得起钱财关的考验;也有极少数会计人员执法不守法,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甚至贪污盗窃,置国法于不顾,但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总之,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是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财会人员为寺院管家理财,是为佛教事业服务,为促进佛教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寺院会计人员的职能和作用。
1.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是:组织领导完成寺院财务管理任务,发挥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为会计人员依法理财提供保障。
为了鼓励会计人员稳定发展,对于会计人员的福利工资、升级、达标和评定技术职称等,要经常给以关怀,条件许可时适当解决;对素质差和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必须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专职人员的水平。
这是管好各项寺院资金,保护寺院财产,增收节支,发展佛教事业的关键。
2.会计人员的职责:会计人员要全面掌握寺院经济,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因此,会计人员不仅是收支活动的记录者,同时也是寺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3.每个寺院发生的每一笔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会计人员集中办理。
会计人员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核算进行计算、汇总和上报,为加强管理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料,而月.会计人员不仅是寺院管理的命脉,也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4、会计人员的工作是处在经济工作的第一线,结合寺院的特点,维护国家方针政策,进行把关守口。
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监督各项收支活动是否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办事,监督寺院的财产和资金的使用保管是否合理和安全。
并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挥霍浪费等非法行为作斗争。
会计人员对于违反国家政策的事项,不拒绝执行,又不向领导人或上级机关报告的?,应同有关人员一起有连带责任。
第三,寺院财务收支核算。
寺院是僧侣学修弘法的道场,是联系信教群众的纽带,也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场所。
全国各地的重点寺院,大部分已经开放,为把寺院管理好,必须把财会工作做好。
1.现金的管理:寺院所有收入现金,必须按规定向银行开户存入银行。
一切现金收时:均由出纳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管理,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现金使用范围:工资、津贴、生活费、福利费、对个人的劳务报酬;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本市单位之间100元以下的小额支付等。
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对货币的管理,节约现金的流通和使用,稳定市场物价,维护财经纪律。
(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为防止现金积压,便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都应核定其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寺院提出计划,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一般不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
库存现金核定后,不得突破。
如因业务发展变化,需要调整限额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三)加强现金收付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加强现金的管理,出纳员专管现金收付和保管工作,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同出纳必须分清责任,互相监督。
按照钱帐分管原则,出纳员除负责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帐”以外,不得兼管“总帐”的全面处理帐务工作。
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银行往来业务。
严格禁止发生个人借支,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以转帐支票套换现金、借用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私设“小金库”保留帐外现金等都是违反财经纪律的。